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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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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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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不屑道:“蠢东西,是咒术。”
“你闭嘴!”金麟儿心下只觉刺激,面上佯怒,“只有我大哥才能叫我作蠢东西。你不仅不愿信我,连一句解释都不肯听,我不要你做我大哥了。”
孙擎风虽知是做戏,心里仍有些不好受,问:“你说什么?”
金麟儿生怕玩砸了,迟疑道:“我、我,我……讨厌你?”
孙擎风没忍住笑了一声,挂在眼睫上的水珠顺着鼻梁落下来。
傅筱施完咒,把符纸塞进装血的碗里搅弄:“《金相神功》是我从一只远古金雁妖手上偷去走的《遵生手札》中所载,原本,我想自己练,但是那法术妖邪血腥,阿姊不让我练。”
他把碗递到孙擎风面前,道:“《手札》中有个忘情血咒,饮下以后,会忘了你的心上人。”
孙擎风漠然道:“我没有心上人。”
傅筱嗤笑:“人该跟人在一起,而不是与你我这样,非妖、非人,又非鬼的东西厮混。”
金麟儿心里没底,冲上前抢夺孙擎风手里的符咒。
可孙擎风动作太快,把血水和符纸一饮而尽。
碗落在地上,摔成齑粉。
午后暴雨初歇,天地间一片狼藉。
红枫林碎叶一地,红得像一滩滩冷却的血。江河泥沙滚滚,泥地上满是残花落叶,田间枯败的秸秆东倒西歪。水珠无力地从枝头滑落,滴在小水洼里,溅起稀疏零星的小水点。
一年的欣欣向荣,从此开始转为颓败。
傅筱是最先离开的。
他说要回昆仑坛城,什么行李都没带,只从金麟儿手上,拿走了两张青铜鬼面,说这东西是自己买的,不能便宜别人。
实际上,他自知时日无多,故而从未给过陈云卿任何承诺。回首近三百年时光,他不是被同族欺侮,就是独自躲在山中修行,今生做过的最有趣、最值得回忆的事情,只是偶尔假扮成鬼面公子,不露脸地行侠仗义,方能得他人一声称赞。
世人不会记得他,陈云卿心里的爱意,亦会随着光阴流逝而消退。傅筱想:如果我死了,化成灰,能够证明我来这世上走过一遭的,只有这青铜鬼面。
一场假戏,傅筱做着做着,恍惚间难分真假。
他剩下的日子真的不多了,同陈云卿的每一次别离,都可能是最后一次。
他缓步走入水气氤氲的山中,消失在云雾间。
千山外,空谷里,跫跫的足音,都是苦别离。
金麟儿担心傅筱遇上麻烦,跑去叫孙擎风跟随。
怎料找到孙擎风时,他正在收拾包袱。
孙擎风把两个人的东西区分开来,各自用布包好,将一个较大的包袱扔给金麟儿,道:“我答应过你父,把你抚养成人。如今你已成人,武功还算过得去,”他看了金麟儿一眼,眼神很复杂,“找到了爱你的人,我该回白海去。”
金麟儿挡住孙擎风:“你前天可不是这么说的。”
孙擎风:“是,就算你是个小猫小狗,多养几年,我也能对你生出感情,不过是习惯使然。我饮下忘情血咒,头脑冷静下来,想明白两件事:一来,我非人非鬼,与你并非同道。二来,你是个寻常人,会生老病死,不能与我作伴。”
金麟儿啪地跪在地上,抱住孙擎风的大腿哭喊:“我不玩了!那劳什子咒术是骗人的,是你跟他串通起来演戏骗我的,是不是?就算不是,我也不离开你,我给你当妾!当八房、九房、十房姨奶奶。”
金麟儿背对着门,除了孙擎风,没人能看见他脸上诡异的笑。
“闭嘴。”孙擎风踢开金麟儿,绕过他走到门口,背对着门转过身来看他,“别尽说胡话。大哥爱你,想办法把傅青芷引出来,我会……”
“我会阴魂不散地跟着你!”金麟儿抹了把笑出来的眼泪,起身拍拍衣裳上的土灰,给孙擎风让道,“就像从前那样,知道啦。本教主的孙护法,去你的吧。”
“蠢东西。”孙擎风转身离开。
金麟儿背上包袱,在荒宅门口找到失魂落魄的陈云卿,搂着他的肩膀,揶揄道:“云卿大哥,不该走的都已经走了,不该留的都留在这儿,你终于如愿,同自己的心上人在一起,为何还是如此闷闷不乐?”
“心里不大好过,你就别挖苦大哥了。”陈云卿从金麟儿身上摸出听妖铃,给他戴上,未有听见铃声,如释重负,“傅筱在集市上感应到傅青芷,恰巧有人追上来卖酒,酒很香,但价钱开的不高。我察觉到古怪,发现酒里被人下了迷魂药,决定将计就计,引蛇出洞。炒菜时,我跟孙兄合计过,咱们四人分开,只留你我两个。但傅筱忘了告诉你,险些误事。对不住了,头还疼不疼?”
金麟儿胡乱甩动脑袋,像一只抽搐的小疯狗,逗得陈云卿大笑。
他见陈云卿心情好了一些,才遗憾地说:“我早上醒来时脑袋的确是蒙的,心想昨晚同你睡了,我竟然都不记得,实在很不划算。”
“孙兄说,他但凡有半点不对劲,你一眼就能发现。”陈云卿被金麟儿逗笑,“你跟他,是任何人都离间不了的,真是羡煞旁人。”
金麟儿笑道:“我大哥这人很简单。他若真的生气,不会同我废话。若真误会我们,应当先把你杀了解气。”
至于血咒,孙擎风连血都没有,又怎会受咒术控制?孙擎风的心,都在金麟儿身上。孙擎风从来都把金麟儿放在心里,纵然失去记忆,在人群中重逢千万次,也会重新爱上他。
金麟儿如此信任孙擎风,孙擎风亦有此自信。
陈云卿想起今晨孙擎风趴在屋顶上看自己的眼神,简直不寒而栗,打了个激灵,慢腾腾地开始收拾包袱:“傅筱的脾气,我却是摸不透。”
金麟儿拖着陈云卿,往傅青芷离去的方向走,劝慰他,道:“从前,我害怕修炼邪功,怕自己意志不坚,反被蛊惑,甚至还做过故意捅马蜂窝,险些死在马蜂刺下的蠢事。大哥因此揍了我一巴掌。”
陈云卿:“你很善良,正直。”
金麟儿摸摸后脑勺,笑道:“后来,我从琢磨明白。沧海会变成桑田,星辰亦会坠跌,天地间物换星移,每个人每天都在改变。黑白两道,那么多人在追捕我,或明或暗,许多人都要加害我,我一步步地从不愿饮血,变成饮禽畜血、饮人血。
“六年前的我,见到如今的我,必定会吓得掉头就跑。但我仍旧是我。虽然,我管不了日月星辰,管不了江河湖海,管不了别人,其实也很难管得了自己。但是,只要我永葆着对于光明善良的追求,当我遇到变故,被逼入两难的境地,我做出的选择,仍旧能够无愧于心。
“情爱,是无形无相的东西,刹那间就能变易。你难道还想寻到一个人,对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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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差的一届魔教教主 作者:七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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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不屑道:“蠢东西,是咒术。”
“你闭嘴!”金麟儿心下只觉刺激,面上佯怒,“只有我大哥才能叫我作蠢东西。你不仅不愿信我,连一句解释都不肯听,我不要你做我大哥了。”
孙擎风虽知是做戏,心里仍有些不好受,问:“你说什么?”
金麟儿生怕玩砸了,迟疑道:“我、我,我……讨厌你?”
孙擎风没忍住笑了一声,挂在眼睫上的水珠顺着鼻梁落下来。
傅筱施完咒,把符纸塞进装血的碗里搅弄:“《金相神功》是我从一只远古金雁妖手上偷去走的《遵生手札》中所载,原本,我想自己练,但是那法术妖邪血腥,阿姊不让我练。”
他把碗递到孙擎风面前,道:“《手札》中有个忘情血咒,饮下以后,会忘了你的心上人。”
孙擎风漠然道:“我没有心上人。”
傅筱嗤笑:“人该跟人在一起,而不是与你我这样,非妖、非人,又非鬼的东西厮混。”
金麟儿心里没底,冲上前抢夺孙擎风手里的符咒。
可孙擎风动作太快,把血水和符纸一饮而尽。
碗落在地上,摔成齑粉。
午后暴雨初歇,天地间一片狼藉。
红枫林碎叶一地,红得像一滩滩冷却的血。江河泥沙滚滚,泥地上满是残花落叶,田间枯败的秸秆东倒西歪。水珠无力地从枝头滑落,滴在小水洼里,溅起稀疏零星的小水点。
一年的欣欣向荣,从此开始转为颓败。
傅筱是最先离开的。
他说要回昆仑坛城,什么行李都没带,只从金麟儿手上,拿走了两张青铜鬼面,说这东西是自己买的,不能便宜别人。
实际上,他自知时日无多,故而从未给过陈云卿任何承诺。回首近三百年时光,他不是被同族欺侮,就是独自躲在山中修行,今生做过的最有趣、最值得回忆的事情,只是偶尔假扮成鬼面公子,不露脸地行侠仗义,方能得他人一声称赞。
世人不会记得他,陈云卿心里的爱意,亦会随着光阴流逝而消退。傅筱想:如果我死了,化成灰,能够证明我来这世上走过一遭的,只有这青铜鬼面。
一场假戏,傅筱做着做着,恍惚间难分真假。
他剩下的日子真的不多了,同陈云卿的每一次别离,都可能是最后一次。
他缓步走入水气氤氲的山中,消失在云雾间。
千山外,空谷里,跫跫的足音,都是苦别离。
金麟儿担心傅筱遇上麻烦,跑去叫孙擎风跟随。
怎料找到孙擎风时,他正在收拾包袱。
孙擎风把两个人的东西区分开来,各自用布包好,将一个较大的包袱扔给金麟儿,道:“我答应过你父,把你抚养成人。如今你已成人,武功还算过得去,”他看了金麟儿一眼,眼神很复杂,“找到了爱你的人,我该回白海去。”
金麟儿挡住孙擎风:“你前天可不是这么说的。”
孙擎风:“是,就算你是个小猫小狗,多养几年,我也能对你生出感情,不过是习惯使然。我饮下忘情血咒,头脑冷静下来,想明白两件事:一来,我非人非鬼,与你并非同道。二来,你是个寻常人,会生老病死,不能与我作伴。”
金麟儿啪地跪在地上,抱住孙擎风的大腿哭喊:“我不玩了!那劳什子咒术是骗人的,是你跟他串通起来演戏骗我的,是不是?就算不是,我也不离开你,我给你当妾!当八房、九房、十房姨奶奶。”
金麟儿背对着门,除了孙擎风,没人能看见他脸上诡异的笑。
“闭嘴。”孙擎风踢开金麟儿,绕过他走到门口,背对着门转过身来看他,“别尽说胡话。大哥爱你,想办法把傅青芷引出来,我会……”
“我会阴魂不散地跟着你!”金麟儿抹了把笑出来的眼泪,起身拍拍衣裳上的土灰,给孙擎风让道,“就像从前那样,知道啦。本教主的孙护法,去你的吧。”
“蠢东西。”孙擎风转身离开。
金麟儿背上包袱,在荒宅门口找到失魂落魄的陈云卿,搂着他的肩膀,揶揄道:“云卿大哥,不该走的都已经走了,不该留的都留在这儿,你终于如愿,同自己的心上人在一起,为何还是如此闷闷不乐?”
“心里不大好过,你就别挖苦大哥了。”陈云卿从金麟儿身上摸出听妖铃,给他戴上,未有听见铃声,如释重负,“傅筱在集市上感应到傅青芷,恰巧有人追上来卖酒,酒很香,但价钱开的不高。我察觉到古怪,发现酒里被人下了迷魂药,决定将计就计,引蛇出洞。炒菜时,我跟孙兄合计过,咱们四人分开,只留你我两个。但傅筱忘了告诉你,险些误事。对不住了,头还疼不疼?”
金麟儿胡乱甩动脑袋,像一只抽搐的小疯狗,逗得陈云卿大笑。
他见陈云卿心情好了一些,才遗憾地说:“我早上醒来时脑袋的确是蒙的,心想昨晚同你睡了,我竟然都不记得,实在很不划算。”
“孙兄说,他但凡有半点不对劲,你一眼就能发现。”陈云卿被金麟儿逗笑,“你跟他,是任何人都离间不了的,真是羡煞旁人。”
金麟儿笑道:“我大哥这人很简单。他若真的生气,不会同我废话。若真误会我们,应当先把你杀了解气。”
至于血咒,孙擎风连血都没有,又怎会受咒术控制?孙擎风的心,都在金麟儿身上。孙擎风从来都把金麟儿放在心里,纵然失去记忆,在人群中重逢千万次,也会重新爱上他。
金麟儿如此信任孙擎风,孙擎风亦有此自信。
陈云卿想起今晨孙擎风趴在屋顶上看自己的眼神,简直不寒而栗,打了个激灵,慢腾腾地开始收拾包袱:“傅筱的脾气,我却是摸不透。”
金麟儿拖着陈云卿,往傅青芷离去的方向走,劝慰他,道:“从前,我害怕修炼邪功,怕自己意志不坚,反被蛊惑,甚至还做过故意捅马蜂窝,险些死在马蜂刺下的蠢事。大哥因此揍了我一巴掌。”
陈云卿:“你很善良,正直。”
金麟儿摸摸后脑勺,笑道:“后来,我从琢磨明白。沧海会变成桑田,星辰亦会坠跌,天地间物换星移,每个人每天都在改变。黑白两道,那么多人在追捕我,或明或暗,许多人都要加害我,我一步步地从不愿饮血,变成饮禽畜血、饮人血。
“六年前的我,见到如今的我,必定会吓得掉头就跑。但我仍旧是我。虽然,我管不了日月星辰,管不了江河湖海,管不了别人,其实也很难管得了自己。但是,只要我永葆着对于光明善良的追求,当我遇到变故,被逼入两难的境地,我做出的选择,仍旧能够无愧于心。
“情爱,是无形无相的东西,刹那间就能变易。你难道还想寻到一个人,对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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