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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期间有任何麻烦,可以跟那个连队的长官联系,只要不是太过分,都可以得到满足。
给他们引荐连队长官时,王子霄一见就乐了,这不是他前世刚入伍时的教官孙明朗吗?
记得前世刚入伍时,教官就是个黑面煞神,嗓门很大,但有不服、动作不标准者,立刻一脚踢过去,全部新兵蛋子都对他又恨又怕,晚上做梦都在扎他小人。
王子霄那时候正中二病晚期,每天黑云压城城欲催,脸上自带“苍天负我”的特效。所以教官看他特别不顺眼,动不动拉他出来单练。
单练就单练,老子怕你?
王子霄手上也是有真功夫的,他满身的火气没处撒,干脆跟教官杠上了。
一开始王子霄打不过这等兵油子,主要是没他下限低,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后来王子霄在部队的大染缸里熏陶日久,加上实在有武学天赋,两个月就不再吃亏,互有胜负小半年他就可以压着教官打……
孙明朗是个很磊落的人,他从来没有因为“打不过小兔崽子”而给王子霄穿小鞋,还越发欣赏他。回首往昔,王子霄真挺感激这个人的,他抚平了自己的满身炸刺,助他顺利地度过了最艰难的两年,然后一路取得了那么多的成就。
王子霄回来之前,孙明朗就已经转业到地方了,当刑♂警队长,最后一次见他,他身材发福了些,依旧大嗓门,豪爽得很。
教官从头到尾将嘴唇抿成一条线,王子霄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位是对这趟任务不咋满意,对他和莫行之更是没啥好感。
握手的时候,王子霄故意朝他挑了挑眉,果然教官的脸色更黑了一度。
“孙连长,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干巴巴的应酬腔……哈哈哈,算了,来日方长。
王子霄跟莫行之并肩往外走。
这里有着熟悉的空气熟悉的风景,王子霄的眼底滑过怀念……有些东西,你虽然一开始不喜欢,但当它成为你生命中不可割裂的一部分时,喜欢和不喜欢已无足轻重,因为那便是你的身后身。
曾经的军旅生涯塑造了现在的他,所以别管初衷是什么,现在真的可以释怀了。
“你怎么在这里?!”
正一边沉默一边陷入回忆,王子霄的耳边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惊讶,很冲,他抬起头来,就看见了他久未谋面的大校爹——
嗯,现在已经晋升少将了。
上次见面,还是在《另一个世界的我们》话剧演出的时候,王子霄在台上,看见了他爹的身影,可惜等落幕再找,这位爷早走没影了。
王子霄跟王鹏程这对父子,你要说有感情吧,他们常年不见面。但你要说没感情,王子霄隔三差五给他爹寄东西,人家也没给退回来过。曾经俩人住在一个屋檐下,天天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现在分开了,反倒培养出了一种外人作不能理解的默契……
王鹏程身边还有好几个穿着军装的人,这些人王子霄都认识,得叫叔叔伯伯的,此时看着王子霄跟莫行之,脸上全是忍着笑的表情,特别不给老朋友面子的招呼道:“前不久才听你爹念叨你,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肖肖还认得我们不?叔叔伯伯得批评批评你,都交了男朋友了,怎么现在才来看你的老父亲……”
王子霄乖巧地一一叫人:“几位叔叔伯伯风采更胜当年。”
王鹏程黑着脸瞪着这群卖朋友卖的干脆利落的家伙,咬咬牙,又很冲地问王子霄:“你又没有通行证,怎么进来的?”
王子霄嘿嘿一笑:“报您的名字啊!”
王鹏程:“……少给我嬉皮笑脸!”
王子霄翻个白眼:“我们要拍一部军旅剧,这不组织传唤吗。”
“嗨哟,拍军旅剧啊?”其中一位刘叔叔感慨地说道,“拍军旅剧好,支持拿下来了吗?用不用我们给使使力?”
“谢谢您了,”王子霄感激地说道,“已经拿下来了。”
“肖肖,你别看你爹这个样子,他嘴硬心软,前些日子你不胖了吗,成天在我们耳边嘟囔啊,把我们烦得不行。现在你又瘦回来了,多精神的小伙子,私底下他不定多乐呢,结果你看他——”
“嗳!”王鹏程竖起眉毛,先打断好兄弟的话,然后看着王子霄说道,“行了你们赶紧走吧,都不是军人,停留的时间长了影响多不好。”
王子霄毕恭毕敬:“行啊,等回头我再带着男朋友去看您啊爹。”
王鹏程鼻子里哼一声,也不搭理他,倒背着手率先走人了。
几个叔叔伯伯朝王子霄和莫行之眨眨眼睛,赶紧去追老兄弟去了。
莫行之最开始就跟未来岳父打了招呼,可惜未来岳父只当没看见他,其他叔叔伯伯不好在兄弟之前认下这门亲,也只当莫行之不存在,现在一群人呼啦啦走了个没影,王子霄回过头来看莫行之:“亲爱哒让你受委屈了,你放心,有朝一日我肯定会搞定我爹你公公,让他给你名分的~”
“我谢谢你了。”
“别客气,应该的。”
送他们出去的那个警卫员竖起耳朵……好想知道了了不得的□□?
王子霄和莫行之给新片取得名字是《与子同袍》。
在剧中,王子霄的人设就是曾经的他,一个满身炸刺的中二少年。莫行之的人设则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性格软弱,风流俊朗,在学校里是大众情人,自视甚高其实内里十分浅薄。
在剧情刚开始的时候,王子霄和莫行之就已经是一对别扭的恋人了。
可惜这样的两个人,根本不可能长久。他们俩都不成熟,性格中也有太多冲突点,尽管心里还是喜欢对方,还是本能地为彼此吸引,但他们俩的恋情还是很快就分崩离析了。
剧本里的这一段都集中在第一集的前半段爆发完毕,之后王子霄就在父亲的安排下去了部队,莫行之则考了艺校,仗着一张帅脸,做着当大明星的美梦。
满身炸刺儿的中二少年,一进部队,就碰了个满头包。
自视甚高的风流大少,每天纸醉金迷,实际内心也空虚的很。
直到命运将他们两个又凑到了一起。
莫行之试镜了一个剧组,这个剧组正是要筹备一部军旅剧——
因为想要拍出最好的效果,所有试镜通过的大小演员,都被剧组打包去部队体验生活去了。
借着这个契机,两年之后王子霄和莫行之再次相遇。
经过两年的打磨,王子霄已经褪
给他们引荐连队长官时,王子霄一见就乐了,这不是他前世刚入伍时的教官孙明朗吗?
记得前世刚入伍时,教官就是个黑面煞神,嗓门很大,但有不服、动作不标准者,立刻一脚踢过去,全部新兵蛋子都对他又恨又怕,晚上做梦都在扎他小人。
王子霄那时候正中二病晚期,每天黑云压城城欲催,脸上自带“苍天负我”的特效。所以教官看他特别不顺眼,动不动拉他出来单练。
单练就单练,老子怕你?
王子霄手上也是有真功夫的,他满身的火气没处撒,干脆跟教官杠上了。
一开始王子霄打不过这等兵油子,主要是没他下限低,可是吃了不少苦头。后来王子霄在部队的大染缸里熏陶日久,加上实在有武学天赋,两个月就不再吃亏,互有胜负小半年他就可以压着教官打……
孙明朗是个很磊落的人,他从来没有因为“打不过小兔崽子”而给王子霄穿小鞋,还越发欣赏他。回首往昔,王子霄真挺感激这个人的,他抚平了自己的满身炸刺,助他顺利地度过了最艰难的两年,然后一路取得了那么多的成就。
王子霄回来之前,孙明朗就已经转业到地方了,当刑♂警队长,最后一次见他,他身材发福了些,依旧大嗓门,豪爽得很。
教官从头到尾将嘴唇抿成一条线,王子霄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位是对这趟任务不咋满意,对他和莫行之更是没啥好感。
握手的时候,王子霄故意朝他挑了挑眉,果然教官的脸色更黑了一度。
“孙连长,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干巴巴的应酬腔……哈哈哈,算了,来日方长。
王子霄跟莫行之并肩往外走。
这里有着熟悉的空气熟悉的风景,王子霄的眼底滑过怀念……有些东西,你虽然一开始不喜欢,但当它成为你生命中不可割裂的一部分时,喜欢和不喜欢已无足轻重,因为那便是你的身后身。
曾经的军旅生涯塑造了现在的他,所以别管初衷是什么,现在真的可以释怀了。
“你怎么在这里?!”
正一边沉默一边陷入回忆,王子霄的耳边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带着惊讶,很冲,他抬起头来,就看见了他久未谋面的大校爹——
嗯,现在已经晋升少将了。
上次见面,还是在《另一个世界的我们》话剧演出的时候,王子霄在台上,看见了他爹的身影,可惜等落幕再找,这位爷早走没影了。
王子霄跟王鹏程这对父子,你要说有感情吧,他们常年不见面。但你要说没感情,王子霄隔三差五给他爹寄东西,人家也没给退回来过。曾经俩人住在一个屋檐下,天天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现在分开了,反倒培养出了一种外人作不能理解的默契……
王鹏程身边还有好几个穿着军装的人,这些人王子霄都认识,得叫叔叔伯伯的,此时看着王子霄跟莫行之,脸上全是忍着笑的表情,特别不给老朋友面子的招呼道:“前不久才听你爹念叨你,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肖肖还认得我们不?叔叔伯伯得批评批评你,都交了男朋友了,怎么现在才来看你的老父亲……”
王子霄乖巧地一一叫人:“几位叔叔伯伯风采更胜当年。”
王鹏程黑着脸瞪着这群卖朋友卖的干脆利落的家伙,咬咬牙,又很冲地问王子霄:“你又没有通行证,怎么进来的?”
王子霄嘿嘿一笑:“报您的名字啊!”
王鹏程:“……少给我嬉皮笑脸!”
王子霄翻个白眼:“我们要拍一部军旅剧,这不组织传唤吗。”
“嗨哟,拍军旅剧啊?”其中一位刘叔叔感慨地说道,“拍军旅剧好,支持拿下来了吗?用不用我们给使使力?”
“谢谢您了,”王子霄感激地说道,“已经拿下来了。”
“肖肖,你别看你爹这个样子,他嘴硬心软,前些日子你不胖了吗,成天在我们耳边嘟囔啊,把我们烦得不行。现在你又瘦回来了,多精神的小伙子,私底下他不定多乐呢,结果你看他——”
“嗳!”王鹏程竖起眉毛,先打断好兄弟的话,然后看着王子霄说道,“行了你们赶紧走吧,都不是军人,停留的时间长了影响多不好。”
王子霄毕恭毕敬:“行啊,等回头我再带着男朋友去看您啊爹。”
王鹏程鼻子里哼一声,也不搭理他,倒背着手率先走人了。
几个叔叔伯伯朝王子霄和莫行之眨眨眼睛,赶紧去追老兄弟去了。
莫行之最开始就跟未来岳父打了招呼,可惜未来岳父只当没看见他,其他叔叔伯伯不好在兄弟之前认下这门亲,也只当莫行之不存在,现在一群人呼啦啦走了个没影,王子霄回过头来看莫行之:“亲爱哒让你受委屈了,你放心,有朝一日我肯定会搞定我爹你公公,让他给你名分的~”
“我谢谢你了。”
“别客气,应该的。”
送他们出去的那个警卫员竖起耳朵……好想知道了了不得的□□?
王子霄和莫行之给新片取得名字是《与子同袍》。
在剧中,王子霄的人设就是曾经的他,一个满身炸刺的中二少年。莫行之的人设则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性格软弱,风流俊朗,在学校里是大众情人,自视甚高其实内里十分浅薄。
在剧情刚开始的时候,王子霄和莫行之就已经是一对别扭的恋人了。
可惜这样的两个人,根本不可能长久。他们俩都不成熟,性格中也有太多冲突点,尽管心里还是喜欢对方,还是本能地为彼此吸引,但他们俩的恋情还是很快就分崩离析了。
剧本里的这一段都集中在第一集的前半段爆发完毕,之后王子霄就在父亲的安排下去了部队,莫行之则考了艺校,仗着一张帅脸,做着当大明星的美梦。
满身炸刺儿的中二少年,一进部队,就碰了个满头包。
自视甚高的风流大少,每天纸醉金迷,实际内心也空虚的很。
直到命运将他们两个又凑到了一起。
莫行之试镜了一个剧组,这个剧组正是要筹备一部军旅剧——
因为想要拍出最好的效果,所有试镜通过的大小演员,都被剧组打包去部队体验生活去了。
借着这个契机,两年之后王子霄和莫行之再次相遇。
经过两年的打磨,王子霄已经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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