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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H)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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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好?”
“二哥,我们一起去游泳吧!”
“二哥,难得有这麽阳光明媚的上午,不要懒在那里啦,走啊,我们去院子里打网球!”
“二哥,你有多久没有炼过身手了?都生锈了吧,来,我们这麽来炼炼!”
“二哥,阳光这麽明媚,今天我们在户外烧烤怎麽样?我看你这花园也满好的,很适合呢。”
“二哥,你要去哪里?市区?我也要去。”
“二哥,星期六你都没有约会的吗?”
“二哥,不如我们去打桌球吧。”
“二哥。。。。。。”
“二哥。。。。。。”
。。。。。。
“小飞!小光!去把小凌的东西收拾,收拾,送他回老宅!”
“小凌,下星期在纽约有个合约要签,我有事走不开,纽约那边你也很熟悉,我觉得还是你去比较合适,我会跟大哥说的,你先回家准备一下吧。还有这个是合约的资料,你先看一看,了解一下。明天晚上一起在老宅吃饭,有什麽不明白的,到时候你在跟我说!”
。。。。。。
於是,杜凌卷起行囊,带著小光、小飞及合约资料,哼著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的某章(第四章?)高高兴兴的回到自己位於市中心的顶层花园。
於是,当杜凌在星期日晚上用大大的笑脸与大哥、二哥相聚的时候,让杜仲、杜邦也著实高兴不少,至少是放心了。
於是,大哥杜仲宣布以後大家不许每天在外面游荡,必须要每天回家吃饭。经过二哥拼死力争,改成每星期5天。看著二哥一脸的郁闷,杜凌突然有一种很爽的感觉。呵呵,二哥的这种表情实在是久违的太久,太久。
於是,杜凌给巫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大意如下:亲爱的云,很抱歉,我恐怕不能按时赴约了,我最近的工作很忙,以後会更忙,所以实在是没有时间与你约会了,那段mp3你就留著自己慢慢欣赏吧,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让他流传出去的,毕竟,你爱我不是吗?还有,如果你不想面对我大哥的愤怒和接下来的报复的呢,我劝你就不要拿给他看了。相信我,对我来说,让大哥明白这个mp3是人工合成的,且这个人别有用心的话,并不难。
最後,在星期一的上午10:30,在飞往纽约的飞机上,杜凌用报纸挡著脸狂笑不止。他旁边的那名老太太用非常非常困惑的神情思考著:是不是我脱离社会太久了?怎麽了,难道说现在的财经报纸都变成了搞笑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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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的风景很好,非常好。
一切按照预计的方式进行,双方合作愉快,顺利签约。
工作结束,杜凌决定给自己放送一下。纽约。杜凌是故地重游。於是,约了几个旧时好友,彻底的海阔天空地任意畅游一番。
回到家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他容光焕发,气宇轩昂,气色好的不得了,与前几天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杜凌自己也很高兴,因为巫云没有在联系过他。既没有打过电话过来,也没有在给他发过e-mail。杜凌在肚子里暗笑,这就怕了啊?嘿嘿。。。算你聪明,这回无论你用什麽方式联系我,我都会找到你。你当我是这麽好欺负的麽?这回只要你用那个电话,或者登陆那两个地址,你就没死定了!
一切如常,杜凌又恢复了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日子,其实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杜凌的生活是极有规律的。每天上班工作,下班以後偶尔和同事、客户、朋友出去喝一杯,但从不贪多。大多的时候,他的客户就是他的或是大哥、二哥的朋友,杜凌是做建筑的,毕业於斯坦福的他本身就是一个优秀建筑设计师。所以每当有熟人要换房子、换装修的时候,总是喜欢先听听他的意见。
空闲的时候,杜凌喜欢听听音乐,做户外运动,当然每星期也至少去两次道场。
说到去道场,杜凌现在可比以前大有不同。从纽约回来以後,杜凌再去道场的时候总是刻意的在道场中多绕些圈子,尽可能的与道场中的人接触。虽然此举令他又收到不少情书,可是也终究让他多认识了几个人。 今天是星期六,下午闲来没事,杜凌便早早就来到了道场。保持一付好身手是哥哥们答应他可以不带保镖的条件。做了一下午的激烈运动,自然会出一身的臭汗,杜凌不愿意在道场里洗浴,於是准备打道回府。照例的,杜凌没有直接下到停车场,而是绕道大厅再过去。
才下到一楼就看见自己曾经认为是弱智的依云。想到这个,让杜凌有些汗颜,那天看依云的样子,还以为她。。。。。。唉!後来才知道依云是一个很聪明但很苦命的孩子,她在小的时候一直被人关在笼子里养了很多年,以至被放出来以後有运动失调综合症。 但是,今天吸引杜凌眼光的不是这个漂亮小姑娘的可爱而笨拙动作,而是她手中的东西。
那是一张照片,一张两个男人的照片,那是伍和少年杜凌的合影,那是一张本应该在杜凌钱包里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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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天吸引杜凌眼光的不是这个漂亮小姑娘的可爱而笨拙动作,而是她手中的东西。
那是一张照片,一张两个男人的照片,那是伍和少年杜凌的合影,那是一张本应该在杜凌钱包里的照片。
也许是因为童年的不幸吧,依云是个很敏感的小姑娘。杜凌小心奕奕的和她打招呼:
“嗨~~~~小依云~~~~~~”
“哥哥好!”
“恩,依云好!”
“怎麽自己在这儿玩啊?”
“等粑粑。”
“哦!要乖哦!噫?告诉哥哥,你手里拿的是谁的照片啊?”
“嘻嘻,这个是从刚才跑过的一个哥哥身上掉下来的,被偶捡到喽。我本来是要还给他的,可是他说不要了。大哥哥,这个照片上的人很象你哦!”
当然象啦!那就是我~~~~~~
“我看看真的很象哦,依云妹妹,可以把这个给我麽?大哥哥下次给你带好吃的东西来,还有好漂亮的洋娃娃,好麽?”
“恩。。。。。。好吧 !给你!”
“依云妹妹,能告诉大哥哥,刚才掉这个照片的哥哥往哪个方向去了麽?”
“恩。。。。。。那里!”依云指的是通往地下室的唯一的楼梯。
“哦?那依云妹妹有没有看到他上来呢?”
依云摇摇头。
好极了。
“那你还记得他长得什麽样子吗?”
“恩。。。。。。他很高,但是没有你高,穿著兰色的西服,不过,嘻嘻,好奇怪哦,他没有打领带。”
这就好办了。
“谢谢你哦,大哥哥明天买最漂亮的洋娃娃送你。”
这楼是杜家施工的,杜凌当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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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我们一起去游泳吧!”
“二哥,难得有这麽阳光明媚的上午,不要懒在那里啦,走啊,我们去院子里打网球!”
“二哥,你有多久没有炼过身手了?都生锈了吧,来,我们这麽来炼炼!”
“二哥,阳光这麽明媚,今天我们在户外烧烤怎麽样?我看你这花园也满好的,很适合呢。”
“二哥,你要去哪里?市区?我也要去。”
“二哥,星期六你都没有约会的吗?”
“二哥,不如我们去打桌球吧。”
“二哥。。。。。。”
“二哥。。。。。。”
。。。。。。
“小飞!小光!去把小凌的东西收拾,收拾,送他回老宅!”
“小凌,下星期在纽约有个合约要签,我有事走不开,纽约那边你也很熟悉,我觉得还是你去比较合适,我会跟大哥说的,你先回家准备一下吧。还有这个是合约的资料,你先看一看,了解一下。明天晚上一起在老宅吃饭,有什麽不明白的,到时候你在跟我说!”
。。。。。。
於是,杜凌卷起行囊,带著小光、小飞及合约资料,哼著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的某章(第四章?)高高兴兴的回到自己位於市中心的顶层花园。
於是,当杜凌在星期日晚上用大大的笑脸与大哥、二哥相聚的时候,让杜仲、杜邦也著实高兴不少,至少是放心了。
於是,大哥杜仲宣布以後大家不许每天在外面游荡,必须要每天回家吃饭。经过二哥拼死力争,改成每星期5天。看著二哥一脸的郁闷,杜凌突然有一种很爽的感觉。呵呵,二哥的这种表情实在是久违的太久,太久。
於是,杜凌给巫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大意如下:亲爱的云,很抱歉,我恐怕不能按时赴约了,我最近的工作很忙,以後会更忙,所以实在是没有时间与你约会了,那段mp3你就留著自己慢慢欣赏吧,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让他流传出去的,毕竟,你爱我不是吗?还有,如果你不想面对我大哥的愤怒和接下来的报复的呢,我劝你就不要拿给他看了。相信我,对我来说,让大哥明白这个mp3是人工合成的,且这个人别有用心的话,并不难。
最後,在星期一的上午10:30,在飞往纽约的飞机上,杜凌用报纸挡著脸狂笑不止。他旁边的那名老太太用非常非常困惑的神情思考著:是不是我脱离社会太久了?怎麽了,难道说现在的财经报纸都变成了搞笑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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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的风景很好,非常好。
一切按照预计的方式进行,双方合作愉快,顺利签约。
工作结束,杜凌决定给自己放送一下。纽约。杜凌是故地重游。於是,约了几个旧时好友,彻底的海阔天空地任意畅游一番。
回到家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他容光焕发,气宇轩昂,气色好的不得了,与前几天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杜凌自己也很高兴,因为巫云没有在联系过他。既没有打过电话过来,也没有在给他发过e-mail。杜凌在肚子里暗笑,这就怕了啊?嘿嘿。。。算你聪明,这回无论你用什麽方式联系我,我都会找到你。你当我是这麽好欺负的麽?这回只要你用那个电话,或者登陆那两个地址,你就没死定了!
一切如常,杜凌又恢复了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日子,其实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杜凌的生活是极有规律的。每天上班工作,下班以後偶尔和同事、客户、朋友出去喝一杯,但从不贪多。大多的时候,他的客户就是他的或是大哥、二哥的朋友,杜凌是做建筑的,毕业於斯坦福的他本身就是一个优秀建筑设计师。所以每当有熟人要换房子、换装修的时候,总是喜欢先听听他的意见。
空闲的时候,杜凌喜欢听听音乐,做户外运动,当然每星期也至少去两次道场。
说到去道场,杜凌现在可比以前大有不同。从纽约回来以後,杜凌再去道场的时候总是刻意的在道场中多绕些圈子,尽可能的与道场中的人接触。虽然此举令他又收到不少情书,可是也终究让他多认识了几个人。 今天是星期六,下午闲来没事,杜凌便早早就来到了道场。保持一付好身手是哥哥们答应他可以不带保镖的条件。做了一下午的激烈运动,自然会出一身的臭汗,杜凌不愿意在道场里洗浴,於是准备打道回府。照例的,杜凌没有直接下到停车场,而是绕道大厅再过去。
才下到一楼就看见自己曾经认为是弱智的依云。想到这个,让杜凌有些汗颜,那天看依云的样子,还以为她。。。。。。唉!後来才知道依云是一个很聪明但很苦命的孩子,她在小的时候一直被人关在笼子里养了很多年,以至被放出来以後有运动失调综合症。 但是,今天吸引杜凌眼光的不是这个漂亮小姑娘的可爱而笨拙动作,而是她手中的东西。
那是一张照片,一张两个男人的照片,那是伍和少年杜凌的合影,那是一张本应该在杜凌钱包里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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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天吸引杜凌眼光的不是这个漂亮小姑娘的可爱而笨拙动作,而是她手中的东西。
那是一张照片,一张两个男人的照片,那是伍和少年杜凌的合影,那是一张本应该在杜凌钱包里的照片。
也许是因为童年的不幸吧,依云是个很敏感的小姑娘。杜凌小心奕奕的和她打招呼:
“嗨~~~~小依云~~~~~~”
“哥哥好!”
“恩,依云好!”
“怎麽自己在这儿玩啊?”
“等粑粑。”
“哦!要乖哦!噫?告诉哥哥,你手里拿的是谁的照片啊?”
“嘻嘻,这个是从刚才跑过的一个哥哥身上掉下来的,被偶捡到喽。我本来是要还给他的,可是他说不要了。大哥哥,这个照片上的人很象你哦!”
当然象啦!那就是我~~~~~~
“我看看真的很象哦,依云妹妹,可以把这个给我麽?大哥哥下次给你带好吃的东西来,还有好漂亮的洋娃娃,好麽?”
“恩。。。。。。好吧 !给你!”
“依云妹妹,能告诉大哥哥,刚才掉这个照片的哥哥往哪个方向去了麽?”
“恩。。。。。。那里!”依云指的是通往地下室的唯一的楼梯。
“哦?那依云妹妹有没有看到他上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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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还记得他长得什麽样子吗?”
“恩。。。。。。他很高,但是没有你高,穿著兰色的西服,不过,嘻嘻,好奇怪哦,他没有打领带。”
这就好办了。
“谢谢你哦,大哥哥明天买最漂亮的洋娃娃送你。”
这楼是杜家施工的,杜凌当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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