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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馐录 作者:温翡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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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馐录 作者:温翡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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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霓裳的准备,不光是去换衣梳头,还命人给我准备了些酒水吃食。
七月流火,但暑气尚未完全褪去,仍旧热得人心烦。红袖招也不算什么财大气粗的所在,哪怕是公孙霓裳的屋子里也没有摆冰盘来消暑。只是她倒是机巧,用甘草绿豆沙来替了酒,备的菜也是水晶糕、葱醋鸡、槐叶冷淘这样的清凉之物。
我惊觉我才过而立却喜欢上了回忆过去,尤其是关于凌波的,常常看到一丁点与她有关的物事,便能出神许久。可分明……从我与她相识到送她进宫,也只有两年多的光景堪能回忆。
果然,得不到的,便永远是最好的。
我还是忍不住夹了一箸槐叶冷淘来尝,很是清爽,却终究欠了几分味道。用来淘汁的槐叶须得十分鲜嫩,若不然便会偏苦,颜色也不够好看;浇拌的熟油也以胡麻油为佳而非猪油;至于调味的酱汁,就更欠了些。
虽说长孙霓裳暗算过我一次断不会傻到故技重施,但也不得不小心些,只略尝了几口,便放下了。
好在公孙霓裳准备得很快,我也不曾枯坐太久。
此次她换了一身颜色艳丽的坦领,浅绯的上衣,牙白的绣花半臂,银红与胭脂交错的间色裙,朱红的披帛;头上挽着飞天髻,插戴了几枚样式简洁做工精致的华胜;面上作酒晕妆,额上贴了一枚花钿,露在外头的修长玉颈后也画了一朵繁复的莲花。
公孙霓裳的样貌也是十分美艳的,若不然,也不会名动长安了。
她携着一名抱琵琶的女子近前来敛衽一礼,与我道:“《剑器浑脱》须得有伴舞,还须得许多乐器伴奏,奴的房间不甚宽敞,实在安置不下,便自作主张,给郎君演一支新舞,还不曾给别人看过的,是化自白乐天的《琵琶行》,还望将军不要见怪。”
我原本就不是真的来看舞的,既然还有新舞可以看,也没什么不满的,便随意点了点头。
于是她与那琵琶女又行一礼,吩咐琵琶女坐到屋角去,然后将侍女捧上的一双剑拔|出剑鞘,挽出几个漂亮的剑花,背过身去,对琵琶女一点头,摆出个起手式。
方才她拔剑的时候,我便觉得眼前寒光一闪,似是看到了正经的兵刃。而她随着琵琶声舞了这几下,我更是确定她是用了一双真剑。
若是要以剑起舞,一般都是用的假物事,不单是为了防误伤,还因为真剑的分量远不是仿造之物能比的,别说是女子,就是许多男子舞动都难,更不提舞得飘逸空灵了。
但看公孙霓裳舞得丝毫不受影响,而我又决计不会错识兵刃的锋芒,便只能说……她是用了一对特制的短剑。
看来,她是又对我起了杀心啊。
不过也对,正是这个朝局动荡人心不稳的时候,倒是个杀我的好时候。
只是我一点也不怕她——虽然我肩上有伤,也没带兵器,但我还真的不把这个小女子放在眼里。她再厉害,也不会是我的对手。
如此一想,我便好整以暇地倚桌而坐,开始欣赏公孙霓裳的新舞蹈。
不得不说她的确很是有舞蹈天赋,且对音乐也有很高的造诣,看她的舞再听着那乐声,只觉得相得益彰,水乳|交融。
而那个弹琵琶的女子的技艺也十分了得,这样好的琵琶,从前我只听娉婷弹出过。
据说这舞是化自《琵琶行》,我以为那琵琶曲也该是比着那首诗编写的,起承转合无一不和。
白乐天的诗朗朗上口且流传甚广,我背不下来全诗,却也知道那几句——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听着这样的琴声,看着这样的舞蹈,我能想到的,还真的就只有这几句话。
在很久之后,我认真拜读可《琵琶行》全诗,才知道后面还有一句是极其应了当日的情形的——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正当看到最精彩的时候,只觉得眼前寒光划过,公孙霓裳便携一身凌冽的气势向我冲了过来。而
她手中的两把短剑,一把指天,一把指向我心口。
我一早就有准备,见她冲过来便抽身往回躲。只是公孙霓裳的功夫比我想象中的好,剑势也来得很快。虽然一剑不曾伤到我,却也将我的衣襟划破了。
“公孙娘子莫不是今日来了兴致,又想与某过招?”我一面退一面揶揄。
公孙霓裳却没有理会我,只是粉面罩了一层寒霜,一双柳眉高高挑起,仍旧向我逼近。而那弹琵琶的女子显然也是与她一伙的,竟抄起那把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檀木烧槽琵琶向我砸来。
但想想也对,既然楚煊养了杀手,还极有可能藏匿在红袖招,那这里便不会有外人。便是我们这样乒乒乓乓地打起来,也不见有人来探问。
弹琵琶的女子功夫不好,仓促之间竟连琴都用上了,招式之间毫无章法,对付她十分容易。我先前在躲闪之时顺手扯了公孙霓裳的披帛,如今正好派上用场。趁着公孙霓裳被我甩开,我将那披帛一抛,缠住那女子,双手飞快地一错,将她捆起来丢在一边,好专心应付公孙霓裳。
剑舞修习起来十分不易,比寻常的剑术还要难,公孙霓裳的剑舞既然学得这样好,剑术便也是不差的。可惜她的力道弱了,素来与那些人对舞也是设计好的动作,真正临敌的经验尚少,不出一会,便被我夺了她左手的剑。
有了兵刃在手,我便更急得心应手,毕竟我最精熟的恰巧也是剑术。
没费多少功夫,我扬剑一指,恰好架在她修长的玉颈上,顺带削断了她的几缕青丝。
见她还要挣扎,我手上使劲,将剑锋压了压,吓得一旁的琵琶女都惊叫一声。公孙霓裳横了她一眼,还想挣扎。我便道:“真是忠心耿耿啊,这种时候了,还想着要杀某。那霍某斗胆问一句,那人到底许了娘子什么好处?”
公孙霓裳咬了咬唇,到底说了一句,“我的命便是他给的。”
“哦?我一向记得宁王最不把人命当回事,易州的百姓、幽州的百姓、檀州的将士,还有我们大郦的中流砥柱,他想牺牲便牺牲了。”我冷笑,“公孙娘子,若是我没记错的话,你家里人也是因他之故才死的吧?”
她没问我为何猜到是楚煊,毕竟也是心照不宣的秘密了。她只是道:“那些不是我家人,霍将军,最初我说给你与卢将军听的故事,前半部分,都是真的。”
我对公孙霓裳的记忆并不是很深,毕竟只是范阳匆匆一面。而在范阳之时终日忧心的都是如何击退突厥如何应付楚煊,对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人自然也不会太过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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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但暑气尚未完全褪去,仍旧热得人心烦。红袖招也不算什么财大气粗的所在,哪怕是公孙霓裳的屋子里也没有摆冰盘来消暑。只是她倒是机巧,用甘草绿豆沙来替了酒,备的菜也是水晶糕、葱醋鸡、槐叶冷淘这样的清凉之物。
我惊觉我才过而立却喜欢上了回忆过去,尤其是关于凌波的,常常看到一丁点与她有关的物事,便能出神许久。可分明……从我与她相识到送她进宫,也只有两年多的光景堪能回忆。
果然,得不到的,便永远是最好的。
我还是忍不住夹了一箸槐叶冷淘来尝,很是清爽,却终究欠了几分味道。用来淘汁的槐叶须得十分鲜嫩,若不然便会偏苦,颜色也不够好看;浇拌的熟油也以胡麻油为佳而非猪油;至于调味的酱汁,就更欠了些。
虽说长孙霓裳暗算过我一次断不会傻到故技重施,但也不得不小心些,只略尝了几口,便放下了。
好在公孙霓裳准备得很快,我也不曾枯坐太久。
此次她换了一身颜色艳丽的坦领,浅绯的上衣,牙白的绣花半臂,银红与胭脂交错的间色裙,朱红的披帛;头上挽着飞天髻,插戴了几枚样式简洁做工精致的华胜;面上作酒晕妆,额上贴了一枚花钿,露在外头的修长玉颈后也画了一朵繁复的莲花。
公孙霓裳的样貌也是十分美艳的,若不然,也不会名动长安了。
她携着一名抱琵琶的女子近前来敛衽一礼,与我道:“《剑器浑脱》须得有伴舞,还须得许多乐器伴奏,奴的房间不甚宽敞,实在安置不下,便自作主张,给郎君演一支新舞,还不曾给别人看过的,是化自白乐天的《琵琶行》,还望将军不要见怪。”
我原本就不是真的来看舞的,既然还有新舞可以看,也没什么不满的,便随意点了点头。
于是她与那琵琶女又行一礼,吩咐琵琶女坐到屋角去,然后将侍女捧上的一双剑拔|出剑鞘,挽出几个漂亮的剑花,背过身去,对琵琶女一点头,摆出个起手式。
方才她拔剑的时候,我便觉得眼前寒光一闪,似是看到了正经的兵刃。而她随着琵琶声舞了这几下,我更是确定她是用了一双真剑。
若是要以剑起舞,一般都是用的假物事,不单是为了防误伤,还因为真剑的分量远不是仿造之物能比的,别说是女子,就是许多男子舞动都难,更不提舞得飘逸空灵了。
但看公孙霓裳舞得丝毫不受影响,而我又决计不会错识兵刃的锋芒,便只能说……她是用了一对特制的短剑。
看来,她是又对我起了杀心啊。
不过也对,正是这个朝局动荡人心不稳的时候,倒是个杀我的好时候。
只是我一点也不怕她——虽然我肩上有伤,也没带兵器,但我还真的不把这个小女子放在眼里。她再厉害,也不会是我的对手。
如此一想,我便好整以暇地倚桌而坐,开始欣赏公孙霓裳的新舞蹈。
不得不说她的确很是有舞蹈天赋,且对音乐也有很高的造诣,看她的舞再听着那乐声,只觉得相得益彰,水乳|交融。
而那个弹琵琶的女子的技艺也十分了得,这样好的琵琶,从前我只听娉婷弹出过。
据说这舞是化自《琵琶行》,我以为那琵琶曲也该是比着那首诗编写的,起承转合无一不和。
白乐天的诗朗朗上口且流传甚广,我背不下来全诗,却也知道那几句——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听着这样的琴声,看着这样的舞蹈,我能想到的,还真的就只有这几句话。
在很久之后,我认真拜读可《琵琶行》全诗,才知道后面还有一句是极其应了当日的情形的——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正当看到最精彩的时候,只觉得眼前寒光划过,公孙霓裳便携一身凌冽的气势向我冲了过来。而
她手中的两把短剑,一把指天,一把指向我心口。
我一早就有准备,见她冲过来便抽身往回躲。只是公孙霓裳的功夫比我想象中的好,剑势也来得很快。虽然一剑不曾伤到我,却也将我的衣襟划破了。
“公孙娘子莫不是今日来了兴致,又想与某过招?”我一面退一面揶揄。
公孙霓裳却没有理会我,只是粉面罩了一层寒霜,一双柳眉高高挑起,仍旧向我逼近。而那弹琵琶的女子显然也是与她一伙的,竟抄起那把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檀木烧槽琵琶向我砸来。
但想想也对,既然楚煊养了杀手,还极有可能藏匿在红袖招,那这里便不会有外人。便是我们这样乒乒乓乓地打起来,也不见有人来探问。
弹琵琶的女子功夫不好,仓促之间竟连琴都用上了,招式之间毫无章法,对付她十分容易。我先前在躲闪之时顺手扯了公孙霓裳的披帛,如今正好派上用场。趁着公孙霓裳被我甩开,我将那披帛一抛,缠住那女子,双手飞快地一错,将她捆起来丢在一边,好专心应付公孙霓裳。
剑舞修习起来十分不易,比寻常的剑术还要难,公孙霓裳的剑舞既然学得这样好,剑术便也是不差的。可惜她的力道弱了,素来与那些人对舞也是设计好的动作,真正临敌的经验尚少,不出一会,便被我夺了她左手的剑。
有了兵刃在手,我便更急得心应手,毕竟我最精熟的恰巧也是剑术。
没费多少功夫,我扬剑一指,恰好架在她修长的玉颈上,顺带削断了她的几缕青丝。
见她还要挣扎,我手上使劲,将剑锋压了压,吓得一旁的琵琶女都惊叫一声。公孙霓裳横了她一眼,还想挣扎。我便道:“真是忠心耿耿啊,这种时候了,还想着要杀某。那霍某斗胆问一句,那人到底许了娘子什么好处?”
公孙霓裳咬了咬唇,到底说了一句,“我的命便是他给的。”
“哦?我一向记得宁王最不把人命当回事,易州的百姓、幽州的百姓、檀州的将士,还有我们大郦的中流砥柱,他想牺牲便牺牲了。”我冷笑,“公孙娘子,若是我没记错的话,你家里人也是因他之故才死的吧?”
她没问我为何猜到是楚煊,毕竟也是心照不宣的秘密了。她只是道:“那些不是我家人,霍将军,最初我说给你与卢将军听的故事,前半部分,都是真的。”
我对公孙霓裳的记忆并不是很深,毕竟只是范阳匆匆一面。而在范阳之时终日忧心的都是如何击退突厥如何应付楚煊,对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人自然也不会太过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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