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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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了摇头,无奈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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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3
“叮!”
夏夜的电话响了,是苏玲珑发来的,一如她的办事作风,干净、利索,她已经订好的火车票和酒店,并且将信息发给了夏夜。
“谢谢。”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包含了夏夜所有的谢意。
“放心,这里交给我啦,去吧!”
也是同样简单的回复,没有多余的解释,却让夏夜觉得格外的放心,就像是相信自己一样的相信她。
夏夜收起手机,起身去卧室穿上睡衣,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坐到沙发上,自顾喝了起来。
酒,人类最好的发明,没有之一。糟酒也好,美酒也罢,乐者饮之更乐,悲者饮之无悲!悲与乐,就在饮与不饮之间。
夏夜饮下一口,凉意直入心脾,烈酒,向来只侵人最柔软的地方,不过,饮者历来都很享受。凉与悲,虽然看似寂寥落寞,却也是一曲旋律美妙的讼歌。
也不知喝了多少罐,那散落在地的酒罐们,一如夏夜现在的心,很凌乱,却又格外的清,万分的明。
在梦中,桃花飘处,流星依然,一如当初,那么晶莹,那么温馨。
他们,一拥,就是一生;一吻,便是一世。
爱你,只需此生,不乞来世。只盼此生,爱你,来得及!
梦里,她真的遇到了他的流星,只是,不知此去,是否还能再相逢……
☆、赌约(1)
清晨,天空很蓝,微风过处,树荫嘤嘤,嘤嘤生处,阳光律动,透过窗户,夏夜笼罩在一层淡淡的光雾中,暖暖的,如曾经那个女孩的拥抱。
只是,所有的一切,都不再属于他。
她的笑,她的闹,她的眼,她的唇,她的发香,她的怀抱,一切,都已经成了曾经。
永恒,是否只存在于美好的格林童话中?只是我们终将固执,不愿醒来,梦既醒,何来这半世隐痛光阴?
所有美好的回忆,都只存在于过去的记忆里,它们或痴或笑,或悲或喜,或爱或恨,经过漫长的岁月,终将化作一杯醉人的美酒,香气扑鼻,让人沉醉!有时想起,饮上一滴,足以让我们沉醉在记忆的最深处,沉醉在最美的记忆里。
生为凡人,就逃不过些许无奈,些许痛苦,些许遗憾,再加上点点幸福,还有一罐醋意,醋意哪来?小时候,我们吃兄弟姐妹的醋;谈恋爱了,又吃恋人的醋;毕业工作了,我们又吃同事的醋。
我们,岂不是在醋罐子里过完的一生。
夏夜那时候就老爱吃刘晓星的醋,那醋味早已经透过鼻头,酸软了他的五脏六腑,化了他的所有不堪的神经。
他,赵云,s市赵氏集团的公子,也是集团的接班人,也是上大学时与夏夜只有一墙之隔的“壁友”(自造词,勿怪,意为隔壁寝室的人。),更是夏夜的死对头、硬冤家!就是因为这个家伙,夏夜这才吃尽了醋头,直到现在!!
很多人很奇怪,为什么像赵云这样家里既有钱,又有身份的人为什不去国外留个学,挣个学位,也好光耀宗门,而是偏偏要来这样一个勉强算得上重点的大学来上学?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两个。
其一,他非常喜欢这所学校;其二,这个学校有他非常喜欢的人!很遗憾,答案是后者,这个学校有他非常喜欢的人;更为遗憾的是这家伙不仅家里钱多,而且人帅嘴甜,典型的“国民老公”;而最最遗憾的是这家伙喜欢的人还是刘晓星。
有时,我们常说夏天很美,是因为这个季节里不仅有最美好的风景,还有最美好的相遇,最美好的故事,许多浪漫的爱情故事,总是在这个浪漫的季节里不期而遇。
正如大多数情侣的相遇一样,夏夜与刘晓星的第一次相遇也是发生在这个季节,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美好得足以浪漫整个世界,当然,浪漫的背后往往意味着很多的糗事!
那是一个黄昏,天空还很蓝,夕阳静好,因为刚刚开学的缘故,没有什么事做,刘晓星和两个寝室的闺密吃饭后,便一起到学校操场上去做做饭后的漫步,走着走着迎面却走来几个男生,来者看似有些不善。
为首的一个穿着蓝色球衣的高个儿,英俊无比,潇洒有余,足以迷倒跟着刘晓星的那两个闺密兼姐妹,还有此时在和男朋友聊天的一众女生。
“晓星,你看,那家伙好帅,有木有,有木有!”
一个身材较小的女孩花痴般的看着那个迎面走来的男子。
“真的好帅,你们看,他在对我笑欸,他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另一个打扮已有几分妖娆的“美妇”盯着朝她们缓缓走来的那个男子,脑子里满是他的盖世英姿。
“晓星,这么巧,你怎么也在这个学校?”
很快,那几人就到了身前,为首的那个美男子嬉皮笑脸的,完全超出了其他几人的预料,不过,那张嬉笑的脸依然对得起那张英俊的面容,这一笑,反而更添了几分妖娆的美!
“我说,赵云,你怎么像狗皮膏药啊,我走到哪,你就跟到哪啊?”
刘晓星也不客气,一点也不像个陌生人,反而更像是个极为熟悉的朋友!
能不熟悉吗?
他们已经熟悉的再熟悉了,因为他们不仅是朋友,而且还是极为要好的哥们(这得用刘晓星的话来说!),说得更浪漫点,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得用赵云的话来概括!)。
是的,他俩都来自s市,两家人是世交,所以他们从小就玩在一起,上学也在一起,从小学到中学,本来,大学他们是不会在一起上的,只是这赵云不死心,他们,就真的从小学到了大学,上同一所学校,在同一个班级!
这么多年以来,他俩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正如刘晓星所说,他们是难兄难弟。
可是,赵云可不这样认为,他很喜欢刘晓星,只要听说有谁欺负刘晓星,他就会不问青红皂白的放到对方,也不管对方是谁,更别提刘晓星是对是错!
用他的话说,刘晓星,你这辈子注定是我赵云的人,他就是刘晓星的宿命。
“什么就像狗皮膏药,我就是狗皮膏药,这辈子就是专门来粘你这颗小星星的!”
依然嬉皮笑脸,倒是显出他的作风。
“这么久没见,还以为你有什么长进呢,看来,还是以前那个无赖云!”
刘晓星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因为就是这个家伙,她就没谈成过一次恋爱。
还记得,自己本可以好好谈场恋爱,以安慰这懵懵懂懂的少女心,可是每次都会被这个“青梅竹马”搅得稀巴烂。
刘晓星也不明白,是不是上辈子欠这个家伙的,上天要派他来惩罚自己,她更加不明白的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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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夏夜的电话响了,是苏玲珑发来的,一如她的办事作风,干净、利索,她已经订好的火车票和酒店,并且将信息发给了夏夜。
“谢谢。”
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包含了夏夜所有的谢意。
“放心,这里交给我啦,去吧!”
也是同样简单的回复,没有多余的解释,却让夏夜觉得格外的放心,就像是相信自己一样的相信她。
夏夜收起手机,起身去卧室穿上睡衣,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坐到沙发上,自顾喝了起来。
酒,人类最好的发明,没有之一。糟酒也好,美酒也罢,乐者饮之更乐,悲者饮之无悲!悲与乐,就在饮与不饮之间。
夏夜饮下一口,凉意直入心脾,烈酒,向来只侵人最柔软的地方,不过,饮者历来都很享受。凉与悲,虽然看似寂寥落寞,却也是一曲旋律美妙的讼歌。
也不知喝了多少罐,那散落在地的酒罐们,一如夏夜现在的心,很凌乱,却又格外的清,万分的明。
在梦中,桃花飘处,流星依然,一如当初,那么晶莹,那么温馨。
他们,一拥,就是一生;一吻,便是一世。
爱你,只需此生,不乞来世。只盼此生,爱你,来得及!
梦里,她真的遇到了他的流星,只是,不知此去,是否还能再相逢……
☆、赌约(1)
清晨,天空很蓝,微风过处,树荫嘤嘤,嘤嘤生处,阳光律动,透过窗户,夏夜笼罩在一层淡淡的光雾中,暖暖的,如曾经那个女孩的拥抱。
只是,所有的一切,都不再属于他。
她的笑,她的闹,她的眼,她的唇,她的发香,她的怀抱,一切,都已经成了曾经。
永恒,是否只存在于美好的格林童话中?只是我们终将固执,不愿醒来,梦既醒,何来这半世隐痛光阴?
所有美好的回忆,都只存在于过去的记忆里,它们或痴或笑,或悲或喜,或爱或恨,经过漫长的岁月,终将化作一杯醉人的美酒,香气扑鼻,让人沉醉!有时想起,饮上一滴,足以让我们沉醉在记忆的最深处,沉醉在最美的记忆里。
生为凡人,就逃不过些许无奈,些许痛苦,些许遗憾,再加上点点幸福,还有一罐醋意,醋意哪来?小时候,我们吃兄弟姐妹的醋;谈恋爱了,又吃恋人的醋;毕业工作了,我们又吃同事的醋。
我们,岂不是在醋罐子里过完的一生。
夏夜那时候就老爱吃刘晓星的醋,那醋味早已经透过鼻头,酸软了他的五脏六腑,化了他的所有不堪的神经。
他,赵云,s市赵氏集团的公子,也是集团的接班人,也是上大学时与夏夜只有一墙之隔的“壁友”(自造词,勿怪,意为隔壁寝室的人。),更是夏夜的死对头、硬冤家!就是因为这个家伙,夏夜这才吃尽了醋头,直到现在!!
很多人很奇怪,为什么像赵云这样家里既有钱,又有身份的人为什不去国外留个学,挣个学位,也好光耀宗门,而是偏偏要来这样一个勉强算得上重点的大学来上学?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两个。
其一,他非常喜欢这所学校;其二,这个学校有他非常喜欢的人!很遗憾,答案是后者,这个学校有他非常喜欢的人;更为遗憾的是这家伙不仅家里钱多,而且人帅嘴甜,典型的“国民老公”;而最最遗憾的是这家伙喜欢的人还是刘晓星。
有时,我们常说夏天很美,是因为这个季节里不仅有最美好的风景,还有最美好的相遇,最美好的故事,许多浪漫的爱情故事,总是在这个浪漫的季节里不期而遇。
正如大多数情侣的相遇一样,夏夜与刘晓星的第一次相遇也是发生在这个季节,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美好得足以浪漫整个世界,当然,浪漫的背后往往意味着很多的糗事!
那是一个黄昏,天空还很蓝,夕阳静好,因为刚刚开学的缘故,没有什么事做,刘晓星和两个寝室的闺密吃饭后,便一起到学校操场上去做做饭后的漫步,走着走着迎面却走来几个男生,来者看似有些不善。
为首的一个穿着蓝色球衣的高个儿,英俊无比,潇洒有余,足以迷倒跟着刘晓星的那两个闺密兼姐妹,还有此时在和男朋友聊天的一众女生。
“晓星,你看,那家伙好帅,有木有,有木有!”
一个身材较小的女孩花痴般的看着那个迎面走来的男子。
“真的好帅,你们看,他在对我笑欸,他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另一个打扮已有几分妖娆的“美妇”盯着朝她们缓缓走来的那个男子,脑子里满是他的盖世英姿。
“晓星,这么巧,你怎么也在这个学校?”
很快,那几人就到了身前,为首的那个美男子嬉皮笑脸的,完全超出了其他几人的预料,不过,那张嬉笑的脸依然对得起那张英俊的面容,这一笑,反而更添了几分妖娆的美!
“我说,赵云,你怎么像狗皮膏药啊,我走到哪,你就跟到哪啊?”
刘晓星也不客气,一点也不像个陌生人,反而更像是个极为熟悉的朋友!
能不熟悉吗?
他们已经熟悉的再熟悉了,因为他们不仅是朋友,而且还是极为要好的哥们(这得用刘晓星的话来说!),说得更浪漫点,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这得用赵云的话来概括!)。
是的,他俩都来自s市,两家人是世交,所以他们从小就玩在一起,上学也在一起,从小学到中学,本来,大学他们是不会在一起上的,只是这赵云不死心,他们,就真的从小学到了大学,上同一所学校,在同一个班级!
这么多年以来,他俩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正如刘晓星所说,他们是难兄难弟。
可是,赵云可不这样认为,他很喜欢刘晓星,只要听说有谁欺负刘晓星,他就会不问青红皂白的放到对方,也不管对方是谁,更别提刘晓星是对是错!
用他的话说,刘晓星,你这辈子注定是我赵云的人,他就是刘晓星的宿命。
“什么就像狗皮膏药,我就是狗皮膏药,这辈子就是专门来粘你这颗小星星的!”
依然嬉皮笑脸,倒是显出他的作风。
“这么久没见,还以为你有什么长进呢,看来,还是以前那个无赖云!”
刘晓星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因为就是这个家伙,她就没谈成过一次恋爱。
还记得,自己本可以好好谈场恋爱,以安慰这懵懵懂懂的少女心,可是每次都会被这个“青梅竹马”搅得稀巴烂。
刘晓星也不明白,是不是上辈子欠这个家伙的,上天要派他来惩罚自己,她更加不明白的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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