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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烧我灯笼》by飞机能飞
简介
苏雄不过是看不惯吃里扒外的狗
本着报仇的心态随手用人家的皮做了个灯笼
只要亮着就能囚住仇人的灵魂,使其永不超生
结果却被换了芯子!
原来那只去哪儿了?
这只又是什么玩意儿?
楔子 < 别烧我灯笼 ( 飞机能飞 )
楔子
原剧情
1963年,律师阿辉在黑帮大枭苏雄手下做事。戏子小慧仙是苏雄的情妇之一。近日,小慧仙收一弟子,取名小芙蓉。阿辉在替苏雄给小慧仙带礼物之时与小蓉互相一见钟情。
但小慧仙早已对阿辉有意,得知苏雄亦对小蓉有意,遂提出交换协议------自己将小蓉卖身契送给苏雄,苏雄将阿辉送给自己。
苏雄未诺之时,小慧仙上门去找阿辉,发现小蓉正在其家,下意识追逐打骂小蓉。阿辉看不过去,试图阻拦,失手致其死亡。
事已至此,阿辉见无路可走,将近日收集的指证苏雄的证据教给引荐自己的教授,以期给苏雄定罪,却不知苏雄早知其小动作,而且是该教授主动透风给苏雄。
苏雄恨极了背叛,砍死阿辉后,想要在其尸首前强奸小蓉,令其死不瞑目,怎奈小蓉情深义重,自杀身亡。
苏雄将阿辉尸骨埋入阴穴,十世倒霉;将小蓉脊背之皮剥下做灯,只要灯明,永不超生。
三十年后,被警察逼到台湾的苏雄回国,再次遇见投胎第一世的阿辉。
谁知阿辉恢复了记忆,挖出尸骨,开始转运,将苏雄杀死,成功报仇。
但最后摊牌之时苏雄一把火烧了灯笼,小蓉尸骨无存,永世不得超生,二人永无再见之日。
**************************************************************
母亲死在我怀里前曾用尽力气在我耳边断断续续的说:
“阿雄,好好做人。”
好好做人......
我也想。
只是好人难做。
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从不仔细考虑一下为什么不按我的方式行事而是他们自己的,到最后结果不如意了就会怪旁边的人如何如何。
阴日阴时,我顶着狂风闪电在荒郊野岭走来走去,一拨人抬着尸体跟在我后面。
当然,我一点也不累,反而很兴奋。
就是偶尔会差点因为这些黏在皮鞋上的泥土抓狂。
磨了磨牙,微抬头盯着手上的罗盘转移注意力。
跟着指针左走右走,最后选了个非常好的位置。命人挖坑,再将那尸体丢进去,顺便用拘着我老相好的魂魄的符咒作陪。
是啊,这小子太幸运了。
我忍不住在心里感叹。
让我在这种好天气亲自为他选穴位,我甚至还心甘情愿地把我老相好接下来的生生世世搭进去了。
不过这也是他应得的。
我的小慧仙那么漂亮泼辣,看上他是他的福分。
无论是他为保护那朵小芙蓉失手杀了她,还是故意杀了她都跟我没关系。
只要他知道,小慧仙爱他爱到生死相随,我也忍痛割爱成全了他们,就够了。
他真该感谢我。
而跟他郎情妾意发誓生死两相随的那朵小花可不能也做陪葬。
这么一块好材料,当陪葬品太过可惜。
我缓缓蹲下身,微微侧头,盯着趴在地上的那张漂亮脸蛋。微弱的烛光打在白玉般的侧脸上,投下些许阴影。
真不愧叫小芙蓉。
花瓣如此娇嫩,扔进热水里肯定即刻就化了......
只可惜了这张脸。
心下突然犯堵,却不想再看一眼。
人好看,心却是脏的。
站在他们这些人的角度上,我十恶不赦,凶神恶煞,心狠手辣,等等等等,说不近人情都算是轻的。
不近人情可已经算是对我的无上赞赏和夸耀了。
但是站在我的角度上,吃里扒外,就是脏的,就该死。
死还不够,要用生生世世偿!
真是比那些为了钱什么都肯做的还脏。
聪明点的一般都不会在自家后院养一只可能会随时在自己背后捅刀子的狗。
并非我不聪明。
一些特别的人总会吸引着让人另眼相待,会吸引别人从他们身上证明点什么。
比如......
并非所有人都一个德性,也有不为了五斗米折腰的。
我慢悠悠拿起刀,左右比划了下,缓缓的、尽量不浪费材料的,在她背部切了最大的一整张皮下来,蒙在以符咒为芯的灯骨上。
其实她不过是跟错了人。
倒不是说跟我。
当然,如果跟着我,就不用挨小慧仙的打,也不用再登台唱戏,富贵荣华唾手可得。
我甚至不介意她有别的男人。
至于那个小律师阿辉......
不自量力。
虽然满身书生气,但不卑不亢,没有奴相,我还蛮喜欢。
所以他也看上小芙蓉,我不介意。
比起女人,当然是为我做事更重要。
所以即使小慧仙想用那朵小花的卖身契跟我作交换来接近他,我也不会买账。
但连招呼都没打就直接来阴的......
这就不对了。
我花了点精力,一边找人盯着他的动作,一边不动声色看着阿慧对小芙蓉步步相逼:
“你早晚是雄爷的人!”
“你卖身契还在我手里,我想送谁就送谁!”
“死丫头!别肖想我的男人!”
没什么,只是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背叛。
母亲总讲,人性本善。
有时候不免怀疑,是不是自己所处的境况问题,所以一直没碰见这种人?
就像吃一道烹饪鲜美的鱼,最初投箸时会仔细把刺挑出来。但时间长了,累,后来干脆看都不看直接吞下去,任由那些刺横着从喉咙慢慢滑下,包容着那些刺痛。
他干净。
但他却变脏了!
难道就不会动动自己的脑子好好想想,你那恩师都已经在我手底下做事那么多年,为的是什么?
你确定可以依靠他,依靠香港千疮百孔的法律掀翻我?
执法者甚至立法者都不在乎法律,我甚至还雇佣了一群吃你们这种饭的人来帮我钻空子赚钞票,不然你当你德高望重的教授的高额薪水是从哪儿来?
甚至还以为找点谋杀勒索的证据就能定我的罪?
当然,那只是冰山一角。
简介
苏雄不过是看不惯吃里扒外的狗
本着报仇的心态随手用人家的皮做了个灯笼
只要亮着就能囚住仇人的灵魂,使其永不超生
结果却被换了芯子!
原来那只去哪儿了?
这只又是什么玩意儿?
楔子 < 别烧我灯笼 ( 飞机能飞 )
楔子
原剧情
1963年,律师阿辉在黑帮大枭苏雄手下做事。戏子小慧仙是苏雄的情妇之一。近日,小慧仙收一弟子,取名小芙蓉。阿辉在替苏雄给小慧仙带礼物之时与小蓉互相一见钟情。
但小慧仙早已对阿辉有意,得知苏雄亦对小蓉有意,遂提出交换协议------自己将小蓉卖身契送给苏雄,苏雄将阿辉送给自己。
苏雄未诺之时,小慧仙上门去找阿辉,发现小蓉正在其家,下意识追逐打骂小蓉。阿辉看不过去,试图阻拦,失手致其死亡。
事已至此,阿辉见无路可走,将近日收集的指证苏雄的证据教给引荐自己的教授,以期给苏雄定罪,却不知苏雄早知其小动作,而且是该教授主动透风给苏雄。
苏雄恨极了背叛,砍死阿辉后,想要在其尸首前强奸小蓉,令其死不瞑目,怎奈小蓉情深义重,自杀身亡。
苏雄将阿辉尸骨埋入阴穴,十世倒霉;将小蓉脊背之皮剥下做灯,只要灯明,永不超生。
三十年后,被警察逼到台湾的苏雄回国,再次遇见投胎第一世的阿辉。
谁知阿辉恢复了记忆,挖出尸骨,开始转运,将苏雄杀死,成功报仇。
但最后摊牌之时苏雄一把火烧了灯笼,小蓉尸骨无存,永世不得超生,二人永无再见之日。
**************************************************************
母亲死在我怀里前曾用尽力气在我耳边断断续续的说:
“阿雄,好好做人。”
好好做人......
我也想。
只是好人难做。
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从不仔细考虑一下为什么不按我的方式行事而是他们自己的,到最后结果不如意了就会怪旁边的人如何如何。
阴日阴时,我顶着狂风闪电在荒郊野岭走来走去,一拨人抬着尸体跟在我后面。
当然,我一点也不累,反而很兴奋。
就是偶尔会差点因为这些黏在皮鞋上的泥土抓狂。
磨了磨牙,微抬头盯着手上的罗盘转移注意力。
跟着指针左走右走,最后选了个非常好的位置。命人挖坑,再将那尸体丢进去,顺便用拘着我老相好的魂魄的符咒作陪。
是啊,这小子太幸运了。
我忍不住在心里感叹。
让我在这种好天气亲自为他选穴位,我甚至还心甘情愿地把我老相好接下来的生生世世搭进去了。
不过这也是他应得的。
我的小慧仙那么漂亮泼辣,看上他是他的福分。
无论是他为保护那朵小芙蓉失手杀了她,还是故意杀了她都跟我没关系。
只要他知道,小慧仙爱他爱到生死相随,我也忍痛割爱成全了他们,就够了。
他真该感谢我。
而跟他郎情妾意发誓生死两相随的那朵小花可不能也做陪葬。
这么一块好材料,当陪葬品太过可惜。
我缓缓蹲下身,微微侧头,盯着趴在地上的那张漂亮脸蛋。微弱的烛光打在白玉般的侧脸上,投下些许阴影。
真不愧叫小芙蓉。
花瓣如此娇嫩,扔进热水里肯定即刻就化了......
只可惜了这张脸。
心下突然犯堵,却不想再看一眼。
人好看,心却是脏的。
站在他们这些人的角度上,我十恶不赦,凶神恶煞,心狠手辣,等等等等,说不近人情都算是轻的。
不近人情可已经算是对我的无上赞赏和夸耀了。
但是站在我的角度上,吃里扒外,就是脏的,就该死。
死还不够,要用生生世世偿!
真是比那些为了钱什么都肯做的还脏。
聪明点的一般都不会在自家后院养一只可能会随时在自己背后捅刀子的狗。
并非我不聪明。
一些特别的人总会吸引着让人另眼相待,会吸引别人从他们身上证明点什么。
比如......
并非所有人都一个德性,也有不为了五斗米折腰的。
我慢悠悠拿起刀,左右比划了下,缓缓的、尽量不浪费材料的,在她背部切了最大的一整张皮下来,蒙在以符咒为芯的灯骨上。
其实她不过是跟错了人。
倒不是说跟我。
当然,如果跟着我,就不用挨小慧仙的打,也不用再登台唱戏,富贵荣华唾手可得。
我甚至不介意她有别的男人。
至于那个小律师阿辉......
不自量力。
虽然满身书生气,但不卑不亢,没有奴相,我还蛮喜欢。
所以他也看上小芙蓉,我不介意。
比起女人,当然是为我做事更重要。
所以即使小慧仙想用那朵小花的卖身契跟我作交换来接近他,我也不会买账。
但连招呼都没打就直接来阴的......
这就不对了。
我花了点精力,一边找人盯着他的动作,一边不动声色看着阿慧对小芙蓉步步相逼:
“你早晚是雄爷的人!”
“你卖身契还在我手里,我想送谁就送谁!”
“死丫头!别肖想我的男人!”
没什么,只是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背叛。
母亲总讲,人性本善。
有时候不免怀疑,是不是自己所处的境况问题,所以一直没碰见这种人?
就像吃一道烹饪鲜美的鱼,最初投箸时会仔细把刺挑出来。但时间长了,累,后来干脆看都不看直接吞下去,任由那些刺横着从喉咙慢慢滑下,包容着那些刺痛。
他干净。
但他却变脏了!
难道就不会动动自己的脑子好好想想,你那恩师都已经在我手底下做事那么多年,为的是什么?
你确定可以依靠他,依靠香港千疮百孔的法律掀翻我?
执法者甚至立法者都不在乎法律,我甚至还雇佣了一群吃你们这种饭的人来帮我钻空子赚钞票,不然你当你德高望重的教授的高额薪水是从哪儿来?
甚至还以为找点谋杀勒索的证据就能定我的罪?
当然,那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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