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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绿植换好了盆并搬上车,拿了今天的工钱离开。因为今天的这家客户对送货的时间有要求,只能在对方上班期间送,这会儿有点晚,送过去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等明天。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忙碌,今天开始就已经不再需要加班加点。帮工们忙了好几天,难得可以按时回家,心情都不错,离开得也很快。随着他们的离去,花圃一下开始安静起来。姜绍辉享受着这种和心上人在一起的静谧时光,全世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感觉,还没到一分钟,‘第三者’就出现了。
李遇从车那边绕出来,看到苏镜他们还没走,连忙跑过去,暗地给苏镜使了个眼色。再过一会儿就是饭点,难得碰到姜绍辉在,还不赶紧问问有没有空。
被李遇这么一提醒,苏镜也想起英婶说的请吃饭的事。虽然姜绍辉并不缺顿饭,但到底是份心意。对方帮了那么多忙,自己别的做不了,饭总还请得起。
二人世界被打破,姜绍辉才感到不快,就得到了共进晚餐的邀约,那点不快才开始聚集就已经消散。在出去吃和在家吃这两个选项里,飞快地选择了后者。虽然在家吃也并不是在苏镜家,三人去的是小餐馆。
苏镜家的冰箱里常年只有饮料和水果,请人吃饭总不能带回去喝风。李兰英接到儿子的电话后特意提前关了店门,为姜绍辉包场。老友不在,她做人干娘的,总要为孩子打算好一切,人情往来,该走的一点都不能少。国人都爱在饭桌上谈感情,正好借这表达下谢意。倒不是舍不得更好的,而是有钱人家,要什么没有,你送别的说不准人家还用不上,倒不如吃的实惠。
李兰英准备地很精心,还特意问了姜绍辉的口味。人还没到,满满的一桌菜已经上了一半,剩下的还在锅里,等苏镜他们进来时,李兰英正在舀汤。
汤炖的是最普通的玉米排骨,从下午就开始煲,本来是留给两个孩子晚上喝,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开饭店久了,经手过的食材多,眼光也就特别好。哪怕只是普通的材料,餐馆买到的也是市面上品质最好的那种。好的食材,又足够新鲜,慢火细炖了几个小时,这会儿才一揭盖,香味就已经透过门窗,沁到街面上去,飘出老远。
因为暂停营业,小餐馆的店门早关了,三人走的就是后门。一般店面的后门,不管是卖什么东西的,哪怕前面的门面弄得再干净整洁,后门的小巷也免不了脏污杂乱。有的是因为楼上居民总往下丢弃生活垃圾,有的是店里自己往那堆积杂物,总之看起来一片污秽,让人难以下脚。
但小餐馆不一样,李兰英勤快,时常收拾后巷。小餐馆说小,只是住在这边的老人念旧,叫惯了嘴不曾改口而已。
餐馆的地理位置极好,客流多,再加上英婶手艺好,生意自然客似云来,很是赚钱。赚了钱又投进来,再加上前几年李遇在外打拼后带回来的那一笔,小餐馆早已经改头换面,单独占据了三层小楼不说,装修得也极有品味,不掉档次又温馨。
小餐馆变得又大又漂亮,说是座小酒楼也不为过,并不是顾名思义的那种苍蝇馆子,倒是有点儿几年后流行的那种私房菜的影子。这楼是早年盖的,总共就只有三层高。李兰英是买的店面,三层都拿来做餐馆了,没有当住宅,并不存在居民。没人高空抛物,平常收拾的又勤快,小巷的干净也就得以保持。要不是这样,苏镜他们也不好意思带着客人从这走。
没有垃圾异味的干扰,玉米排骨的浓香霸道地占据了整条巷子。才一进来,苏镜就忍不住露出笑容,和姜绍辉打赌,猜今晚的菜色里肯定有玉米排骨汤。
那认真的小表情十分可爱,姜绍辉目光自然,丝毫不惹人怀疑地看了又看,并毫无原则地表示肯定会有排骨汤,加了玉米的那种。
……在一旁的李遇面无表情,两人回答一致,都这样那赌还打得起来?虽然一闻味道,他就闻出来那是他妈的手艺,显然晚上肯定会有玉米排骨汤。他能闻出来的,苏镜自然也能,但姜绍辉怎么也这么肯定?巷子后面还有那么多家店,指不准就是别人在炖。心里疑惑,李遇却没开口问,毕竟不算熟。
虽然赌没打成,但得到附和的苏镜还是很高兴,到了餐馆进去一看,汤煲好了李兰英正在舀,果然是玉米排骨。
餐馆的后门是开在厨房那,一进门就是后厨,方便平时采购食材,回来后可以直接卸货。平常买的那些生鲜,毕竟不好直接从前面大堂经过,活鱼会溅得地板到处是水,来往的客人们一个不慎,容易滑倒。
餐馆大,需要的人手也就多。服务员不说,光是厨师就不止一个,李兰英手下还带着几个徒弟,可惜除了李遇,别的手艺都不太到家,学的时间太短,最好的那个都要再磨砺半年才能挑大梁。平常他们都在店里,今天要招待客人,不需要这么多人,李兰英索性就给他们放了假。因而这会儿,偌大的后厨里,就只有李兰英一个人。
没有别人,视线不受阻挡,苏镜一眼就看到那锅汤。汤色清澄,玉米嫩黄,和排骨一起在锅中浮沉,看着就诱人。排骨汤正好舀好,苏镜走过去正想帮忙,被李兰英避开:“让你哥来,你带姜先生找个喜欢的包厢先坐着,我好把菜挪过去。”
“偏心!”李遇小声地嘀咕了句,却还是伸手接过汤,谁让他是当哥的!
李兰英只当没听见,继续说道:“放着让你哥来。这里烟大,你快把人带出去,别再熏了,等会儿饭还没吃着,就先惹一身烟火味。姜先生的衣服料子好,别糟践了。”
苏镜看了看姜绍辉的一身衣服,做工精细,虽然他对奢侈品不关注,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看这样子,就算不是什么大牌,估计也是名家大师的手工制作品。要是自然磨损也算了,放在这烟熏火燎的确实可惜。
反倒是姜绍辉自己不太在意,比起衣服,他更为关注那锅被端走的,看表现明显是苏镜爱喝的玉米排骨汤。苏镜爱喝,在心里牢记住这点后,他的注意力也没被衣服转移走,而是放在李兰英话里的是姜先生上。
如果是路上遇到的某个认识他的人,或者是合作方的老总,他们这样称呼他,那当然没什么值得注意。姜绍辉平常也不会在意称呼这种小事,不管别人是叫他姜二少,姜总,还是姜先生,或者别的什么,他都无所谓。称呼就像名字一样,只不过是一个代词而已。但今天不一样,眼前的妇人虽然十分普通,就只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娘。但经由‘罂粟’一事,仔细调查过苏镜的人际关系以后,姜绍辉十分清楚地明白李兰英母子在苏镜心里的地位。
说句让人不开心的,哪怕他给苏镜拉了那么多笔大生意,在苏镜心里,目前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忙碌,今天开始就已经不再需要加班加点。帮工们忙了好几天,难得可以按时回家,心情都不错,离开得也很快。随着他们的离去,花圃一下开始安静起来。姜绍辉享受着这种和心上人在一起的静谧时光,全世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感觉,还没到一分钟,‘第三者’就出现了。
李遇从车那边绕出来,看到苏镜他们还没走,连忙跑过去,暗地给苏镜使了个眼色。再过一会儿就是饭点,难得碰到姜绍辉在,还不赶紧问问有没有空。
被李遇这么一提醒,苏镜也想起英婶说的请吃饭的事。虽然姜绍辉并不缺顿饭,但到底是份心意。对方帮了那么多忙,自己别的做不了,饭总还请得起。
二人世界被打破,姜绍辉才感到不快,就得到了共进晚餐的邀约,那点不快才开始聚集就已经消散。在出去吃和在家吃这两个选项里,飞快地选择了后者。虽然在家吃也并不是在苏镜家,三人去的是小餐馆。
苏镜家的冰箱里常年只有饮料和水果,请人吃饭总不能带回去喝风。李兰英接到儿子的电话后特意提前关了店门,为姜绍辉包场。老友不在,她做人干娘的,总要为孩子打算好一切,人情往来,该走的一点都不能少。国人都爱在饭桌上谈感情,正好借这表达下谢意。倒不是舍不得更好的,而是有钱人家,要什么没有,你送别的说不准人家还用不上,倒不如吃的实惠。
李兰英准备地很精心,还特意问了姜绍辉的口味。人还没到,满满的一桌菜已经上了一半,剩下的还在锅里,等苏镜他们进来时,李兰英正在舀汤。
汤炖的是最普通的玉米排骨,从下午就开始煲,本来是留给两个孩子晚上喝,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开饭店久了,经手过的食材多,眼光也就特别好。哪怕只是普通的材料,餐馆买到的也是市面上品质最好的那种。好的食材,又足够新鲜,慢火细炖了几个小时,这会儿才一揭盖,香味就已经透过门窗,沁到街面上去,飘出老远。
因为暂停营业,小餐馆的店门早关了,三人走的就是后门。一般店面的后门,不管是卖什么东西的,哪怕前面的门面弄得再干净整洁,后门的小巷也免不了脏污杂乱。有的是因为楼上居民总往下丢弃生活垃圾,有的是店里自己往那堆积杂物,总之看起来一片污秽,让人难以下脚。
但小餐馆不一样,李兰英勤快,时常收拾后巷。小餐馆说小,只是住在这边的老人念旧,叫惯了嘴不曾改口而已。
餐馆的地理位置极好,客流多,再加上英婶手艺好,生意自然客似云来,很是赚钱。赚了钱又投进来,再加上前几年李遇在外打拼后带回来的那一笔,小餐馆早已经改头换面,单独占据了三层小楼不说,装修得也极有品味,不掉档次又温馨。
小餐馆变得又大又漂亮,说是座小酒楼也不为过,并不是顾名思义的那种苍蝇馆子,倒是有点儿几年后流行的那种私房菜的影子。这楼是早年盖的,总共就只有三层高。李兰英是买的店面,三层都拿来做餐馆了,没有当住宅,并不存在居民。没人高空抛物,平常收拾的又勤快,小巷的干净也就得以保持。要不是这样,苏镜他们也不好意思带着客人从这走。
没有垃圾异味的干扰,玉米排骨的浓香霸道地占据了整条巷子。才一进来,苏镜就忍不住露出笑容,和姜绍辉打赌,猜今晚的菜色里肯定有玉米排骨汤。
那认真的小表情十分可爱,姜绍辉目光自然,丝毫不惹人怀疑地看了又看,并毫无原则地表示肯定会有排骨汤,加了玉米的那种。
……在一旁的李遇面无表情,两人回答一致,都这样那赌还打得起来?虽然一闻味道,他就闻出来那是他妈的手艺,显然晚上肯定会有玉米排骨汤。他能闻出来的,苏镜自然也能,但姜绍辉怎么也这么肯定?巷子后面还有那么多家店,指不准就是别人在炖。心里疑惑,李遇却没开口问,毕竟不算熟。
虽然赌没打成,但得到附和的苏镜还是很高兴,到了餐馆进去一看,汤煲好了李兰英正在舀,果然是玉米排骨。
餐馆的后门是开在厨房那,一进门就是后厨,方便平时采购食材,回来后可以直接卸货。平常买的那些生鲜,毕竟不好直接从前面大堂经过,活鱼会溅得地板到处是水,来往的客人们一个不慎,容易滑倒。
餐馆大,需要的人手也就多。服务员不说,光是厨师就不止一个,李兰英手下还带着几个徒弟,可惜除了李遇,别的手艺都不太到家,学的时间太短,最好的那个都要再磨砺半年才能挑大梁。平常他们都在店里,今天要招待客人,不需要这么多人,李兰英索性就给他们放了假。因而这会儿,偌大的后厨里,就只有李兰英一个人。
没有别人,视线不受阻挡,苏镜一眼就看到那锅汤。汤色清澄,玉米嫩黄,和排骨一起在锅中浮沉,看着就诱人。排骨汤正好舀好,苏镜走过去正想帮忙,被李兰英避开:“让你哥来,你带姜先生找个喜欢的包厢先坐着,我好把菜挪过去。”
“偏心!”李遇小声地嘀咕了句,却还是伸手接过汤,谁让他是当哥的!
李兰英只当没听见,继续说道:“放着让你哥来。这里烟大,你快把人带出去,别再熏了,等会儿饭还没吃着,就先惹一身烟火味。姜先生的衣服料子好,别糟践了。”
苏镜看了看姜绍辉的一身衣服,做工精细,虽然他对奢侈品不关注,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看这样子,就算不是什么大牌,估计也是名家大师的手工制作品。要是自然磨损也算了,放在这烟熏火燎的确实可惜。
反倒是姜绍辉自己不太在意,比起衣服,他更为关注那锅被端走的,看表现明显是苏镜爱喝的玉米排骨汤。苏镜爱喝,在心里牢记住这点后,他的注意力也没被衣服转移走,而是放在李兰英话里的是姜先生上。
如果是路上遇到的某个认识他的人,或者是合作方的老总,他们这样称呼他,那当然没什么值得注意。姜绍辉平常也不会在意称呼这种小事,不管别人是叫他姜二少,姜总,还是姜先生,或者别的什么,他都无所谓。称呼就像名字一样,只不过是一个代词而已。但今天不一样,眼前的妇人虽然十分普通,就只是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娘。但经由‘罂粟’一事,仔细调查过苏镜的人际关系以后,姜绍辉十分清楚地明白李兰英母子在苏镜心里的地位。
说句让人不开心的,哪怕他给苏镜拉了那么多笔大生意,在苏镜心里,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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