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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笑还好,一笑我就觉得自己蠢。这毛病怕是改不了了。
“你养我啊?”
“怎么不行,”我心一横,“等我攒几年钱,有资本开家工作室,没资本就卖唱,我会想办法的……只要你别太败家我都养得起。”
他笑了,肩膀发抖,然后松了松膀子,假装没有嘲笑我不切实际的天真。
“那敢情好。”他转弯加速,“回去我把咱们家房本啊存折啊黑账啊全部积蓄都给你,以后我就当小白脸,吃你的睡你的,上炕认识媳妇下炕认识鞋。”
“爸爸,做人不能这么不要脸。”
“反正我都快三十了,丢得起这个人。就这么定了。”
“……”
于是从那天晚上回去后他就疯了。
因为我跑回来纯粹是贸然行事,头脑冷静下来免不了有些后悔,又不好回自己家,干脆呆在录音棚弄我的翻唱。
而宫隽夜表示前天的事儿风头还没过去,他有必要在家避避嫌,闭门不见客,要么散步买猫粮,一身短袖短裤,邋邋遢遢的居家打扮,穿衬衣从不系扣子(这就很不应该了。)胡子两三天不刮,活动范围严格划分在方圆一公里内,非常听话,我让他什么时间回家就什么时间回家,要么窝在房间里听我唱歌,煞有介事的跟我探讨选曲。
我含着润喉糖,拿一份筛选过的歌单给他,二十首按照顺序全唱一遍,让他挑出合适的五首,由我收入这次的翻唱专辑里。
他坐在沙发上,手臂平摊开,嘴里叼一支圆珠笔,手中捏着我的歌单,脚尖跟随节奏打拍子,我一让他说感想,他就理直气壮地:“我哪懂你们这些人民艺术家。我唱歌跑调。”
我几欲窒息,“宫隽夜——”
“但是我认为。”
他用手指掸了掸纸面,“你对着我的时候,唱情歌最好听。”
第 96 章
在窗外落进来的阳光里,他扬起脸,我看到变幻的光线像水一样从他的眼底流淌过去,额发薄薄的铺了一层,把他翘起嘴唇的模样映衬得格外让人心动。
润喉糖咔嚓一声被咬碎,我本只是站在那儿神游,突然就手忙脚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用指头去蹭鼻子,最后从他手中抢过歌单,退回话筒前。
“那我给你唱一首吧。”
“想要有直升机
想要和你飞到宇宙去
想要和你融化在一起
融化在银河里
我每天每天每天在想想想想着你
这样的甜蜜
让我开始相信命运
感谢地心引力
让我碰到你——”
到了该换气的位置,我停了下来。
音乐空放着,他眉尾挑起,实际上早已看穿我的把戏,还装作兴味正浓的模样,无不故意地说,“怎么不唱了?”
“‘可爱女人’?”
我大笑着被他捞进怀里。
上午的练习结束在午休时间,他下楼去喝水,顺手把外面挠门的无双和老王抱走,我留在录音棚里做例行的清扫,桌子上把废弃的草稿团一团丢进垃圾篓。
用得上的那张纸被我用笔筒压在书桌上,在台灯下又端详了一遍。五首歌里除去一首是提前约好跟费娜合作的,其余四首需要考虑不同的曲风,我虽然嘴上嫌弃,还是把宫隽夜的意见也考虑在内,暂时定下了歌单,有其他想法也可以随时更改,下午就去找费娜商量一下合唱的细节,顺便也听听她的建议。她的指导很关键。
记得第一次和她约歌她就告诉我,作为新人,首先要做好无人问津的准备,甚至要在冷遇中尴尬许多年。虽然不乏有那种一夜之间火到大江南北的人,但当今有才华有实力的人太多,太厉害,真正能够一炮走红的人却没有几个。
地铁里卖唱被人拍到的也好,热门单曲翻唱出名的也好,靠歪门邪道捧出来的也好,撇去必须拥有的、令人惊艳的实力,剩下的要看机缘和运气。因此,除非有娱乐公司提供包装炒作等一条龙服务,对待结果就最好不要抱太高期望。
“你对这个世界的预期值有时会和实际情况发生偏差,这很正常不是吗。想要听到赞美却遭到批评,想被认可却得到一句‘还需努力’,外界的声音不单让你失望,甚至和你的想法相悖……这都是你无法掌握的。”
“而你要无条件的接受这种不公平。”
“没有不高兴,没有不甘心,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接受不公平。”
“因为跟全世界谈规则是不可能的,虽然很残酷,但真的没有道理可讲。”
况且,若是打定了主意以爱好出发,就别把功成名就当做最终目的,那叫“动机不纯”。
所以我索性不瞻望那么多了,还是和当年参加比赛的时候一样,选了几个我喜欢的但受众少得可怜的歌,下载网站上的留言从来都过不了百那种。
选曲的过程中,我还在那个叫“joah”的原创音乐网翻到了之前和费娜唱的那首《念破》,点击破万,成绩不出彩但也绝不难看,一个人的时候忍不住偷偷摸摸单曲循环,还把下面不到十页的评论从头到尾翻了个遍。
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看一眼就关掉。
我锁好录音棚的门,回房间跟宫隽夜一起睡午觉。
这是我最喜欢的。我们拉上阳台里的窗帘,与整个暄热的八月隔绝,唯有偶尔密集起来的蝉鸣像海浪似的掀过去,复又像玩累了的小孩子一样静静地伏在了日光里。小时候我很喜欢趴着睡,一觉醒来脸上总带着红色的凉席印子,夏皆常常侧躺在我身边,她的影子有花露水的味道,一只手支着因为打瞌睡随时都会跌下来的脑袋,一只手拿扇子扇我出痱子的后背,我看着她额前的头发被风一下一下的吹起来,没有摇篮曲也能安然睡去。
宫隽夜也喜欢这样看着我,许多不需要理由的亲吻发生在这样的时刻,有时我闭着眼睛,误以为目光也有微热温度,他浅而长的呼吸取代了扇子的凉风,轻而易举的牵着我到梦里。
——直到被视讯电话的震动声吵醒。
我猛地一弹动,连带着他搭在我身上的一只手跟着滑脱,翻了个身去床头柜上摸电话,颓丧的匍匐着,赤裸的后背上看得到两片肩胛骨之间的沟壑,细细长长。
“……司峻,你是不是傻逼。”
他脸仍旧深埋在羽毛枕头里,鸵鸟一样不肯面对现实,生无可恋地咒骂:“星期五开你妈股东大会,妈的智障。”
我忍了笑,自觉的爬起来给他找衣服,身后他“咚”得一声跳下床,游魂似的绕到我面前来,厚着脸皮等我给他穿衣服。天地可鉴,我对这家伙可真是百依百顺,连我自己都感动,用手背轻轻拍他的面颊,“醒了吗。”
他一脸
“你养我啊?”
“怎么不行,”我心一横,“等我攒几年钱,有资本开家工作室,没资本就卖唱,我会想办法的……只要你别太败家我都养得起。”
他笑了,肩膀发抖,然后松了松膀子,假装没有嘲笑我不切实际的天真。
“那敢情好。”他转弯加速,“回去我把咱们家房本啊存折啊黑账啊全部积蓄都给你,以后我就当小白脸,吃你的睡你的,上炕认识媳妇下炕认识鞋。”
“爸爸,做人不能这么不要脸。”
“反正我都快三十了,丢得起这个人。就这么定了。”
“……”
于是从那天晚上回去后他就疯了。
因为我跑回来纯粹是贸然行事,头脑冷静下来免不了有些后悔,又不好回自己家,干脆呆在录音棚弄我的翻唱。
而宫隽夜表示前天的事儿风头还没过去,他有必要在家避避嫌,闭门不见客,要么散步买猫粮,一身短袖短裤,邋邋遢遢的居家打扮,穿衬衣从不系扣子(这就很不应该了。)胡子两三天不刮,活动范围严格划分在方圆一公里内,非常听话,我让他什么时间回家就什么时间回家,要么窝在房间里听我唱歌,煞有介事的跟我探讨选曲。
我含着润喉糖,拿一份筛选过的歌单给他,二十首按照顺序全唱一遍,让他挑出合适的五首,由我收入这次的翻唱专辑里。
他坐在沙发上,手臂平摊开,嘴里叼一支圆珠笔,手中捏着我的歌单,脚尖跟随节奏打拍子,我一让他说感想,他就理直气壮地:“我哪懂你们这些人民艺术家。我唱歌跑调。”
我几欲窒息,“宫隽夜——”
“但是我认为。”
他用手指掸了掸纸面,“你对着我的时候,唱情歌最好听。”
第 96 章
在窗外落进来的阳光里,他扬起脸,我看到变幻的光线像水一样从他的眼底流淌过去,额发薄薄的铺了一层,把他翘起嘴唇的模样映衬得格外让人心动。
润喉糖咔嚓一声被咬碎,我本只是站在那儿神游,突然就手忙脚乱起来,赶紧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脸,又用指头去蹭鼻子,最后从他手中抢过歌单,退回话筒前。
“那我给你唱一首吧。”
“想要有直升机
想要和你飞到宇宙去
想要和你融化在一起
融化在银河里
我每天每天每天在想想想想着你
这样的甜蜜
让我开始相信命运
感谢地心引力
让我碰到你——”
到了该换气的位置,我停了下来。
音乐空放着,他眉尾挑起,实际上早已看穿我的把戏,还装作兴味正浓的模样,无不故意地说,“怎么不唱了?”
“‘可爱女人’?”
我大笑着被他捞进怀里。
上午的练习结束在午休时间,他下楼去喝水,顺手把外面挠门的无双和老王抱走,我留在录音棚里做例行的清扫,桌子上把废弃的草稿团一团丢进垃圾篓。
用得上的那张纸被我用笔筒压在书桌上,在台灯下又端详了一遍。五首歌里除去一首是提前约好跟费娜合作的,其余四首需要考虑不同的曲风,我虽然嘴上嫌弃,还是把宫隽夜的意见也考虑在内,暂时定下了歌单,有其他想法也可以随时更改,下午就去找费娜商量一下合唱的细节,顺便也听听她的建议。她的指导很关键。
记得第一次和她约歌她就告诉我,作为新人,首先要做好无人问津的准备,甚至要在冷遇中尴尬许多年。虽然不乏有那种一夜之间火到大江南北的人,但当今有才华有实力的人太多,太厉害,真正能够一炮走红的人却没有几个。
地铁里卖唱被人拍到的也好,热门单曲翻唱出名的也好,靠歪门邪道捧出来的也好,撇去必须拥有的、令人惊艳的实力,剩下的要看机缘和运气。因此,除非有娱乐公司提供包装炒作等一条龙服务,对待结果就最好不要抱太高期望。
“你对这个世界的预期值有时会和实际情况发生偏差,这很正常不是吗。想要听到赞美却遭到批评,想被认可却得到一句‘还需努力’,外界的声音不单让你失望,甚至和你的想法相悖……这都是你无法掌握的。”
“而你要无条件的接受这种不公平。”
“没有不高兴,没有不甘心,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接受不公平。”
“因为跟全世界谈规则是不可能的,虽然很残酷,但真的没有道理可讲。”
况且,若是打定了主意以爱好出发,就别把功成名就当做最终目的,那叫“动机不纯”。
所以我索性不瞻望那么多了,还是和当年参加比赛的时候一样,选了几个我喜欢的但受众少得可怜的歌,下载网站上的留言从来都过不了百那种。
选曲的过程中,我还在那个叫“joah”的原创音乐网翻到了之前和费娜唱的那首《念破》,点击破万,成绩不出彩但也绝不难看,一个人的时候忍不住偷偷摸摸单曲循环,还把下面不到十页的评论从头到尾翻了个遍。
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看一眼就关掉。
我锁好录音棚的门,回房间跟宫隽夜一起睡午觉。
这是我最喜欢的。我们拉上阳台里的窗帘,与整个暄热的八月隔绝,唯有偶尔密集起来的蝉鸣像海浪似的掀过去,复又像玩累了的小孩子一样静静地伏在了日光里。小时候我很喜欢趴着睡,一觉醒来脸上总带着红色的凉席印子,夏皆常常侧躺在我身边,她的影子有花露水的味道,一只手支着因为打瞌睡随时都会跌下来的脑袋,一只手拿扇子扇我出痱子的后背,我看着她额前的头发被风一下一下的吹起来,没有摇篮曲也能安然睡去。
宫隽夜也喜欢这样看着我,许多不需要理由的亲吻发生在这样的时刻,有时我闭着眼睛,误以为目光也有微热温度,他浅而长的呼吸取代了扇子的凉风,轻而易举的牵着我到梦里。
——直到被视讯电话的震动声吵醒。
我猛地一弹动,连带着他搭在我身上的一只手跟着滑脱,翻了个身去床头柜上摸电话,颓丧的匍匐着,赤裸的后背上看得到两片肩胛骨之间的沟壑,细细长长。
“……司峻,你是不是傻逼。”
他脸仍旧深埋在羽毛枕头里,鸵鸟一样不肯面对现实,生无可恋地咒骂:“星期五开你妈股东大会,妈的智障。”
我忍了笑,自觉的爬起来给他找衣服,身后他“咚”得一声跳下床,游魂似的绕到我面前来,厚着脸皮等我给他穿衣服。天地可鉴,我对这家伙可真是百依百顺,连我自己都感动,用手背轻轻拍他的面颊,“醒了吗。”
他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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