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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魅力。

    王子霄本来年纪就小,现在变好看了,一旦软下来,很有一种剔透无辜的少年感,那种从内而外透出来的干净和灵气,再配上这种极致诱♂人的风情……

    “妖精”,是的,非要形容的话,就是传说中有着惑人心智能力的妖精。

    “我走了,你要记得等我啊……”王子霄幽幽地看了白青青一眼,转身离开了。

    白青青懵逼状看着他的背影。

    等等……我是谁?我在哪儿?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这剧情真的没有快进吗?

    关键时刻她尼玛发个屁的花痴啊!

    光看着他的脸走神了以至于中间打断对话她都是本能“嗯”、“啊”,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知道王子霄具体说了些啥。

    ……也就是说,刚才跟王子霄之间的“对手戏”,她这边单方面被碾压了对吧?特别惨的那种?

    白青青欲哭无泪,很有一种比赛刚刚开始她就背叛出局的凄切,然后她就自暴自弃地想到,既然“大女主的奋斗”这条线黄了一半,那要不然她干脆走“拱手河山讨你欢”的邪路?

    一旦接收了这个设定的话,感觉还挺带感的嘛……

    王子霄这边,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条“装逼”路线,他离了白青青,倒是不随意挥洒荷尔蒙了,但依然敬业地维持住了柔弱的风格——去摘果子找青菜,自制弹弓打猎小动物,跟其他“npc”猛男画风明显不同,特别美好,也特别让人放心。

    他们一行人很快就去了隔壁部落。

    话说,因为王子霄卓越的野外生存技能,节目开始录制以来,他绝对是过得最潇洒惬意的那个,连带着跟他一起行动的“npc”们,也沾光不少,以至于随着时间推移,王子霄这位酋长之子,越来越受到同部落年轻人的“爱戴”。

    紧接着,他就开始忽悠他们了。

    反正就是灌输意识形态那一套嘛,最重要的是王子霄忽悠人的时候,那神态就不是先前的小妖精,而成了圣光加身的“先知”,那一身的光芒四射,让人一点都兴不起反感和警惕,洗脑能力max了。

    至于他这本事又是从哪儿来的?废话,别忘了王子霄可是从部队出来的啊!咱们自己的部队传统,就是“政工”水平一流,拿出指导员三分之一的功力,也足够应付这样的场面了。

    这些“npc”的素养也非常高,他们真把自己当成是原始人,傻乎乎的特别好洗脑,当然,洗脑过程中,不乏有给自己加戏的,比如盯着王子霄做花痴状什么的——也不排除他们真被王子霄的魅力打动了,毕竟那两朵樱花粉尤其对男人们来说,魅力实在太大了。

    等王子霄一行人来到了隔壁部落,被一群穿着兽皮裙的女原始人团团围住,一副要分猪肉的架势……晚上篝火晚会,他第一次看到了正在水深火热中的莫行之。

    作者有话要说:  双十一剁手去了吗?晚安吧小妖精们~~

    ☆、第071章

    试问12个候选人抽签选人物卡,谁手最黑?

    毫无疑问啊!

    就是莫行之!

    别人至少成分上能混个群众,他呢?奴隶甲,连人生目标都很接地气的是“摆脱奴隶身份”,不能更苦逼了。

    不过,有坏处自然就有好处,小人物的奋斗也挺有说头嘛,反正又不是真穿越了,他在三天里表现的亮眼点儿,戏剧冲突上来了,广大亲妈粉们还不嗷嗷叫着拼命给他投票呀!

    跟王子霄比起来,莫行之的“伤痕妆”更加明显,甚至连脸上都“划”了那么几条血口子。

    但非常奇妙的是,这样的妆容非但没有减少莫行之的魅力,还让原本过于俊美的他,增添了几分邪气和男人的野性!

    苦逼的王子霄,因为那两朵樱花粉,衣服脱光后天生就是小妖精的材料……但你看看人家莫行之吧!虽然兽皮裙裹得严严实实,那傲人的尺寸仍然让他拱起一个很明显的“帐篷”,随着走路还一晃一晃的十分醒目。要不然黑话里怎么称呼那东西为“男人的骄傲”呢,莫行之有这样的本钱,就跟一个美女长了g-cup一样,如此拉轰,如此出众,如此的令人垂涎……

    摆脱奴隶身份,大致分为两种办法。

    一种是立功,比如舍身救个大人物,表现出对部落的归属感,让族长“奖励”他一个平民身份。

    一种是做内奸,里应外合,联系自己本来的部族,破阵而出,等回了家,自然就不是奴隶了。

    莫行之做事还是很有规划的,他决定双管齐下。

    先去救个大人物!

    如果救完,对方挥手就让他不用当奴隶了,那自然妙得很。

    就算没这么顺利,救命之恩,也能让他过的好点儿,以后进可攻退可守,想选哪条支线都方便。

    莫行之武力值比王子霄差得远,王子霄丢石子儿都能猎到兔子野鸡什么的,莫行之可没这种本事。

    人家王子霄的身份好歹是酋长之子呢,哪怕自己猎不到也能跟着小弟们混口吃的,虽然质量上就不敢恭维了。莫行之一个奴隶,没人惯他臭毛病,所以只能自给自足,特别惨。

    不过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开拍之前,他就上网查资料,王子霄也教了他几手,诸如挖陷阱啦、系绳套啦,莫行之很是掌握了几手。现在趁着出去“卖苦力”的机会,能用的的全用上,搞得部落附近处处是地.雷。如此任劳任怨,直到累得不行了才去休息,头一天晚餐只吃了一条20公分长的叫花鱼。

    第二天凌晨,他去验收成果。

    那么多地.雷,成功逮到了三只兔子两只野鸡,还有女酋长npc一个。

    这位女酋长,比王子霄他“妈”年轻点儿,非常的……富态,据说是半夜上厕所,猫着黑,就掉莫行之挖的陷阱坑里了,扭了脚,哎哟哎哟半天爬不上来。因为莫行之这坑挖的非常实在,肚大口小——其实这坑与其说是挖的,不如说是在原有的一个凹陷地垫出来的,四周都是石头,莫行之挖坑时充分表现出了一个男人不怕苦不怕累的优秀品质,完全看不出身为明星的娇贵矜持。

    这种“巧合”,多一半是做的节目效果,不过除非是非常较真儿的人,否则也看不出来一点刻意的成分。

    莫行之将胖酋长救上来了。

    他当然不会承认这坑就是他挖的,所以在胖酋长眼中,莫行之就是她的救命恩人啊!

    莫行之淡淡一笑:不用谢,快给我解除奴隶身份!

    可惜,事情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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