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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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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有蔓草,零露湍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诗经----野有蔓草》

    在家养了几个月的病,熬过没有空调的酷暑,娘亲看我确实无什么大碍了,终于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泡,让我出门了。

    宅女终于得到了解放,我高兴得都没换件漂亮的衣裳,便拉着春香出门了。

    眉山果然山灵水秀,虽然比不上九寨沟流光溢彩的海子,但毫不逊色于青城山的幽美。只感慨dc没有和我一起穿越过来,不然拍些照片多好。

    时至夏末,在中岩灵秀的山岩里、涧水边、小路旁,一丛丛凤仙正扬着阔长的绿叶,吐露娇柔的花蕊,幽幽清香在空气中浮动。

    按照言情的传统,接下来的情节当是一翩翩少年正好漫步至此,得见小姐漫步花下,人面桃花相映红,一见钟情…….

    cut!

    我看到这一丛丛的凤仙,第一个反应却是指甲油!如果说穿越后没有了家用电器我还能忍的话,没有化妆品的日子却是寝食难安啊!!!所以,当我看到那火红的凤仙的时候,就像买到第一瓶opi一样的激动,差点老泪纵横。

    小时候也用凤仙花染过指甲,将花捣碎,加入明矾,然后将花沫涂在指甲上用纱布缠着过夜,第二天起床,指甲便会变得粉红粉嫩的。

    按理说这得有个复杂的步骤,可是想到opi我心情便像打了**血一样激动,顾不得许多,辣手摧花,摘下几朵便揉碎了往指甲上涂。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手心都染红了,指甲却仍不怎么上色。我一面吩咐春香去多摘一些回家,一面继续蹂躏凤仙花。

    虽然已近黄昏,夏末的天气还有些微热,更何况我还留着齐刘海去遮住我那哈里波特的标志。我一着急,额上更是渗出汗来,只得不时用手拭去。

    涂了一遍又一遍,指甲是染红了不少,可是手指也变得红彤彤的了。

    “小姐,我摘了好多凤仙花了,咱们可以回去了。”

    “好啊。”我应声扔掉手中的凤仙花,向春香走去,不料地下有一块顽石,眼看着我又要摔倒,可不要再摔出个包拯的月牙啊,我泪奔。

    一只手将我拉住,我死命的拽着那衣袖,终于稳住了。

    来不及看他长相,我首先看到的是他的衣服,米白色的长衫,碧色的腰带,袖子上是我的爪印,晕染出一点点诡异的粉红。

    我脑海里轰的闪出男人衬衫上的口红印,外遇的象征。

    “我不是小三,我真的不是……我的声音竟带了哭腔,“公子,我不是故意的。你叫什么,家住哪边?我明天赔你一套衣服……”我万分抱歉的抬起头,一下子楞在那里。

    好一个清秀俊朗的少年!洁白的皮肤细腻水润,修长的眉毛淡而柔和,褐色的眼眸温和羞涩,高高的鼻梁,微抿的薄唇,就是脸颊有点婴儿肥,连着下巴圆润的弧线。虽然个子不高,也就170左右,可是看他的脸,不过十五六岁光景,还是有潜力长成模特身材的。

    见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他脸腾地红了,像一个粉粉嫩嫩的红苹果,让人垂涎欲滴。

    “小姐,你没事吧。”春香跑到我身边,看见少年,欠一欠身,“谢谢苏公子。”

    春香竟然认识这个帅哥!我惊讶的看着她,看来今晚回去有的八卦了。我正想着怎么跟帅哥搭讪,谁料少年竟然袖子一拂,淡然自若地往前走了。

    我深深惋惜与帅哥的亲密接触太过短促,谁料他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明亮的眼睛静静地望着我,牙齿轻轻地咬着下唇,欲语还休。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脸上,泛出温暖的橘色光芒。

    他微微一笑,轻声道:“我叫子由。”

    白云被夕阳映成一朵朵橘红色的花,开满了一望无际的天空。

    苏,子由,眉山,仁宗年间。我整个人愣住了,然后拉着春香转起了圈。

    虽然穿到了一个默默无名的小户人家,可是竟却遇上了大名鼎鼎的文豪。

    如果你还没猜到,那苏东坡这个名字你定不会陌生。子由便是苏东坡的弟弟苏辙。苏洵、苏轼、苏辙并列唐宋八大家。

    我激动的抓住春香,“你认识苏公子?!”

    春香对我的发狂有点惊讶,“苏公子在老爷的私塾读书啊。”

    “当真?”我欣喜若狂,近水楼台先得月啊,“他又怎么会经过这里呢?”

    “苏公子从私塾回家必然要经过瑞草桥和中岩山的呀。”

    “那他哥哥呢?”

    “小姐还记得苏公子有个哥哥?”春香一脸惊喜,“小姐开始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我摇摇头,“只是吃饭的时候听爹爹提过。”

    春香又沮丧下去,“,老爷说苏大公子才学很高,他早已不够格当苏大公子的老师了。今年开始,大公子就不来私塾了,听说他经常跑到山间的石头上溪水旁读书,有时还跑到道观里面练字。”

    ……

    春香实在没有八卦的天赋,没等多久,她所知道的八卦便被我问光了,还说要再问别的只能问老爷了。

    问老爷,这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万一他以为我思春要将我嫁人怎办?

    嫁人?电闪雷鸣间我又想起苏东坡的第一任老婆王弗也是眉山人。呃,呃,呃,不会吧,我不会是穿到那倒霉的王弗身上了吧。

    都怪古代女地位卑微,小户人家女儿都没有名字,一般以排行叫名,所以我才叫小三。王弗的弗字是苏轼婚后起的,所以我并不能确定我是不是王弗。

    但是,我不想是。

    纵使苏东坡才高八斗,我也不要,那王弗二十六岁便早逝了,后来才有了那首千古传唱的《江城子-记梦》,虽然这感情很感人,可我还是不想如此短命。我才豆蔻年华,还有着大把大把的青春和未来,好不容易穿越到宋代,我想游历未曾被工业污染的自然,我想追寻汉唐遗留的古迹,这都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

    相比而言,苏辙的老婆比较长寿,虽然生了很多个儿子,怎么样都比短命要好。

    苏辙,字子由,我又想起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脸上,泛出的温暖橘色光芒。他微微一笑,“我叫子由。”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暗哑嗓音,分外低柔。

    羞涩的少年说完垂下眼帘,夕阳默默地将他的身影拉得瘦瘦长长。

    那一瞬间,摒退了所有的喧嚣,我仿佛能听到他睫毛的扑闪声划过我的耳边。

    心,微微的乱了。

    只可惜,我给他留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等我回家洗脸的时候才发现我脸上凤仙花所留下的红印。这下好了,不是美娇娘,倒类似钟无盐了。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诗经----野有蔓草》

    我让春香把衣橱里的衣服全都拿出来,一套套的试穿,最终选了一条水青色的罗纱绣裙,领口和袖口绣着鹅黄色的石榴花儿。我系上腰带扭了扭,杨柳小腰只有一尺六,真是楚腰纤细掌中轻。幸好是灵魂穿越,不然以我现代的身材,在这个以瘦为美的宋代,肯定会被鄙视。

    本想好好化化妆,可是这里的铜镜不甚清晰,化妆品和工具又是很落后,太考验我本来就不纯熟的化妆技术,而且没有卸妆油、没有洗面,我实在不想堵塞毛孔长痘痘,于是蒸了个面,稍微修了下眉,没用一点胭脂香粉,只拿红纸抿了一下唇。

    剩下的就是发型了,虽然春香说现在流行那种高高的发髻,可是等她盘好后,我发现实在像<无极>里面的满神,太不符合我的审美了。连忙让她拆开,把记忆中连续剧里面女主的发型解释给她听,我就要那些青春婉约型的。春香的手很巧,不多时,便在我右首挽出两个小巧的发髻,其余的头发披在肩后。我拿起一支玉簪,在下面的发髻,一个perfect的发型就出炉了,照照镜子,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啊~~~~~~

    拉着春香到了瑞草桥,来得似乎有些早,等了半天不见人影,还被毒蚊子在手上咬了好几口,肿得老高。

    我在花丛边来回的踱步,觉得这般的期待很像当初追星时在机场等待的情形,每一秒,都是甜蜜的煎熬。

    子由,是我在宋代除了家人外见到的第一个男子。

    对他颇有好感,可并未一见钟情,毕竟在我的思想里,他是嫩草,我是老牛。要一个大学毕业四年的女的跟一个中学生谈恋爱,怎么想都别扭,哪怕我这个身躯也是中学生。

    可是,在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忽然冒出一个我知道的人,那种感觉无异乎在国外看到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很亲切,很安心。

    而他温柔的微笑,沉静的举止,让我不自觉地想要靠近。

    他缓缓走近,清凉的风吹过,拂动他的宽袖,月白色的长衫衣袂飘飘。

    时间慢了一拍,静静的流淌着,像涓涓细流,不紧不慢,不缓不急。

    我微笑地看着他,为这一刻,我穿越了千年。

    他认出是我,眼神愣了一秒,旋即露出一个羞涩的微笑,淡而柔和。

    我看到他手指有点无措的晃动着,心想这孩子实在稚嫩,于是微微一笑,“苏公子,昨天把你衣服弄脏了,没害你回去被父母责备吧。”

    他露出恍然的神情,浅笑着说:“不碍事,姑娘不必多虑。”眼睛里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如同小溪,清澈见底。

    我点点头,“说来还是我的不对,我送你样东西表示歉意吧。”说完掏出一个暑假绣成的荷包,双手奉上。

    他对我的提议明显感到意外,看了眼荷包,频频的眨了几下眼睛,却未伸手接过。

    “是不是嫌难看?”我尴尬地说,有点失落的低下头。

    世上还有第二个人绣过西瓜的荷包么?可是就我那菜鸟级的刺绣水平,能绣出一片西瓜已经很不容易了。

    “这样说,子由却之不恭了,多谢姑娘。”他伸过手来,

    他在我头顶轻轻的抽了口气。

    我的心一紧,以为他是看清荷包的手艺后大失所望,不由得涨红了脸。早知道就要春香绣一个了,省得丢人。

    “姑娘这手可是被蚊虫咬的?”

    不想他冒出这么一句话,我侧目一看,因为痒,手背被抓得通红的。

    “姑娘要是不见怪的话”,他从手腕脱下一条手链,“这是檀香树籽串成的,戴着的话可以清神气,驱蚊虫,只是有些旧了。”

    我毫不客气的一手抓过,不经意擦过他的指尖,将手链套在手腕上。手链似乎还带着他的体温,暖暖的。

    我甜甜一笑,“多谢苏公子。”

    他莹白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红晕,气氛一下有些暧昧和尴尬,两人微低着头,眼神稍一接触,便又装作不经意的别开眼去。

    “你哥哥现在都在家读书么?”我岔开话题,确实也对苏轼好奇。

    子由微微一笑,羞涩的眼神变得很明亮,“哥哥最近在道观里念书习字呢?他说那里清静,心无旁骛,更能专心读书。”

    “你怎么不一起去呢?”我好奇的问。

    “子由天资驽钝,不及哥哥。先生所教尚不能学透。”他眉心微蹙,似乎有些懊恼。

    “你比他小,读书比他晚,所学自然没有他多啊。再过几年,你就可以赶上你哥哥啦。”我宽慰道。

    “不,哥哥才学非子由所能及。”他很认真地说,“我只愿追随哥哥,哥哥便是我的方向。”

    他的脸上有一种执着和坚定。

    我突然觉得很欣慰,欣慰我遇上的是一对相知相扶,患难与共的兄弟,而不是穿越到廷,看着皇子们反目成仇,勾心斗角,手足相残。

    我让子由多说些苏轼的事情与我听听,他微微一愣,打量了我几眼。清清嗓子,打开话匣子细细说来,从师从道士学《周易》、《八卦》,讲到改造南房后门为南轩书房;从搞笑的诗对“有客高吟拥鼻,无人共吃馒头”,讲到妙趣横生的《病狗赋》。言语之中,眉眼之间皆是仰慕敬佩之情。

    有人说——古来兄弟相亲相爱相知之乐,未见有过二苏者。

    我曾觉得这评价是否过誉,而从眼前少年身上,我感受到了这份手足相依之情的真切。

    这份手足深情贯注于词作之中,便有了那一首千古绝唱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数百首“次韵子由”、“次韵子瞻”的诗篇

    苏辙说苏轼:“抚我则兄,诲我则师。”

    苏轼说苏辙:“岂独为吾弟,要是贤友生。”

    我,何其有幸,能够亲眼见证这段亲密无间的手足情谊。

    我由衷的对他说,“你和你哥哥以后都能成为一代文豪,你们兄弟之情也会传为佳话。”

    他点点头,“子由一定努力跟上哥哥。”

    看到远处有人走来,我想着还是不要惹出话题的好,微微欠一欠身,“苏公子,告辞了。”

    他向我拱一拱手,“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我愣了一下,调皮的眨眨眼睛,“我姓王。叫小杉,水杉的衫。” 走了两步,又回眸一笑,“我爹可是你先生噢。”

    留在他惊讶的愣在原处,瞪着纯净的眼睛。

    “小姐可是喜欢上苏公子了?”春香嬉笑着看着我。

    “哪有?”我白了她一眼,我可不是十几岁的小丫头,哪这么容易就喜欢一个人。

    不过这种朦胧的情愫,却让我回想起高中时的青葱岁月。十年前纯净如水的青春。

    那种淡淡的喜欢,默默的期盼。

    因对方一个眼神而脸红心跳,因对方的一个微笑而慌乱无措。

    梧桐树下骑车的男生,白衬衫被风吹得鼓鼓的,阳光透过深深浅浅的绿叶,映出斑驳的树影,而他在那光影里穿梭,明明灭灭。

    零零碎碎的片段,陆陆续续的想起。

    那个洁白如玉清澈似水的男生,是我记忆里的青春最初的美好。

    “小姐,小姐。”春香使命的摇我,我才缓过神来。

    “还说没有,看你出神的样子……”春香捂着嘴笑着走开。我也只好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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