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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类吐槽,苍神表示很无辜,他真没想那么多。
他真开心呀!
对读者们来说,加更和胜利,是对他们努力奋斗的最好回报。
首战告捷,更是加强了他们跟作者钟狂的荣辱认同感,有了真真正正,不易离开的核心粉丝。
新人求月票,求的是一个认真对待自己作品的态度。
谁都没想到,真让这个新人做到了!
《文娱》首冲月票榜,此一佳话,将在钟狂的读者群里津津乐道好一段时间了。
随着十更发表的,是钟岚的感谢单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感谢来得匆忙,而十更是早有预谋的】
【各位都看见了,赢得很险,我知道对方有备而来,经验比我老道,我只会写文,其他事情都比较迟钝。只想着,这次不论成败,都应该好好谢谢各位兄弟。】【所以,今天就算榜上无名,这十更,也是打算发出来的。】【兄弟你我相隔遥远,今日贺我成功闯上月榜,然无好酒好菜照待各位,只能奉上一个作者最实在的更新,还有一句,说几次也不嫌多的谢谢】【我只是个新人,但谁说新人不能杀上月票榜?我不信这个邪,但也心知希望渺茫,是你们的订阅、鼓励和打赏,告诉我,让我再试一次。】【没有你们,我没有今天】
【谢谢!】
虽然,只是挂在月票榜上的最后一名,没有惊艳的逆袭第一,也没有碾压屠榜,大神小神们的基本盘很稳固,但作为新人的钟岚,也在这次初战中,立下了自己的凝聚力!男频认书不认人,火一把容易,让人记住你却难。
这一夜,大家都记住了钟狂。
龙堡上,再无人轻言新人不行。
行不行,不是同行说了算,不是编辑能判断,一本书行不行,永远是读者说了算。
这一次,《文娱》的读者,用答案告诉所有人,钟狂就是行!
第34章 034
“可恶!”
“可恶!畜生!垃圾!……”
陋室里, 男人双手握成拳, 重重捶打着键盘, 他的咒骂声量随着词汇的越发不堪入目而渐渐变小, 最后埋首于电脑桌上, 眼泪糊了一脸。一个月的努力跟怒气,就这么化为泡影, 且以最荒诞的形式落幕──仅仅是一票之差!如果最后是苍神砸了盟主下去,都没现在这么难受。
毕竟,是钱不如人。
如今,竟像是命运摆了他一道狠的。
巨大挫败感吞没了他的身躯, 独居没人看见,再狼狈都是一个人的事, 他迷迷蒙蒙地哭了许久, 怨恨那个被读者簇拥着狂欢的名字,诅咒他早晚扑街, 彷佛这样就会好受一点。只不过,在同时, 他内心也有一把声音在诘问自己──‘你为了什么而恨他?’
北爷点开《文娱》的感谢单章。
钟狂压根不理他,没有对话机会,也很少在公众面前说话,低调内敛得简直对不起外界所传的狂名……等等,这狂名有一半,好像是他捏造出来的。北爷破涕为笑,笑意苦如黄莲, 被自己的滑稽逗笑,大抵没有比这更可悲的事情了。
二人没说上话,是他一直在隔空使劲,惟一了解对方的途径,和读者们没有分别,都是看钟狂发的单章。
越看,越难过。
为了月票排行榜而努力,不是每个终点作者应该做的事吗?
什么时候,他竟然被虚假的资历蒙住了眼睛,见不得后来居上?
他忌惮超级新人爬上月榜,费尽心思到处泼脏水,甚至在自己的小说里影射《文娱》的剧情,把自己打造的心爱主角写崩了,往着黑暗系一去不复返,越走越孤独,越写越不认识自己。
这个月,他真的有好好码字吗?
北爷默然掩脸。
这次滑稽的失败,将他砸得晕头转向,脑壳裂开来,眼泪哗哗的流,将脑子里进的水也流干净了。
他忽然发现,自己是个弱智。
写文多年的老鸟,资历深,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还不如这个新人看得通透──
作家,是不应该搞盘外招的。
他的对手不是钟狂,每一章也不是为了哪个作者而写的,当他的焦点变成钟狂的时候,小说本身就变得不再重要了。在这场战役里,他辜负了最不能辜负的人。
《神级明星》的主角,还有他的读者。
“我真是个大傻逼!”
北爷一口气缓不上来,心跳得很快,胡子拉碴的脸庞更狼狈了,活像个流浪汉。眼泪还在流,悔恨感未消,然而想通之后,惨痛落败后的这一晚,竟是一个月来最痛快的一晚。
成长的第一步,原来是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傻比。
真痛,可也真爽。
这时候发现,还不算太迟,读者没跑光,他尚有挽回的机会。
他到浴室狠狠洗了把脸,将半个月没理会,杂草般疯长的胡子剃干净,抹去一脸水,坐回电脑前。点开文档,心前所未有地宁静,他想好了,先写个单章,谢谢读者,也许还要谢谢钟狂,虽然排名不高,但完成了一场里程碑式的创举,也让他有了很好的竞争体验,嗯,展望一下,下个月要码多少字……
脸上有了微笑,不再紧咬着牙关时,北爷并不知道自己也能笑得这么放松温柔。
文思如泉涌,指尖按落键盘。
喀。
“诶?怎么没反应?”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靠!不是被我弄坏了吧!?”
是夜,大彻大悟的北爷,终于为自己的愤怒付出了一个键盘的代价。
败者有得,胜者又如何?
和以往的任何一个晚上没分别,钟岚在读者群里陪聊了半小时就去睡觉。雷打不动的健康作息,并未因为一次激动人心的胜利而改变。倒是程宇航激动得一夜未眠,将邮件箱里的内签稿子全审了,用大量的工作宣泄出自己的兴奋。
这可是他发掘出来的作者啊!
说是一呜惊人也不过如此,而且小钟还那么年轻,有大把的潜力,以后只会越来越好。
翌日。
午休。
钟岚打了份大白菜炒回锅肉饭,配一碗玉米萝卜大骨汤。
当然,以上是它的学名,从她的观察来看,这一份只有两块回锅肉的饭,应该直接叫大白菜饭。她吃得清淡,有点油星就很满足,倒是陆杉杉夹起她白饭上仅有的一片回锅肉,举在灯光下,以一种鉴赏玉石色泽的目光端详片刻。
“你想吃?给你好了。”
“我才没有这么过分,”陆杉杉将它放回饭上,感叹:“我只是觉得,食堂阿姨的刀工越来越厉害了,居然让我在回锅肉上见识到了什么叫薄如蝉翼。”
得,这嘴贫的。
钟岚不介意,大白菜和肉汁都很下饭
他真开心呀!
对读者们来说,加更和胜利,是对他们努力奋斗的最好回报。
首战告捷,更是加强了他们跟作者钟狂的荣辱认同感,有了真真正正,不易离开的核心粉丝。
新人求月票,求的是一个认真对待自己作品的态度。
谁都没想到,真让这个新人做到了!
《文娱》首冲月票榜,此一佳话,将在钟狂的读者群里津津乐道好一段时间了。
随着十更发表的,是钟岚的感谢单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感谢来得匆忙,而十更是早有预谋的】
【各位都看见了,赢得很险,我知道对方有备而来,经验比我老道,我只会写文,其他事情都比较迟钝。只想着,这次不论成败,都应该好好谢谢各位兄弟。】【所以,今天就算榜上无名,这十更,也是打算发出来的。】【兄弟你我相隔遥远,今日贺我成功闯上月榜,然无好酒好菜照待各位,只能奉上一个作者最实在的更新,还有一句,说几次也不嫌多的谢谢】【我只是个新人,但谁说新人不能杀上月票榜?我不信这个邪,但也心知希望渺茫,是你们的订阅、鼓励和打赏,告诉我,让我再试一次。】【没有你们,我没有今天】
【谢谢!】
虽然,只是挂在月票榜上的最后一名,没有惊艳的逆袭第一,也没有碾压屠榜,大神小神们的基本盘很稳固,但作为新人的钟岚,也在这次初战中,立下了自己的凝聚力!男频认书不认人,火一把容易,让人记住你却难。
这一夜,大家都记住了钟狂。
龙堡上,再无人轻言新人不行。
行不行,不是同行说了算,不是编辑能判断,一本书行不行,永远是读者说了算。
这一次,《文娱》的读者,用答案告诉所有人,钟狂就是行!
第34章 034
“可恶!”
“可恶!畜生!垃圾!……”
陋室里, 男人双手握成拳, 重重捶打着键盘, 他的咒骂声量随着词汇的越发不堪入目而渐渐变小, 最后埋首于电脑桌上, 眼泪糊了一脸。一个月的努力跟怒气,就这么化为泡影, 且以最荒诞的形式落幕──仅仅是一票之差!如果最后是苍神砸了盟主下去,都没现在这么难受。
毕竟,是钱不如人。
如今,竟像是命运摆了他一道狠的。
巨大挫败感吞没了他的身躯, 独居没人看见,再狼狈都是一个人的事, 他迷迷蒙蒙地哭了许久, 怨恨那个被读者簇拥着狂欢的名字,诅咒他早晚扑街, 彷佛这样就会好受一点。只不过,在同时, 他内心也有一把声音在诘问自己──‘你为了什么而恨他?’
北爷点开《文娱》的感谢单章。
钟狂压根不理他,没有对话机会,也很少在公众面前说话,低调内敛得简直对不起外界所传的狂名……等等,这狂名有一半,好像是他捏造出来的。北爷破涕为笑,笑意苦如黄莲, 被自己的滑稽逗笑,大抵没有比这更可悲的事情了。
二人没说上话,是他一直在隔空使劲,惟一了解对方的途径,和读者们没有分别,都是看钟狂发的单章。
越看,越难过。
为了月票排行榜而努力,不是每个终点作者应该做的事吗?
什么时候,他竟然被虚假的资历蒙住了眼睛,见不得后来居上?
他忌惮超级新人爬上月榜,费尽心思到处泼脏水,甚至在自己的小说里影射《文娱》的剧情,把自己打造的心爱主角写崩了,往着黑暗系一去不复返,越走越孤独,越写越不认识自己。
这个月,他真的有好好码字吗?
北爷默然掩脸。
这次滑稽的失败,将他砸得晕头转向,脑壳裂开来,眼泪哗哗的流,将脑子里进的水也流干净了。
他忽然发现,自己是个弱智。
写文多年的老鸟,资历深,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还不如这个新人看得通透──
作家,是不应该搞盘外招的。
他的对手不是钟狂,每一章也不是为了哪个作者而写的,当他的焦点变成钟狂的时候,小说本身就变得不再重要了。在这场战役里,他辜负了最不能辜负的人。
《神级明星》的主角,还有他的读者。
“我真是个大傻逼!”
北爷一口气缓不上来,心跳得很快,胡子拉碴的脸庞更狼狈了,活像个流浪汉。眼泪还在流,悔恨感未消,然而想通之后,惨痛落败后的这一晚,竟是一个月来最痛快的一晚。
成长的第一步,原来是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傻比。
真痛,可也真爽。
这时候发现,还不算太迟,读者没跑光,他尚有挽回的机会。
他到浴室狠狠洗了把脸,将半个月没理会,杂草般疯长的胡子剃干净,抹去一脸水,坐回电脑前。点开文档,心前所未有地宁静,他想好了,先写个单章,谢谢读者,也许还要谢谢钟狂,虽然排名不高,但完成了一场里程碑式的创举,也让他有了很好的竞争体验,嗯,展望一下,下个月要码多少字……
脸上有了微笑,不再紧咬着牙关时,北爷并不知道自己也能笑得这么放松温柔。
文思如泉涌,指尖按落键盘。
喀。
“诶?怎么没反应?”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靠!不是被我弄坏了吧!?”
是夜,大彻大悟的北爷,终于为自己的愤怒付出了一个键盘的代价。
败者有得,胜者又如何?
和以往的任何一个晚上没分别,钟岚在读者群里陪聊了半小时就去睡觉。雷打不动的健康作息,并未因为一次激动人心的胜利而改变。倒是程宇航激动得一夜未眠,将邮件箱里的内签稿子全审了,用大量的工作宣泄出自己的兴奋。
这可是他发掘出来的作者啊!
说是一呜惊人也不过如此,而且小钟还那么年轻,有大把的潜力,以后只会越来越好。
翌日。
午休。
钟岚打了份大白菜炒回锅肉饭,配一碗玉米萝卜大骨汤。
当然,以上是它的学名,从她的观察来看,这一份只有两块回锅肉的饭,应该直接叫大白菜饭。她吃得清淡,有点油星就很满足,倒是陆杉杉夹起她白饭上仅有的一片回锅肉,举在灯光下,以一种鉴赏玉石色泽的目光端详片刻。
“你想吃?给你好了。”
“我才没有这么过分,”陆杉杉将它放回饭上,感叹:“我只是觉得,食堂阿姨的刀工越来越厉害了,居然让我在回锅肉上见识到了什么叫薄如蝉翼。”
得,这嘴贫的。
钟岚不介意,大白菜和肉汁都很下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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