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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她对与白凌翊的这一份感情,并没有很重视。
会和白凌翊在一起,只是一种习惯,脑子里认定他是适合自己的人,于是同意他的追求,与他在一起。
两人之间,没有经历过任何恋爱的甜蜜、刺激与感动,没有感情的加温阶段,好像省略掉暧昧与热恋时期,就直接像老夫老妻一样的过日子了。
可是她对待唐泽道却不是这种感觉,在他面前,她彷佛没有自我,事事以他的需求为优先,好像在讨好奉承他。
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面对他的态度,会是这样小心翼翼、忍气吞声?
难不成是因为他的条件太好,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迷恋他的美色,而不自知?或是因为他的气势太强盛,让她不得不低声下气?楼倾婉陷入迷惑茫然当中。
唐泽道没发觉她的不专心,盯着她白皙纤细的颈子瞧,越瞧越心痒,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他一口咬在她触感细腻的颈子上。
她吓到湿热的小穴一缩,把他夹个正着,两个人一起发出惊呼声。
他的力道并不是很重,她只是被他的举动给吓到了,毕竟脖子是一个很敏感的地方,任谁被人从后面这样攻击,都会像她一样的反应。
正常的女人,被他这样一咬,一定会反口问他说:「你是属狗的吗?哪有像你这样咬人的?」或是用娇嗔的口吻说:「你真讨厌,怎么咬人啊?」可是楼倾婉碍于个性,却说不出这样的话,她只对他说:「你别咬了,我怕痒。」她以为自己这样说,他就会松开口,不再继续这种行为,结果却没想到,他竟然回她说:「痒?你会怕痒?那我咬大力一点,就不痒了。」楼倾婉哑口无言,他说的理直气壮,让她无从反驳,而且他说到做到,还真的加重力道咬下去,疼得她发出嘶嘶声。
或许不是因为她的个性太软弱,而是他的太强权霸道了,正常的男人会这样回答吗?
结果害她隔天起床,穿戴好衣服准备去上班前,在玄关的全身镜里,发现她颈子上鲜红的吻痕,她瞪大眼。
她急忙地回到房间,想找办法遮掩那个暧昧痕迹,后来实在找不到适合的当季衣服,她无可奈何之下,到附近药局买了一张酸痛药膏贴布,贴在她被咬到肿起来的颈子上。
谁让这痕迹的面积太大,让创口贴都盖不住的地步,只能拿大张的贴布来挡了。
唐泽道开车载她上班,发现这块贴布,还不明所以地问她:「你这是怎么回事?昨天睡觉的时候扭到脖子了?」新搬来的女人14新搬来的女人
他一本正经地问着,完全没想过,昨夜他搂着她睡,她要是扭到脖子了,也是他一手造成的。
楼倾婉抿唇,很想用瞪他的行为,以泄心头的怒气,但是想了想,她每次和他作对,最后吃亏倒霉的还是自己,所以敛起怒容。「这是昨天被你咬的痕迹,它消不下去,我才买一块贴布贴在上面。」唐泽道怔了怔,一脸纳闷不解。「我明明咬的很轻,怎么还会有痕迹呢?而且有痕迹就痕迹,有什么好遮的?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说的光明正大,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遮掩,男女之间的男欢女爱,这不是很正常吗?
他还有一种大男人的观念,觉得这个咬痕,是他在她身上打下的烙印,表示这个女人是属于自己,其他异性不得觊觎窥视。
楼倾婉不晓得他的隐秘想法,憋着气不说话。
这些日子他接送她上下班,已经引起不少女同事的好奇打探,她解释是因为唐泽道是她学长,两人早就认识,加上是邻居的关系,唐泽道才会顺路载她,极力撇清两人的关系,不想有谣言产生,造成他们的困扰。
如果被她们发现自己身上有吻痕,又和唐泽道互动亲密,时常接送上下班,还不引起轩然大波才怪。
要知道因为唐泽道高富帅的身份,有本事能力在建筑设计行业占有一席之地,加上本身的长相、气质、涵养绝佳的条件,不少女同事对他都有意思,就算接触不到他,私底下也对他议论纷纷,表示出好感与期盼。
如果让她们知道唐泽道和她有了关系,非常不利于自己在工作上面的发展,她可能会被女同事排挤。
再说,因为同处一个建筑行业的圈子里,她和白凌翊的事情是纸包不住火,迟早也会传到这里来,到时候她不就会面临四面楚歌的情况吗?
想到这里,她的心情就更郁闷了,因为唐泽道还不晓得她的这一段历史,以他的洁癖来论,说不定会后悔碰了她。
这无关她是不是处女,第一次是不是给他的原因,而是她曾经跟有妇之夫在一起,是一个名声败坏的第三者,她怕他心里有疙瘩,怕他会看不起自己。
患得患失之下,她的心情就更沉重了。
这天他下班回到居住的公寓时,已经是将近午夜12点了,他从后视镜的杆子上,小心翼翼地取下红符,将它放在靠近胸口的内衬袋里。
当他走出电梯,经过她住的公寓时,他的手捂在胸口处,隔着衣服抚摸着红符。
他闭上眼,快步走向那道大门,在经过它时,还听见里头传来隐约的电视声,他的脚步不敢停顿,甚至不敢张开眼。
他打开了自己家的大门,望着里头黑漆漆的客厅。「阿肯,你又不听话跑到沙发上了?」客厅沉寂无声,一点动静都没有,冷清没有生气。
他不以为意,进到里头,打开玄关的灯。「你别帮它说话,它一直都这么调皮,怎么教它也不听,如果不是你求请,我早就把它关到阳台上去,不让它吃饭了。」他侧耳倾听,可是在他身边明明空无一物,但是他的行径,却表现出好像有个人在他身旁跟他说话一样。
「我知道你有帮它洗澡,但是我就是无法接受它的毛发沾在沙发上面,我心里有疙瘩,觉得脏。」说完,他像是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或是打断『它』对他说的话。「太晚了,你要吃什么宵夜,水饺吗?还是乌冬面?还是乌冬面吧!它比较快。」好像听到『它』在对他抱怨,他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我问你,是因为尊重你,但是决定权还是在我身上。」他换了居家服,在厨房忙活了一阵子,从里头端了碗出来,只拿了一双筷子。
他很自然地夹了面,将它递给对面的空位,静静地等待了一会,才把面送入自己的口中,稀哩呼噜的几口就把它吃完了。
吃完面之后,他端着空碗进厨房里。「这个假日,我带你跟阿肯出去外面走走吧!整天跟着我上下班,你应该很累了。」他一个人自
会和白凌翊在一起,只是一种习惯,脑子里认定他是适合自己的人,于是同意他的追求,与他在一起。
两人之间,没有经历过任何恋爱的甜蜜、刺激与感动,没有感情的加温阶段,好像省略掉暧昧与热恋时期,就直接像老夫老妻一样的过日子了。
可是她对待唐泽道却不是这种感觉,在他面前,她彷佛没有自我,事事以他的需求为优先,好像在讨好奉承他。
连她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面对他的态度,会是这样小心翼翼、忍气吞声?
难不成是因为他的条件太好,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迷恋他的美色,而不自知?或是因为他的气势太强盛,让她不得不低声下气?楼倾婉陷入迷惑茫然当中。
唐泽道没发觉她的不专心,盯着她白皙纤细的颈子瞧,越瞧越心痒,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他一口咬在她触感细腻的颈子上。
她吓到湿热的小穴一缩,把他夹个正着,两个人一起发出惊呼声。
他的力道并不是很重,她只是被他的举动给吓到了,毕竟脖子是一个很敏感的地方,任谁被人从后面这样攻击,都会像她一样的反应。
正常的女人,被他这样一咬,一定会反口问他说:「你是属狗的吗?哪有像你这样咬人的?」或是用娇嗔的口吻说:「你真讨厌,怎么咬人啊?」可是楼倾婉碍于个性,却说不出这样的话,她只对他说:「你别咬了,我怕痒。」她以为自己这样说,他就会松开口,不再继续这种行为,结果却没想到,他竟然回她说:「痒?你会怕痒?那我咬大力一点,就不痒了。」楼倾婉哑口无言,他说的理直气壮,让她无从反驳,而且他说到做到,还真的加重力道咬下去,疼得她发出嘶嘶声。
或许不是因为她的个性太软弱,而是他的太强权霸道了,正常的男人会这样回答吗?
结果害她隔天起床,穿戴好衣服准备去上班前,在玄关的全身镜里,发现她颈子上鲜红的吻痕,她瞪大眼。
她急忙地回到房间,想找办法遮掩那个暧昧痕迹,后来实在找不到适合的当季衣服,她无可奈何之下,到附近药局买了一张酸痛药膏贴布,贴在她被咬到肿起来的颈子上。
谁让这痕迹的面积太大,让创口贴都盖不住的地步,只能拿大张的贴布来挡了。
唐泽道开车载她上班,发现这块贴布,还不明所以地问她:「你这是怎么回事?昨天睡觉的时候扭到脖子了?」新搬来的女人14新搬来的女人
他一本正经地问着,完全没想过,昨夜他搂着她睡,她要是扭到脖子了,也是他一手造成的。
楼倾婉抿唇,很想用瞪他的行为,以泄心头的怒气,但是想了想,她每次和他作对,最后吃亏倒霉的还是自己,所以敛起怒容。「这是昨天被你咬的痕迹,它消不下去,我才买一块贴布贴在上面。」唐泽道怔了怔,一脸纳闷不解。「我明明咬的很轻,怎么还会有痕迹呢?而且有痕迹就痕迹,有什么好遮的?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说的光明正大,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遮掩,男女之间的男欢女爱,这不是很正常吗?
他还有一种大男人的观念,觉得这个咬痕,是他在她身上打下的烙印,表示这个女人是属于自己,其他异性不得觊觎窥视。
楼倾婉不晓得他的隐秘想法,憋着气不说话。
这些日子他接送她上下班,已经引起不少女同事的好奇打探,她解释是因为唐泽道是她学长,两人早就认识,加上是邻居的关系,唐泽道才会顺路载她,极力撇清两人的关系,不想有谣言产生,造成他们的困扰。
如果被她们发现自己身上有吻痕,又和唐泽道互动亲密,时常接送上下班,还不引起轩然大波才怪。
要知道因为唐泽道高富帅的身份,有本事能力在建筑设计行业占有一席之地,加上本身的长相、气质、涵养绝佳的条件,不少女同事对他都有意思,就算接触不到他,私底下也对他议论纷纷,表示出好感与期盼。
如果让她们知道唐泽道和她有了关系,非常不利于自己在工作上面的发展,她可能会被女同事排挤。
再说,因为同处一个建筑行业的圈子里,她和白凌翊的事情是纸包不住火,迟早也会传到这里来,到时候她不就会面临四面楚歌的情况吗?
想到这里,她的心情就更郁闷了,因为唐泽道还不晓得她的这一段历史,以他的洁癖来论,说不定会后悔碰了她。
这无关她是不是处女,第一次是不是给他的原因,而是她曾经跟有妇之夫在一起,是一个名声败坏的第三者,她怕他心里有疙瘩,怕他会看不起自己。
患得患失之下,她的心情就更沉重了。
这天他下班回到居住的公寓时,已经是将近午夜12点了,他从后视镜的杆子上,小心翼翼地取下红符,将它放在靠近胸口的内衬袋里。
当他走出电梯,经过她住的公寓时,他的手捂在胸口处,隔着衣服抚摸着红符。
他闭上眼,快步走向那道大门,在经过它时,还听见里头传来隐约的电视声,他的脚步不敢停顿,甚至不敢张开眼。
他打开了自己家的大门,望着里头黑漆漆的客厅。「阿肯,你又不听话跑到沙发上了?」客厅沉寂无声,一点动静都没有,冷清没有生气。
他不以为意,进到里头,打开玄关的灯。「你别帮它说话,它一直都这么调皮,怎么教它也不听,如果不是你求请,我早就把它关到阳台上去,不让它吃饭了。」他侧耳倾听,可是在他身边明明空无一物,但是他的行径,却表现出好像有个人在他身旁跟他说话一样。
「我知道你有帮它洗澡,但是我就是无法接受它的毛发沾在沙发上面,我心里有疙瘩,觉得脏。」说完,他像是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或是打断『它』对他说的话。「太晚了,你要吃什么宵夜,水饺吗?还是乌冬面?还是乌冬面吧!它比较快。」好像听到『它』在对他抱怨,他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我问你,是因为尊重你,但是决定权还是在我身上。」他换了居家服,在厨房忙活了一阵子,从里头端了碗出来,只拿了一双筷子。
他很自然地夹了面,将它递给对面的空位,静静地等待了一会,才把面送入自己的口中,稀哩呼噜的几口就把它吃完了。
吃完面之后,他端着空碗进厨房里。「这个假日,我带你跟阿肯出去外面走走吧!整天跟着我上下班,你应该很累了。」他一个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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