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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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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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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金麟儿和孙擎风来说,却足以致命,因为他们离不开血。
金麟儿不解:“为何我们家养的鸡鸭没事?”
孙擎风:“整个华山,只有积云府的鸡鸭没染病。”
金麟儿关起门来才敢说话:“幸好你是悄悄下山采买的, 没被人看到,不然定会引人猜疑。”
孙擎风摇头:“有人看见。”
金麟儿忙问:“什么人?”
孙擎风:“我下山时,天光未亮,遇到周行云带朱焕上山,周行云看着有些生气。”
金麟儿:“想必朱焕又做了什么蠢事,被师兄发现了。不过,师兄原就以为我们是妖,还上报给了掌门,他会护着我们。”
孙擎风:“你当真这样想的?”
金麟儿:“要不然呢?”
孙擎风:“周行云没教过你内功,你可曾想过为何?”
金麟儿思虑片刻,才反应过来:“师兄做事向来周到,若想教我武功,定会先问我:愿为剑宗,或为气宗。但他根本就没问过,想必,他早就已经猜到我们的身份,知道我不须学其他武功,说我们是妖,其实是免得我们为难。”
孙擎风:“我信得过周行云的人品,却不能保证他不中别人的计。”
金麟儿:“朱焕知道我喝血的事,他的嫌疑更大。”
孙擎风:“朱焕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单看他竟会被你设计反制、无可辩驳,即可知,此人不仅武功稀松平常,连脑子都不大好使。他猜中你喝血,只是误打误撞,若想对付你,动用他爹的关系请缉妖司的人过来捉拿你,倒还说得过去。但散布瘟疫?他没这个能耐。”
金麟儿在屋里来回踱步,喃喃道:“你说的对。我们的事,除了外公,只有师兄知道,消息必定是从他那里泄露的,只不知,到底出了什么变故。”
孙擎风:“你不是很喜欢他么?”
“我只喜欢你。”金麟儿随口说到,趁孙擎风还没来得及“失忆”,迅速调转话头,煞有介事地分析,“虽然,师兄是个好人,但你的怀疑是有理有据的。或许,师兄向掌门上报时,被旁人听了去。或许,他考虑到整个门派的安危,只能把我们的事上报给朝廷。毕竟魔教声名狼藉,他不能让华山派冒险。”
“可朝廷若知道了我们的所在,为何要散布瘟疫断了血源?”金麟儿对天长叹,觉得自己的话站不住脚,“是为逼我们暴露?”
孙擎风:“若是朝廷,不必多此一举。”
金麟儿:“是惧怕妖物的人想逼我们离开,还是是有人想趁你我力量衰弱时夺印?”
孙擎风:“寻常人绝不知道金印的秘密。”
金麟儿眼神一亮:“如果,是华山派的长老呢?”
孙擎风:“不无可能。”
金麟儿:“金印是上古秘术,有两百年传承。世上纵有能活百岁的武学奇才,也练不出这样深厚的内功。练武的人,或者争强好胜,或者苦求精进,见到神功难免不会心动。”
孙擎风:“武林盟主、峨眉玄悲尼姑知道此事,告诉三五好友,亦未可知。”
金麟儿:“想不明白,算了。幸亏大哥英明,早早地养了鸡鸭。要不然这冰天雪地的,找个活物取血还真不容易。”
“先前我怀疑胡酒来过,但是,一来,约定之日未至,他不该来;二来,他要取印,不必如此大费周折。”孙擎风同金麟儿相视一眼,都觉得云里雾里,只得笑笑作罢,“只要不是妖怪,旁人倒也好对付。”
金麟儿试图去向薛正阳求助。
但薛正阳除夕夜里看过金麟儿,知道他过的很好,便继续潜心修炼,此时修炼到了关键时刻,甚至不让周行云打搅。
周行云见金麟儿心急,试图硬闯,被薛正阳隔空拍了一掌。
薛正阳掌风霸道,一掌挥出,肉眼可见的青色的气劲瞬间将周行云震开。
虽然周行云并未受伤,但金麟儿不敢再给他添麻烦,牵着他离开了。
积云府上共养了四十余只鸡鸭,大的已有三四斤重,取血能有有一碗多,所有鸡鸭血加起来,足够金麟儿喝到夏天。
但若整个华山都闹了瘟疫,唯独积云府安然无恙,外人会作何想?
孙擎风不得不早做打算。
金麟儿做完晚课回到洞府,老远便闻到一股血腥味,走近一看,原是孙擎风在宰杀鸡鸭。
他不由疑惑道:“大哥,小鸭子打你啦?别生气。”
孙擎风满脑袋鸡毛,从嘴里吐出一片鸭毛,面色铁黑:“当心老子打死你!”
一只鸡挣扎跳起,咯咯叫着冲上半空。
金麟儿屈指成爪,手掌轻挥,打出一道暗金色的真气,瞬间将那只可怜的鸡拍晕。
“大哥才舍不得打我,顶多揍我一巴掌,解气就好。”他疾跑上前,反手一抓,隔空把鸡拉扯过来攥在手里,冲到孙擎风面前邀功,“我这招鹰击长空,如何?”
孙擎风抓住这只鸡,一刀砍断鸡脖子:“马马虎虎,快去把空酒瓶都拿出来。”
金麟儿:“何必费这功夫?”
孙擎风:“你想留在华山,就要小心行事。”
金麟儿:“我原先想着,若真要走,定要同掌门见一面道别。我不想让他觉得,是我做了什么错事畏罪潜逃。但我想他会明白的,别再冒险,咱们走吧。”
孙擎风:“只要不出差错,旁人就寻不到机会。逃来逃去,何时才是个头?我不要你再逃。”
“哎。”金麟儿很感动,只应了一声,不再说什么“花言巧语”,乖乖回屋找酒瓶子。
两人好一阵忙活,把所有的鸡鸭宰完,将鲜血灌入空酒瓶,埋在瀑布附近的一块地里。
那地方当风易结冰,鲜血埋在地下被冰冻着,轻易不会腐坏。
距初次饮血,已有五年光景,金麟儿始终没能习惯血腥气,每次都是捏着鼻子一口灌下,再捂着嘴不让自己吐出来。
那模样看着着实痛苦,他因此总是背着孙擎风喝。
有时,他也会内心挣扎,感觉自己像只野兽,像是正在沉入泥淖挣扎不出。但是,只要想到孙擎风被鬼煞摧折的痛苦,想起赵家五代执印人的辛苦背负,他心中的所有黑暗的阴云,都会顿时消散无踪。
金麟儿心里很矛盾,既希望能早日见到胡酒,结束这样的命运,又不想同孙擎风分离——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十年恍如一弹指,他只觉得一切都过得太快。
冬去春来,华山上的瘟疫一直不曾散去。
埋在地下的血,越来越不新鲜。
金麟儿捏着鼻子闭着眼,觉得实在难以下咽,每喝一口血都觉得十分难受。喝完以后,他总是汗湿额发,面色苍白,嘴唇鲜红欲滴,像只湿淋淋的水鬼。
孙擎风偷偷看过一次,只觉揪心,知道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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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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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金麟儿和孙擎风来说,却足以致命,因为他们离不开血。
金麟儿不解:“为何我们家养的鸡鸭没事?”
孙擎风:“整个华山,只有积云府的鸡鸭没染病。”
金麟儿关起门来才敢说话:“幸好你是悄悄下山采买的, 没被人看到,不然定会引人猜疑。”
孙擎风摇头:“有人看见。”
金麟儿忙问:“什么人?”
孙擎风:“我下山时,天光未亮,遇到周行云带朱焕上山,周行云看着有些生气。”
金麟儿:“想必朱焕又做了什么蠢事,被师兄发现了。不过,师兄原就以为我们是妖,还上报给了掌门,他会护着我们。”
孙擎风:“你当真这样想的?”
金麟儿:“要不然呢?”
孙擎风:“周行云没教过你内功,你可曾想过为何?”
金麟儿思虑片刻,才反应过来:“师兄做事向来周到,若想教我武功,定会先问我:愿为剑宗,或为气宗。但他根本就没问过,想必,他早就已经猜到我们的身份,知道我不须学其他武功,说我们是妖,其实是免得我们为难。”
孙擎风:“我信得过周行云的人品,却不能保证他不中别人的计。”
金麟儿:“朱焕知道我喝血的事,他的嫌疑更大。”
孙擎风:“朱焕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单看他竟会被你设计反制、无可辩驳,即可知,此人不仅武功稀松平常,连脑子都不大好使。他猜中你喝血,只是误打误撞,若想对付你,动用他爹的关系请缉妖司的人过来捉拿你,倒还说得过去。但散布瘟疫?他没这个能耐。”
金麟儿在屋里来回踱步,喃喃道:“你说的对。我们的事,除了外公,只有师兄知道,消息必定是从他那里泄露的,只不知,到底出了什么变故。”
孙擎风:“你不是很喜欢他么?”
“我只喜欢你。”金麟儿随口说到,趁孙擎风还没来得及“失忆”,迅速调转话头,煞有介事地分析,“虽然,师兄是个好人,但你的怀疑是有理有据的。或许,师兄向掌门上报时,被旁人听了去。或许,他考虑到整个门派的安危,只能把我们的事上报给朝廷。毕竟魔教声名狼藉,他不能让华山派冒险。”
“可朝廷若知道了我们的所在,为何要散布瘟疫断了血源?”金麟儿对天长叹,觉得自己的话站不住脚,“是为逼我们暴露?”
孙擎风:“若是朝廷,不必多此一举。”
金麟儿:“是惧怕妖物的人想逼我们离开,还是是有人想趁你我力量衰弱时夺印?”
孙擎风:“寻常人绝不知道金印的秘密。”
金麟儿眼神一亮:“如果,是华山派的长老呢?”
孙擎风:“不无可能。”
金麟儿:“金印是上古秘术,有两百年传承。世上纵有能活百岁的武学奇才,也练不出这样深厚的内功。练武的人,或者争强好胜,或者苦求精进,见到神功难免不会心动。”
孙擎风:“武林盟主、峨眉玄悲尼姑知道此事,告诉三五好友,亦未可知。”
金麟儿:“想不明白,算了。幸亏大哥英明,早早地养了鸡鸭。要不然这冰天雪地的,找个活物取血还真不容易。”
“先前我怀疑胡酒来过,但是,一来,约定之日未至,他不该来;二来,他要取印,不必如此大费周折。”孙擎风同金麟儿相视一眼,都觉得云里雾里,只得笑笑作罢,“只要不是妖怪,旁人倒也好对付。”
金麟儿试图去向薛正阳求助。
但薛正阳除夕夜里看过金麟儿,知道他过的很好,便继续潜心修炼,此时修炼到了关键时刻,甚至不让周行云打搅。
周行云见金麟儿心急,试图硬闯,被薛正阳隔空拍了一掌。
薛正阳掌风霸道,一掌挥出,肉眼可见的青色的气劲瞬间将周行云震开。
虽然周行云并未受伤,但金麟儿不敢再给他添麻烦,牵着他离开了。
积云府上共养了四十余只鸡鸭,大的已有三四斤重,取血能有有一碗多,所有鸡鸭血加起来,足够金麟儿喝到夏天。
但若整个华山都闹了瘟疫,唯独积云府安然无恙,外人会作何想?
孙擎风不得不早做打算。
金麟儿做完晚课回到洞府,老远便闻到一股血腥味,走近一看,原是孙擎风在宰杀鸡鸭。
他不由疑惑道:“大哥,小鸭子打你啦?别生气。”
孙擎风满脑袋鸡毛,从嘴里吐出一片鸭毛,面色铁黑:“当心老子打死你!”
一只鸡挣扎跳起,咯咯叫着冲上半空。
金麟儿屈指成爪,手掌轻挥,打出一道暗金色的真气,瞬间将那只可怜的鸡拍晕。
“大哥才舍不得打我,顶多揍我一巴掌,解气就好。”他疾跑上前,反手一抓,隔空把鸡拉扯过来攥在手里,冲到孙擎风面前邀功,“我这招鹰击长空,如何?”
孙擎风抓住这只鸡,一刀砍断鸡脖子:“马马虎虎,快去把空酒瓶都拿出来。”
金麟儿:“何必费这功夫?”
孙擎风:“你想留在华山,就要小心行事。”
金麟儿:“我原先想着,若真要走,定要同掌门见一面道别。我不想让他觉得,是我做了什么错事畏罪潜逃。但我想他会明白的,别再冒险,咱们走吧。”
孙擎风:“只要不出差错,旁人就寻不到机会。逃来逃去,何时才是个头?我不要你再逃。”
“哎。”金麟儿很感动,只应了一声,不再说什么“花言巧语”,乖乖回屋找酒瓶子。
两人好一阵忙活,把所有的鸡鸭宰完,将鲜血灌入空酒瓶,埋在瀑布附近的一块地里。
那地方当风易结冰,鲜血埋在地下被冰冻着,轻易不会腐坏。
距初次饮血,已有五年光景,金麟儿始终没能习惯血腥气,每次都是捏着鼻子一口灌下,再捂着嘴不让自己吐出来。
那模样看着着实痛苦,他因此总是背着孙擎风喝。
有时,他也会内心挣扎,感觉自己像只野兽,像是正在沉入泥淖挣扎不出。但是,只要想到孙擎风被鬼煞摧折的痛苦,想起赵家五代执印人的辛苦背负,他心中的所有黑暗的阴云,都会顿时消散无踪。
金麟儿心里很矛盾,既希望能早日见到胡酒,结束这样的命运,又不想同孙擎风分离——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十年恍如一弹指,他只觉得一切都过得太快。
冬去春来,华山上的瘟疫一直不曾散去。
埋在地下的血,越来越不新鲜。
金麟儿捏着鼻子闭着眼,觉得实在难以下咽,每喝一口血都觉得十分难受。喝完以后,他总是汗湿额发,面色苍白,嘴唇鲜红欲滴,像只湿淋淋的水鬼。
孙擎风偷偷看过一次,只觉揪心,知道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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