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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在家里安心照顾窦小可,郑国新一个人在外面摆摊,楼春燕过来帮忙,他赶她几次赶不走,就索性任她想留就留,反正有个人帮忙也好。
赵蕊喜欢温建军,康安好知道之后,就有意无意的避开温建军,温建军察觉到,没有说话。
过年的这天夜里,大家吃完年夜饭,老大小的开始熬年夜,守岁。康安好他们几个人在正屋的堂屋对账,好歹要算一下这一个月挣了多少钱,现金不多,被温建军以康安好的名义存在银行里。
天快亮的时候,几人把账算清楚,抹了零头,一共五万八千六百九十二块钱。
听到这个数字,只有康安好瞪大眼睛,温建军、郑国新和寇振国都没什么反应,就像挣的钱和他们没关系一样。
“这么多钱,发财啦发财啦!”康安好上辈子从来没有一下子挣过这么多钱,心里很是激动,高兴的从椅子上蹦起来。
温建军知道她想要做什么,这些年只是九牛一毛,想办成她要做的事情,差十万八千里。他看她这么高兴,不忍心打击她,只觉得这一个月的辛苦换来她脸上的笑容,这笔买卖太划算。
“哥,你什么时候走?”康安好想起温建军说他过完年就走,挣钱的喜悦顿时没了,只剩下不舍得,也许连她自己的都没有发现,温建军在她心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薛逸尘,好像这个人离她的生活很遥远,而在她身边的只有温建军。
再深的感情也抵不过岁月的侵蚀,在浓烈的爱也比不过朝夕相处的陪伴,最长情的爱就是陪伴一生。
“过完初五,初六的火车票,我昨天就买好票了,我和大新先去,大国就留在家里,赵阳要去的话,等他婚事半完再去不迟。”他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既然觉得这里不安全,会给康安好带来麻烦,那么离开这里是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之前没走,是担心她在这里照顾不好她自己,现在生意已经上了轨道,还有寇振国留下帮忙,康安好应该可以应付这些事情。
康安好却有些担心,“寇大哥留下来安全么,那件事情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发生在入冬的时候,我觉得最好还是出去避避。这事情来的快去得也快,找不到人,最多一年半载就没事,只要在当时不惹事,事后也不会追究的。”
“放心吧,没事儿,大国再呆两个月,把手里的厨艺找徒弟传下去,到时候他再去找我们也不迟。”郑国新已经在这一个月里,把自己的功夫教给康安全,以后就靠他自己的自觉,还有勤加练习。
康安好见温建军把事情安排妥当,一时间找不到别的借口阻拦,只好沉默不语。她此时心情很矛盾,有些担心他,却不想让他走,似乎习惯有什么事情都能依赖他。
同时,她又觉得对不起薛逸尘,就像她背叛了他,很矛盾,大概只有亲眼看着薛逸尘结婚,找到自己的幸福,她才能解开心结,才能坦然面对温建军。
转念一想,也许她对温建军的感情,只是依赖,就像前世对薛逸尘一样,只是习惯和依赖。后来薛逸尘为她而死,她剩下的就只剩下愧疚,她只觉得欠他的,要还,至于有没有感情,似乎并不重要。
☆、第134章 温建军走了
温建军和郑国新走的那天,谁也没告诉,只是悄悄的走了,没有人去送,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去哪里。康安好想问,没开口,温建军想说,没张嘴,他们知道不问不说,对双方都好。
康安好把存折里的钱都取出来,整整五万块,前一天夜里就放在温建军的包里。温建军想要推辞,被康安好一句话堵回去,他想想也是,反正挣来的钱也都是她的,本钱多一点,生意好做一点。
赵蕊自那天见过周爱玲,就再也不和郑国新斗嘴,更加躲着温建军。赵蕊是个善良的女孩,单纯的让人心疼,她听见那天周爱玲和他的对话,她清楚温建军心里有喜欢的女孩子。
赵蕊觉得温建军这么好,能被他喜欢并放在心里的女孩一定不一般,她甚至觉得自己如果继续喜欢温建军,会让他对不起那女孩。之前她喜欢他,是因为感受到他内心的孤独,她心疼他,现在知道他并不孤独,也许孤独的时候正是他想念心上人的时候。
她不想让温建军为难,不想让别人为难,她决定不再喜欢他。做护士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护士,因为粗心大意,毛手毛脚,总是让病人二次受伤。可要是讲爱心,她对谁都那么爱,她似乎可以真心爱上任何一个人,只要她愿意。
初六一大早,赵阳带着窦小可,还有四合院的大家伙儿,买上大堆的礼物,还有农村办喜事需要的干菜蔬菜。通过马月兰的关系,借来一辆货车,寇振国开着,一辆吉普车,赵阳开着,往窦小可家里去。
窦小可家在农村,山路崎岖不好走,走到中午才到,幸运的是车子可以直接开到村里,不用走路。
窦小可精神好多了,意识渐渐清醒过来,手舞足蹈的像个小孩子一样。
窦小可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两家谈好婚事,第二天就用他们带来的那些鸡鸭鱼肉蔬菜面粉,在村子里热热闹闹的办了一个婚礼。寇振国的手艺不错,他做的菜实惠好吃,农村里一年到头难开荤,个个吃的嘴角流油,赞不绝口。
窦小可一时间成为村里女孩争相效仿的榜样,窦小可的父母更是扬眉吐气,抬头挺胸做一次人。原本不答应给窦小可哥哥做媳妇儿的人家,争着抢着不要彩礼就要嫁过来,之前好几家退婚的,也都后悔,嚷嚷着让媒人来说和说和。
至于窦小可的叔叔,早就没影了,他拿上钱根本没有回村子,不知道是去哪里过年去了。
农村人就是这样,很朴实,很善良,却又很势力,很现实,他们容易轻信他人,容易被眼前的利益迷惑。
窦小可在赵阳的精心照顾下,已经恢复过来,她似乎很刻意的把那段记忆擦掉,彻底忘却。她每天只是天真的问着赵阳,什么时候能带她去饭店上班,她还要挣钱养活老家的弟弟妹妹爸爸妈妈呢。
赵阳有些迟疑,他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他几次和窦小可说要带她去大城市,她都哭闹着不去。他以为离开这个伤心地方,会对她的病情有好处,现在看来,她自己强迫自己把那段记忆从她的脑海里删除了。
她整天想的只是做个饭店的服务员,好好工作,挣钱回老家盖房子,养活一家人。
赵阳只好放弃去沿海大城市找温建军的打算,跟着寇振国好好学习厨艺,窦小可是个吃货。她嘴刁的不行,每次吃饭,只要她尝一口,就能吃出来是不是赵阳做的,不是赵阳做的,她根本不吃。
有时候赵阳出去有事,一天不在家,她就那么饿
赵蕊喜欢温建军,康安好知道之后,就有意无意的避开温建军,温建军察觉到,没有说话。
过年的这天夜里,大家吃完年夜饭,老大小的开始熬年夜,守岁。康安好他们几个人在正屋的堂屋对账,好歹要算一下这一个月挣了多少钱,现金不多,被温建军以康安好的名义存在银行里。
天快亮的时候,几人把账算清楚,抹了零头,一共五万八千六百九十二块钱。
听到这个数字,只有康安好瞪大眼睛,温建军、郑国新和寇振国都没什么反应,就像挣的钱和他们没关系一样。
“这么多钱,发财啦发财啦!”康安好上辈子从来没有一下子挣过这么多钱,心里很是激动,高兴的从椅子上蹦起来。
温建军知道她想要做什么,这些年只是九牛一毛,想办成她要做的事情,差十万八千里。他看她这么高兴,不忍心打击她,只觉得这一个月的辛苦换来她脸上的笑容,这笔买卖太划算。
“哥,你什么时候走?”康安好想起温建军说他过完年就走,挣钱的喜悦顿时没了,只剩下不舍得,也许连她自己的都没有发现,温建军在她心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薛逸尘,好像这个人离她的生活很遥远,而在她身边的只有温建军。
再深的感情也抵不过岁月的侵蚀,在浓烈的爱也比不过朝夕相处的陪伴,最长情的爱就是陪伴一生。
“过完初五,初六的火车票,我昨天就买好票了,我和大新先去,大国就留在家里,赵阳要去的话,等他婚事半完再去不迟。”他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人,既然觉得这里不安全,会给康安好带来麻烦,那么离开这里是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之前没走,是担心她在这里照顾不好她自己,现在生意已经上了轨道,还有寇振国留下帮忙,康安好应该可以应付这些事情。
康安好却有些担心,“寇大哥留下来安全么,那件事情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发生在入冬的时候,我觉得最好还是出去避避。这事情来的快去得也快,找不到人,最多一年半载就没事,只要在当时不惹事,事后也不会追究的。”
“放心吧,没事儿,大国再呆两个月,把手里的厨艺找徒弟传下去,到时候他再去找我们也不迟。”郑国新已经在这一个月里,把自己的功夫教给康安全,以后就靠他自己的自觉,还有勤加练习。
康安好见温建军把事情安排妥当,一时间找不到别的借口阻拦,只好沉默不语。她此时心情很矛盾,有些担心他,却不想让他走,似乎习惯有什么事情都能依赖他。
同时,她又觉得对不起薛逸尘,就像她背叛了他,很矛盾,大概只有亲眼看着薛逸尘结婚,找到自己的幸福,她才能解开心结,才能坦然面对温建军。
转念一想,也许她对温建军的感情,只是依赖,就像前世对薛逸尘一样,只是习惯和依赖。后来薛逸尘为她而死,她剩下的就只剩下愧疚,她只觉得欠他的,要还,至于有没有感情,似乎并不重要。
☆、第134章 温建军走了
温建军和郑国新走的那天,谁也没告诉,只是悄悄的走了,没有人去送,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去哪里。康安好想问,没开口,温建军想说,没张嘴,他们知道不问不说,对双方都好。
康安好把存折里的钱都取出来,整整五万块,前一天夜里就放在温建军的包里。温建军想要推辞,被康安好一句话堵回去,他想想也是,反正挣来的钱也都是她的,本钱多一点,生意好做一点。
赵蕊自那天见过周爱玲,就再也不和郑国新斗嘴,更加躲着温建军。赵蕊是个善良的女孩,单纯的让人心疼,她听见那天周爱玲和他的对话,她清楚温建军心里有喜欢的女孩子。
赵蕊觉得温建军这么好,能被他喜欢并放在心里的女孩一定不一般,她甚至觉得自己如果继续喜欢温建军,会让他对不起那女孩。之前她喜欢他,是因为感受到他内心的孤独,她心疼他,现在知道他并不孤独,也许孤独的时候正是他想念心上人的时候。
她不想让温建军为难,不想让别人为难,她决定不再喜欢他。做护士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护士,因为粗心大意,毛手毛脚,总是让病人二次受伤。可要是讲爱心,她对谁都那么爱,她似乎可以真心爱上任何一个人,只要她愿意。
初六一大早,赵阳带着窦小可,还有四合院的大家伙儿,买上大堆的礼物,还有农村办喜事需要的干菜蔬菜。通过马月兰的关系,借来一辆货车,寇振国开着,一辆吉普车,赵阳开着,往窦小可家里去。
窦小可家在农村,山路崎岖不好走,走到中午才到,幸运的是车子可以直接开到村里,不用走路。
窦小可精神好多了,意识渐渐清醒过来,手舞足蹈的像个小孩子一样。
窦小可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两家谈好婚事,第二天就用他们带来的那些鸡鸭鱼肉蔬菜面粉,在村子里热热闹闹的办了一个婚礼。寇振国的手艺不错,他做的菜实惠好吃,农村里一年到头难开荤,个个吃的嘴角流油,赞不绝口。
窦小可一时间成为村里女孩争相效仿的榜样,窦小可的父母更是扬眉吐气,抬头挺胸做一次人。原本不答应给窦小可哥哥做媳妇儿的人家,争着抢着不要彩礼就要嫁过来,之前好几家退婚的,也都后悔,嚷嚷着让媒人来说和说和。
至于窦小可的叔叔,早就没影了,他拿上钱根本没有回村子,不知道是去哪里过年去了。
农村人就是这样,很朴实,很善良,却又很势力,很现实,他们容易轻信他人,容易被眼前的利益迷惑。
窦小可在赵阳的精心照顾下,已经恢复过来,她似乎很刻意的把那段记忆擦掉,彻底忘却。她每天只是天真的问着赵阳,什么时候能带她去饭店上班,她还要挣钱养活老家的弟弟妹妹爸爸妈妈呢。
赵阳有些迟疑,他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他几次和窦小可说要带她去大城市,她都哭闹着不去。他以为离开这个伤心地方,会对她的病情有好处,现在看来,她自己强迫自己把那段记忆从她的脑海里删除了。
她整天想的只是做个饭店的服务员,好好工作,挣钱回老家盖房子,养活一家人。
赵阳只好放弃去沿海大城市找温建军的打算,跟着寇振国好好学习厨艺,窦小可是个吃货。她嘴刁的不行,每次吃饭,只要她尝一口,就能吃出来是不是赵阳做的,不是赵阳做的,她根本不吃。
有时候赵阳出去有事,一天不在家,她就那么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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