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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詹智尧的紧张。
要知道,飞来的一路上,詹智尧光是想着站在众目睽睽之下举行仪式就腿肚子转筋,简直到了食不下咽坐立不安的地步,更别提睡觉休息了。
真的到了地头,因为考虑到时差和身体因素,吉茗云帮他们约的登记时间是第三天上午。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不睡觉休息,两个人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逛逛这个并不大的小城。
这座北欧小城是个包容性很强的地方,同性婚姻的合法让大街上两个牵手的男人看过去一点不异类,更别提遭受恐同白眼了。
早晨起床,厉戎拉开窗帘看了看天气,发现蓝天白云的还不错,很快就兴致勃勃的把自家老婆挖出温暖的被窝,拖着出去吃饭闲逛。
说是早晨,磨磨蹭蹭临出门也九点多了。
吉茗云那厮不住酒店,早就说好了今天自己管自己,他不做地接。厉戎胆子也大,哪怕语言不通,他也敢到处跑。
一开始詹智尧还有点抖抖呵呵的,被厉戎十指相扣着出门,挣又挣不开,一张老脸一径的往毛衣的大堆领里缩。后来发现,好像完全没人注意嘛,连出酒店门正好迎面碰上的一个小姑娘,都只是友好的跟他们笑笑,然后就没然后了。
惊奇之后是惊喜。詹智尧活了三十二年,这么放松到肆无忌惮的时候少之又少。
两个人起腻着,交握的手基本上一整天就没放开。
喝咖啡吃早点的时候,逛街或悠哉或暴走的时候,跑到皇宫门口,拦了路人请求帮忙合影的时候。
丹麦王室皇宫门口,卫兵小哥身着笔挺鲜红制服,头上扣着硕大的熊皮帽子,被合影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反倒在詹智尧歉意看过去时,稍稍挤挤眼睛笑了笑,友善而轻松。
两个人还跑去看了非常著名的美人鱼,结果厉总满脸失望,东北话都蹦出来了——
这啥玩意儿啊,就这么个破雕像,糊弄人呢?差评差评。
走在街上慢慢逛着,色彩浓郁奔放的小房子鳞次栉比,尤其在新港那里,看过去极其类似阿姆斯特丹的风格。据说安徒生曾经在新港这一带住过,不知道那些明艳的色彩为什么没能给他带去温暖的记忆,结果写出了很多令人忧伤的童话。
两人也不嫌累,信马由缰的走着,想到哪儿说到哪儿的聊着天。那种感觉特别好,仿佛这么走到地老天荒都是极其幸福的事情,当然,在詹智尧心中,如果天气能稍微暖和点就更完美了……
逛到一间男装小店,从橱窗布置上就挺令人耳目一新,结果进去了更有惊喜。
帽子手套领结衬衫什么的,都很合厉戎心意,尤其在他跟那个店主小哥磕磕绊绊聊天的时候——
好吧,厉总就是有这个本事,哪怕英语单词记住的实在有限,依然能够连比划带笑带说的,奇迹般的跟人沟通。最最重要的是,他觉得愉快,对方也能搞懂。堪称世界第九奇迹。
相比之下,詹智尧就不那么放的开。哪怕知道在这片天空下,没人认识他也没人会笑话他的不标准英文发音,可是他有着很多中国人都有的通病,就是张不开口。
尤其让詹智尧惊愕又害羞的是,厉戎那厮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居然拽了他过去,大咧咧的跟店主小哥蹦单词。
“my lover , teacher……”
店主小哥哦的惊叹了一声,笑容可掬的很真诚,蓝色的眼睛都笑弯了:“gratulations!”
厉戎那个二货一高兴,花了好多钱买了好多东西。出门之后拎着大包小包的才问詹智尧:“那小哥刚才说什么的?就我介绍你是我老婆的时候。”
……………………………………………………
第三天早上九点,吉茗云开了车到酒店,接他们两个去市政厅登记。
厉戎烟瘾犯了,看詹智尧一时收拾不好,干脆先拉了吉茗云下楼,到室外抽支烟。
两人站在寒风里,看着街上的行人,一时间也没说话。
烟快抽完了,还是厉戎先开的口。欠欠的,带着挑衅:“吉老板有男朋友没?回头帮你介绍一个,器大活好时间长。”
吉茗云轻蔑的看他一眼,呼出一口烟:“我是上面那个,不劳厉总操心。还有,”吉老板掐了烟扔到垃圾桶里:“看好你老婆,别让我有机可乘。智尧跟了你,真是好白菜让猪拱了。”
厉戎哈哈大笑,扔了烟蒂,愉快的跟吉茗云勾肩搭背的回去大厅。
“老婆,好了吗?”厉戎声音洪亮的推开房门。
詹智尧正在扯着身上衣服,闻言回头,那副表情充分体现出了他的内心无比的紧张,兼有口干舌燥的并发症。
白皙清俊的男人笨手笨脚的整理着西装和领结,却怎么都弄不好。
厉戎难得没笑他,走过去摸了摸他的耳朵,声音温和:“帮你倒杯水?”
詹智尧努力笑:“好啊,正好有点嘴巴干。”
半杯白水下了肚,厉戎站到他面前,耐心的帮他整理衬衫领子和昨天才买的领结。
两个男人都穿了西服,是在国内的时候专门定制的,服帖挺括,衬的身材更加出色。高大的男人挺拔如山,单薄的男人修长完美。不同的是,厉戎的是黑色的,而詹智尧的是麻灰色的。
厉戎端详着眼前的男人。细致的眉眼和温润的神情,哪怕历经了时间和岁月的洗礼,这样看去仿佛并没留下太多的痕迹。那张脸依旧年轻,还带着点少年的羞涩。
那一瞬间,厉戎只觉得心底的感觉像是陡然间时光倒流,回到了十年前的那天。
春暖花开,怦然心动。
他舔了舔嘴唇,出口的声音低低的,像是四月的春雨。
“你还记得吗?十年前,那次在教师办公室,我在罚站,而你进去还书。你走的时候,人都到门口了,又转回头帮我倒了一杯温开水。那杯水平淡无奇,却让我暖心暖肺记了这么多年。詹智尧,你不是最好的那个,可是你是这么多年我最渴望的那个。温暖,包容,有家的味道。谢谢你,还有,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谢谢各位的一路相伴。后面是番外。有厉詹夫夫养包子的,还有阿狸,彭嘉的番外。下面开路易姊妹篇,卫鸿轩卫同学的文《始睡知卫》,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哈。
第47章 番外一
去圣莫里茨滑雪的时候,他们是四人行。
吉茗云那个在市政厅上班的朋友刚好休假,听说他们要去滑雪,屁颠颠就跟了上来。
那小子名字叫daniel,二十五六岁,金发碧眼,长得帅气,可惜是个话痨。
值得庆幸的是他不大会讲中文,导致他总是想跟詹智尧搭话,却沟通无效。
其实这现象还得怪詹
要知道,飞来的一路上,詹智尧光是想着站在众目睽睽之下举行仪式就腿肚子转筋,简直到了食不下咽坐立不安的地步,更别提睡觉休息了。
真的到了地头,因为考虑到时差和身体因素,吉茗云帮他们约的登记时间是第三天上午。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不睡觉休息,两个人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逛逛这个并不大的小城。
这座北欧小城是个包容性很强的地方,同性婚姻的合法让大街上两个牵手的男人看过去一点不异类,更别提遭受恐同白眼了。
早晨起床,厉戎拉开窗帘看了看天气,发现蓝天白云的还不错,很快就兴致勃勃的把自家老婆挖出温暖的被窝,拖着出去吃饭闲逛。
说是早晨,磨磨蹭蹭临出门也九点多了。
吉茗云那厮不住酒店,早就说好了今天自己管自己,他不做地接。厉戎胆子也大,哪怕语言不通,他也敢到处跑。
一开始詹智尧还有点抖抖呵呵的,被厉戎十指相扣着出门,挣又挣不开,一张老脸一径的往毛衣的大堆领里缩。后来发现,好像完全没人注意嘛,连出酒店门正好迎面碰上的一个小姑娘,都只是友好的跟他们笑笑,然后就没然后了。
惊奇之后是惊喜。詹智尧活了三十二年,这么放松到肆无忌惮的时候少之又少。
两个人起腻着,交握的手基本上一整天就没放开。
喝咖啡吃早点的时候,逛街或悠哉或暴走的时候,跑到皇宫门口,拦了路人请求帮忙合影的时候。
丹麦王室皇宫门口,卫兵小哥身着笔挺鲜红制服,头上扣着硕大的熊皮帽子,被合影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反倒在詹智尧歉意看过去时,稍稍挤挤眼睛笑了笑,友善而轻松。
两个人还跑去看了非常著名的美人鱼,结果厉总满脸失望,东北话都蹦出来了——
这啥玩意儿啊,就这么个破雕像,糊弄人呢?差评差评。
走在街上慢慢逛着,色彩浓郁奔放的小房子鳞次栉比,尤其在新港那里,看过去极其类似阿姆斯特丹的风格。据说安徒生曾经在新港这一带住过,不知道那些明艳的色彩为什么没能给他带去温暖的记忆,结果写出了很多令人忧伤的童话。
两人也不嫌累,信马由缰的走着,想到哪儿说到哪儿的聊着天。那种感觉特别好,仿佛这么走到地老天荒都是极其幸福的事情,当然,在詹智尧心中,如果天气能稍微暖和点就更完美了……
逛到一间男装小店,从橱窗布置上就挺令人耳目一新,结果进去了更有惊喜。
帽子手套领结衬衫什么的,都很合厉戎心意,尤其在他跟那个店主小哥磕磕绊绊聊天的时候——
好吧,厉总就是有这个本事,哪怕英语单词记住的实在有限,依然能够连比划带笑带说的,奇迹般的跟人沟通。最最重要的是,他觉得愉快,对方也能搞懂。堪称世界第九奇迹。
相比之下,詹智尧就不那么放的开。哪怕知道在这片天空下,没人认识他也没人会笑话他的不标准英文发音,可是他有着很多中国人都有的通病,就是张不开口。
尤其让詹智尧惊愕又害羞的是,厉戎那厮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居然拽了他过去,大咧咧的跟店主小哥蹦单词。
“my lover , teacher……”
店主小哥哦的惊叹了一声,笑容可掬的很真诚,蓝色的眼睛都笑弯了:“gratulations!”
厉戎那个二货一高兴,花了好多钱买了好多东西。出门之后拎着大包小包的才问詹智尧:“那小哥刚才说什么的?就我介绍你是我老婆的时候。”
……………………………………………………
第三天早上九点,吉茗云开了车到酒店,接他们两个去市政厅登记。
厉戎烟瘾犯了,看詹智尧一时收拾不好,干脆先拉了吉茗云下楼,到室外抽支烟。
两人站在寒风里,看着街上的行人,一时间也没说话。
烟快抽完了,还是厉戎先开的口。欠欠的,带着挑衅:“吉老板有男朋友没?回头帮你介绍一个,器大活好时间长。”
吉茗云轻蔑的看他一眼,呼出一口烟:“我是上面那个,不劳厉总操心。还有,”吉老板掐了烟扔到垃圾桶里:“看好你老婆,别让我有机可乘。智尧跟了你,真是好白菜让猪拱了。”
厉戎哈哈大笑,扔了烟蒂,愉快的跟吉茗云勾肩搭背的回去大厅。
“老婆,好了吗?”厉戎声音洪亮的推开房门。
詹智尧正在扯着身上衣服,闻言回头,那副表情充分体现出了他的内心无比的紧张,兼有口干舌燥的并发症。
白皙清俊的男人笨手笨脚的整理着西装和领结,却怎么都弄不好。
厉戎难得没笑他,走过去摸了摸他的耳朵,声音温和:“帮你倒杯水?”
詹智尧努力笑:“好啊,正好有点嘴巴干。”
半杯白水下了肚,厉戎站到他面前,耐心的帮他整理衬衫领子和昨天才买的领结。
两个男人都穿了西服,是在国内的时候专门定制的,服帖挺括,衬的身材更加出色。高大的男人挺拔如山,单薄的男人修长完美。不同的是,厉戎的是黑色的,而詹智尧的是麻灰色的。
厉戎端详着眼前的男人。细致的眉眼和温润的神情,哪怕历经了时间和岁月的洗礼,这样看去仿佛并没留下太多的痕迹。那张脸依旧年轻,还带着点少年的羞涩。
那一瞬间,厉戎只觉得心底的感觉像是陡然间时光倒流,回到了十年前的那天。
春暖花开,怦然心动。
他舔了舔嘴唇,出口的声音低低的,像是四月的春雨。
“你还记得吗?十年前,那次在教师办公室,我在罚站,而你进去还书。你走的时候,人都到门口了,又转回头帮我倒了一杯温开水。那杯水平淡无奇,却让我暖心暖肺记了这么多年。詹智尧,你不是最好的那个,可是你是这么多年我最渴望的那个。温暖,包容,有家的味道。谢谢你,还有,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谢谢各位的一路相伴。后面是番外。有厉詹夫夫养包子的,还有阿狸,彭嘉的番外。下面开路易姊妹篇,卫鸿轩卫同学的文《始睡知卫》,喜欢的可以收藏一下哈。
第47章 番外一
去圣莫里茨滑雪的时候,他们是四人行。
吉茗云那个在市政厅上班的朋友刚好休假,听说他们要去滑雪,屁颠颠就跟了上来。
那小子名字叫daniel,二十五六岁,金发碧眼,长得帅气,可惜是个话痨。
值得庆幸的是他不大会讲中文,导致他总是想跟詹智尧搭话,却沟通无效。
其实这现象还得怪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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