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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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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你选择我 作者:金鱼姬小陈

    分卷阅读1

    《请你选择我》

    作者:金鱼姬小陈

    文案:

    暗恋好像梅子酒,入口酸酸甜甜,咽下去,从喉管辣到胃里。

    心酸和喜悦都只有自己知道。

    第一章

    高中,开学第一天,我遇到了我的百分百男孩。

    北方人,说话时带着儿化音。

    爱笑,话多,天生精力旺盛。

    高个,寸头,浓眉大眼,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一个小酒窝。

    我们住在同一个宿舍,关系却一般。

    他是篮球队的中锋,我们班的体育委员,运动会上十项全能的风云人物。我是坐在教室第一排的书呆子,成绩排名从没跌出过年级前三,整天不是看书就是做题。

    我们是同学,也是舍友,但我们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见面不过点个头。

    他喜欢打篮球。

    夏天的时候,他打球回来就把球衣一脱,露出上半身在宿舍里大大咧咧地走来走去。结实的肌肉,好看的线条,慢慢滑落的汗水。麦色皮肤,还有随着呼吸不断起伏的胸膛。

    我不敢多看。

    只怕多看两眼,我就要出丑了。

    篮球队的男生经常在宿舍水房里打水仗。

    幼稚至极。

    我虽然嫌弃这群没头脑的傻大个天天占着地方胡闹,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去看。抱着个水盆,在角落里接了水,磨磨蹭蹭地洗衣服。

    他是他们围攻的对象,湿衣服贴在他身上,勾勒出肌肉的形状。

    他看到我,跟我打招呼。

    我不知道给出什么反应才好,推推眼镜,冷淡地说了声嗯。

    心里头,千军万马呼啸而过。

    阳台上挂着晾晒的衣物,我每次去晾衣服都会下意识地找他的衣服。

    校服、球衣,还有内裤。

    不知他是嫌麻烦不愿多挑还是就是喜欢,他的内裤一律是纯白色的棉质四角,前面微微突出的形状让我浮想联翩。

    我偷走了他的球衣,藏在我的衣柜里。

    不是我不想拿内裤,是我太怂了,只敢想一想。

    他睡在我下铺。

    有时候,我会做点坏事。

    拉上床帘,听着下铺传来的绵长呼吸,我穿着他的球衣,闭上了眼睛,把手伸进内裤里。

    他发现球衣不见后,在宿舍里抓住个人就问。我紧张得不知所措,还要假装不知道。他找了一圈无果就放弃了,让我松了一口气。

    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对他的衣服做了什么,也不能让他知道我喜欢他。

    他要是知道了,会讨厌我吧。

    为什么我会喜欢他?

    也许是因为他有很多我没有的东西。

    信心、活力、热情,男性荷尔蒙。

    我能说出无数个他的优点,但这些也不是什么独一无二的品质。要是他想听,我可以列出一二三四。

    第一次见面,他对我说你好。

    阴暗的小房间里突然打开了一扇窗,阳光照进来,灰尘惊慌地四下冲撞。

    短暂的几秒钟,他笑起来的样子击中了我。

    目眩神迷。

    好像有一点夸张。

    原谅我,我找不出更合适的词了。

    关于他的事,好的坏的我全都知道,只是如今能想起来的都是一些琐碎的小事。

    他踩着上课铃进教室,睡眼惺忪的模样看起来很帅气。早自习,他不看书,不是睡觉就是抄作业。课间与人嘻嘻哈哈地说笑,开玩笑说过了头,一言不合就动手了,打过闹过不到下一节课开始又和好了。上课的时候,他认真听讲也认真起哄。老师拿他没有办法,恨得牙痒痒,还被他逗笑。放学时,他单肩背着书包,校服外套随手一搭,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就差嘴里叼根烟了。他仗着个子高把胳膊自然而然地架在朋友肩上,三五个人一齐向外走。

    所有人都爱他。

    我们从来都不是一类人,我很羡慕他。

    我的世界不大,而他是人群中最耀眼的那一个。

    周一早上的升旗仪式,我能凭借一个后脑勺就认出他来。他的字迹,他爱吃的菜,他常穿的球鞋牌子,他的一切一切我都知道。我对篮球不感兴趣,但是我看nba,什么队伍、什么比赛、什么球星,我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却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说给他听。写满了就被扔了的笔记本、运动会时别在身上的号码牌,还有那件被我偷走的球衣,都是我的战利品。

    我像个变态一样默默收集他的喜好,偷偷地看着他。

    他去打球,我不敢跑去球场上看他,就站在教室窗前远远地看。上课时只要后面有人大声说话,我就装作不经意地回头,视线飞快掠过他的脸,不多停留一秒。一秒就够了,足够让我看到他在做什么,是歪着头面无表情地看书,还是嘴角噙着笑在与旁边的人悄悄说什么。每一次回看,都是心惊胆跳的冒险。我害怕,我怕眼神的热度可以烫伤皮肤,他会发现我那些见不得人的心思。

    我在单方面的恋爱里发起了高烧,为他写情书,写好初稿,修改一遍,再用钢笔在信纸上仔细誊写。永远都不会寄出去的情书,藏在我的柜子里,攒了厚厚一叠。

    如果可以,我想亲吻他的眉眼,说一句喜欢。

    但我也是一个男生。

    我的喜欢,注定是见不得光的地下活动。

    第二章

    原本我以为我们就是这样了。我就这样看着他,什么也不做,看着就好。同学三年,然后各奔东西。

    没想到在一次月考后,例行换位,我们成了同桌。

    班主任想出个俗到不能再俗的烂主意,“一帮一结伴互助学习”。我们都是男生,又是室友,就被凑到了一起。

    他很懒。

    平时不做作业也不看书,考前临时抱佛脚,成绩勉勉强强处在班级中上游。

    “高三是至关重要的一年”,老师和家长翻来覆去地说这句话。体育课没了,篮球队的活动没了,运动会也没有高三生的份了。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很快就收了心。

    当他问我能不能帮他个忙的时候,我想也不想就说了好。

    对别人来说噩梦般的高三,对我来说是甜蜜的一年。

    他需要我,我很高兴。

    他皱着眉想事情,眼睫低垂,嘴角绷成一条直线。大抵认真的人都是好看的,这时候的他有种说不出的性感。我们讨论一道题该怎么做,他不自觉地贴近我,淡淡的皂角香气与他身上的热隔着短短距离侵占了我的所有感官。我佯装平静,放在桌子下面的左手握成拳再张开,张开再握紧,手心里都是汗。

    他比我聪明,对学习上了心就慢慢追上了我,我们在成绩榜上的名字越挨越近,但他还是一遇到难题就来问我。我们在晚自习之后还会在教室里多待一会,东扯西扯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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