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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小镇来种田 作者:川夏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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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未见过这东西,听少年说是长在山野田边路边, 很难找。
“没错, 它就是地枇杷。”
这玩意儿是他还在孤儿院里时被院长带着去找过几次,小时候他们没条件吃糖,院长偶尔会带他们去附近的山上采摘一些野果来解馋。
地枇杷是周余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一种,至今仍然念念不忘, 记忆深刻。
他取出一个剥掉外面那层皮,露出里面浅粉色的肉,中间还有一圈细密的黄色小颗粒,香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
他把剥好的果肉递过去:“尝尝。”
段戎晒花生手上沾了水还没去洗,低头直接张嘴咬住少年手里的果肉。
“很香甜。”他如实说。
“对吧?我很喜欢吃这个~”周余说着给自己也剥了一颗,“一会儿送两碗去给小羽他们尝尝。”
自从狼爹和狼崽子他们住在小院里后,小姑娘也不过来玩了,对狼的恐惧大过了对金毛的喜爱。
帅哥以为是自己魅力减小,还忧郁了小半天。作为一只爱美又骄傲的金毛,帅哥是很享受有人被它的英俊潇洒迷住,眼睛围着它转的。
她不来,周余就只好经常去找她了。
地枇杷个头小,两碗份量已经不少,是他篮子里一半多的量。
他对段斐和段小羽,可以说还有无人谷里的其他人,周余都不曾对他们小气过。
何伯和高山他们收割完稻谷之后的水田里,已经重新种上了新的作物,糯米和小麦。种子都是周余给的。
段戎心里一半感激一半爱怜,他的小鱼,好的让人挑不出一点不好的地方。
而这么好的小鱼,是他段戎的夫郎。
想到这个,段戎就情不自禁地弯起了嘴角。
周余没注意到他的表情,他看了眼院子里的花生,全部摘下来洗干净后就铺晒了两床席子,他估算着约莫可以装两袋,他们人少也够吃了。
不比段戎前一天一个上午就拔完了所有花生,另外三家人今天还在地里拔,再有一个下午差不多就可以拔完。
周余偏头看他:“阿斐那边你要去帮忙吗?”
段戎摇头:“用不着,他们人多,忙的完。”
“也好,那我们就趁着天气好,赶紧把花生晒干装袋,过些日子我想去烧点过冬用的炭。”冬天需要储备大量的柴火,眼下一年时间过去了一半多,这时候去挖窑洞烧炭是完全可行的办法,有了炭既方便到时候取暖,也可以节省柴火。
这是周余深思熟虑过后想出的办法,有了他们自己烧的炭做掩护,到了冬天他就可以把系统里的无烟无味的炭混进去。
段戎饶有兴致地望着他道:“原来小鱼还会烧炭,为夫自愧不如。”
周余意味深长地说:“不必谦虚,等你跟我一起去烧一次,你也就会了。”
他以前没有烧过,只是知道怎么烧,也听说过会有多辛苦,光是挖窑洞就是个很费力的体力活,这大部分需要眼前这个人来做。
使唤自己的男人,周余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不过去烧炭就得在山里过夜,连夜守着窑洞才行,因此在那之前,周余两人得先把院子里的狼爹和狼崽子照顾好。
环境造就的天性,动物的愈合能力比人类要好,为了适应优胜劣汰的自然生存法则,它们的身体构造在面对伤害方面,要强大很多。
两只狼崽子在周余的悉心照顾下,断掉的骨头愈合的很快,差不多半个月之后,它们就已经可以自如行走。
这里面不乏有周余从系统里购买的药物的关系,但也跟狼崽子强大的愈合能力有关。
离开小院那天,狼爹它们没有向周余告别,也没有打招呼,只是在大哥他们的狗窝里留下了一根很大的老山参,看个头,没有百年,也有七八十年了,价值珍贵。
被段戎喊来看到它的时候,周余着实吃了一惊:“这是……狼的报恩?”
这下子,占便宜的可就是他们了。
段戎不置可否,只说:“东西你先收起来。”
眼下他们还用不着这老山参,但精心保管好总没错,这东西在某些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
周余也没有推辞,找了个盒子,细心地包起来放好。
三只狼走了,鸡妈妈们得到消息后又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周余体谅它们这些日子在外面风餐露宿,给喂了顿饱的。
鸡妈妈表示,这还差不多,这只长脚怪还是挺上道的。
总之,周余的小院子又恢复了以往的热闹。
就是大哥和二哥吸取了这次的教训,后来再跟着周余家俩人进山,再也不跟着别的动物抢猎物了。
不然谁知道走了几只狼,会不会又来两只虎啊?
惹不起惹不起。
周余注意到后,怕给大哥他们造成心理阴影,便没要他们去打猎。
他和段戎甄选地形考察了一番,终于选定了一处地方,准备挖窑洞。
第33章
周余他们选定的地方是在后山里面的一处山坳, 侧面是背风口,山坳往上是一处斜坡,地势落差非常合适在上面挖一个窑洞, 土质也不是沙土, 而是非常有粘性的泥土, 不易垮塌,建成窑洞之后也应该相当的稳定。
前期的准备过后, 俩人开始动工,花了三天的功夫,一个崭新的可以容纳两三个人的窑洞新鲜出炉, 它有三个开口,窑门、烟囱和点火的口子,其中窑门是开的最大的, 因为等炭烧好之后,人要钻进去把炭运出来,点火口则要顺风, 这样点火的时候, 火苗才容易进入窑洞引燃其他的木材;烟囱则开在点火口的另一面,也就是背风的那一侧, 贴着窑洞的山壁开在里侧, 大概两个拳头大小,通气性好,还不能影响窑洞的稳固。
窑洞弄好,接下来就是准备柴火, 这个问题根本不用担心,段戎天天上山砍柴已经砍出了经验,他知道哪些柴火好烧,烧完后遗留下来的木炭也能够烧好久,所以就专门挑这些木材来砍。
木材在窑洞里烧,人也得在旁边看着,免得出现什么意外没人发现就不好了。
因此从第一个晚上开始,周余和段戎就在山里住下了。
原本段戎是想自己一个人留下来,让他媳妇儿回去,不过周余自己却很坚持。
“小鱼,听话。”段戎拿他没办法,也只有在少年身上,他才不是那个说一不二的段大少爷。
周余抿着嘴角,“我留下来,可以陪你聊天说话。”
一个人独守在这,时间会很难熬。两个人一起,至少有个伴。
伴儿这个概念,也是在和段戎结契以后,周余才深刻体会到的。习惯了和对方同进同出,家里有人,再要他回到之前一个人过了四年的那种生活,周余已经做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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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未见过这东西,听少年说是长在山野田边路边, 很难找。
“没错, 它就是地枇杷。”
这玩意儿是他还在孤儿院里时被院长带着去找过几次,小时候他们没条件吃糖,院长偶尔会带他们去附近的山上采摘一些野果来解馋。
地枇杷是周余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一种,至今仍然念念不忘, 记忆深刻。
他取出一个剥掉外面那层皮,露出里面浅粉色的肉,中间还有一圈细密的黄色小颗粒,香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
他把剥好的果肉递过去:“尝尝。”
段戎晒花生手上沾了水还没去洗,低头直接张嘴咬住少年手里的果肉。
“很香甜。”他如实说。
“对吧?我很喜欢吃这个~”周余说着给自己也剥了一颗,“一会儿送两碗去给小羽他们尝尝。”
自从狼爹和狼崽子他们住在小院里后,小姑娘也不过来玩了,对狼的恐惧大过了对金毛的喜爱。
帅哥以为是自己魅力减小,还忧郁了小半天。作为一只爱美又骄傲的金毛,帅哥是很享受有人被它的英俊潇洒迷住,眼睛围着它转的。
她不来,周余就只好经常去找她了。
地枇杷个头小,两碗份量已经不少,是他篮子里一半多的量。
他对段斐和段小羽,可以说还有无人谷里的其他人,周余都不曾对他们小气过。
何伯和高山他们收割完稻谷之后的水田里,已经重新种上了新的作物,糯米和小麦。种子都是周余给的。
段戎心里一半感激一半爱怜,他的小鱼,好的让人挑不出一点不好的地方。
而这么好的小鱼,是他段戎的夫郎。
想到这个,段戎就情不自禁地弯起了嘴角。
周余没注意到他的表情,他看了眼院子里的花生,全部摘下来洗干净后就铺晒了两床席子,他估算着约莫可以装两袋,他们人少也够吃了。
不比段戎前一天一个上午就拔完了所有花生,另外三家人今天还在地里拔,再有一个下午差不多就可以拔完。
周余偏头看他:“阿斐那边你要去帮忙吗?”
段戎摇头:“用不着,他们人多,忙的完。”
“也好,那我们就趁着天气好,赶紧把花生晒干装袋,过些日子我想去烧点过冬用的炭。”冬天需要储备大量的柴火,眼下一年时间过去了一半多,这时候去挖窑洞烧炭是完全可行的办法,有了炭既方便到时候取暖,也可以节省柴火。
这是周余深思熟虑过后想出的办法,有了他们自己烧的炭做掩护,到了冬天他就可以把系统里的无烟无味的炭混进去。
段戎饶有兴致地望着他道:“原来小鱼还会烧炭,为夫自愧不如。”
周余意味深长地说:“不必谦虚,等你跟我一起去烧一次,你也就会了。”
他以前没有烧过,只是知道怎么烧,也听说过会有多辛苦,光是挖窑洞就是个很费力的体力活,这大部分需要眼前这个人来做。
使唤自己的男人,周余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不过去烧炭就得在山里过夜,连夜守着窑洞才行,因此在那之前,周余两人得先把院子里的狼爹和狼崽子照顾好。
环境造就的天性,动物的愈合能力比人类要好,为了适应优胜劣汰的自然生存法则,它们的身体构造在面对伤害方面,要强大很多。
两只狼崽子在周余的悉心照顾下,断掉的骨头愈合的很快,差不多半个月之后,它们就已经可以自如行走。
这里面不乏有周余从系统里购买的药物的关系,但也跟狼崽子强大的愈合能力有关。
离开小院那天,狼爹它们没有向周余告别,也没有打招呼,只是在大哥他们的狗窝里留下了一根很大的老山参,看个头,没有百年,也有七八十年了,价值珍贵。
被段戎喊来看到它的时候,周余着实吃了一惊:“这是……狼的报恩?”
这下子,占便宜的可就是他们了。
段戎不置可否,只说:“东西你先收起来。”
眼下他们还用不着这老山参,但精心保管好总没错,这东西在某些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
周余也没有推辞,找了个盒子,细心地包起来放好。
三只狼走了,鸡妈妈们得到消息后又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周余体谅它们这些日子在外面风餐露宿,给喂了顿饱的。
鸡妈妈表示,这还差不多,这只长脚怪还是挺上道的。
总之,周余的小院子又恢复了以往的热闹。
就是大哥和二哥吸取了这次的教训,后来再跟着周余家俩人进山,再也不跟着别的动物抢猎物了。
不然谁知道走了几只狼,会不会又来两只虎啊?
惹不起惹不起。
周余注意到后,怕给大哥他们造成心理阴影,便没要他们去打猎。
他和段戎甄选地形考察了一番,终于选定了一处地方,准备挖窑洞。
第33章
周余他们选定的地方是在后山里面的一处山坳, 侧面是背风口,山坳往上是一处斜坡,地势落差非常合适在上面挖一个窑洞, 土质也不是沙土, 而是非常有粘性的泥土, 不易垮塌,建成窑洞之后也应该相当的稳定。
前期的准备过后, 俩人开始动工,花了三天的功夫,一个崭新的可以容纳两三个人的窑洞新鲜出炉, 它有三个开口,窑门、烟囱和点火的口子,其中窑门是开的最大的, 因为等炭烧好之后,人要钻进去把炭运出来,点火口则要顺风, 这样点火的时候, 火苗才容易进入窑洞引燃其他的木材;烟囱则开在点火口的另一面,也就是背风的那一侧, 贴着窑洞的山壁开在里侧, 大概两个拳头大小,通气性好,还不能影响窑洞的稳固。
窑洞弄好,接下来就是准备柴火, 这个问题根本不用担心,段戎天天上山砍柴已经砍出了经验,他知道哪些柴火好烧,烧完后遗留下来的木炭也能够烧好久,所以就专门挑这些木材来砍。
木材在窑洞里烧,人也得在旁边看着,免得出现什么意外没人发现就不好了。
因此从第一个晚上开始,周余和段戎就在山里住下了。
原本段戎是想自己一个人留下来,让他媳妇儿回去,不过周余自己却很坚持。
“小鱼,听话。”段戎拿他没办法,也只有在少年身上,他才不是那个说一不二的段大少爷。
周余抿着嘴角,“我留下来,可以陪你聊天说话。”
一个人独守在这,时间会很难熬。两个人一起,至少有个伴。
伴儿这个概念,也是在和段戎结契以后,周余才深刻体会到的。习惯了和对方同进同出,家里有人,再要他回到之前一个人过了四年的那种生活,周余已经做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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