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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见他手机坏了,给他买了个新的,卡也换掉了,以前那些狐朋狗友全都不许再联系。本以为季夏会反对,没想到他半句怨言也没有,只是平淡地接过了新手机。
离开学还有半个多月,谷宇找了个补习班,提前去感受一下高三的氛围。他翻开书时才发现,这个季夏,真是什么都不会,高中混了三年都没毕业,完全是没读过书。谷宇认命地拿起高一的课本,从头学起。
谷宇,哦不,现在该叫季夏了,因为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是谷宇,人人都管他叫季夏,也有人管他叫小白眼狼,总而言之,不是谷宇。不管他是否情愿,他的确顶着季夏的皮囊,有一个继父,一帮子继兄,还有周家一帮子亲戚。此外还有姥爷一家子亲戚,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季夏,他不得不以季夏的身份存在着。
季夏,记下,谁给他起的这个名字呢?似乎是想全世界都记住他,但是真正记得他的人有几个?季夏苦笑了一声,也许,能记得他的只有那条狗吧。
他在外面找了个小公寓,带着飞龙和行李搬了过去。对他的搬出去,除了谢雪莹和周昭云,似乎没有人不乐意。谢雪莹是觉得和儿子的关系刚有了起色,他就要搬出去,自然有点不舍;周昭云则是觉得,季夏搬出去,就脱离了自己眼皮子底下,不太好管。
离开周家大宅,季夏明显松了口气,他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季夏了,语言行为肯定会和以前有很大的差别,虽然大家几乎都对他的存在视若无睹,但也架不住会出娄子,还是趁早搬出来的好。
季夏搬出来,谢雪莹非要给他安排个保姆给他洗衣做饭,被他拒绝了。他现在不是以前那个一无是处的季夏,在部队生活的那几年,早就培养出他超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制力,独自生活完全难不倒他。
他搬出来之后,周昭云倒是来了几次。有一次正好是晚上,彼时季夏下了晚自习,给自己下了碗面条做宵夜,准备吃了之后继续学习一个多小时,很简单的西红柿炸酱面,但是却让周昭云起了疑心。这个弟弟,他是看着长大的,别说做炸酱面,就是简单的泡方便面,估计都不知道先要烧开水,他怎么可能会自己做面条。
季夏吃面的时候,周昭云坐在沙发的另一端,死死地盯着他,突然阴恻恻地说:“小夏,我觉得你变了个人。”
季夏心头一跳,强自镇定地抬头看着周昭云:“二哥,你觉得我现在变成这样不好吗?”
周昭云面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却如两泓深潭,黑幽幽的看不出什么情绪:“我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但是你跟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小夏不一样了。”以前那个季夏,是一个小无赖,一事无成,但是会依仗他这个二哥,现在这个季夏,看起来比之前懂事礼貌得多,对自己也客气得多,但却有一种疏离感。
周昭云挪到季夏身边,伸手去摸他的后脑勺,被季夏不着痕迹地躲开了,他站起身端着碗往厨房去,回头说:“哥,我都这么大了,别像对小孩那样对我了。”
周昭云眼中的疑惑又浅了些,这样的季夏,又和以前的季夏是一样的,他依旧抗拒自己的自己的亲昵行为,他一直知道自己的心思,却总是不着痕迹地拒绝。周昭云站起身来:“我先回去了,明天我给你找个保姆来给你做饭,你要学习,还要自己做饭,别太累了。”
季夏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别,哥,我讨厌陌生人在我的地盘里出现,以后我也不自己做饭了,从外面买回来就行了。谢谢哥!”他知道,周昭云对季夏的心思不单纯,但是关心却是实打实的。除了那层关系,他愿意和这个兄长维持好关系,毕竟每个人都不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周昭云显然很受用:“那成,缺钱了跟哥说一声。”
“好!”季夏看他关上门出去,松了口气。直到看到楼下的车子发动离开,这才带着飞龙下楼去溜达,这是飞龙每天唯一可以出去活动的时间,大型犬需要经常运动,否则就容易引起各种疾病。
开学之后,季夏回到了久违的学校,这学校不管是对季夏还是谷宇来说,都是久违的。季夏这样的学生,学籍挂在学校,但是一学期也见不到几次人影,学校领导和老师都知道,这就是个混子,他愿意哪天毕业就哪天毕业,只要不在学校惹事就行。没想到这次开学之后,他居然如期来报了到,并且每天还跟着所有的高三学生一起上早晚自习,简直是脱胎换骨,换了个人似的,知道他的人几乎都跌破了眼镜。
不过知道他的人真心不多,他是留级生,原来班的同学早就毕了业,现在的同学没有几个知道季夏这个人的存在,大家都将他当成插班生。季夏乐得自在,兀自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题。原来那个季夏的基础太差,他自己虽是读过高中的,但时隔太久,也忘得差不多了,等于是重学。
所幸的是季夏本人极其聪明,一学就通,又加上现在肯用功,学起来是事半功倍。用老师的话来说,那简直就是海绵吸水一般迅速,各科老师提起他都喜上眉梢,这真是浪子回头的典型啊。
日子在紧张忙碌中度过,除了上课,余下的时间就用来训练飞龙。飞龙是拉布拉多和中华田园犬的混种,从牙齿磨损情况来看,起码有五六岁了,正值壮年,当初的主人不是什么专业人士,也没对它进行过系统的训练,已经错过最佳的训练期了,一般的犬,三个月到一岁左右是最佳训练期。
季夏也不指望将它训练成工作犬,能够执行简单的日常命令就不错。所幸飞龙非常聪明,不到一个月,它就知道去规定的地方方便、吃饭、睡觉,还会听从简单的口令——来、坐、卧下、等待等等。这对季夏来说,也算是聊以慰藉。
国庆节和中秋节是挨在一起的,不是什么整数年份,政府也就没什么大庆典。学校给他们放了假,季夏被谢雪莹叫了回去,参加周家的团圆宴,这是三年来的头一回,因为季夏现在的确已经重新做人,跟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待遇自然也不同往日。
季夏兴趣缺缺,但觉得也是情理中事,虽然和周家没什么血缘关系,但自己被母亲带到周家,也算是周家的一份子,别的不说,谢雪莹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在京城这地界上,非富即贵的人一抓一大把,周家只是其中的一家。周家祖上是资本家,虽然不是什么根正苗红的革命世家,却懂得不断加强官商联合,倒也跟本朝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谢
离开学还有半个多月,谷宇找了个补习班,提前去感受一下高三的氛围。他翻开书时才发现,这个季夏,真是什么都不会,高中混了三年都没毕业,完全是没读过书。谷宇认命地拿起高一的课本,从头学起。
谷宇,哦不,现在该叫季夏了,因为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是谷宇,人人都管他叫季夏,也有人管他叫小白眼狼,总而言之,不是谷宇。不管他是否情愿,他的确顶着季夏的皮囊,有一个继父,一帮子继兄,还有周家一帮子亲戚。此外还有姥爷一家子亲戚,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季夏,他不得不以季夏的身份存在着。
季夏,记下,谁给他起的这个名字呢?似乎是想全世界都记住他,但是真正记得他的人有几个?季夏苦笑了一声,也许,能记得他的只有那条狗吧。
他在外面找了个小公寓,带着飞龙和行李搬了过去。对他的搬出去,除了谢雪莹和周昭云,似乎没有人不乐意。谢雪莹是觉得和儿子的关系刚有了起色,他就要搬出去,自然有点不舍;周昭云则是觉得,季夏搬出去,就脱离了自己眼皮子底下,不太好管。
离开周家大宅,季夏明显松了口气,他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季夏了,语言行为肯定会和以前有很大的差别,虽然大家几乎都对他的存在视若无睹,但也架不住会出娄子,还是趁早搬出来的好。
季夏搬出来,谢雪莹非要给他安排个保姆给他洗衣做饭,被他拒绝了。他现在不是以前那个一无是处的季夏,在部队生活的那几年,早就培养出他超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自制力,独自生活完全难不倒他。
他搬出来之后,周昭云倒是来了几次。有一次正好是晚上,彼时季夏下了晚自习,给自己下了碗面条做宵夜,准备吃了之后继续学习一个多小时,很简单的西红柿炸酱面,但是却让周昭云起了疑心。这个弟弟,他是看着长大的,别说做炸酱面,就是简单的泡方便面,估计都不知道先要烧开水,他怎么可能会自己做面条。
季夏吃面的时候,周昭云坐在沙发的另一端,死死地盯着他,突然阴恻恻地说:“小夏,我觉得你变了个人。”
季夏心头一跳,强自镇定地抬头看着周昭云:“二哥,你觉得我现在变成这样不好吗?”
周昭云面上没什么表情,眼神却如两泓深潭,黑幽幽的看不出什么情绪:“我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但是你跟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小夏不一样了。”以前那个季夏,是一个小无赖,一事无成,但是会依仗他这个二哥,现在这个季夏,看起来比之前懂事礼貌得多,对自己也客气得多,但却有一种疏离感。
周昭云挪到季夏身边,伸手去摸他的后脑勺,被季夏不着痕迹地躲开了,他站起身端着碗往厨房去,回头说:“哥,我都这么大了,别像对小孩那样对我了。”
周昭云眼中的疑惑又浅了些,这样的季夏,又和以前的季夏是一样的,他依旧抗拒自己的自己的亲昵行为,他一直知道自己的心思,却总是不着痕迹地拒绝。周昭云站起身来:“我先回去了,明天我给你找个保姆来给你做饭,你要学习,还要自己做饭,别太累了。”
季夏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别,哥,我讨厌陌生人在我的地盘里出现,以后我也不自己做饭了,从外面买回来就行了。谢谢哥!”他知道,周昭云对季夏的心思不单纯,但是关心却是实打实的。除了那层关系,他愿意和这个兄长维持好关系,毕竟每个人都不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周昭云显然很受用:“那成,缺钱了跟哥说一声。”
“好!”季夏看他关上门出去,松了口气。直到看到楼下的车子发动离开,这才带着飞龙下楼去溜达,这是飞龙每天唯一可以出去活动的时间,大型犬需要经常运动,否则就容易引起各种疾病。
开学之后,季夏回到了久违的学校,这学校不管是对季夏还是谷宇来说,都是久违的。季夏这样的学生,学籍挂在学校,但是一学期也见不到几次人影,学校领导和老师都知道,这就是个混子,他愿意哪天毕业就哪天毕业,只要不在学校惹事就行。没想到这次开学之后,他居然如期来报了到,并且每天还跟着所有的高三学生一起上早晚自习,简直是脱胎换骨,换了个人似的,知道他的人几乎都跌破了眼镜。
不过知道他的人真心不多,他是留级生,原来班的同学早就毕了业,现在的同学没有几个知道季夏这个人的存在,大家都将他当成插班生。季夏乐得自在,兀自看自己的书,做自己的题。原来那个季夏的基础太差,他自己虽是读过高中的,但时隔太久,也忘得差不多了,等于是重学。
所幸的是季夏本人极其聪明,一学就通,又加上现在肯用功,学起来是事半功倍。用老师的话来说,那简直就是海绵吸水一般迅速,各科老师提起他都喜上眉梢,这真是浪子回头的典型啊。
日子在紧张忙碌中度过,除了上课,余下的时间就用来训练飞龙。飞龙是拉布拉多和中华田园犬的混种,从牙齿磨损情况来看,起码有五六岁了,正值壮年,当初的主人不是什么专业人士,也没对它进行过系统的训练,已经错过最佳的训练期了,一般的犬,三个月到一岁左右是最佳训练期。
季夏也不指望将它训练成工作犬,能够执行简单的日常命令就不错。所幸飞龙非常聪明,不到一个月,它就知道去规定的地方方便、吃饭、睡觉,还会听从简单的口令——来、坐、卧下、等待等等。这对季夏来说,也算是聊以慰藉。
国庆节和中秋节是挨在一起的,不是什么整数年份,政府也就没什么大庆典。学校给他们放了假,季夏被谢雪莹叫了回去,参加周家的团圆宴,这是三年来的头一回,因为季夏现在的确已经重新做人,跟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待遇自然也不同往日。
季夏兴趣缺缺,但觉得也是情理中事,虽然和周家没什么血缘关系,但自己被母亲带到周家,也算是周家的一份子,别的不说,谢雪莹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在京城这地界上,非富即贵的人一抓一大把,周家只是其中的一家。周家祖上是资本家,虽然不是什么根正苗红的革命世家,却懂得不断加强官商联合,倒也跟本朝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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