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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 作者: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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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 作者: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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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发梢微卷的黑发少年抱臂坐在那里。
听到声音他懒懒地睁开了一只眼睛,不置可否。
白猫连忙上去用爪子摇他的裤腿,“山鸡大哥,我是孟不弃啊。”
黑猫也上前,仰起头说:“我是姜不离,这两个人类名字还是你给我们取的。”
少年终于睁开眼睛,瞧着他们,“我说妖王是怎么找到我的,原来是你俩通风报信。”
白猫黑猫悻悻对望了一眼,他们不是通风报信,只是王问他们还认不认识其他妖,他们就顺嘴说了他的名字,顺便把那座大山的名字也报了。
没想到王居然把山鸡大哥给请了回来。
“山鸡大哥,见到你真高兴。”黑猫说,“你现在怎么这副打扮,出山了吗?”
现在的山鸡大哥穿着蓝白t恤和褐色短裤,一双凉鞋,旁边还放了个书包,身上脏成一团,仔细一看,胳膊上居然还有淤青。
“跟王打了一架。”
“打赢了吗?”白猫顺嘴问,突然就知道自己多事了,因为要是打赢了,他不会出现在这里。
黑猫和白猫对视一眼。
这时候,山鸡大哥缓缓睁开眼睛,笑得春风扑面,“怎么,你们很高兴?”
两只猫簌簌发抖,“不,不高兴。”
他们是见识过山鸡大哥的恐怖的,虽然他一直维持着这种十几岁的少年模样,还喜欢带着一抹清闲的笑容,但在笑容之下干的事总是令猫发指。
当年修炼的时候曾经把他们绑成了串串,捅到了水里,悬到了火上,扔到了雪地里,放在山顶烈日下,还用绳子捆住他们的脚让他们抓鱼给他吃,冬天还要一个窝在他脖子,一个窝在他肚子上供他取暖,他捕猎的时候还要做肉垫,别提多心酸了。
“山鸡大哥,你现在在哪?也在这座城市吗?”
山鸡大哥用手摸了摸后脖子,伸了个懒腰,“我在这读高中。”
“啊?”
“高一。”山鸡大王补充说:“有个姑娘转学到这里来了,我也到了这里。好不容易第一次约会,就被王给盯上了。”
“大哥,您现在谈了多少次恋爱了?”黑猫问。
山鸡大哥没别的嗜好,就喜欢谈恋爱。
当年收养他们俩的时候,就已经一千多次了。
周边的兔子妖,狐狸妖,乌鸦妖,通通染指,连水里的王八妖都没放过。
“七千六百次了。”
两只猫内心同时吐槽了一句:妖渣啊。
不过很难得,现在的妖族中,还有喜欢异性的妖,也许妖族的传承就全靠他了。
“你们俩抬起爪子来。”
两只猫立刻照做,直直地站起身。
“一只就够了。”
他们双双放下另一只,山鸡大哥捏了捏他们的肉垫,“这么多年没见,胖了许多。”
不知道为什么,两只猫浑身跟电一样打了个寒颤,山鸡大哥的眼神里有着不可名说的东西,总觉得又有什么虐猫大法。
他手摸完,肉垫就开始冒出血珠。
“去,把你们的肉垫按在王的足下。”
看见两只猫把爪子贴在姜冬泽皮靴上,山鸡大哥说:“这就是血誓,通过这样宣誓的妖才算是真正臣服于王。王也有权命令他,真是的,秦天也太不尽责了,连这个都没告诉你。”
两只猫抬起爪子,血已经消失了,但心头涌动,只觉得看王更顺眼,更喜欢了。
山鸡大哥拎起书包站起身来,“王,我得走了,否则我女朋友要等烦了。你有什么事情通知我就好,这是我的手机号。”
他把一个便签贴在窗口,蹲在窗槛上,想了想又回头说:“至于你说的那个茧,我想的确是我们妖族的咒术,你可以进里面看看,应该是没办法困住你的。要是能找回妖王的记忆,那是最好不过。如果我猜得不错,上一任妖王的确在里面。”他轻笑了一声,“见到上一任妖王帮我说一声,我可不会再吃山竹了,拜。”
“吃山竹?”白猫纳闷。
姜冬泽上前几步,拿起便签。
虽然花了两天上才找到山鸡的位置,并且跟他打了一个下午,姜冬泽觉得很值。
山鸡是个他都看不出活了多久的古妖,不仅知道许多妖族秘闻,还非常聪明,而且他隐隐觉得,他会对他忠心,即便他并没有对他立血誓。
与此同时,陆苗在火车站送别了老爸。
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突然感受到一种刻骨的寂寥。
他想要平凡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想要健康、温暖和琐碎的日常。
他想要平静和美好。
所以逃避是不行的,想要好好活着,就要有解决一切困难的勇气。
拿出手机。
唐修还是没有回复他。
但他坚信他迟早会看见,发了一新微信:
「唐神,我想好了,我们一起进那个茧里去吧。」
零点。
新与旧交接的时刻。
黑暗笼罩与月亮洒满光辉的时刻。
久违不见的唐修出现在这个城市的道路上,皮靴响彻。
商铺、民居纷纷隐入,红灯、黄灯、绿灯在空旷的人行道上独自闪烁。
广场上巨大时钟的钟摆停住。
这是诸神寂灭的时代。
人不再信仰神,不再供奉神,人类开始了原生的、自发的信仰。
远古的神灵亦不再依赖人类,它们消失在永恒之海,化为风化为雨化为水,与万物同生同长。
只有一位古神,还保留着神的意识,在人世间游荡。
他是诸神之最,又是诸神之遗。
他是最初的神,也是最后的神。
唐修一跃,站在城市广场中心的圆盘塔顶之上。
月亮落在他身后。
双手插在裤袋中,独自站立着,眺望众生。
在寂静中感受风,无处不在的风,风中化生的神灵的力量。
曾被所有人类信仰的神都将归于此处。
姜冬泽站在窗口,望着万古流传下来的茫茫黑夜,两只猫窝在他身后嬉戏打闹。
神族的颠覆,亦是妖族的颠覆。
自他为妖王始,妖已被人类屠杀将尽。
到了现世,人已不再轻易失踪,亦不再死亡,他们有来处,也有归处,妖类甚至已经不敢再去作案,它们互相捕食,以求延续自己的妖力,不被这大千世界同化——就像那些神明一样。
妖还剩三千六百族,但如此下去终会消失。
人已自救,诸神已灭。
而妖亦将有新的归处。
这座城市的三分之一已经被吸血鬼占领。
它们在这个城市里寻找食粮,周而复始。
生存便是侵略。
总有一方要吃掉另一方,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没有谁比布拉德更清楚这一点。
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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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妖王一见钟情怎么破 作者: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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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发梢微卷的黑发少年抱臂坐在那里。
听到声音他懒懒地睁开了一只眼睛,不置可否。
白猫连忙上去用爪子摇他的裤腿,“山鸡大哥,我是孟不弃啊。”
黑猫也上前,仰起头说:“我是姜不离,这两个人类名字还是你给我们取的。”
少年终于睁开眼睛,瞧着他们,“我说妖王是怎么找到我的,原来是你俩通风报信。”
白猫黑猫悻悻对望了一眼,他们不是通风报信,只是王问他们还认不认识其他妖,他们就顺嘴说了他的名字,顺便把那座大山的名字也报了。
没想到王居然把山鸡大哥给请了回来。
“山鸡大哥,见到你真高兴。”黑猫说,“你现在怎么这副打扮,出山了吗?”
现在的山鸡大哥穿着蓝白t恤和褐色短裤,一双凉鞋,旁边还放了个书包,身上脏成一团,仔细一看,胳膊上居然还有淤青。
“跟王打了一架。”
“打赢了吗?”白猫顺嘴问,突然就知道自己多事了,因为要是打赢了,他不会出现在这里。
黑猫和白猫对视一眼。
这时候,山鸡大哥缓缓睁开眼睛,笑得春风扑面,“怎么,你们很高兴?”
两只猫簌簌发抖,“不,不高兴。”
他们是见识过山鸡大哥的恐怖的,虽然他一直维持着这种十几岁的少年模样,还喜欢带着一抹清闲的笑容,但在笑容之下干的事总是令猫发指。
当年修炼的时候曾经把他们绑成了串串,捅到了水里,悬到了火上,扔到了雪地里,放在山顶烈日下,还用绳子捆住他们的脚让他们抓鱼给他吃,冬天还要一个窝在他脖子,一个窝在他肚子上供他取暖,他捕猎的时候还要做肉垫,别提多心酸了。
“山鸡大哥,你现在在哪?也在这座城市吗?”
山鸡大哥用手摸了摸后脖子,伸了个懒腰,“我在这读高中。”
“啊?”
“高一。”山鸡大王补充说:“有个姑娘转学到这里来了,我也到了这里。好不容易第一次约会,就被王给盯上了。”
“大哥,您现在谈了多少次恋爱了?”黑猫问。
山鸡大哥没别的嗜好,就喜欢谈恋爱。
当年收养他们俩的时候,就已经一千多次了。
周边的兔子妖,狐狸妖,乌鸦妖,通通染指,连水里的王八妖都没放过。
“七千六百次了。”
两只猫内心同时吐槽了一句:妖渣啊。
不过很难得,现在的妖族中,还有喜欢异性的妖,也许妖族的传承就全靠他了。
“你们俩抬起爪子来。”
两只猫立刻照做,直直地站起身。
“一只就够了。”
他们双双放下另一只,山鸡大哥捏了捏他们的肉垫,“这么多年没见,胖了许多。”
不知道为什么,两只猫浑身跟电一样打了个寒颤,山鸡大哥的眼神里有着不可名说的东西,总觉得又有什么虐猫大法。
他手摸完,肉垫就开始冒出血珠。
“去,把你们的肉垫按在王的足下。”
看见两只猫把爪子贴在姜冬泽皮靴上,山鸡大哥说:“这就是血誓,通过这样宣誓的妖才算是真正臣服于王。王也有权命令他,真是的,秦天也太不尽责了,连这个都没告诉你。”
两只猫抬起爪子,血已经消失了,但心头涌动,只觉得看王更顺眼,更喜欢了。
山鸡大哥拎起书包站起身来,“王,我得走了,否则我女朋友要等烦了。你有什么事情通知我就好,这是我的手机号。”
他把一个便签贴在窗口,蹲在窗槛上,想了想又回头说:“至于你说的那个茧,我想的确是我们妖族的咒术,你可以进里面看看,应该是没办法困住你的。要是能找回妖王的记忆,那是最好不过。如果我猜得不错,上一任妖王的确在里面。”他轻笑了一声,“见到上一任妖王帮我说一声,我可不会再吃山竹了,拜。”
“吃山竹?”白猫纳闷。
姜冬泽上前几步,拿起便签。
虽然花了两天上才找到山鸡的位置,并且跟他打了一个下午,姜冬泽觉得很值。
山鸡是个他都看不出活了多久的古妖,不仅知道许多妖族秘闻,还非常聪明,而且他隐隐觉得,他会对他忠心,即便他并没有对他立血誓。
与此同时,陆苗在火车站送别了老爸。
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突然感受到一种刻骨的寂寥。
他想要平凡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想要健康、温暖和琐碎的日常。
他想要平静和美好。
所以逃避是不行的,想要好好活着,就要有解决一切困难的勇气。
拿出手机。
唐修还是没有回复他。
但他坚信他迟早会看见,发了一新微信:
「唐神,我想好了,我们一起进那个茧里去吧。」
零点。
新与旧交接的时刻。
黑暗笼罩与月亮洒满光辉的时刻。
久违不见的唐修出现在这个城市的道路上,皮靴响彻。
商铺、民居纷纷隐入,红灯、黄灯、绿灯在空旷的人行道上独自闪烁。
广场上巨大时钟的钟摆停住。
这是诸神寂灭的时代。
人不再信仰神,不再供奉神,人类开始了原生的、自发的信仰。
远古的神灵亦不再依赖人类,它们消失在永恒之海,化为风化为雨化为水,与万物同生同长。
只有一位古神,还保留着神的意识,在人世间游荡。
他是诸神之最,又是诸神之遗。
他是最初的神,也是最后的神。
唐修一跃,站在城市广场中心的圆盘塔顶之上。
月亮落在他身后。
双手插在裤袋中,独自站立着,眺望众生。
在寂静中感受风,无处不在的风,风中化生的神灵的力量。
曾被所有人类信仰的神都将归于此处。
姜冬泽站在窗口,望着万古流传下来的茫茫黑夜,两只猫窝在他身后嬉戏打闹。
神族的颠覆,亦是妖族的颠覆。
自他为妖王始,妖已被人类屠杀将尽。
到了现世,人已不再轻易失踪,亦不再死亡,他们有来处,也有归处,妖类甚至已经不敢再去作案,它们互相捕食,以求延续自己的妖力,不被这大千世界同化——就像那些神明一样。
妖还剩三千六百族,但如此下去终会消失。
人已自救,诸神已灭。
而妖亦将有新的归处。
这座城市的三分之一已经被吸血鬼占领。
它们在这个城市里寻找食粮,周而复始。
生存便是侵略。
总有一方要吃掉另一方,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没有谁比布拉德更清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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