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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凌因为伤口发炎,体温一直反反复复的升降,而且隔三差五的就要大痛一阵,偏又按不得揉不得,只能是由它疼去。他单是默默忍受,烧得迷糊的时候还会哼两声,清醒的时候,嘴巴就跟缝死了一样。
陶秋安只有悉心照料他,戚凌疼的时候他就在一边守着,不疼的时候他就忙自己的事。
房间里陆陆续续的添了许多东西,有了床垫,有了被子,有了枕头,有了小小的暖炉和电饭锅,有了能住人的样子。而陶秋安抢来的钱,也花得七七八八了,整整三千多块,来得容易也去得容易。
到了第四天,戚凌终于退烧以后,两人都大松一口气,知道这次总算熬过来了。
入夜的时候,陶秋安先把自己洗干净,再帮戚凌擦了一遍身,两人一趴一靠压着枕头。
“我想喝啤酒。”戚凌说。
陶秋安盘算着去哪里弄钱过日子,心不在焉地答:“不行,酒精对身体没好处。”
“我想抽烟。”戚凌又说。
“不行,房间没窗户,散不了烟味。”
“我想吃薯片。”
“不行,油炸的东西对伤口不好。”
戚凌撇了撇嘴,像蚕蛹一样蠕动着,辗转挪到了他的大腿上:“我想泄火。”
“不行……”陶秋安反应过来,板起脸,低头瞪着他问:“你想干吗来着?”
戚凌现在没有扑倒陶秋安的能力,只能采用怀柔政策,用面颊蹭蹭他的胯/下,又把手伸进他衣服里揉搓:“很多天都没有泄火了,你难道不想吗?”
“不想。”陶秋安深吸一口气,推开他的脑袋,咬牙说:“一点也不想。”
戚凌低声笑了:“可是你小弟弟想呀,你看,它都撑起小帐篷了。”
陶秋安无语,默默把脸转到一边去。
戚凌死皮赖脸的缠着他不放,又摸又揉,仗着自己身上有伤,陶秋安不舍得把他怎么样。两人在被窝里你推我扯了一阵,陶秋安举起了白旗,但顾忌戚凌的伤势,所以不愿意真枪真刀的干。戚凌倒没有勉强,只是乘胜追击,立马厚颜无耻的提出另一个要求来。
他忍痛坐起身,扯下裤头,□那根东西已狰狞高举,又粗又长。戚凌摸摸陶秋安的头,又把手指插入他发间摩挲,柔声哄:“看,它想你都想坏了,乖,用嘴亲亲它好不好?不脏的,你刚刚擦过了。”
“不行,就用手,不要拉倒。”陶秋安说。
他也是男人,知道这种事有一就有二,有二自然有三,不能惯着戚凌。
戚凌哄不好他,也只能妥协,不过他非要陶秋安一边自摸,一边帮他撸管。
这时候已经不早了,再磨磨蹭蹭不知要闹到什么时候,陶秋安只好又退了一步。
戚凌侧身倚靠在床头,陶秋安跪立在他双腿间,一只手握住一根硬梆梆的家伙,仰着脸,垂下眼帘,咬着嘴唇徐徐套/弄起来。戚凌眯起眼睛,在视觉和触觉的双重享受下,胯/下的东西一颤一颤勃动着。
“小骚货,看你骚得腰都扭起来了,舒不舒服?再快一点,对,过来,我要吸你的乳/头。”
陶秋安面红耳赤,因为戚凌最喜欢在床上耍流氓,下流的秽语接连不断。
每当他听不下去了,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嘴堵住戚凌的嘴。
两人唇舌相侵,攀上高/潮,相互射了对方一身浊液。
泄火以后,睡得也格外香,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陶秋安手头越来越紧,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没有打算再当抢匪,因为来路不正的钱他用得不安心,上次是逼不得已才做了坏人。
可是身为通缉犯,别说在外面找工作,就是在住的地方都小心翼翼,上个厕所也尽量避开其他租客。所以除了偷和抢之外,陶秋安还真想不出其他办法来,现在这个时代,连想卖血都找不着地。
他虽然没有说,但戚凌通过观察,也知道了也知道了目前的状况。
他趁陶秋安买东西的时候,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身上多了一叠红色百元大钞。
“我在有朋友深圳,所以找人借了点,老熟人了,还不还都没关系。”戚凌说。
陶秋安数了数,足足有上万块钱:“借那么多,当然得还了,万一人家有用得着钱的地方呢?”
“那就以后再还吧。”戚凌踢了踢他的小腿:“去,给哥买点好吃的,记得带啤酒。”
陶秋安用钞票拍了拍他的脸:“看在钱的面子上,今天就让你吃顿饱饭。”
戚凌在床上养伤的时候,其余的事都是陶秋安在打点,等到他康复得七七八八,两人角色又互换了,顺其自然的变成了戚凌当家。
戚凌重揽大权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换住处,隔板房环境差也就罢了,隔音效果更差,害他都不能放开手脚大干坏事。他瞒着陶秋安抢劫了一个钱包,用别人的身份证租了新住处,是个没有电梯的单栋楼房,起码有窗户供紧急情况下逃跑。
他们住在向西村,楼下鱼龙混杂,楼和楼之间的巷子里,有不少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发廊。
换好了住处以后,戚凌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把陶秋安按在崭新的床上,咬他、操他、操得他大汗淋漓死去活来。
大战了三百回合,陶秋安实在扛不住了,倒头睡死过去。
戚凌叼着烟坐在床边,确定他睡熟了,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把瑞士刀,七寸长,寒光凛厉——这把刀是和那叠钞票一起带回来的,现在他要去还债了,一万块钱只是订金。
他在社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自己也不是正经人,要找弄钱的门路,实在太容易了。
戚凌吐了口烟雾,低头凝视陶秋安,拨开了他眉心的碎发,轻轻地、面无表情地印下一吻。
在一处灯红酒绿的闹市路边,戚凌靠着电灯柱,低垂的帽檐下露出半边眼睛,眨不眨地盯着夜总会门口。他最擅长的是等待,内心一片平静的等待,直到有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走出夜总会,锁定目标。
戚凌掏出黑色的皮手套,戴上,动了动手指头,然后双手插兜里笔直向前走。
他和目标人物打了个照面,随即用脚绊了对方一下,然后扶住踉跄不稳的男人,勾勾嘴角,擦肩而过。一切看上去没有任何
陶秋安只有悉心照料他,戚凌疼的时候他就在一边守着,不疼的时候他就忙自己的事。
房间里陆陆续续的添了许多东西,有了床垫,有了被子,有了枕头,有了小小的暖炉和电饭锅,有了能住人的样子。而陶秋安抢来的钱,也花得七七八八了,整整三千多块,来得容易也去得容易。
到了第四天,戚凌终于退烧以后,两人都大松一口气,知道这次总算熬过来了。
入夜的时候,陶秋安先把自己洗干净,再帮戚凌擦了一遍身,两人一趴一靠压着枕头。
“我想喝啤酒。”戚凌说。
陶秋安盘算着去哪里弄钱过日子,心不在焉地答:“不行,酒精对身体没好处。”
“我想抽烟。”戚凌又说。
“不行,房间没窗户,散不了烟味。”
“我想吃薯片。”
“不行,油炸的东西对伤口不好。”
戚凌撇了撇嘴,像蚕蛹一样蠕动着,辗转挪到了他的大腿上:“我想泄火。”
“不行……”陶秋安反应过来,板起脸,低头瞪着他问:“你想干吗来着?”
戚凌现在没有扑倒陶秋安的能力,只能采用怀柔政策,用面颊蹭蹭他的胯/下,又把手伸进他衣服里揉搓:“很多天都没有泄火了,你难道不想吗?”
“不想。”陶秋安深吸一口气,推开他的脑袋,咬牙说:“一点也不想。”
戚凌低声笑了:“可是你小弟弟想呀,你看,它都撑起小帐篷了。”
陶秋安无语,默默把脸转到一边去。
戚凌死皮赖脸的缠着他不放,又摸又揉,仗着自己身上有伤,陶秋安不舍得把他怎么样。两人在被窝里你推我扯了一阵,陶秋安举起了白旗,但顾忌戚凌的伤势,所以不愿意真枪真刀的干。戚凌倒没有勉强,只是乘胜追击,立马厚颜无耻的提出另一个要求来。
他忍痛坐起身,扯下裤头,□那根东西已狰狞高举,又粗又长。戚凌摸摸陶秋安的头,又把手指插入他发间摩挲,柔声哄:“看,它想你都想坏了,乖,用嘴亲亲它好不好?不脏的,你刚刚擦过了。”
“不行,就用手,不要拉倒。”陶秋安说。
他也是男人,知道这种事有一就有二,有二自然有三,不能惯着戚凌。
戚凌哄不好他,也只能妥协,不过他非要陶秋安一边自摸,一边帮他撸管。
这时候已经不早了,再磨磨蹭蹭不知要闹到什么时候,陶秋安只好又退了一步。
戚凌侧身倚靠在床头,陶秋安跪立在他双腿间,一只手握住一根硬梆梆的家伙,仰着脸,垂下眼帘,咬着嘴唇徐徐套/弄起来。戚凌眯起眼睛,在视觉和触觉的双重享受下,胯/下的东西一颤一颤勃动着。
“小骚货,看你骚得腰都扭起来了,舒不舒服?再快一点,对,过来,我要吸你的乳/头。”
陶秋安面红耳赤,因为戚凌最喜欢在床上耍流氓,下流的秽语接连不断。
每当他听不下去了,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嘴堵住戚凌的嘴。
两人唇舌相侵,攀上高/潮,相互射了对方一身浊液。
泄火以后,睡得也格外香,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陶秋安手头越来越紧,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没有打算再当抢匪,因为来路不正的钱他用得不安心,上次是逼不得已才做了坏人。
可是身为通缉犯,别说在外面找工作,就是在住的地方都小心翼翼,上个厕所也尽量避开其他租客。所以除了偷和抢之外,陶秋安还真想不出其他办法来,现在这个时代,连想卖血都找不着地。
他虽然没有说,但戚凌通过观察,也知道了也知道了目前的状况。
他趁陶秋安买东西的时候,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身上多了一叠红色百元大钞。
“我在有朋友深圳,所以找人借了点,老熟人了,还不还都没关系。”戚凌说。
陶秋安数了数,足足有上万块钱:“借那么多,当然得还了,万一人家有用得着钱的地方呢?”
“那就以后再还吧。”戚凌踢了踢他的小腿:“去,给哥买点好吃的,记得带啤酒。”
陶秋安用钞票拍了拍他的脸:“看在钱的面子上,今天就让你吃顿饱饭。”
戚凌在床上养伤的时候,其余的事都是陶秋安在打点,等到他康复得七七八八,两人角色又互换了,顺其自然的变成了戚凌当家。
戚凌重揽大权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换住处,隔板房环境差也就罢了,隔音效果更差,害他都不能放开手脚大干坏事。他瞒着陶秋安抢劫了一个钱包,用别人的身份证租了新住处,是个没有电梯的单栋楼房,起码有窗户供紧急情况下逃跑。
他们住在向西村,楼下鱼龙混杂,楼和楼之间的巷子里,有不少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发廊。
换好了住处以后,戚凌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把陶秋安按在崭新的床上,咬他、操他、操得他大汗淋漓死去活来。
大战了三百回合,陶秋安实在扛不住了,倒头睡死过去。
戚凌叼着烟坐在床边,确定他睡熟了,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把瑞士刀,七寸长,寒光凛厉——这把刀是和那叠钞票一起带回来的,现在他要去还债了,一万块钱只是订金。
他在社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自己也不是正经人,要找弄钱的门路,实在太容易了。
戚凌吐了口烟雾,低头凝视陶秋安,拨开了他眉心的碎发,轻轻地、面无表情地印下一吻。
在一处灯红酒绿的闹市路边,戚凌靠着电灯柱,低垂的帽檐下露出半边眼睛,眨不眨地盯着夜总会门口。他最擅长的是等待,内心一片平静的等待,直到有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走出夜总会,锁定目标。
戚凌掏出黑色的皮手套,戴上,动了动手指头,然后双手插兜里笔直向前走。
他和目标人物打了个照面,随即用脚绊了对方一下,然后扶住踉跄不稳的男人,勾勾嘴角,擦肩而过。一切看上去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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