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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是土匪心头的白月光 作者:解烦不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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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分明就是一个胡言乱语、不知羞耻的登徒浪子,我若下嫁与他,还不如今日就死了算了!”她柳眉倒竖,恶狠狠的盯着他。
“阿意姑娘你误会了,当日我说的话句句出自肺腑之言,若违此誓,天打雷劈!”他伸出手发誓道。
这次又轮到她无话可说。
一咬牙。
“你连姓甚名谁都不曾告诉我,又叫我如何相信你?”
他笑了。
“原来你心中恼的是这个,那大家不如就听好了,我乃南海宁府人,姓慕容,单字一个轩。”
“慕容世家?”
“没想到这公子居然是慕容世家的人!”
“就是那个每年向朝廷上供两百颗鲛珠的慕容家?”
“那可不,整个南海宁府,姓慕容的单单就那一家,若真是那世家里的公子,阿意姑娘岂不是嫁了个好人家,何需再在我们这小镇上教人耍枪?”
......
外头声音嘈杂,饶是她定力不错,也听的烦人,内力一催,武馆大门“嘭”的一声就关上了,给外面围观的人吃了一鼻子灰。
“现在四下无人,我且问你,你好好的一个慕容府大少爷,看上我这乡野丫头哪点好了。”
虽然语气不善,但好歹她收回了□□。
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
“我对你的真心日月可鉴,而且我也不是什么慕容府的大少爷,不过是个庶出的次子,只是空有这一身名头,家中之事与我并无多大关联。”
“你才认识我多久,就敢说日月可鉴?”她冷笑了声“笑话!”
开什么玩笑,上次这么跟她说的人到最后还不是跟个男人跑了,最后还坏了名声,迁出了小镇。
面前这人虽说不跟前任一样,爱在脸上抹些胭脂水粉,但嘴里的腔调却与他所差无几,信了才有鬼!
就算自己颇有些喜欢他这副皮囊,但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从言行举止上就能看得出这人“轻薄”,她要是点头答应了,那她就是小狗!
好歹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女人,怎么可能就被这点甜言蜜语给打倒了!
只见那玉面侠客笑了笑,“看样子你当真是把我忘了啊。”
她皱了皱眉头“你说什么?”
“那天在山路上,我看的不太仔细,但是你的身形举至却让我十分熟悉,而且你也告诉我,你虽不记得名字,但你有一块贴身的玉佩,上面写着意字,我就猜出了是你。后来白日里见了你,才发觉我没有认错,虽然许久未见,但我还是能看出来你的模样并无多大改变。”
“你说的都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她说。
“阿意,你真的把我忘了?”他愣了愣,道“我们两个从小青梅竹马,你与我早在四五岁时便已经定下了娃娃亲,这些你都不记得了?”
“你这个登徒子,休得占我便宜!”她□□往地上一拄,登时把那青花石板地面砸的四分五裂“我自幼便生长在这小镇上,而且爹娘双亡,还是我亲手下葬的,什么青梅竹马、娃娃亲,就你有嘴?”
“阿意,你......”
“上次的约定我可以履行承诺,但我告诉你,想占我便宜,门儿都没有!”她一提□□,快步离开了这个小院子。
其实走的时候她还有点担心,明明一开始约战且定规矩的人是她,怎么到头来不守规矩的也是她,这要是传出去,以后还怎么混啊!
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神情有些落寞,眼里也尽是对她的贪恋。
后来,他也没有难为她,也不再拿约定的事情做文章,可却在这座小镇上住了下来,用了一颗鲛珠,拿去换了武馆隔壁的一座小房子。
房主自然是高兴,一颗鲛珠放在外面能买几千两白银呢,就他那座小破房子,鲛珠磨成一小撮粉都不够换的,可是赚了个大便宜。
她不肯任凭他处置,他也无法,但也不肯放弃,于是折中让他在武馆里面找了个活儿干,有事没事帮忙打打杂。
本来她也是不同意的,但他拿了约战的事在她面前做文章,就算再不愿意,也只能咬牙切齿的答应。
于是他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在小镇上落了根。
第6章 她可是个好姑娘(四)
因为性子好,出手又大方,没过多久,镇上大大小小的人家他都混了个熟,比她来镇上的时候熟的都快。
一日,他出门吃早餐。
小镇上东西不如南海宁府那么美味,但却胜在新鲜,原汁原味,摊子上的豆浆都是老板一大清早起来磨的,油条是老板娘现炸的,吃到嘴里热乎乎的,觉得一天都有干劲。
“话说,小伙子啊,你跟武馆里的阿意姑娘,怎么样了啊?”摊子上的一家人早就跟他熟络了,今天见他又是一人来吃早饭,于是问道。
“就那样呗。”他边吃油条边道。
“哎呦,小伙子你可抓把紧了,阿意是个好姑娘,可姑娘再好,也耐不过这时间呐,我们从小看着她长大,除去一次和已经搬走的郑家小子谈过以外,就一直是一个人,你若是真喜欢她,可不要像那小子一样负了她。”老板娘道。
“郑家小子?”他好奇。
“是啊,好好一个小伙子,却跟个姑娘似的喜欢打扮,到最后还跟着苗疆的一个小子跑了,还染上一身花柳病。”老板娘说。
一开始听着他嘴上还有些笑意,可后面一听,那小子竟然还染上了花柳病,不禁眉头一皱。
“那阿意她......”
“哎,跟她无关,还算那小子良心,他那毛病也是跟了苗疆小子才染上的,那会儿早就跟阿意断了干净。可那苗疆是什么地方,蛇虫鼠蚁满地跑,谁知道那苗疆小子身上有多不干净,我们见了都避让三分,他倒好,知难而上。”老板娘道。
他眼上终于又带了些笑意。
“他也是该,阿意那么好的人不要,非得跟个男的厮混。”老板忿忿不平的道,随后又对他道“小子,我可跟你们说好了,我们镇上的人跟阿意街坊邻居那么多年,也受过不少她的帮助,早就把她当作亲人一样,你可不能跟郑家那小子一样,欺负阿意。”
“叔,你可放心吧,我与阿意久别重逢,她不见了十几年,我也找了她十几年,如今终于又见着了,这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放她走了!”他道。
“嗯,好样儿的,能为了一个人找十几年,你也是条汉子,叔看好你,以后有什么难处,尽管来找叔。”老板道。
他笑笑,没接话。
“对咯,我刚听你说,阿意姑娘不见了十几年,是怎么不见了么?”老板娘问道。
“这事儿我也不太清楚。”他摇摇头“只记得那年冬天,我去找她到街上买糖葫芦吃,可到了她家却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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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分明就是一个胡言乱语、不知羞耻的登徒浪子,我若下嫁与他,还不如今日就死了算了!”她柳眉倒竖,恶狠狠的盯着他。
“阿意姑娘你误会了,当日我说的话句句出自肺腑之言,若违此誓,天打雷劈!”他伸出手发誓道。
这次又轮到她无话可说。
一咬牙。
“你连姓甚名谁都不曾告诉我,又叫我如何相信你?”
他笑了。
“原来你心中恼的是这个,那大家不如就听好了,我乃南海宁府人,姓慕容,单字一个轩。”
“慕容世家?”
“没想到这公子居然是慕容世家的人!”
“就是那个每年向朝廷上供两百颗鲛珠的慕容家?”
“那可不,整个南海宁府,姓慕容的单单就那一家,若真是那世家里的公子,阿意姑娘岂不是嫁了个好人家,何需再在我们这小镇上教人耍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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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头声音嘈杂,饶是她定力不错,也听的烦人,内力一催,武馆大门“嘭”的一声就关上了,给外面围观的人吃了一鼻子灰。
“现在四下无人,我且问你,你好好的一个慕容府大少爷,看上我这乡野丫头哪点好了。”
虽然语气不善,但好歹她收回了□□。
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
“我对你的真心日月可鉴,而且我也不是什么慕容府的大少爷,不过是个庶出的次子,只是空有这一身名头,家中之事与我并无多大关联。”
“你才认识我多久,就敢说日月可鉴?”她冷笑了声“笑话!”
开什么玩笑,上次这么跟她说的人到最后还不是跟个男人跑了,最后还坏了名声,迁出了小镇。
面前这人虽说不跟前任一样,爱在脸上抹些胭脂水粉,但嘴里的腔调却与他所差无几,信了才有鬼!
就算自己颇有些喜欢他这副皮囊,但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从言行举止上就能看得出这人“轻薄”,她要是点头答应了,那她就是小狗!
好歹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女人,怎么可能就被这点甜言蜜语给打倒了!
只见那玉面侠客笑了笑,“看样子你当真是把我忘了啊。”
她皱了皱眉头“你说什么?”
“那天在山路上,我看的不太仔细,但是你的身形举至却让我十分熟悉,而且你也告诉我,你虽不记得名字,但你有一块贴身的玉佩,上面写着意字,我就猜出了是你。后来白日里见了你,才发觉我没有认错,虽然许久未见,但我还是能看出来你的模样并无多大改变。”
“你说的都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她说。
“阿意,你真的把我忘了?”他愣了愣,道“我们两个从小青梅竹马,你与我早在四五岁时便已经定下了娃娃亲,这些你都不记得了?”
“你这个登徒子,休得占我便宜!”她□□往地上一拄,登时把那青花石板地面砸的四分五裂“我自幼便生长在这小镇上,而且爹娘双亡,还是我亲手下葬的,什么青梅竹马、娃娃亲,就你有嘴?”
“阿意,你......”
“上次的约定我可以履行承诺,但我告诉你,想占我便宜,门儿都没有!”她一提□□,快步离开了这个小院子。
其实走的时候她还有点担心,明明一开始约战且定规矩的人是她,怎么到头来不守规矩的也是她,这要是传出去,以后还怎么混啊!
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神情有些落寞,眼里也尽是对她的贪恋。
后来,他也没有难为她,也不再拿约定的事情做文章,可却在这座小镇上住了下来,用了一颗鲛珠,拿去换了武馆隔壁的一座小房子。
房主自然是高兴,一颗鲛珠放在外面能买几千两白银呢,就他那座小破房子,鲛珠磨成一小撮粉都不够换的,可是赚了个大便宜。
她不肯任凭他处置,他也无法,但也不肯放弃,于是折中让他在武馆里面找了个活儿干,有事没事帮忙打打杂。
本来她也是不同意的,但他拿了约战的事在她面前做文章,就算再不愿意,也只能咬牙切齿的答应。
于是他就这么光明正大的在小镇上落了根。
第6章 她可是个好姑娘(四)
因为性子好,出手又大方,没过多久,镇上大大小小的人家他都混了个熟,比她来镇上的时候熟的都快。
一日,他出门吃早餐。
小镇上东西不如南海宁府那么美味,但却胜在新鲜,原汁原味,摊子上的豆浆都是老板一大清早起来磨的,油条是老板娘现炸的,吃到嘴里热乎乎的,觉得一天都有干劲。
“话说,小伙子啊,你跟武馆里的阿意姑娘,怎么样了啊?”摊子上的一家人早就跟他熟络了,今天见他又是一人来吃早饭,于是问道。
“就那样呗。”他边吃油条边道。
“哎呦,小伙子你可抓把紧了,阿意是个好姑娘,可姑娘再好,也耐不过这时间呐,我们从小看着她长大,除去一次和已经搬走的郑家小子谈过以外,就一直是一个人,你若是真喜欢她,可不要像那小子一样负了她。”老板娘道。
“郑家小子?”他好奇。
“是啊,好好一个小伙子,却跟个姑娘似的喜欢打扮,到最后还跟着苗疆的一个小子跑了,还染上一身花柳病。”老板娘说。
一开始听着他嘴上还有些笑意,可后面一听,那小子竟然还染上了花柳病,不禁眉头一皱。
“那阿意她......”
“哎,跟她无关,还算那小子良心,他那毛病也是跟了苗疆小子才染上的,那会儿早就跟阿意断了干净。可那苗疆是什么地方,蛇虫鼠蚁满地跑,谁知道那苗疆小子身上有多不干净,我们见了都避让三分,他倒好,知难而上。”老板娘道。
他眼上终于又带了些笑意。
“他也是该,阿意那么好的人不要,非得跟个男的厮混。”老板忿忿不平的道,随后又对他道“小子,我可跟你们说好了,我们镇上的人跟阿意街坊邻居那么多年,也受过不少她的帮助,早就把她当作亲人一样,你可不能跟郑家那小子一样,欺负阿意。”
“叔,你可放心吧,我与阿意久别重逢,她不见了十几年,我也找了她十几年,如今终于又见着了,这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放她走了!”他道。
“嗯,好样儿的,能为了一个人找十几年,你也是条汉子,叔看好你,以后有什么难处,尽管来找叔。”老板道。
他笑笑,没接话。
“对咯,我刚听你说,阿意姑娘不见了十几年,是怎么不见了么?”老板娘问道。
“这事儿我也不太清楚。”他摇摇头“只记得那年冬天,我去找她到街上买糖葫芦吃,可到了她家却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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