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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背影,和束发而撩起的那一截白皙的脖子,他不知不觉地便靠了过去,心里生出了个想在那个白皙颈项上咬一口的妄想。
好在季先生转过脸来的时候,这份妄想便立即烟消云散了。
如果不从正面看,不看脸的话,季先生的背影真是很勾人啊。青丝绾髻,细颈白皙,肩头瘦削却圆润,腰肢盈盈却挺拔。
比男子多一分俏丽,比女子多一分刚劲,有种说不出来的韵味。
——
陈博涉曾经怀疑过自己对于季先生总有些别样的感觉,是不是因为自己喜欢的是男子。
为了验证,他还曾特地去勾栏间里要了个小倌。
当小倌媚眼如丝地缠上他的时候,他恨不得将小倌一脚踢开。好不容易克制住了,没有动脚,但还是动手把对方狠狠地推到了床上。
小倌对于这个举动显然是误会了,笑得更加妖娆,腰也扭得更加欢畅了。
“原来客官喜欢粗暴的。”
陈博涉怒目盯着在床上搔首弄姿的人,突然觉得自己特地跑来验证一下的想法很是滑稽,随即便释然了。
因为他对眼前的人,根本没有任何兴趣。
一丁点儿都没有。
无论眼前的人是如何容貌俏丽、身姿妖娆、皮肤白皙、烟视媚行、顾盼生辉……他都丝毫没有触碰的欲望。
反而觉得那如水蛇一般腰身,和细白的藕节般的缠上他脖子的手臂,有些恶心。
奇怪,真是奇怪。
对方分明是个与季先生体型相似,身材相仿,肤色相近,容貌还漂亮了许多,年纪也年轻了许多的秀美男子,但为什么他对着眼前这个人,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去逗弄,去调戏,去触碰,去亲近的想法?
小倌又主动来缠着他的腰,用娇媚的声音向他求欢,他忍无可忍地用两把椅子把对方箍在墙角,然后一脚踏着,变成了个笼子。
“客官是喜欢玩儿束缚吗?奴家怎样都行~”小倌咯咯地笑得开心。
陈博涉有些恼火。
堂堂男儿怎能称呼自己为奴家?现今世道,男儿纷纷投笔从戎,入伍参军,但这个正当龄的孩子为什么愿意屈居人下,甚至以妇人自居?为什么要在这个烟花之地,过着这样的生活呢?
荒唐,实在是荒唐。
于是接下来的一炷香的时间里,陈博涉开始晓以大义教育起小倌来,说什么“你年纪轻轻,虽然不算身强力壮,却也未必不堪大用”,“去军营里面历练两年,当个杂务的小兵,或者打前哨的探子,都是可行的”之类的话。
小倌被训得气急败坏,恨不得给他退钱。总熬完了这一炷香的时间之后,赶紧把他送出门去,觉得自己是碰上了个傻子。
经过这次试验之后,陈博涉便有些放心了。于是对季先生的骚扰,也就心安理得,变本加厉了起来。
——
云霁抱着几卷地图回来,他刚才紧张得不行,想着赶紧要远离陈博涉,所以跑出去的时候还赤着脚。
深秋的天气,晚上天气凉,寒雾重,玄关的木地板上凝了一层白霜,踩上去湿湿的,凉凉的。现在湿着的脚踩到屋子里的草席上,便是一个个的脚印子。
云霁低头看了看,有些不好意思,“踩脏了将军的屋子。”
陈博涉看着那双赤裸的脚被冻得脚趾通红,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了,趁他坐下的时候,捉起他的脚踝,揣到了怀里暖着。
云霁吓坏了,用手撑着往后退,想把脚从陈将军的怀里抽出来。
陈博涉将他的脚揣得更紧了,都揣到了衣服里,只和陈博涉的腹部,隔着薄薄的里衬。
“先生太见外了。”陈博涉一脸如常的样子,仿佛丝毫不知道自己在做着多么亲密的举动,“君子当抵足而眠,你又是女人脚,有什么摸不得的?”
云霁的脸色一阵白一阵红。
白是因为被将军饿虎扑食一般扑上来的身躯吓的。红是因为居然毫无反抗地被捉住了双脚,双脚还被那个男人揣在了怀里。
又变白了是因为觉得这简直是大逆不道,哪有主公给臣子暖脚的道理?又变红了是因为陈博涉居然厚颜无耻地说,这是兄弟间的平常举动。
“我们行军打仗在外,如果有人在苦寒之地,四肢都冻僵了的话,就必须有个人帮他暖一暖。暖不过来的话,便极有可能残废。”
陈博涉大大咧咧地说着,仿佛丝毫没有往那个方面在想,弄得脸红一阵白一阵的云霁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品行不端,生性不检点,所以总是往那个地方想。
都怪前世被那个男人调教得太好了,也都怪自己的身体太不争气了。
云霁紧张地想缩回脚,却被牢牢地抓着。时间越久,越是温暖。热量从脚心传来,渐渐扩散到了脚掌,连着脚趾都暖和了起来。
越是温暖,也越是失去了抵抗,深秋季节,人是贪恋温暖的动物。
“你们行军打仗,是怎样过的?”云霁放弃了抵抗,也就任由他揣着了。
——
云晗昱对于前世的那个男人,其实算不上有多了解。
他伤好了之后,男人被他赶出去了一段时间,只在晚上会偷偷进来抱着他,睡在他身边。
后来他察觉了,也没说什么。因为每每看到腹部的伤口的时候,心里便自责起来,于是就由着那个男人抱着,算是默许了。
男人几乎每晚都会来,而男人每次来了之后,真是把他当作一般的妃子在宠幸,尽兴之后便酣然而眠。完全不会对他说些朝堂的政务与军务。
使得他对男人的事情,总是一知半解。
只记得有几次,男人御驾亲征,北上抗击蛮族,十天、半月、最长一次竟然三个月未归。
那段时间,听闻朝中的风向是今天往东吹,明天往南吹,后天又传是变了天地。后宫里整天谣传着男人死在了西北大漠的消息,说是尸骨未还,只是被压着未发丧。
他彻夜守在寝宫门外,望着之前男人过来的方向,期盼着那个男人能够出现。一天天,一夜夜地就那么等着。
后来男人回来了,一身是伤。左肩的箭伤,右肩的刀上,腹部也有一道的伤口,幸好不算太深,回来的时候几乎已经不渗血了。
那个与他曾经刺伤的位置相隔了数寸,拆开布料袒露出来的时候,只见两个并排的伤疤。
男人没告诉他曾经经历过什么,九死一生或者命悬一线之类的,男人都只字未提,只是轻擦着他挂在眼角的泪水,轻声说,“都过去了。”
他抚摸着那两个伤疤,停在自己刺的那一处,又抚过旁边的新伤,然后泪水便弥漫了眼眶。
“疼吗?”他抬眼看男人,刚刚被擦去的泪水,又流了满脸。
男人伸手抱着他,亲吻他的脸颊,以及
好在季先生转过脸来的时候,这份妄想便立即烟消云散了。
如果不从正面看,不看脸的话,季先生的背影真是很勾人啊。青丝绾髻,细颈白皙,肩头瘦削却圆润,腰肢盈盈却挺拔。
比男子多一分俏丽,比女子多一分刚劲,有种说不出来的韵味。
——
陈博涉曾经怀疑过自己对于季先生总有些别样的感觉,是不是因为自己喜欢的是男子。
为了验证,他还曾特地去勾栏间里要了个小倌。
当小倌媚眼如丝地缠上他的时候,他恨不得将小倌一脚踢开。好不容易克制住了,没有动脚,但还是动手把对方狠狠地推到了床上。
小倌对于这个举动显然是误会了,笑得更加妖娆,腰也扭得更加欢畅了。
“原来客官喜欢粗暴的。”
陈博涉怒目盯着在床上搔首弄姿的人,突然觉得自己特地跑来验证一下的想法很是滑稽,随即便释然了。
因为他对眼前的人,根本没有任何兴趣。
一丁点儿都没有。
无论眼前的人是如何容貌俏丽、身姿妖娆、皮肤白皙、烟视媚行、顾盼生辉……他都丝毫没有触碰的欲望。
反而觉得那如水蛇一般腰身,和细白的藕节般的缠上他脖子的手臂,有些恶心。
奇怪,真是奇怪。
对方分明是个与季先生体型相似,身材相仿,肤色相近,容貌还漂亮了许多,年纪也年轻了许多的秀美男子,但为什么他对着眼前这个人,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去逗弄,去调戏,去触碰,去亲近的想法?
小倌又主动来缠着他的腰,用娇媚的声音向他求欢,他忍无可忍地用两把椅子把对方箍在墙角,然后一脚踏着,变成了个笼子。
“客官是喜欢玩儿束缚吗?奴家怎样都行~”小倌咯咯地笑得开心。
陈博涉有些恼火。
堂堂男儿怎能称呼自己为奴家?现今世道,男儿纷纷投笔从戎,入伍参军,但这个正当龄的孩子为什么愿意屈居人下,甚至以妇人自居?为什么要在这个烟花之地,过着这样的生活呢?
荒唐,实在是荒唐。
于是接下来的一炷香的时间里,陈博涉开始晓以大义教育起小倌来,说什么“你年纪轻轻,虽然不算身强力壮,却也未必不堪大用”,“去军营里面历练两年,当个杂务的小兵,或者打前哨的探子,都是可行的”之类的话。
小倌被训得气急败坏,恨不得给他退钱。总熬完了这一炷香的时间之后,赶紧把他送出门去,觉得自己是碰上了个傻子。
经过这次试验之后,陈博涉便有些放心了。于是对季先生的骚扰,也就心安理得,变本加厉了起来。
——
云霁抱着几卷地图回来,他刚才紧张得不行,想着赶紧要远离陈博涉,所以跑出去的时候还赤着脚。
深秋的天气,晚上天气凉,寒雾重,玄关的木地板上凝了一层白霜,踩上去湿湿的,凉凉的。现在湿着的脚踩到屋子里的草席上,便是一个个的脚印子。
云霁低头看了看,有些不好意思,“踩脏了将军的屋子。”
陈博涉看着那双赤裸的脚被冻得脚趾通红,顿时什么也顾不上了,趁他坐下的时候,捉起他的脚踝,揣到了怀里暖着。
云霁吓坏了,用手撑着往后退,想把脚从陈将军的怀里抽出来。
陈博涉将他的脚揣得更紧了,都揣到了衣服里,只和陈博涉的腹部,隔着薄薄的里衬。
“先生太见外了。”陈博涉一脸如常的样子,仿佛丝毫不知道自己在做着多么亲密的举动,“君子当抵足而眠,你又是女人脚,有什么摸不得的?”
云霁的脸色一阵白一阵红。
白是因为被将军饿虎扑食一般扑上来的身躯吓的。红是因为居然毫无反抗地被捉住了双脚,双脚还被那个男人揣在了怀里。
又变白了是因为觉得这简直是大逆不道,哪有主公给臣子暖脚的道理?又变红了是因为陈博涉居然厚颜无耻地说,这是兄弟间的平常举动。
“我们行军打仗在外,如果有人在苦寒之地,四肢都冻僵了的话,就必须有个人帮他暖一暖。暖不过来的话,便极有可能残废。”
陈博涉大大咧咧地说着,仿佛丝毫没有往那个方面在想,弄得脸红一阵白一阵的云霁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品行不端,生性不检点,所以总是往那个地方想。
都怪前世被那个男人调教得太好了,也都怪自己的身体太不争气了。
云霁紧张地想缩回脚,却被牢牢地抓着。时间越久,越是温暖。热量从脚心传来,渐渐扩散到了脚掌,连着脚趾都暖和了起来。
越是温暖,也越是失去了抵抗,深秋季节,人是贪恋温暖的动物。
“你们行军打仗,是怎样过的?”云霁放弃了抵抗,也就任由他揣着了。
——
云晗昱对于前世的那个男人,其实算不上有多了解。
他伤好了之后,男人被他赶出去了一段时间,只在晚上会偷偷进来抱着他,睡在他身边。
后来他察觉了,也没说什么。因为每每看到腹部的伤口的时候,心里便自责起来,于是就由着那个男人抱着,算是默许了。
男人几乎每晚都会来,而男人每次来了之后,真是把他当作一般的妃子在宠幸,尽兴之后便酣然而眠。完全不会对他说些朝堂的政务与军务。
使得他对男人的事情,总是一知半解。
只记得有几次,男人御驾亲征,北上抗击蛮族,十天、半月、最长一次竟然三个月未归。
那段时间,听闻朝中的风向是今天往东吹,明天往南吹,后天又传是变了天地。后宫里整天谣传着男人死在了西北大漠的消息,说是尸骨未还,只是被压着未发丧。
他彻夜守在寝宫门外,望着之前男人过来的方向,期盼着那个男人能够出现。一天天,一夜夜地就那么等着。
后来男人回来了,一身是伤。左肩的箭伤,右肩的刀上,腹部也有一道的伤口,幸好不算太深,回来的时候几乎已经不渗血了。
那个与他曾经刺伤的位置相隔了数寸,拆开布料袒露出来的时候,只见两个并排的伤疤。
男人没告诉他曾经经历过什么,九死一生或者命悬一线之类的,男人都只字未提,只是轻擦着他挂在眼角的泪水,轻声说,“都过去了。”
他抚摸着那两个伤疤,停在自己刺的那一处,又抚过旁边的新伤,然后泪水便弥漫了眼眶。
“疼吗?”他抬眼看男人,刚刚被擦去的泪水,又流了满脸。
男人伸手抱着他,亲吻他的脸颊,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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