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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尘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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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带着一只猴子,酒店自然是没法住下去了。沈陆嘉便主动联系了莫傅司留给他的人名中的一个。

    对方会只会说浅的中文,尽管交流的不是很顺畅,但显然莫傅司已经事先交代过了,沈陆嘉刚一自报家门,对方便异常热情地说“沈先生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于是沈陆嘉便坦言想要找一处房子借用几天。那个叫黎博元的男人想了想,爽快地说自己在三十六街区有一间小阁楼,原本是打算改造成家庭旅馆的,现在便借给他们暂住。还约了时间地点领他们过去。

    收了线,沈陆嘉看向正在收拾行李的伍媚道:“阁楼条件恐怕比不上酒店,你若是住不惯,不如就还住在这儿,我一个人搬过去就行。”

    “我坚决跟领导共进退。”伍媚笑吟吟地回了一句。

    沈陆嘉笑笑,低头又去拨电话,却听见伍媚忽然问道:“你有把握吗?猴子再聪明,终归是头畜生,何况只有五天时间。”

    沈陆嘉朝她淡定地一笑,拨通了电话。

    应该是越洋电话,伍媚听得清清楚楚。电话里沈陆嘉请对方立刻搭乘飞机将三只分别叫拉格朗日、开普勒和诺特的僧帽猴送到河内来。

    伍媚啧嘴,这三只猴子的名字都来源于数学大家,拉格朗日在数学、力学和天文学上都是建树颇丰。至于开普勒,提出了行星运动三大定律,更是赫赫有名。而诺特,则是一位伟大的女数学家,被誉为抽象代数之母。

    “这些猴子的名字够霸气啊。”伍媚揶揄道。

    “是我的一位学长起的。他为人比较狂傲。”沈陆嘉解释道。

    不用说伍媚都猜到这些名字肯定不是出自于端方严正的沈陆嘉,她有些好奇地接着问道:“诺特是只母猴子吧?”

    沈陆嘉点头,眼里有赞许之意。

    “你让别人给你送三只猴子过来做什么?阮咸让你训的是阿芒。”伍媚不解。

    沈陆嘉笑笑:“我读大学时,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没有任何人曾经看到过两只狗公平而神圣地交换骨头。没有任何人曾经见证过,一只动物通过肢体语言和自然的叫声,向另一只传达这样的意思: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这个换你那个。’我觉得这话说的很有意思,就和我那位动物学专业的学长就进行了一项合作研究,教动物使用货币。那三只僧帽猴就是我们成功训练出来的样品。”

    “僧帽猴?”伍媚从没听说过这种猴子。

    “叫僧帽猴是由于它们头部有一大撮黑毛,看上去就像修道士的黑色风帽。这种猴子智商很高,而且**明确,只关心食物和□,非常适合做研究。”沈陆嘉一面说一面将阿芒塞进笼子里,一手提着笼子,一手拉着行李箱朝门外走去。

    阿芒自由散漫惯了,在笼子里抓耳挠腮,窜上蹦下,唧唧乱叫。

    拦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去了三十六街区。小巷错综复杂,如同迷一般蜿蜒曲折。一间间花花绿绿五色斑斓的店铺紧密地连接在一起,感的美女海报、写有英文的酒吧招牌、鸽子笼一般的家庭旅馆、茶摊上挂着的锦缎灯笼……简直叫人疑心处于某个杂糅的时代。

    黎博元是一位越南珠宝商人,个子不高,但看上去相当悍。他将店面暂时交由伙计打理,很殷勤地领着沈陆嘉和伍媚去了阁楼。

    阁楼临街,木制的,黎博元开了门锁,有轻微的苔藓味混杂着尘埃的气味扑进肺里。

    黎博元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连声道歉。

    “挺好的,不妨事。”沈陆嘉宽厚地一笑。

    阁楼分为上下两层,麻雀虽小,倒是五脏俱全。从只刷了一层清漆的古朴的木桌子和沉重的木椅到锅碗瓢盆,应有尽有。

    将水电检查完毕后,黎博元告辞说待会儿送竹席被褥来。

    伍媚则望着天花板上的三叶电扇,叹了口气。

    沈陆嘉神色抱歉地看向她,继续建议:“要不你还是回酒店吧。”

    “你就这么巴不得我走啊?”伍媚似笑非笑地睇着沈陆嘉。

    “我只是怕你住不惯。”沈陆嘉有些窘。

    伍媚没有接话,只是找了个抹布,擦起桌椅来。

    约莫半个小时,黎博元带着一个跟班又来了,两个人手里满满都是东西,崭新的竹席薄被,大袋新鲜时蔬和水果,甚至还有米粮和调料。

    沈陆嘉赶紧上前搭把手。

    黎博元放下手里的东西,笑道,“沈先生,您不肯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我就只好送点蔬果米粮过来了,不值钱,您千万收下。”

    沈陆嘉推辞未果,只得收下。

    待黎博元和跟班离开后,伍媚开始铺床,散开卷成筒状的竹席时她才发现黎博元只送了一张席子来。

    沈陆嘉打开百叶木格子窗户后,一回头就看见伍媚坐在床沿,席子只摊了一半。

    “怎么了?”

    伍媚抬眼看住沈陆嘉,眼睛里微带捉弄:“只有一张席子。”

    沈陆嘉顿时尴尬起来,心道黎博元想必是误会他们是小两口了。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待会儿我再去买一张席子。”

    伍媚不声不响地铺完席子,走到卧室露台时才轻飘飘地丢下一句:“就这么凑合着吧先。”

    沈陆嘉一怔,胡乱应了一声便快步出了卧室。

    伍媚站在露台上,细竹帘在她身后缓缓飘动。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背包客,叼着冰冻可乐的吸管,兴致高昂地四处;露天咖啡馆的座位上,欧洲男人拿着烫金封皮的小说在安静地阅读;梳着发髻的越南妇女牵着温顺的大狗缓步走过;赤脚的小孩子彼此追逐打闹着……伍媚似乎突然明白了阮咸为什么每年都会花上四个月在这儿度假,这样慵懒绵长的时光,舒缓的几乎让人惆怅。

    下了楼,伍媚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厨房里正在专心致志洗菜的沈陆嘉。

    听到脚步声,沈陆嘉扭头看一眼伍媚,淡淡一笑,坦然自若地继续清洗佛手瓜和黄秋葵。

    “帮我卷一下袖子。”沈陆嘉忽然出声。

    “噢。”伍媚走到沈陆嘉面前,低头帮他卷袖子。

    女人的发丝随着动作不时拂过男人清瘦光裸的小臂,一股难以名说的温馨气氛萦绕在并不宽敞的厨房里。

    帮沈陆嘉卷好袖子后,伍媚有些汗颜地开了口:“我帮你洗菜吧。”

    “你切菜吧。这些天还是不要碰凉水的好。”沈陆嘉很随意地接口道。

    伍媚却破天荒地不镇定起来,她拿起菜刀和砧板,便毛躁地切起还滚着水珠的佛手瓜来。她鲜有做家事的经验,刀工自然不咋样,切的参差不齐。

    沈陆嘉回头一看,嘴角忍不住逸出一声轻笑。

    伍媚立马恼羞成怒,也不看他,恨恨地将刀剁的直响。

    “刀不是这样抓的。”沈陆嘉按捺住笑意,上前握住她的手。

    男子的大掌包住女人的手,握稳了刀背,只听得连贯的落刀声,佛手瓜很快变成了一堆细丝。

    “你刀工真好。”伍媚看着砧板上整齐划一的细丝,讷讷地冒出一句。

    沈陆嘉对伍媚的厨艺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他从塑料袋里拿出一颗椰子,找准正反面,用刀扎进正面的小孔,然后□一红蓝竖纹的吸管,递给了伍媚。

    “拿着喝吧,菜弄好了我叫你吃饭。”

    伍媚对于沈陆嘉哄小孩一样打发自己很不满,却又无可奈何,只得悻悻地捧着椰子,咬着吸管,靠在门框上看他做事。

    大概是由于是学数学出身的缘故,沈陆嘉可以说将统筹学贯彻到了做菜的每一个步骤,时间衔接得密不透风,每一步的安排都是有条不紊。

    漆成蓝色的木格子窗棂早已经褪成浅蓝色,阳光从缝隙筛进屋内,在沈陆嘉的身上洒下点点碎金。伍媚呆呆的看着眼前白衣黑裤的英俊男人,心脏一阵阵乱跳。

    凉拌佛手瓜、清炒黄秋葵、松子玉米仁和莲藕香菇汤,四个菜很快装盘上桌。

    “尝尝看。”沈陆嘉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

    伍媚逐个尝了个遍,脸上神情由不可置信转为羞愤欲死。

    沈陆嘉刚要开口,就听见她愤愤道:“沈陆嘉,你一定还念过烹饪学学士的学位吧?”

    “没有。”沈陆嘉一本正经地回答道。

    “那你厨艺怎么这么好?”

    沈陆嘉勾唇一笑:“我在英国待了七年,你知道的,英国菜就是三种:鱼、土豆和炸鱼薯条。为了不委屈自己的五脏庙,只好自力更生了。”

    伍媚随之跟着自我安慰道:“嗯,如果我也是在英国生活的话,我的厨艺肯定不比你差。”

    沈陆嘉但笑不语。

    吃完饭,自然是沈陆嘉刷的碗。伍媚则被他支使了去喂阿芒。

    “少喂一点,别让它吃饱。”沈陆嘉叮嘱道。

    正在给香蕉剥皮的伍媚不解:“为什么,吃不饱它会很吵嗳。”

    沈陆嘉高深莫测地一笑:“等嘉鱼来了你就明白了。”

    “嘉鱼?”

    “南嘉鱼,就是我刚才提过的那位学长。”

    这名字不错,典丽文雅。伍媚一面想一面踏上了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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