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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沈彦博就琢磨着趁热打铁再出一本合集,并且跟徐思垚商量,让她也出本文集,毕竟人气这么高了,还没有自己的实体书有点对不起读者。
“想写什么写什么,你现在的人气,写什么都畅销。”至于卖出去以后是一片好评还是让人大跌眼镜,那就要看徐三土的能力了。不过徐三土的能力,他心里有数,不但不会辜负他的期望,且总是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写什么都火?徐思垚想了想,“那我想写。”
第三十三章
沈彦博意外,没想到徐三土会给出这样的答案:“你以前写过吗?”
徐思垚:“没有。”
沈彦博:“那你就是完全没有经验啊!”
徐思垚:“我写歌词也没经验,反响也还不错呀!”
沈彦博:“……”这也太自信了吧,他立刻收回刚才的话,怎么能真想写什么写什么呢,“你的第一本书,还是慎重一点,写你最擅长的比较好,读者们都喜欢看你写散文随笔,你突然换题材,读者可能不习惯。”
徐思垚:“可是我也不能写一辈子散文,想尝试尝试新题材,挑战一下自己。”
沈彦博心说你这可不只是在挑战自己,也是在挑战公司啊!读者现在对徐三土豆期望很高,万一写的一般,或者稍微不如散文,就会让读者失望,影响到以后的口碑。况且现在的实体市场十分不景气,要么你是纯文学作家有一定读者基础,要么就是网络文学出版,有一定人气,徐三土两者都不是。“我说三土,现在纯实体的,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好卖呀,你再考虑考虑。再说了,你的文笔不适合写。”
徐三土的风格,用在散文上就是韵味深长,放在上,可能就不伦不类了。
徐思垚:“那你觉得我新书该写点什么好?”沈彦博能给她出版的机会她就已经很感激了,总不能非逼着人家给自己出版吧,于是她也不强求。
沈彦博:“你还是写写古风的散文随笔,或者写写旧体诗词都行,给你出本诗集,你看怎么样?”
徐思垚:“算了,”她的诗词不过是闺中玩乐之作,登不了大雅之堂。“我再想想吧。”
沈彦博:“……”别再想想啊,趁热打铁,赶紧把这事儿定下来才行,“你在《年光》里写熙丰文坛写的不错,我看你就这个话题继续扩展一下,写写北宋文坛或者南宋文坛也行啊!”
徐思垚沉默了半天,还是那句话,“我再想想。”
她清楚自己对古代文学的研究也就是皮毛而已,再深挖下去,容易露怯。可是沈彦博又非要她写散文随笔,最后她决定写写古代闺门的衣食住行,这个她最熟悉,就不知道现在的人爱不爱看。
她第二天就把这个想法跟沈彦博说了,“风格大概还是《年光》的那种风格,内容更闲适一点。”
沈彦博一看这个选题,眼睛就亮了,“好好好,这个好。”现在宫斗宅斗剧正火,很多人对古代女性的真实生活感兴趣,以散文随笔的方式表现出来,别具一格,肯定有很多人喜欢。
徐思垚于是开始着手准备新书的稿子,内容就分衣食住行四部分,查了历朝历代的资料,但引用的并不多,而是以一种小品文的形式讲述出来。
因为内容她都相对熟悉,所以写起来速度也就比写熙丰文坛更快一些,不到三个月便交稿了。
沈彦博看了,基本满意,只有部分略作修改,就定了下来。
书名是陆钦帮着取的,就叫《待字闺中》。
完成了这个任务,徐思垚并没有闲下来,而是再次把写提上了日程。
写的想法在她脑子里实在是酝酿的太久了,本来那个简单的落魄千金的故事也逐渐丰满起来,男女主角各自有了自己的性格,就连一些配角也都有了各自的命运。她按照苏烨的办法,把故事写在纸上,有空便扩充一点,越写越细致,越写越复杂,越写越精彩。
徐思垚渐渐迷上了这种感觉,像是自己创造了一个世界,为这个世界里的所有人安排命运。随着故事大纲一步步细化,她开始迫不及待的想把故事讲出来,哪怕有一个人听也好。
“不是刚交稿,又忙着写什么?”周末,陆钦难得休息在家,徐思垚依然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
“。”徐思垚头也不回,开头真的好难写,她终于体会到了苏烨卡文的痛苦。
陆钦凑到电脑前瞄了一眼,“沈彦博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想写的。”徐思垚挡住屏幕,不让他看。写的好难看,她自己都不忍直视。
“怎么想起写了,要发到网上?”陆钦问。
徐思垚叹了口气,靠到椅背上,“本来是想发到网上的,但我又觉得自己已经有了点读者的人,去网,对那些新人不太公平,会惹人非议。而且我写文速度太慢了,根本无法保证日更。”
之前关于这件事她和苏烨讨论过,最后还是放弃了去网的想法,自己的风格还是更适合走实体出版。
陆钦点头,“也是,那你想发到哪里?或者直接投稿?”
“我写好三万字先投给沈彦博看看,如果他觉得不好,我改改再投别家。”
陆钦心说那必须写的好,老沈敢说他家垚垚写得不好,必须立马绝交!
徐思垚以前听苏烨说一两个小时写一章,以为写能比写散文快很多,但当她真正开始写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
就一个开头,她已经写了好几遍,第一个版本是从女主和男主初语写起,写完觉得太没新意,于是换了第二个版本,女主被抄家,可是出场人物太多,背景很难交代清楚,于是开始考虑第三个版本,男女主重逢,然后开始回忆之前的事情,同样,感情有点太突兀,读者很难进入状态……
写了五六个版本,终于定下来,从女主被好心的戏班班主收留开始,一点点揭开女主的身世,同时让她和男主重逢。
开头定下来,后面的就容易了,徐思垚每天上午写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下午看书学习给自己充电,晚上花两三个小时写,不到一个月,总算把三万字写出来了。
她给这本书取了个名字就叫《旧戏》,把三万字加大纲一起发给了沈彦博,“我的,你看看行不行?”
“你还真写了。”沈彦博以为她早
“想写什么写什么,你现在的人气,写什么都畅销。”至于卖出去以后是一片好评还是让人大跌眼镜,那就要看徐三土的能力了。不过徐三土的能力,他心里有数,不但不会辜负他的期望,且总是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写什么都火?徐思垚想了想,“那我想写。”
第三十三章
沈彦博意外,没想到徐三土会给出这样的答案:“你以前写过吗?”
徐思垚:“没有。”
沈彦博:“那你就是完全没有经验啊!”
徐思垚:“我写歌词也没经验,反响也还不错呀!”
沈彦博:“……”这也太自信了吧,他立刻收回刚才的话,怎么能真想写什么写什么呢,“你的第一本书,还是慎重一点,写你最擅长的比较好,读者们都喜欢看你写散文随笔,你突然换题材,读者可能不习惯。”
徐思垚:“可是我也不能写一辈子散文,想尝试尝试新题材,挑战一下自己。”
沈彦博心说你这可不只是在挑战自己,也是在挑战公司啊!读者现在对徐三土豆期望很高,万一写的一般,或者稍微不如散文,就会让读者失望,影响到以后的口碑。况且现在的实体市场十分不景气,要么你是纯文学作家有一定读者基础,要么就是网络文学出版,有一定人气,徐三土两者都不是。“我说三土,现在纯实体的,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好卖呀,你再考虑考虑。再说了,你的文笔不适合写。”
徐三土的风格,用在散文上就是韵味深长,放在上,可能就不伦不类了。
徐思垚:“那你觉得我新书该写点什么好?”沈彦博能给她出版的机会她就已经很感激了,总不能非逼着人家给自己出版吧,于是她也不强求。
沈彦博:“你还是写写古风的散文随笔,或者写写旧体诗词都行,给你出本诗集,你看怎么样?”
徐思垚:“算了,”她的诗词不过是闺中玩乐之作,登不了大雅之堂。“我再想想吧。”
沈彦博:“……”别再想想啊,趁热打铁,赶紧把这事儿定下来才行,“你在《年光》里写熙丰文坛写的不错,我看你就这个话题继续扩展一下,写写北宋文坛或者南宋文坛也行啊!”
徐思垚沉默了半天,还是那句话,“我再想想。”
她清楚自己对古代文学的研究也就是皮毛而已,再深挖下去,容易露怯。可是沈彦博又非要她写散文随笔,最后她决定写写古代闺门的衣食住行,这个她最熟悉,就不知道现在的人爱不爱看。
她第二天就把这个想法跟沈彦博说了,“风格大概还是《年光》的那种风格,内容更闲适一点。”
沈彦博一看这个选题,眼睛就亮了,“好好好,这个好。”现在宫斗宅斗剧正火,很多人对古代女性的真实生活感兴趣,以散文随笔的方式表现出来,别具一格,肯定有很多人喜欢。
徐思垚于是开始着手准备新书的稿子,内容就分衣食住行四部分,查了历朝历代的资料,但引用的并不多,而是以一种小品文的形式讲述出来。
因为内容她都相对熟悉,所以写起来速度也就比写熙丰文坛更快一些,不到三个月便交稿了。
沈彦博看了,基本满意,只有部分略作修改,就定了下来。
书名是陆钦帮着取的,就叫《待字闺中》。
完成了这个任务,徐思垚并没有闲下来,而是再次把写提上了日程。
写的想法在她脑子里实在是酝酿的太久了,本来那个简单的落魄千金的故事也逐渐丰满起来,男女主角各自有了自己的性格,就连一些配角也都有了各自的命运。她按照苏烨的办法,把故事写在纸上,有空便扩充一点,越写越细致,越写越复杂,越写越精彩。
徐思垚渐渐迷上了这种感觉,像是自己创造了一个世界,为这个世界里的所有人安排命运。随着故事大纲一步步细化,她开始迫不及待的想把故事讲出来,哪怕有一个人听也好。
“不是刚交稿,又忙着写什么?”周末,陆钦难得休息在家,徐思垚依然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
“。”徐思垚头也不回,开头真的好难写,她终于体会到了苏烨卡文的痛苦。
陆钦凑到电脑前瞄了一眼,“沈彦博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想写的。”徐思垚挡住屏幕,不让他看。写的好难看,她自己都不忍直视。
“怎么想起写了,要发到网上?”陆钦问。
徐思垚叹了口气,靠到椅背上,“本来是想发到网上的,但我又觉得自己已经有了点读者的人,去网,对那些新人不太公平,会惹人非议。而且我写文速度太慢了,根本无法保证日更。”
之前关于这件事她和苏烨讨论过,最后还是放弃了去网的想法,自己的风格还是更适合走实体出版。
陆钦点头,“也是,那你想发到哪里?或者直接投稿?”
“我写好三万字先投给沈彦博看看,如果他觉得不好,我改改再投别家。”
陆钦心说那必须写的好,老沈敢说他家垚垚写得不好,必须立马绝交!
徐思垚以前听苏烨说一两个小时写一章,以为写能比写散文快很多,但当她真正开始写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
就一个开头,她已经写了好几遍,第一个版本是从女主和男主初语写起,写完觉得太没新意,于是换了第二个版本,女主被抄家,可是出场人物太多,背景很难交代清楚,于是开始考虑第三个版本,男女主重逢,然后开始回忆之前的事情,同样,感情有点太突兀,读者很难进入状态……
写了五六个版本,终于定下来,从女主被好心的戏班班主收留开始,一点点揭开女主的身世,同时让她和男主重逢。
开头定下来,后面的就容易了,徐思垚每天上午写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下午看书学习给自己充电,晚上花两三个小时写,不到一个月,总算把三万字写出来了。
她给这本书取了个名字就叫《旧戏》,把三万字加大纲一起发给了沈彦博,“我的,你看看行不行?”
“你还真写了。”沈彦博以为她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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