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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那满脸通红的男孩眨眨眼:“你,喜欢我吗?”男孩惊恐的抬起头,没我大胆的言词骇到,瞪了我好一会儿,最后狠狠的点点头。我有些意外的看着他,似乎我是小看了15岁男孩的勇气和执着。实质上,我是完美主义者,我希望我身边的所有人都可以幸福,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从来不介意帮周围的人一把,这也是从前的我虽然宅的厉害却仍然有许多朋友的缘故,记忆中对眼前这个男孩我并没有多深刻的印象,不过,多结交一个朋友总是好的,于是,我对他轻轻一笑:“那你送我回家吧!”
同我一起回家的路上,我颇为好奇的问周超:“你喜欢我什么呢,在我的记忆力,一见钟情似乎总是与样貌离不了太大的关系的,虽然这个问题很无聊,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要问你,如果我长成影响市容的德行,你是不是还会有现在一样喜欢上的冲动呢?”
周超被我的问题堵得语塞,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低的道:“我没有遇到过,所以不知道要怎样回答你的问题。”
我在心里叹息着,望着他有些郁闷的脸,笑了:“老师说过不许我们早恋,只不过是因为我们的情感在这样的年龄还格外的稚嫩,我们还没有足够的魄力去面对爱情这道习题,也没有足够宽阔的肩膀去背负起属于另一个人的感情,你对我说喜欢,我真的很开心,也不觉得困扰,更不会对这份喜欢加以否认,但是,我还是不会选择接受,我们都还太小了,真的,太小了。”
直到送我回到家后再转身离开,我和周超都没有再说一句话,我看着他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我视线里,然后转身回了我大姨家,现在,我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没有时间在这里风花雪月,好不容易穿回来一趟,我总要做些什么才好,我会的东西和电脑总是脱不开关系的,可是现在的我并没有足够的资金去买一台的电脑,零零总总加起来,我也有1600多块(我小时候没有存钱的习惯),对于14岁的小孩而言,已经很多了,可是,不够,对我来说真的不够,很郁闷啊,你说我小时候怎么就那么贪嘴,那每年的压岁钱除了上缴的就统统买吃食去了呢?焦头烂额的想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无奈的选择放弃,想象,从前的自己当真是百无一用啊,那么,现在,就从可以做的做起吧!
吃过晚餐,在家把作业做完,再认真听了2个小时的英语原文磁带,记了一会儿单词,我看了下时间,已经8点了,去街上晃晃吧!很多年了,虽然挣钱不是很多,但是一直都是在自己养活着自己,要重新活回米虫的状态,很真的很不习惯。
在街上闲逛的时候,路过报刊亭,我上前买了本杂志,随意的翻了翻,没有数年以后的内容彩,忍不住在心中叹息,果然,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不断进步的,脑中不经意的闪过一个念头,我心里一哆嗦,在那个守报刊亭阿姨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我将她那里所有的少女杂志各买了一份,然后抱着一摞书喜滋滋的回家了。
虽然自己的写作水平万万没有办法和那些大大们相比,不过,好歹后世的自己也看过了那么多的小说,不在这上面赚点钱,我怕以后自己都会唾弃自己,当然,也不会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反正我也记不全,但是在某些让我记忆深刻的场景上借鉴一下,我还是不会介意的,当然,这是属于长篇小说的范畴了,在我没有电脑以前,暂不考虑。现在这刚刚起步的阶段,我还只是打算先写一点点短篇小故事,迎合一下目前少女纯真的浪漫情怀,尽量让自己的文笔显得幼稚些,有朝气些,这样简单的事情我还是可以办到的。当然,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所以我决计是不会去碰故事会这类的书的,那种篇幅短小却蕴含着深刻哲理的文字,并不是我所擅长的。我是一个筑梦的人,只为人们在现实之余,开一扇名为梦幻的门,装我们心中所期盼的,和希望存在的。让人们躁动不安的心可以再拿个虚拟的世界里求的半丝安宁。
回到家,找了个装的笔记本,把杂志上面用大大的篇幅写明的投稿地址小心的剪裁下来,再细心的黏在笔记本上,并细心的在后面备注了每一个不同的地址他们所需要的文的类型,花了1个多小时昨晚这全部的工作,那些少女杂志也被我弄得七零八落的了,我大致翻了几下,便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全部丢了,毕竟,要我一个23岁的灵魂去欣赏这类的书,实在是有些困难,当然,我自己投稿的时候,因为钱的关系,我是不会介意的啦!
当天晚上,我就奋笔疾书了1个多小时,也许因为我一直在写字的关系,大姨他们没有因为我的晚睡而说教与我(我是必须在9点以前上床睡觉的),当我第一篇大作完成的时候,已经10点多了,这篇文文不长,3000多字,是少女杂志所需要的篇幅,只是在回头看文的时候,那明明轻快的文字,明明美满的结局,却让我有了鼻酸的感觉,并从里面读出了也许只有我一个人才有可能读出的深层悲哀,只因为,那些文字所记录的,是上一世的自己和刘睿最初遇见并最终走在一起的故事。因为刘睿,我始终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的事儿,并始终坚信只有在清楚了解彼此以后才最终决定在一起的感情才是经得起时间推敲的。甩甩头,我摇去脑中混乱的思绪,叹了口气,把那稿件仔细的叠好,稿子写的很流畅,没有太多的错别字和混乱的语句,所以看起来还算干净,所以,也就懒得再重新誊写一遍,就直接封进了信封,只等着明天再去学校以前绕道到邮局把他寄出去,第一次投稿,我选了一家在江苏的杂志社,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只是看起来这篇文章比较符合他们的要求而已,当晚,我睡在床上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心里五味杂陈般的复杂,嘴角扬起一抹苦笑,瞧,我已经准备把那段我刻苦铭心的执念卖掉换钱了呢!其实,对于执念,我也许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么执着吧?重重叹了口气,我拉过被子盖过头顶,就这样吧!我卖的也仅仅只是我自己的回忆而已,另外的剧中人,其实并不知道啊,所以,也谈不上侵权这类似的事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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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我一起回家的路上,我颇为好奇的问周超:“你喜欢我什么呢,在我的记忆力,一见钟情似乎总是与样貌离不了太大的关系的,虽然这个问题很无聊,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要问你,如果我长成影响市容的德行,你是不是还会有现在一样喜欢上的冲动呢?”
周超被我的问题堵得语塞,沉默了好一会儿才低低的道:“我没有遇到过,所以不知道要怎样回答你的问题。”
我在心里叹息着,望着他有些郁闷的脸,笑了:“老师说过不许我们早恋,只不过是因为我们的情感在这样的年龄还格外的稚嫩,我们还没有足够的魄力去面对爱情这道习题,也没有足够宽阔的肩膀去背负起属于另一个人的感情,你对我说喜欢,我真的很开心,也不觉得困扰,更不会对这份喜欢加以否认,但是,我还是不会选择接受,我们都还太小了,真的,太小了。”
直到送我回到家后再转身离开,我和周超都没有再说一句话,我看着他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我视线里,然后转身回了我大姨家,现在,我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没有时间在这里风花雪月,好不容易穿回来一趟,我总要做些什么才好,我会的东西和电脑总是脱不开关系的,可是现在的我并没有足够的资金去买一台的电脑,零零总总加起来,我也有1600多块(我小时候没有存钱的习惯),对于14岁的小孩而言,已经很多了,可是,不够,对我来说真的不够,很郁闷啊,你说我小时候怎么就那么贪嘴,那每年的压岁钱除了上缴的就统统买吃食去了呢?焦头烂额的想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无奈的选择放弃,想象,从前的自己当真是百无一用啊,那么,现在,就从可以做的做起吧!
吃过晚餐,在家把作业做完,再认真听了2个小时的英语原文磁带,记了一会儿单词,我看了下时间,已经8点了,去街上晃晃吧!很多年了,虽然挣钱不是很多,但是一直都是在自己养活着自己,要重新活回米虫的状态,很真的很不习惯。
在街上闲逛的时候,路过报刊亭,我上前买了本杂志,随意的翻了翻,没有数年以后的内容彩,忍不住在心中叹息,果然,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不断进步的,脑中不经意的闪过一个念头,我心里一哆嗦,在那个守报刊亭阿姨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我将她那里所有的少女杂志各买了一份,然后抱着一摞书喜滋滋的回家了。
虽然自己的写作水平万万没有办法和那些大大们相比,不过,好歹后世的自己也看过了那么多的小说,不在这上面赚点钱,我怕以后自己都会唾弃自己,当然,也不会去抄袭别人的东西,反正我也记不全,但是在某些让我记忆深刻的场景上借鉴一下,我还是不会介意的,当然,这是属于长篇小说的范畴了,在我没有电脑以前,暂不考虑。现在这刚刚起步的阶段,我还只是打算先写一点点短篇小故事,迎合一下目前少女纯真的浪漫情怀,尽量让自己的文笔显得幼稚些,有朝气些,这样简单的事情我还是可以办到的。当然,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所以我决计是不会去碰故事会这类的书的,那种篇幅短小却蕴含着深刻哲理的文字,并不是我所擅长的。我是一个筑梦的人,只为人们在现实之余,开一扇名为梦幻的门,装我们心中所期盼的,和希望存在的。让人们躁动不安的心可以再拿个虚拟的世界里求的半丝安宁。
回到家,找了个装的笔记本,把杂志上面用大大的篇幅写明的投稿地址小心的剪裁下来,再细心的黏在笔记本上,并细心的在后面备注了每一个不同的地址他们所需要的文的类型,花了1个多小时昨晚这全部的工作,那些少女杂志也被我弄得七零八落的了,我大致翻了几下,便毫不犹豫的把他们全部丢了,毕竟,要我一个23岁的灵魂去欣赏这类的书,实在是有些困难,当然,我自己投稿的时候,因为钱的关系,我是不会介意的啦!
当天晚上,我就奋笔疾书了1个多小时,也许因为我一直在写字的关系,大姨他们没有因为我的晚睡而说教与我(我是必须在9点以前上床睡觉的),当我第一篇大作完成的时候,已经10点多了,这篇文文不长,3000多字,是少女杂志所需要的篇幅,只是在回头看文的时候,那明明轻快的文字,明明美满的结局,却让我有了鼻酸的感觉,并从里面读出了也许只有我一个人才有可能读出的深层悲哀,只因为,那些文字所记录的,是上一世的自己和刘睿最初遇见并最终走在一起的故事。因为刘睿,我始终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的事儿,并始终坚信只有在清楚了解彼此以后才最终决定在一起的感情才是经得起时间推敲的。甩甩头,我摇去脑中混乱的思绪,叹了口气,把那稿件仔细的叠好,稿子写的很流畅,没有太多的错别字和混乱的语句,所以看起来还算干净,所以,也就懒得再重新誊写一遍,就直接封进了信封,只等着明天再去学校以前绕道到邮局把他寄出去,第一次投稿,我选了一家在江苏的杂志社,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只是看起来这篇文章比较符合他们的要求而已,当晚,我睡在床上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心里五味杂陈般的复杂,嘴角扬起一抹苦笑,瞧,我已经准备把那段我刻苦铭心的执念卖掉换钱了呢!其实,对于执念,我也许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么执着吧?重重叹了口气,我拉过被子盖过头顶,就这样吧!我卖的也仅仅只是我自己的回忆而已,另外的剧中人,其实并不知道啊,所以,也谈不上侵权这类似的事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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