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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重生] 作者:夕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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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重生] 作者:夕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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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离不敢反抗,就这么被他压.在床上拍屁.股,不疼不痒的,好似就为图个爽快。
……
叶重锦翻了个身,清亮的眼眸看向窗外。
那人从小就很会记仇,起初像只娇养的贵宾犬,光吠不咬人;长大后倒像只狼,不爱吠,逮人就咬。
第5章 超凶的
次日,叶重锦睡到午时还未醒,把安氏吓得不轻,她寻思儿子昨夜睡得尚早,却迟迟不醒,莫不是被什么东西魇住了。
她虽说知书达理,但自小受信佛的母亲教诲,难免潜移默化,对灵怪之事深信不疑。
然而叶家老太爷为人方正,最是厌恶装神弄鬼之事,安氏本就不讨老人家欢心,哪敢多生事端,只私下让安嬷嬷去庙里请道平安符,打算悄悄塞进阿锦的枕头里,有备无患。
平安符尚未请回来,叶重锦倒是先醒了,他昨夜失眠,天微亮时才入睡,自是怎么也睡不够。他打着哈欠,糯糯地唤道:“母亲早。”
安氏越发担忧,道:“快午时了,哪里还早,往日也不见你这样嗜睡,可是身体有何异样。”
叶重锦略一想便明白了,摇头道:“昨夜有蚊虫在耳边嗡嗡地叫唤,阿锦睡不着,就玩了会七巧锁。”
安氏心下一松,转过头却把房里的丫鬟叫到跟前,质问:“昨夜屋里没燃驱蚊草?怎的让小主子被蚊虫扰了一夜。”
“奴婢真的燃了,”那丫鬟道:“许是那蚊子不怕,又或者是小主子皮肉金贵,蚊子稀罕得紧,拼着被药晕也要咬上两口。”
安氏被她的狡辩气笑了,可回头看自己儿子玉雪可爱的模样,竟觉得有几分道理。
她摇头道:“也罢,我再想别的法子。”
她伸手将儿子的黑发拾起,持起一把红衫木梳缓缓划过,这孩子虽然年幼,一头乌丝却长而黑亮,抚之柔顺温软,前额两撮发丝微微有些卷,显得有些俏皮。
丫鬟药碗端上来,安氏放下梳子接到手上,舀了一勺轻轻吹散热气,这才递到小奶娃的唇边。
叶重锦嗅到药味,眉头轻蹙了一下,却不似在安嬷嬷跟前那般任性,吵嚷着说不喝,只犹疑了片刻便启唇吞下,然后一张精致的脸蛋便皱成了苦瓜,安氏喂药的手有些轻颤,却仍是舀了第二勺。
等喝完药,叶重锦趴在软塌上动也不动,活泼朝气的脸蛋黯淡了不少,像朵蔫了的花,小模样甚是惹人怜爱,安氏拿着厨房做的小零嘴哄他吃。
等到午膳时间,叶重晖从泰安书院回来了。
按照常理来说,叶家这样的门第是不需要教书先生的,但这京城里头看重的不仅仅是学问才华,还有人脉和交际。
论教书育人,津州叶氏一族自是首屈一指,但论为官之道,处世之法,泰安书院则更胜一筹,因此京中许多官宦子弟愿意将小辈送进泰安书院学习,一是为求学问,二是多交几个朋友,将来同朝为官,也可相互照应。
但相比叶氏的“有教无类”,泰安书院的门槛则高得惊人,除了家底殷实,还需要测试学生的天赋,只吸纳真正有才华的学子。
由此可见,八岁入泰安的叶重晖,绝对是天才。
这若是换做是一般的人家,出了这般有出息的孩子,那势必要大摆筵席庆祝的,但在叶家,长辈们也不过是点点头,赞了一声好。
就连外人听了,也只是道:原来是叶家的,那便不足为奇了。
正因如此,叶重锦虽有成年人的心智,却不必时时藏拙装傻,有叶重晖珠玉在前,他便是早慧些,家人也不觉得奇怪,反而都说,这两兄弟个顶个的机灵懂事。
却说叶重晖回府,书袋都没放下,径直奔向弟弟的福宁院,院子里几个婆子在树荫下纳凉,几个丫头在踢鸡毛毽子,他认得其中有他母亲的人,便知道安氏此时在屋内。
他捏住书袋里的东西,有些犯难。
安氏身边的大丫头琉璃走过来,略一福身,道:“大少爷,小少爷先前喝了药,正不高兴呢,夫人哄了好一会,眼下已经没辙了,您快过去瞧瞧吧。”
叶重晖心里便有了谱,点头说好,转身进了内卧。
因为叶重晖身子不好的缘故,几乎不用熏香,室内只有淡淡的药香,以及各种不知名的食物的香气。阿锦那馋猫,是什么都喜欢吃的,不挑食这点,一点都不像他叶重晖的弟弟。叶大少爷如是想。
他踏入室内,那胖娃娃正趴在软枕上装睡,安氏手里拿了一块桂花糕,表情很是无奈,显然正如琉璃所说,已经没辙了。
叶重晖几步上前,望着那沉静的睡颜,弯了弯唇角,俯身在小娃娃的侧颊上亲了一下。
“啾——”
于是方才还睡着的孩子瞬间从床上弹起来,抡起小拳头可劲地往叶重晖身上砸,可凶可凶,然而三岁和八岁的区别就在于,三岁小孩的拳头软的像棉花糖,只想让人一口吃下去,根本就不痛!
叶重晖颇为享受地道:“阿锦,这边也要。”
“……”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明天要更好多好多![握拳]☆、第6章 吃与不吃
叶家虽说是书香门第,但家风并不古板,安氏瞧着两个儿子打打闹闹,也不觉得有何错处,反而为孩子们活泼开朗感到高兴,兀自在一旁瞧得起劲。
叶重晖抓住那只软乎乎的小爪子,却见白皙的手指有些泛红,便道:“手可打疼了,哥哥给你吹吹。”
说着竟真的垂下头呼呼地吹起来,这分明是把他当小孩来哄,叶重锦大为光火,恨恨地抽回了自己金贵的小手,完全忘了自个儿的的确确就是个三岁小孩,而且瞧着只有一两岁的模样。
安氏抿着唇偷笑,见小儿子瞪着眼,甚是恼怒的模样,连忙止住笑,转头道:“晖儿,瞧你把阿锦气成什么样了,哪还有做兄长的样子,下次可不许了。”
叶重晖咧唇一笑,却没答应下来,只是道:“母亲,晖儿最喜欢阿锦。”
安氏欣慰地点点头,抚着大儿子的脑袋,语重心长道:“晖儿是哥哥,哥哥要保护弟弟,可不能让阿锦被人欺负了去,你可明白。”
叶重晖认真地点头,“晖儿不会让任何人欺负阿锦的。”
叶重锦在一旁听着,嘴角微微有些抽搐,他前世今生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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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离不敢反抗,就这么被他压.在床上拍屁.股,不疼不痒的,好似就为图个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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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重锦翻了个身,清亮的眼眸看向窗外。
那人从小就很会记仇,起初像只娇养的贵宾犬,光吠不咬人;长大后倒像只狼,不爱吠,逮人就咬。
第5章 超凶的
次日,叶重锦睡到午时还未醒,把安氏吓得不轻,她寻思儿子昨夜睡得尚早,却迟迟不醒,莫不是被什么东西魇住了。
她虽说知书达理,但自小受信佛的母亲教诲,难免潜移默化,对灵怪之事深信不疑。
然而叶家老太爷为人方正,最是厌恶装神弄鬼之事,安氏本就不讨老人家欢心,哪敢多生事端,只私下让安嬷嬷去庙里请道平安符,打算悄悄塞进阿锦的枕头里,有备无患。
平安符尚未请回来,叶重锦倒是先醒了,他昨夜失眠,天微亮时才入睡,自是怎么也睡不够。他打着哈欠,糯糯地唤道:“母亲早。”
安氏越发担忧,道:“快午时了,哪里还早,往日也不见你这样嗜睡,可是身体有何异样。”
叶重锦略一想便明白了,摇头道:“昨夜有蚊虫在耳边嗡嗡地叫唤,阿锦睡不着,就玩了会七巧锁。”
安氏心下一松,转过头却把房里的丫鬟叫到跟前,质问:“昨夜屋里没燃驱蚊草?怎的让小主子被蚊虫扰了一夜。”
“奴婢真的燃了,”那丫鬟道:“许是那蚊子不怕,又或者是小主子皮肉金贵,蚊子稀罕得紧,拼着被药晕也要咬上两口。”
安氏被她的狡辩气笑了,可回头看自己儿子玉雪可爱的模样,竟觉得有几分道理。
她摇头道:“也罢,我再想别的法子。”
她伸手将儿子的黑发拾起,持起一把红衫木梳缓缓划过,这孩子虽然年幼,一头乌丝却长而黑亮,抚之柔顺温软,前额两撮发丝微微有些卷,显得有些俏皮。
丫鬟药碗端上来,安氏放下梳子接到手上,舀了一勺轻轻吹散热气,这才递到小奶娃的唇边。
叶重锦嗅到药味,眉头轻蹙了一下,却不似在安嬷嬷跟前那般任性,吵嚷着说不喝,只犹疑了片刻便启唇吞下,然后一张精致的脸蛋便皱成了苦瓜,安氏喂药的手有些轻颤,却仍是舀了第二勺。
等喝完药,叶重锦趴在软塌上动也不动,活泼朝气的脸蛋黯淡了不少,像朵蔫了的花,小模样甚是惹人怜爱,安氏拿着厨房做的小零嘴哄他吃。
等到午膳时间,叶重晖从泰安书院回来了。
按照常理来说,叶家这样的门第是不需要教书先生的,但这京城里头看重的不仅仅是学问才华,还有人脉和交际。
论教书育人,津州叶氏一族自是首屈一指,但论为官之道,处世之法,泰安书院则更胜一筹,因此京中许多官宦子弟愿意将小辈送进泰安书院学习,一是为求学问,二是多交几个朋友,将来同朝为官,也可相互照应。
但相比叶氏的“有教无类”,泰安书院的门槛则高得惊人,除了家底殷实,还需要测试学生的天赋,只吸纳真正有才华的学子。
由此可见,八岁入泰安的叶重晖,绝对是天才。
这若是换做是一般的人家,出了这般有出息的孩子,那势必要大摆筵席庆祝的,但在叶家,长辈们也不过是点点头,赞了一声好。
就连外人听了,也只是道:原来是叶家的,那便不足为奇了。
正因如此,叶重锦虽有成年人的心智,却不必时时藏拙装傻,有叶重晖珠玉在前,他便是早慧些,家人也不觉得奇怪,反而都说,这两兄弟个顶个的机灵懂事。
却说叶重晖回府,书袋都没放下,径直奔向弟弟的福宁院,院子里几个婆子在树荫下纳凉,几个丫头在踢鸡毛毽子,他认得其中有他母亲的人,便知道安氏此时在屋内。
他捏住书袋里的东西,有些犯难。
安氏身边的大丫头琉璃走过来,略一福身,道:“大少爷,小少爷先前喝了药,正不高兴呢,夫人哄了好一会,眼下已经没辙了,您快过去瞧瞧吧。”
叶重晖心里便有了谱,点头说好,转身进了内卧。
因为叶重晖身子不好的缘故,几乎不用熏香,室内只有淡淡的药香,以及各种不知名的食物的香气。阿锦那馋猫,是什么都喜欢吃的,不挑食这点,一点都不像他叶重晖的弟弟。叶大少爷如是想。
他踏入室内,那胖娃娃正趴在软枕上装睡,安氏手里拿了一块桂花糕,表情很是无奈,显然正如琉璃所说,已经没辙了。
叶重晖几步上前,望着那沉静的睡颜,弯了弯唇角,俯身在小娃娃的侧颊上亲了一下。
“啾——”
于是方才还睡着的孩子瞬间从床上弹起来,抡起小拳头可劲地往叶重晖身上砸,可凶可凶,然而三岁和八岁的区别就在于,三岁小孩的拳头软的像棉花糖,只想让人一口吃下去,根本就不痛!
叶重晖颇为享受地道:“阿锦,这边也要。”
“……”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明天要更好多好多![握拳]☆、第6章 吃与不吃
叶家虽说是书香门第,但家风并不古板,安氏瞧着两个儿子打打闹闹,也不觉得有何错处,反而为孩子们活泼开朗感到高兴,兀自在一旁瞧得起劲。
叶重晖抓住那只软乎乎的小爪子,却见白皙的手指有些泛红,便道:“手可打疼了,哥哥给你吹吹。”
说着竟真的垂下头呼呼地吹起来,这分明是把他当小孩来哄,叶重锦大为光火,恨恨地抽回了自己金贵的小手,完全忘了自个儿的的确确就是个三岁小孩,而且瞧着只有一两岁的模样。
安氏抿着唇偷笑,见小儿子瞪着眼,甚是恼怒的模样,连忙止住笑,转头道:“晖儿,瞧你把阿锦气成什么样了,哪还有做兄长的样子,下次可不许了。”
叶重晖咧唇一笑,却没答应下来,只是道:“母亲,晖儿最喜欢阿锦。”
安氏欣慰地点点头,抚着大儿子的脑袋,语重心长道:“晖儿是哥哥,哥哥要保护弟弟,可不能让阿锦被人欺负了去,你可明白。”
叶重晖认真地点头,“晖儿不会让任何人欺负阿锦的。”
叶重锦在一旁听着,嘴角微微有些抽搐,他前世今生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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