第六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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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往衡山县的官道上,两名二十多岁的青年人骑着马打着嘴仗,年纪稍轻的正是那华山派的令狐冲,另一人则是大名鼎鼎的采花贼田伯光,自那一日这两人有了共难之谊,田伯光便一直跟在令狐冲身边,打也不打不退,让令狐冲颇为烦闷。

    “我说你一路跟着我到底是干什么?”令狐冲这一路都没能甩掉田伯光,他那称号万里独行侠还真不海吹的,任他千般变化,三十六计都不好使。

    田伯光笑眯眯地任凭令狐冲嘟囔,他发现了,这小子实在够聪明,若不是他技高一筹,还真没准让他给溜了。他也听说了衡山派刘正风要金盆洗手的事,只是他对正派中人并无好感,不想去凑那热闹,弄不好就要惹得一身骚,不过眼下嘛,计划跟不上变化不是?

    “令狐兄弟多虑了,在下久闻衡山派的刘三爷急公好义,是个有担当的,如今他广邀群雄,在下怎能不卖个面子去观上一观?”

    令狐冲听了这话大眼睛皮一跳,他怎么会信这厮的鬼话,单凭这几日的相处,令狐冲就知道这田伯光虽不是大奸大恶之徒,却也不是行侠仗义之,他会钦佩身处正派的刘三爷简直是屁话。

    虽然恼他一路纠缠,但令狐冲却也知道对方是手下留情,并无恶意,否则也不会容他这一路的无理取闹了,想他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然跟个女人似的扭扭捏捏,他的就怄的不行,无奈,他甩了那人一个白眼,快马催鞭,让马儿跑得更快了。

    笑的云淡风轻的田伯光见状,也甩起马鞭,加快了脚程。

    两人沉不答话,一路疾驰,眼见衡山城翘首以望,心中不免松乏,刚勒马拐过一个弯,路边的绿林中突然飞出几名黑衣人拦在路中央,其中一人信手一掷,一颗蚕豆大小的五角星形状铁器直刺在当头一步的令狐冲所骑的那匹马头上。

    马痛极,扬蹄悲嘶,不断刨跳,令狐冲坐立不稳,丢了马缰,翻身一脚踢在马腹上,借力在空中扭了身子,稳稳落在路边。

    他皱着眉头看着前面拦路的十几人。

    青天白日,蒙面黑衣,怎么看都不像是善茬,他自忖没得罪过什么人,所以回头看了一眼仍在马上的田伯光一眼,低声问道,“是你惹了什么风流债,让人来索债的?”

    田伯光本来见此情景还有些紧张,他是个贼,专干夜里行当,这大白天被人拦路横截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谁知,还不等他敛神应对,这愣头小子就来这么一句,让他哭笑不得。

    “我说令狐兄,你看这些人是索债的还是像拿命的?”

    这些人一脸杀气直冲前面的令狐冲而去,连招呼都不打直接除了人坐骑,分明是下死手的样子。

    这小子怕是得罪什么大人物了。

    令狐冲闯荡江湖已久,当然不是那蠢笨之人,他只是一下子有些错愕,田伯光这一打岔,他也立马就反应过来了,于是他一手拔出长剑护在身前,咄声问道,“前面是哪一路的弟兄?在下华山派令狐冲,此刻要赶往城内刘三爷府上,还望借个道,与我等方便!”

    谁知他这话刚一说完,对面的十几人立即倾身杀将过来,其中约莫十个人围上了令狐冲,剩下七八人则朝后面马上的田伯光而去。

    令狐冲暗叫一声糟,回头看了一眼肃立凝神的田伯光,心底莫名地有了几分底气,抽身迎了过去。他脚下生风,错身撇过当头一剑,手上剑花轻挽,一招白虹贯日直取对方咽喉,那领头之人似是极为熟悉令狐冲的招式,剑招未至已将手中长剑横挑,恰好抵上冲面而来的凌厉一击,令狐冲似是有些惊讶,他双足位移,身若紫霞轻柔,口中呼喝一声,“贼子,看招!”却是一剑白云出岫,刺穿左侧偷袭的黑衣人颈骨,又瞬时剑回,招式一变,筋斗侧翻,一脚踢飞了正落在他腿边的另一黑衣人。

    华山剑法讲究奇拔峻秀,招式处处透着“正合奇胜,险中求胜”的意境,令狐冲正是华山一派青年弟子中的佼佼者,很是得掌门岳不群的看重,自然武功不弱,在一群黑衣人中打的如鱼得水。

    这一边,田伯光原本骑在马上,围过来的几名黑衣人有些束手束脚,占据地势的田伯光毫不手软,他的成名绝技乃是飞沙走石十三刀,每一刀过之处狂沙刀气乱涌,最是讲究大开大合,他挥手错臂之间连斩两人,然后翻身弃了马。

    原来,马儿灵,闻见血腥之气,惊了蹄,有一黑衣人很不幸地被马儿踩在□,捂着□在地上翻滚不止,田伯光眼见马儿失控,遂已提刀蹿入几名黑衣人中间,刀芒所过之处,血洒满地。

    这二人都是少年英才,武功造诣不低,奈何敌我悬殊,随着时间的一点点流逝,令狐冲与田伯光也渐渐感到吃力,此时却还有七八名黑衣人环伺在侧,看得出,这七八人才是真正的实力派,武功虽不如这二人厉害,却也不差,交手至今,令狐冲二人竟也没有看出对方的武功来历,更是这一遭的劫杀感到莫名其妙。

    尤其是田伯光,觉得自己亏大了,跟着这猴崽子一路尽落埋怨不说,弄不好,今个儿小命儿都得搭进去。他一脸的苦瓜相,边喘气边调侃令狐冲,“我说,今个儿你这人情可欠大发了,若是今日逃得出去,你可得以身相许,好吃好喝伺候爷一辈子。爷出道至今十几年,还从没吃过这么大的亏!

    令狐冲也累的很,内力消耗的厉害,正觉手酸脚软,脑袋昏涨,却听得与他背靠而立的田伯光这般玩笑,顿时放松了些许,他也觉得今日事连累了田兄,幸得这人不是个见利忘义的,没有留下他独自逃去,否则今日,他真要交待在这里了,因此,语气不免软乎,也笑淘淘地回到,“那好说,若是逃得命去,别说是好吃好喝伺候你,就是鞍前马后也是在所不辞!”

    令狐冲是个爽快的,他不知道今日说的这番话将成为他这一辈子都翻不了身的铁证,此刻还满心感激地表达善意。

    田伯光听得这话痛快了,他觉得这小子还不错,是个知恩图报的,当下又力气十足的开打,两人越打配合越默契,眉眼之间,就已了解对方的下一步招数,生生拖住了这八个人的攻势,让他们也没讨得便宜去。

    这条道是通往衡山城的官道,迎来送往的旅官商不乏其数,他们这一群人打得你死我活,却是连两刻钟的时间都没得耽误,眼见后方又有骏马嘶鸣之声传来,围剿二人的黑衣人面面相觑,最后,其中一人打出一个手势,眨眼之间,这些黑衣人就跳入林中,消失不见。

    力竭的令狐冲与田伯光凝息侧耳,直到真的听不见那些人的动静,才长吁一口气,颓坐在地上,大口喘息。

    过了一会儿,俩人才对望一眼,然后各自起身,扒拉开几个黑衣人的面巾,看了又看,令狐冲抬头朝田伯光摇摇头,田伯光则若有所思地盯着这黑衣人耳后一个墨色的五角星标记,令狐冲看见之后,迅速查看了剩余其他人的耳后,发现都有一个这样的暗色标记。他细想想了想,一点儿头绪都没有,于是胳膊肘戳戳做沉思状的田伯光,问道,“你认识这些人?”

    说完又觉得这话问的蠢,刚想改口,却不想田伯光当真接了一句,“认识。”

    这下可是惊住了令狐冲,眉毛不自觉地挑了挑,手臂抱,围着田伯光转了一圈,最后说道,“田兄,其实这些人是冲你来的吧?”

    田伯光一本正经的表情被令狐冲这搞怪的架势弄的一愣,随即就明白了自己话中的语病,解释道,“不是冲我来的,你没看刚刚那群人对着你可是下了死手的,对我也就是个顺便,估计是没想着你还有同伴。”这话一说,令狐冲也转过神了,的确,那群人是想要了他的命的,可是他似乎没和什么势力结过私仇啊,最多也就是打抱不平,教训个小混混恶霸,灭了几个土匪山大王,哦,对了,还打过几个世家纨绔子弟,不过也没下狠手啊,犯不上杀了他这么大仇恨。

    田伯光见令狐冲眉头绸结,似乎很迷茫,他想了想说道,“这种记号我见过一次,不过…”话到嘴边,田伯光又咽了回去,似乎有什么顾忌。

    这时,宽阔的马路上有两匹快马疾奔而来,两人都穿着青锦短打,黑靴,武人派头,瞧见这边的一地尸体有半分惊愕,却是马不停蹄地飞驰而去,只留下马蹄扬起的一阵烟土,慢慢散去。

    江湖规矩,私斗之后定要清场,江湖上有专门的清道夫负责事后的清理工作,不管是胜的一方或是败的一方,对方的尸体不可随意侮辱,清道夫会将这些尸体就地埋葬。除非是双方有滔天仇恨,让人剉骨扬灰,曝尸荒野。但私斗之所一般较为偏僻,不会影响到普通人。

    不过今天这地方却是在官道边上,不知是情势所逼,还是不懂江湖规矩,不管如何,令狐冲和田伯光这一回不得不充当一回清道夫,将尸体搬运到附近林中,就地掩埋。

    等二人干完活,已是骄阳西落,申时将过,没了代步的马匹,两人只能徒步前往衡山城,令狐冲扛着剑,嘴上嘟嘟哝哝,“这时候早就洗完了,还看什么啊看!”

    田伯光却仍是忧思不减,此时再听见令狐冲的唠叨,突然兀自露出笑来,恰好此时令狐冲抬头,看见这张总是挂着□抽风不正经贱笑的脸忽而变得温煦如春,好似一片云彩染了余晖,又暖又纯,张大的嘴巴怎么也合不上,要说的话也忘到了爪哇国去了。

    脚下,衡山城愈近,两人却不知这城内却是一番惊涛骇浪。

    作者有话要说:嘎嘎,今天看了墨大的文,把自己屋子里的桌子换了个方位,哇哦,果真感觉不同哦,o(∩_∩)o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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