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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sz的龙在龙群中的智商水平,几近可以等同于人类中的爱因斯坦了。
所以姜牧很好奇,他怎么能跟人类谈恋爱的呢?
aorialstrasz很高兴能有人帮自己拿主意,满口答应:“好啊好啊!我上次出去搜刮金子时受了伤,然后一直在家里睡觉。”他给齐汾展示手臂上一条已经愈合的伤疤,“等我醒来时发现脚边有个人类,他说他很喜欢我,我也觉得他挺可爱的,于是我就被他捡回家了。”
蠢龙讲完,期盼地看着齐汾:“就这样,你说晓敬喜欢什么?”
“太简略了!”齐汾无语,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要不这样,我问你答。”姜牧接过任务,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帮助蠢龙寻找答案。
于是磕磕绊绊,所答非所问,姜牧也总算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蠢龙的巢穴在a市旁边。
a市处于两座山脉交界之处,建立在地势平坦的平原之上,历史上数个朝代定都在此,故而遍地宝藏。传说中在这里建楼,不挖出个古墓你都别说自己来过a市。
马晓敬是个考古学生,跟着老师来a市考察一座新出土的古墓。古墓并非历史上有名的名人,朝代没什么特别之处,墓主也不富,因此考古价值不高。马晓敬是第一次实际参与现场考古,非常兴奋,跑来跑去,结果一铲子下去,猜测是触动到了什么机关,直接掉到aorialstrasz的巢穴里面去了。
所以a市是个神奇的地方,你不光可以发现遗迹,还能发现龙。
巨大的红龙趴在金山上睡觉,还打着小呼噜,嘴里不时吐出一口冒着火焰的气息。
马晓敬傻了,不是吓的,是兴奋的。上面那个破墓算个屁,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藏品啊!
他对于遍地金子没有任何感触,拿着手里小刷子就往龙身上扫,动作轻柔,从头刷到尾巴,把几百年没有洗澡的红龙刷了个干干净净。
蠢龙被痒醒,睁开眼睛就看到有个人类在给自己梳睫毛,他感觉自己一眨眼,上下眼皮能把这渺小的人类夹死。
“你好。”马晓敬激动地打招呼,“我叫马晓敬。”
龙类在语言方面很有天赋,他直接用魔法学会了中文,“你好,我叫aorialstrasz。”
它会说话!!马晓敬激动地对着蠢龙红宝石般的眼睛和嘴巴疯狂拍照,“你多大岁数了?”
蠢龙打了个哈气,把马晓敬吹出去三米,“今年哪年?”
马晓敬从堆成山的宝石里爬起来,“201x年。”
——好在他没有飞到金币堆里,否则就被蠢龙一巴掌拍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蠢龙:我该给老婆送说么?
齐汾:这信息太少了。你这问题就跟,船上3只羊,6只鸡,请问船长有几岁似的。
蠢龙:53岁。
齐汾:你怎么知道?
蠢龙:我有魔法啊!
齐汾:……
第66章 案例13 ● 蠢龙
“那我大概……”蠢龙拿后退挠挠脖子后面,像只巨大的猫,“不知道,我忘了我哪年出生的了。”
马晓敬第一次见到如此珍贵的文物,看蠢龙的眼神热切的像是画家见到活的蒙娜丽莎。
——还是不用上交给国家的蒙娜丽莎。
堆满黄金的龙巢里一大一小对视着,马晓敬感觉自己快要实现梦想了:发明一个机器,让收藏品自己开口讲话,再也不用等考古人员去猜测当年的故事了。现在机器还没发明,收藏品已经会讲话了!梦想实现一半了!
“跟我回家吧!”马晓敬毫不犹豫地邀请蠢龙。
蠢龙:“你家有金子吗?”
马晓敬二话不说,直接拽出脖子上挂着的珍藏多年的小金锁,“我把这个送给你,你跟我回家。”
金锁小巧玲珑,深得蠢龙喜爱,外加马晓敬染成金色的头发看起来丝滑诱人,他很想摸一摸,因而欣然同意。
“等一下,”齐汾插一句话,“为什么他这次把金锁给你,你就没觉得他精神有问题?”
“也不正常啊!精神正常的人会拿金子交换让一条没用的破龙回家的吗?”蠢龙同意,“但那时候他又不是我男朋友。”
齐汾:“……”头一次见到这么吐槽自己吐槽这么狠的。
马晓敬老家在山区,山上怪石嶙峋,恰好适合aorialstrasz居住。他把蠢龙养在山上,每天扒在他身上研究古龙,殊不知古龙也在研究他的那头闪闪发光的金毛。
后来蠢龙先受不了了,因为马晓敬每天喂他吃草。
马晓敬举着菜叶子,“绿色蔬菜有意身心健康的,试试嘛!”
哪有白痴会逼着巨龙吃草的??蠢龙崩溃。
“现在人体内都重金属含量超标,还是吃蔬菜安全。”马晓敬不厌其烦地劝诱蠢龙,“你要是吃人,我就只能把你上交国家了。”
蠢龙纳闷地问:“我什么时候说我要吃人了?”
“嗯?”被各种书本上错误的龙类喂养方式骗到的青年感到诧异,“那你吃什么?”
“肉!”蠢龙怕马晓敬不懂,补充道,“牛羊鱼鸡鸭鹅都可以!”
“要吃多少?”马晓敬松了口气,但又为难起来,“我算一下该怎么把那么多肉运过来。”
龙类吃的极多,耗能也大,也许是世界养不活这种巨大的族群,因此给他们点亮了觉皇天赋,让他们没事儿就睡觉,减少能量消耗。但变成人类就不一样,只用吃人类分量的食物了。
蠢龙甩甩尾巴,发出一阵红光,转换成人类形态,吓了马晓敬一跳。
刚变换人型的龙是没穿衣服的,身材修长,魁梧性感,线条优美,每一丝肌肉都透露着美感。
马晓敬全然无视了蠢龙的身材,而是对着蠢龙头上的犄角流口水。他眼睛冒光,扑过去一通乱摸,嘴里念叨着,“这可是是几百上千年的古董犄角啊!”
蠢龙也终于变小了爪子,如愿以偿地摸到了马晓敬的金毛。
如果有第三者经过,一定会觉得这有两个变态,其中一个赤裸身子,对着互摸。
马晓敬发现犄角手感极佳,摸地停不下来,嘟囔道:“你之前怎么不说你会变身呢?”
“人类个头太小了,不习惯。”蠢龙使劲拽了两根头发下来,偷偷藏起来当自己的收藏品。
蠢龙其实岁数并不大,没有经历过与人类“交好”的时代,龙类在他出生的时候已经退隐了。马晓敬是他有具体接触的第一个人,同时也是他的第一个人类朋友。
马晓敬把蠢龙带回家后,一人提供犄角一人提供头发,俩人各取所需,生活得很愉快。
直到有一天马晓敬把头发颜色染成了黑色。
蠢龙大惊失色:
所以姜牧很好奇,他怎么能跟人类谈恋爱的呢?
aorialstrasz很高兴能有人帮自己拿主意,满口答应:“好啊好啊!我上次出去搜刮金子时受了伤,然后一直在家里睡觉。”他给齐汾展示手臂上一条已经愈合的伤疤,“等我醒来时发现脚边有个人类,他说他很喜欢我,我也觉得他挺可爱的,于是我就被他捡回家了。”
蠢龙讲完,期盼地看着齐汾:“就这样,你说晓敬喜欢什么?”
“太简略了!”齐汾无语,表示自己无能为力。
“要不这样,我问你答。”姜牧接过任务,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帮助蠢龙寻找答案。
于是磕磕绊绊,所答非所问,姜牧也总算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蠢龙的巢穴在a市旁边。
a市处于两座山脉交界之处,建立在地势平坦的平原之上,历史上数个朝代定都在此,故而遍地宝藏。传说中在这里建楼,不挖出个古墓你都别说自己来过a市。
马晓敬是个考古学生,跟着老师来a市考察一座新出土的古墓。古墓并非历史上有名的名人,朝代没什么特别之处,墓主也不富,因此考古价值不高。马晓敬是第一次实际参与现场考古,非常兴奋,跑来跑去,结果一铲子下去,猜测是触动到了什么机关,直接掉到aorialstrasz的巢穴里面去了。
所以a市是个神奇的地方,你不光可以发现遗迹,还能发现龙。
巨大的红龙趴在金山上睡觉,还打着小呼噜,嘴里不时吐出一口冒着火焰的气息。
马晓敬傻了,不是吓的,是兴奋的。上面那个破墓算个屁,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藏品啊!
他对于遍地金子没有任何感触,拿着手里小刷子就往龙身上扫,动作轻柔,从头刷到尾巴,把几百年没有洗澡的红龙刷了个干干净净。
蠢龙被痒醒,睁开眼睛就看到有个人类在给自己梳睫毛,他感觉自己一眨眼,上下眼皮能把这渺小的人类夹死。
“你好。”马晓敬激动地打招呼,“我叫马晓敬。”
龙类在语言方面很有天赋,他直接用魔法学会了中文,“你好,我叫aorialstrasz。”
它会说话!!马晓敬激动地对着蠢龙红宝石般的眼睛和嘴巴疯狂拍照,“你多大岁数了?”
蠢龙打了个哈气,把马晓敬吹出去三米,“今年哪年?”
马晓敬从堆成山的宝石里爬起来,“201x年。”
——好在他没有飞到金币堆里,否则就被蠢龙一巴掌拍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蠢龙:我该给老婆送说么?
齐汾:这信息太少了。你这问题就跟,船上3只羊,6只鸡,请问船长有几岁似的。
蠢龙:53岁。
齐汾:你怎么知道?
蠢龙:我有魔法啊!
齐汾:……
第66章 案例13 ● 蠢龙
“那我大概……”蠢龙拿后退挠挠脖子后面,像只巨大的猫,“不知道,我忘了我哪年出生的了。”
马晓敬第一次见到如此珍贵的文物,看蠢龙的眼神热切的像是画家见到活的蒙娜丽莎。
——还是不用上交给国家的蒙娜丽莎。
堆满黄金的龙巢里一大一小对视着,马晓敬感觉自己快要实现梦想了:发明一个机器,让收藏品自己开口讲话,再也不用等考古人员去猜测当年的故事了。现在机器还没发明,收藏品已经会讲话了!梦想实现一半了!
“跟我回家吧!”马晓敬毫不犹豫地邀请蠢龙。
蠢龙:“你家有金子吗?”
马晓敬二话不说,直接拽出脖子上挂着的珍藏多年的小金锁,“我把这个送给你,你跟我回家。”
金锁小巧玲珑,深得蠢龙喜爱,外加马晓敬染成金色的头发看起来丝滑诱人,他很想摸一摸,因而欣然同意。
“等一下,”齐汾插一句话,“为什么他这次把金锁给你,你就没觉得他精神有问题?”
“也不正常啊!精神正常的人会拿金子交换让一条没用的破龙回家的吗?”蠢龙同意,“但那时候他又不是我男朋友。”
齐汾:“……”头一次见到这么吐槽自己吐槽这么狠的。
马晓敬老家在山区,山上怪石嶙峋,恰好适合aorialstrasz居住。他把蠢龙养在山上,每天扒在他身上研究古龙,殊不知古龙也在研究他的那头闪闪发光的金毛。
后来蠢龙先受不了了,因为马晓敬每天喂他吃草。
马晓敬举着菜叶子,“绿色蔬菜有意身心健康的,试试嘛!”
哪有白痴会逼着巨龙吃草的??蠢龙崩溃。
“现在人体内都重金属含量超标,还是吃蔬菜安全。”马晓敬不厌其烦地劝诱蠢龙,“你要是吃人,我就只能把你上交国家了。”
蠢龙纳闷地问:“我什么时候说我要吃人了?”
“嗯?”被各种书本上错误的龙类喂养方式骗到的青年感到诧异,“那你吃什么?”
“肉!”蠢龙怕马晓敬不懂,补充道,“牛羊鱼鸡鸭鹅都可以!”
“要吃多少?”马晓敬松了口气,但又为难起来,“我算一下该怎么把那么多肉运过来。”
龙类吃的极多,耗能也大,也许是世界养不活这种巨大的族群,因此给他们点亮了觉皇天赋,让他们没事儿就睡觉,减少能量消耗。但变成人类就不一样,只用吃人类分量的食物了。
蠢龙甩甩尾巴,发出一阵红光,转换成人类形态,吓了马晓敬一跳。
刚变换人型的龙是没穿衣服的,身材修长,魁梧性感,线条优美,每一丝肌肉都透露着美感。
马晓敬全然无视了蠢龙的身材,而是对着蠢龙头上的犄角流口水。他眼睛冒光,扑过去一通乱摸,嘴里念叨着,“这可是是几百上千年的古董犄角啊!”
蠢龙也终于变小了爪子,如愿以偿地摸到了马晓敬的金毛。
如果有第三者经过,一定会觉得这有两个变态,其中一个赤裸身子,对着互摸。
马晓敬发现犄角手感极佳,摸地停不下来,嘟囔道:“你之前怎么不说你会变身呢?”
“人类个头太小了,不习惯。”蠢龙使劲拽了两根头发下来,偷偷藏起来当自己的收藏品。
蠢龙其实岁数并不大,没有经历过与人类“交好”的时代,龙类在他出生的时候已经退隐了。马晓敬是他有具体接触的第一个人,同时也是他的第一个人类朋友。
马晓敬把蠢龙带回家后,一人提供犄角一人提供头发,俩人各取所需,生活得很愉快。
直到有一天马晓敬把头发颜色染成了黑色。
蠢龙大惊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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