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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餐后的夏思齐一般会找个舒服的地方躺着,时间差不多了自然会有殷凌澜把他运回床上去,但是今晚不行,一吃过饭殷凌澜就拉着人去电脑前,让他选图案,说好了要去h国结婚,戒指自然要好好准备。
夏思齐看着那些出自名师之手的设计图,一张比一张好看,相信做出来的实物会更耀眼,但是,“我不要!”
殷凌澜听见他的话后,立刻黑着脸问道:“你是不要戒指还是不要结婚,说清楚!”
“我不要戒指,我有了!”夏思齐说完就拉起了殷凌澜的左手,和自己的左手握在一起,两枚同款的戒指在彼此的手上戴着,光泽有些暗淡,款式也无法和设计图上的相媲美,但是已经成为了手指的一部分。“你说过戴上了就不可以摘下来的,你想反悔?我建议你换一种寻死的方式!”
殷凌澜看着夏思齐挑着眉摆出威胁人的造型,心口有些发热,这对戒指是15岁的时候买的,材料只是简单的铂金,款式也很简单,没有特意找人设计,近20年了,光华渐退,花纹也被磨损了些许,和穿华服开豪车的配置很不搭调,但是,当初自己按着人戴上去的时候还威胁他不准摘下来,如今……忍不住一把把人搂在怀中,好像回到了第一次吻他的时候,看着这个人,听他说一句很简单的话,就总会忍不住要去抱抱他,想和他做尽这全天下的男女所做的欢/愉之事,想让他明亮的眼睛染上qinchao,想让他的眼睛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思齐,那我们就不换了,我才不会反悔!”
“哼,以后多做点实际的事情,不要整天做无用功!”
殷凌澜听见他这么说,招牌笑瞬间登场,舔了舔眼前白玉般的耳垂,然后看着他的脖颈很快就变成了粉色,“那我们就做一点实际的运动吧!”
“滚,去洗澡!”
“我其实也很喜欢鸳鸯浴!”
夏思齐直接扭过身子吻上了殷凌澜的唇,双手紧紧的搂着他脖子,一跳挂在他身上,双腿紧紧的zhe殷凌澜的腰/身,摆明了连去浴室的路都不乐意走。殷凌澜也不介意,一只手护着他的腰,以防他掉下来,另一只手早已探/进夏思齐的衣服下摆……
跌跌撞撞近20年,两人之间的情/事多不胜数,但是在外边要是敢对夏思齐动手动脚,一定会被他强力镇压,还会有层出不穷的惩罚。殷凌澜很喜欢这个规则,他珍爱夏思齐,所以不愿给他带来一丝不被尊重的错觉,夏思齐是爱人,和那些家伙养的随时随地爱怎样就怎样的小情人小宠物不一样。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够容忍他被这样别人看轻!
雨歇云收,搂着夏思齐滑/溜溜的身子,夏思齐不止喜欢高床软卧,还喜欢压在殷凌澜身上,彼此之间契合得无一丝缝隙。殷凌澜一开始并不习惯一个人压在身上,但是现在却戒不掉了,夏思齐的头埋在自己胸膛上睡得天昏地暗,殷凌澜感受着夏思齐小小的吐息,心中安静非常。只要这个人在怀中,便不惧前路的惊涛骇浪,这个夏思齐,任性非常,顽劣非常,聪明非常,他还没有赖够殷凌澜,再好不过。
……
之后的几天,殷凌澜开始不紧不慢的安排事情,尽可能的把所有的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好,因为他预感结婚这件事情并不会太过顺利,认命他们在一起是一回事,但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去国外结婚又是一回事。有些人总是越老脑袋越容易发昏,该管的不管,不该纠结的却纠结了一辈子!
而夏思齐,似乎是觉得要结婚了,应该在家好好养养,几天来一直都没出过门。殷凌澜接到老宅那边打来的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家里陪着夏思齐睡午觉,夏思齐翻了个身躲进被子里接着睡,他笑了笑起身去接电话,该来的总会来。
殷凌澜透过窗户看着院子里佣人在打理草坪,修建那片玫瑰园,夏思齐喜欢红玫瑰,当初搬进来的时候种了一大片,这些年似乎都养成精了,一年年都开得那么艳丽,这些自然少不了花匠的精细看护,b市并不适合养那些娇气的花,尤其是这些年。玫瑰那种带刺的植物,看着赏心悦目,但是一不小心就会扎手,只是,如果喜欢上了,再怎样扎手也还是喜欢,所以在听见电话里一如既往的“不受待见”的声线的时候,殷凌澜好脾气的没有立刻反驳。不过是千篇一律,当然,自己给出的回答也是千篇一律,也算是扯平了。
“快20年了,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他怎样,我就怎样!”
电话里传来摔杯子的声音,殷凌澜笑笑,转身从门缝里看过去,夏思齐正顶着被子翻来覆去,睡不好。
“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既要家族强大,还要面子好看,人不能太贪心!我不久前路过南湖别苑,里面风景不错,人更不错,可惜嫩了点!”
殷凌澜说完就挂了,回到床上抱着扭来扭去的夏思齐接着睡觉。
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自己在私底下做着比别人更加恶劣的事情,却可以明晃晃的、不遗余力的批判、破坏着别人的幸福。可笑至极。当宠物养的私生子,也能被当做后路来培养,果真是老糊涂了。
还是怀里这个聪明,哪里安稳就向哪里钻!
作者有话要说: 太忙乱了!
居然会锁了。
☆、第二十章
林君复喜欢图书馆,尤其是那种历史悠久、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抚摸着那些古迹孤本,就像是时光回溯,与先贤对话,这也是他学习了不止两种语言的原因之一。在他的想法里,语言文字是世界上最智慧的文明,不同的文明只有用配套于那一种文明的语言去解读才会得到最真确的感受,就好比,唐诗宋词翻译成外文总会怪怪的,莎翁十四行诗翻译成中文也好不到哪里去,意思可以翻译,韵律美很少可以得到精准传神的翻译,也难怪乎有人说翻译是一种再创造。为此,林君复喜欢读原著,指望一本好的翻译对于一般人来说是很正常的并且聪明的,但是林君复并不寄希望于别人,所以他自己好好的学了语言。
帕罗米尔导师赠送的手札很丰富,这是一份很大很大的馈赠,这位德高望重的大师一生到现在的学术精华都在这里了,更珍贵的是里面还记载着那位物理学大师的一些物理设想,其实,年过六旬的大师把算得上是自己的机密成果的手札送给林君复,未偿没有让学生实现老师的构想的意思,林君复也知道,所以就更加的慎重,唯恐辜负了老师的期许。现在,在安静的图书馆一隅,轻轻的翻动着第一本手札,有些泛黄的纸张上面一行行“考究”的笔迹显示着主人的一丝不苟,林君复很喜欢这种花体写法,透过那些颇有年代的弯弯绕绕,林君复几乎可以
夏思齐看着那些出自名师之手的设计图,一张比一张好看,相信做出来的实物会更耀眼,但是,“我不要!”
殷凌澜听见他的话后,立刻黑着脸问道:“你是不要戒指还是不要结婚,说清楚!”
“我不要戒指,我有了!”夏思齐说完就拉起了殷凌澜的左手,和自己的左手握在一起,两枚同款的戒指在彼此的手上戴着,光泽有些暗淡,款式也无法和设计图上的相媲美,但是已经成为了手指的一部分。“你说过戴上了就不可以摘下来的,你想反悔?我建议你换一种寻死的方式!”
殷凌澜看着夏思齐挑着眉摆出威胁人的造型,心口有些发热,这对戒指是15岁的时候买的,材料只是简单的铂金,款式也很简单,没有特意找人设计,近20年了,光华渐退,花纹也被磨损了些许,和穿华服开豪车的配置很不搭调,但是,当初自己按着人戴上去的时候还威胁他不准摘下来,如今……忍不住一把把人搂在怀中,好像回到了第一次吻他的时候,看着这个人,听他说一句很简单的话,就总会忍不住要去抱抱他,想和他做尽这全天下的男女所做的欢/愉之事,想让他明亮的眼睛染上qinchao,想让他的眼睛里只有自己一个人,“思齐,那我们就不换了,我才不会反悔!”
“哼,以后多做点实际的事情,不要整天做无用功!”
殷凌澜听见他这么说,招牌笑瞬间登场,舔了舔眼前白玉般的耳垂,然后看着他的脖颈很快就变成了粉色,“那我们就做一点实际的运动吧!”
“滚,去洗澡!”
“我其实也很喜欢鸳鸯浴!”
夏思齐直接扭过身子吻上了殷凌澜的唇,双手紧紧的搂着他脖子,一跳挂在他身上,双腿紧紧的zhe殷凌澜的腰/身,摆明了连去浴室的路都不乐意走。殷凌澜也不介意,一只手护着他的腰,以防他掉下来,另一只手早已探/进夏思齐的衣服下摆……
跌跌撞撞近20年,两人之间的情/事多不胜数,但是在外边要是敢对夏思齐动手动脚,一定会被他强力镇压,还会有层出不穷的惩罚。殷凌澜很喜欢这个规则,他珍爱夏思齐,所以不愿给他带来一丝不被尊重的错觉,夏思齐是爱人,和那些家伙养的随时随地爱怎样就怎样的小情人小宠物不一样。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够容忍他被这样别人看轻!
雨歇云收,搂着夏思齐滑/溜溜的身子,夏思齐不止喜欢高床软卧,还喜欢压在殷凌澜身上,彼此之间契合得无一丝缝隙。殷凌澜一开始并不习惯一个人压在身上,但是现在却戒不掉了,夏思齐的头埋在自己胸膛上睡得天昏地暗,殷凌澜感受着夏思齐小小的吐息,心中安静非常。只要这个人在怀中,便不惧前路的惊涛骇浪,这个夏思齐,任性非常,顽劣非常,聪明非常,他还没有赖够殷凌澜,再好不过。
……
之后的几天,殷凌澜开始不紧不慢的安排事情,尽可能的把所有的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好,因为他预感结婚这件事情并不会太过顺利,认命他们在一起是一回事,但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去国外结婚又是一回事。有些人总是越老脑袋越容易发昏,该管的不管,不该纠结的却纠结了一辈子!
而夏思齐,似乎是觉得要结婚了,应该在家好好养养,几天来一直都没出过门。殷凌澜接到老宅那边打来的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家里陪着夏思齐睡午觉,夏思齐翻了个身躲进被子里接着睡,他笑了笑起身去接电话,该来的总会来。
殷凌澜透过窗户看着院子里佣人在打理草坪,修建那片玫瑰园,夏思齐喜欢红玫瑰,当初搬进来的时候种了一大片,这些年似乎都养成精了,一年年都开得那么艳丽,这些自然少不了花匠的精细看护,b市并不适合养那些娇气的花,尤其是这些年。玫瑰那种带刺的植物,看着赏心悦目,但是一不小心就会扎手,只是,如果喜欢上了,再怎样扎手也还是喜欢,所以在听见电话里一如既往的“不受待见”的声线的时候,殷凌澜好脾气的没有立刻反驳。不过是千篇一律,当然,自己给出的回答也是千篇一律,也算是扯平了。
“快20年了,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他怎样,我就怎样!”
电话里传来摔杯子的声音,殷凌澜笑笑,转身从门缝里看过去,夏思齐正顶着被子翻来覆去,睡不好。
“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既要家族强大,还要面子好看,人不能太贪心!我不久前路过南湖别苑,里面风景不错,人更不错,可惜嫩了点!”
殷凌澜说完就挂了,回到床上抱着扭来扭去的夏思齐接着睡觉。
有些人就是这样,他们自己在私底下做着比别人更加恶劣的事情,却可以明晃晃的、不遗余力的批判、破坏着别人的幸福。可笑至极。当宠物养的私生子,也能被当做后路来培养,果真是老糊涂了。
还是怀里这个聪明,哪里安稳就向哪里钻!
作者有话要说: 太忙乱了!
居然会锁了。
☆、第二十章
林君复喜欢图书馆,尤其是那种历史悠久、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抚摸着那些古迹孤本,就像是时光回溯,与先贤对话,这也是他学习了不止两种语言的原因之一。在他的想法里,语言文字是世界上最智慧的文明,不同的文明只有用配套于那一种文明的语言去解读才会得到最真确的感受,就好比,唐诗宋词翻译成外文总会怪怪的,莎翁十四行诗翻译成中文也好不到哪里去,意思可以翻译,韵律美很少可以得到精准传神的翻译,也难怪乎有人说翻译是一种再创造。为此,林君复喜欢读原著,指望一本好的翻译对于一般人来说是很正常的并且聪明的,但是林君复并不寄希望于别人,所以他自己好好的学了语言。
帕罗米尔导师赠送的手札很丰富,这是一份很大很大的馈赠,这位德高望重的大师一生到现在的学术精华都在这里了,更珍贵的是里面还记载着那位物理学大师的一些物理设想,其实,年过六旬的大师把算得上是自己的机密成果的手札送给林君复,未偿没有让学生实现老师的构想的意思,林君复也知道,所以就更加的慎重,唯恐辜负了老师的期许。现在,在安静的图书馆一隅,轻轻的翻动着第一本手札,有些泛黄的纸张上面一行行“考究”的笔迹显示着主人的一丝不苟,林君复很喜欢这种花体写法,透过那些颇有年代的弯弯绕绕,林君复几乎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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