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传奇第2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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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传奇 作者:
再生传奇第28部分阅读
再生传奇 作者:
再生传奇第28部分阅读
“你放心,我会为自己所做的负责的,不管你怎么想,我都会做到我应该做的。”汗自己怎么会这么说而且是不自觉地就说了出来。不过现在的情况,除了说这些,想来他也找不出还能说什么。看来男人天生都是说谎话的高手,要不然怎么都会说男人天生就会用甜言蜜语来哄女孩子开心呢
不过可惜的是现在他们是艺人,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对于大众而言是不需要隐私的,他们的fans们,也不喜欢他们这么早便有恋情发生,即使是有,也要做到犹抱琵琶半遮面,或者即使是有,都要极力否认。在这方面,艺人真的是没有什么权力可言的,可偏偏大众就喜欢看谁和谁好了,又有哪个和哪个分开了,哪些人又重修重好的花边新闻但一旦牵扯到自己的偶像的时候,又希望一切都是假的。
张祈恩自感对阿sa做出了承诺,那自己就要努力做到。梦瑶和嘉颖那边,自己会妥善处理的。而且即使有这种“传闻”,想来阿sa和自己也会失口否认的,如果要暴光,也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唉,又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在了自己身上,真是笔糊涂帐,风流债啊还好祈恩是那种“咱宁受千夫所指和爱人的痛恨,也要负责到底的人”,没办法,谁叫他是男人呢,男人如果说话不算话那他就不算是男人。这里没有攻击女同胞的意思,没办法,谁叫现在还是男权社会呢,而且他也不会是那种一直遮着掩着,最后被人捅出来的时候,仅仅向大众媒体说我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就算了的人。
什么是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是人都会骂,留情不留种,做了就要承担责任。张祈恩现在知道阿sa心里已经认定他了,虽然现在的身分的关系,让她暂时无法向大众说出口,但她望着自己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还好在一起工作的时间不多,要不然这一切藏不了多久,现在得找机会向梦瑶和嘉颖她们说,结果都不用去想了,瞒着和欺骗,更是不忠。
而且他也不愿意阿sa独自承受寂寞和压力,不过当务之急是怎么出去。他回来的时候保安人员是知道的。想必阿sa回来的时候也知道吧。只希望他们不要朝不好的地方想。
第八十章 弗林斯的请求一
安抚好阿sa后,为了侦察目前到底是什么状况,我信步在大厦里逛了逛。物管和保全人员看见我后都友善地打着招呼,并没有谁出现异样的神色。走到大厦外,情形还不错,没有狗仔队蹲点守候,也没见有人在围观,这样即使阿sa离开,也不虞被人发现了。
回到屋里后,阿sa已经化好了妆。我深情地吻了她一下,然后说明了外面的状况。阿sa深情款款地看了我一眼,向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小手微摆,便转身走出了房门。
从家里的窗户里可以看见阿sa走出大厦后,安静地坐上了一辆出租车渐渐远去,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悬着的一颗心才渐渐放下。
静站在窗户前,我双手环抱在胸前,默默地思考着。真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梦瑶和嘉颖,她们都是好女孩,我不想伤害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但今天却出了这种事情,想不伤害到她们都很困难。可是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糟糕的是,即使是阿sa作了详细的说明,对这一切自己仍然是毫无印象。只是觉得模模糊糊中自己好像曾经做了个紫色的绯梦。
想到紫色,我心里一紧,该不会是我的身体出了什么毛病吧。醒来后似乎曾经闻到过淡淡的清香,曾经一度目眩神迷,初时还以为是阿sa身上的体香,现在看来这其中另有蹊跷。
于是赶紧到床上盘膝坐好,默默地调息起来。我打开心眼,观察身体发生的一切状况。现在情况终于明了了,当“九凤朝龙心法”运行的时候,身体散发出一种肉眼看不见的紫色的雾体。这种雾体凝而不散,开始在屋内蔓延,其间蕴涵着淡淡地香味。自己一闻都觉得有些冲动的感觉,何况是阿sa这样没有任何异能的小女孩呢虽然身上的亢阳之火经过阿sa的中和,已经好了很多,但威力仍然不可小视。
我收了功后,坐在床上一阵苦笑。还真是不好解释啊,这种雾体普通的肉眼居然无法观察到,只是闻得到一阵淡淡地清香,如果向别人诉说,恐怕会被认为神经不正常吧不过既然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了,想来向梦瑶和嘉颖解释起来要容易得多吧。大不了那个时候施展一些,嘿嘿,正好大被同眠。
男人还真是奇怪的动物,在拥有美丽的东西的同时,往往希望可以再得到更好的或者更多同样美丽的东西在自己身边,我自认定力过人,居然也无法免俗。现在内心深处仍然处于极度矛盾的状况之中,既高兴于又拥有了这样一个美丽女孩的身体和芳心,但又担心这样下去,自己只会变成一无是处的花花公子。
梦遥我爱她,嘉颖我也同样爱她。而现在的阿sa除了对她感觉不错外,现在她已经是我的人了,我也一定会用心爱她地,我不是没有最爱的女人,而事实上她们都是我的最爱。也许我拥有“博爱”的精神吧,这个称号既是高尚的,同样也可以是低俗的。
坐在床上思忖良久,想到了种种应付的良方,又都觉得对梦瑶和嘉颖不够尊重。虽然心里有九成九的把握梦瑶会原谅自己,但就害怕那唯一的失败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不对,做这事并不是我主动的啊,都怪自己的身体不好,越想越头疼,于是干脆决定放弃再胡思乱想,车到山前必有路,等时机到了再想办法详细解释吧。
正当我整理好自己的心绪,决定该做些什么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的时候,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看着显示的电话号码,怎么又是陌生号码啊想想狗仔队的可怕和fans的疯狂,本想不接的,但好奇心还是最终战胜了理智,于是接起了电话。
“喂,请问你是张吗”对方用的是英语,原来是街上碰到的飙舞小子们啊。
“是我啊,请问有什么事情吗”希望他们是邀请我去飙舞。如果是那样就好了,至少可以发泄一下心中不安的情绪。
“哈哈,你好,张。我们知道你是谁了,我们都看过无间道的电影了,你表演得很出色。”说到这里,话锋一变,“我们有个小小的请求,希望你能帮帮我们行吗”对方的语气很诚恳,而我则是一个不善于拒绝别人请求的人。男人做事就是要爽快,能够帮助别人是我很乐意做的事情,因此我毫不迟疑地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不过我还是提出了几个条件,首先我出来的时间不能太长,而且不会让他们到我家里来,然后帮忙的地点最好不是公众场所。我倒不怕他们绑票,他们四个对我来说,无意于小菜一碟如果他们的要求是签名和照的话我也不会去。
在对方一再向上帝祷告和发誓后,我们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见时间还早,我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卧室,然后将印有阿sa初夜血痕的床单叠好放入我的衣柜底部,这才取出干净的床单重新铺上了床。
简单地看了看屋里,没什么其他的破绽了,这才安心地躺在床上休息了下。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这才走出房门。
没想到他们几个早就在楼下停着车等着我了,他们还真是急性子啊。
简单地点头致意以后,我跟着他们上了车。车子启动起来,向约定的地点开去。
老外似乎都很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开车时司机不得与人闲聊的规定,所以实际能聊天的只有空闲着的四个人。但现在大家都很拘束,放不开,所以车里暂时还是一片沉默。
这时的我才奇怪起来,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轻易地便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呢如果他们真的想绑我票的话,那我岂不是自动送上门的傻瓜。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凭借我的实力,天下大可去得,别看这四个人牛高马大的,对付他们我想不用动用我的左手,单手就可以把他们给搞定。
正闷得无聊时,坐在我右手旁的那个黑人终于忍受不了无声的寂寞开始说起话来。
“张,你好。我叫邓肯,以前我介绍过自己的。现在我介绍一下其他人:前面开车的是汤姆,我们俩是美国人;坐在汤姆旁边的是托马森,他是丹麦人;坐在你左边的是弗林斯,他可是德国人。”看来黑人真的是快嘴啊。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喜欢饶舌的原因吧,所以给人的感觉是都像大嘴巴,一说上话便怎么也停不下来,而且还听不太清楚的样子。
我只是简单的回应了几句,完全不知道该找些什么话题说才好,一时间,车里的气氛很沉闷。还好有那个快嘴邓肯在,要不然的话这趟车程不把我闷死才怪。
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我不由得佩服他们找的地方还真是隐蔽啊,相信大家看过andy的烈火战车吧,他们选择的地点就是飙车的那个地方。如果不知情的人看到了还以为要发生什么大事件呢。
第八十章 弗林斯的请求二
把车停靠在路边,我们纷纷走下了车。
“你们不怕被交警发现你们非法停车吗”看着车辆醒目的位置,我诧异地问道。
“就说我们在换轮胎啊。”汤姆终于说了句话,这小子鬼点子真多,不愧为美国人啊。
“那好吧。你们找我出来是什么事啊我能帮你们做些什么,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虽然我此行的目的就是消磨时间疏解胸中的郁闷之情,但我也不能白白浪费啊。至少我得知道我是在干什么吧。
“是这样的,弗林斯想找你帮忙,但他又不好意思开口说出来。”说话的是托马森。
看着他刻意装出来的笑脸,我不禁摇头笑了起来。
这么半天了我还没有仔细观察过他们四个人,看气氛开始融洽起来,我开始认真打量起他们来。
首先是那个快嘴邓肯,他不是纯种的黑人,应该是混血儿。他的发型很花哨,一头靓丽的麻花辫。黑人的头发都是这样的,如果不是光头的话那就是这种极富人种特色的麻花辫。邓肯是四人当中最高的,估计有一百九十公分的样子,黑色的肌肤色让他的牙齿显得格外纯白,好像闪闪发光似的,他应该是这四人组里的开心果。
然后是那个开车的“汤姆”大叔,一副酷酷的帅哥样,眼眶很深,这是白人的特征之一。看样子就知道他是那种做起事来认真,开起玩笑没有分寸的典型的美国佬。
然后是个子和快嘴邓肯不相上下的德国人弗林斯,他脸上的表情很坚毅,沉默寡言像一个“铁人”一样。看情形,这个人有着德国人刻板的天性,给人感觉什么事都装在心里不肯说出来的样子。他和邓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不过这样一静一动互补,才显得分外有趣。
最后是托马森,身体强壮和弗林斯不相上下,典型的北欧人。轮廓分明没有丹麦童话里那白马王子的感觉,如果当警察的话,应该对犯罪分子有很好的威慑力。
正当我还在分析他们四人的时候,快嘴邓肯像机关枪一样“劈里啪啦”地开始说起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几个是通过“环游世界”网站互相结识的,彼此情投意合,便组成了一个旅游团队。刚好我们四个都对神秘美丽而古老的中国充满了兴趣。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我们决定自费来中国旅游一次,首先我们便选择了中西方文化结合得最好的城市香港,来到这里一看,我们就被这里的风土人情给迷住了,因此临时找了个住所,滞留了一段时间。”没想到香港的地位在这群老外心目中如此之高,我不禁异常高兴。没办法啊,从来都是中国人说外国是怎么怎么地好,如今听到外国人在你面前夸奖自己的城市,是谁听到都有种飘飘然的感觉的。
“但是没想到这次的漫游我们遇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在一次不经意的闲游中,梅塞得斯他们为弗林斯取的外号被一位美丽的女孩所迷住了,他陷入了爱河无法自拔。他想追求这个女孩,但却无从下手。”看来邓肯不去当脱口秀的主持人,还真是一种浪费。
弗林斯则一脸尴尬地看着我们,做了个耸肩的动作。我暗暗笑了起来,这个弗林斯啊,外国人都应该是比较开朗开放的,怎么他是个例外呢可能这和德国人那种刻板严肃的作风有关吧。
“那你们找我干什么呢”我不解地问道。喜欢和追求一个女孩是弗林斯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会惊动我呢如果当事人自己不去把握去争取的话,简单地靠朋友帮助,那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久了就会失去效用的。成功的关键还是要靠自己,要靠自己的真心和诚意去打动对方,让对方接受自己。
“是这样的,我们经过周密的调查,发现那个女孩是你的fans,所以我们想请你”邓肯的快嘴被我打断了,“这样是不行的,如果弗林斯真的喜欢那个女孩的话,他应该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努力争取。即使我帮助你感动了那个女孩,可是你并没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她,结果也是一样糟。而且你是个外国人,更加深了追求的难度。虽然香港在思想上比较开放,可是骨子里仍然是保守的中国人。保守并不是不好,只是你们俩的情况并不现实,即使她同意了,她的家人会同意吗”我并不是想打击弗林斯的信心,不过任何事都不能只靠一时意气冲动行事。
“我会的,我会用我的行动来证明我有多么爱她,谢谢你张。是你提醒了我。”虽然德国人很刻板,但还是非常有礼貌的。
看他诚恳的样子我心一软,算了,还是帮帮他吧。
“你们几个会不会说粤语”我随口问道。
他们看着我齐刷刷地摇了摇头。我倒外国人来中国,为什么总是要中国人被迫地去接受和使用外语,而不是他们在入境前就首先学习我们的汉语以便交流呢
“那你们几个都会英语吧”我又问道,如果他们再摇头我可真的要动手打人了。
“会。”这次四个人倒是回答得很整齐,看来他们还真的是很有默契啊。
“中国有句老话叫送佛送到西,帮忙帮到底,既然我答应了你们,那我就要做到。我想想该怎么忙你们的忙呢”我仔细思索了会,觉得心里有了一点头绪。
“这样吧,女孩子除了喜欢有人送花外,还喜欢浪漫的事,我们就在这方面考虑考虑。对了,你们几个会唱歌吗”我问道。
“会啊,我们都还唱得不错呢本来我们还想组个团体来玩玩的。”汤姆接口说道。他们四人之间配合得还真是天衣无缝,一个人说一句。
“这样吧,明天晚上在那个女孩的家门前用玫瑰拼成一个心的形状,再用点燃的蜡烛以箭的形象穿过,相信到时候气氛一定会很浪漫。今夜我再连夜帮你们赶一首情歌出来,明天晚上你们几个帮帮弗林斯的忙,配合他把情歌演绎出来。当然最主要的是要把主唱的位置让给他,以增加女方的好感。”
“好啊,这个提议可真不错,如果我是女孩子都会被感动的。真有你的张,看来你是个追女孩子的高手吧”邓肯听到后脸都笑烂了,看见事情有了指望,他可比弗林斯还高兴,看来他们之间的友情还真是深厚啊。
“好了,我现在就赶回去写歌,明天上午给你们送来排演排演,后面的事就看你们的表演和发挥了。”
“实在是太感谢你了。”弗林斯说着向我伸出了右手,做出握手的姿式,我笑着迎了上去。
有力的握了一下手后,他接着道:“我知道你们中国人还不是太习惯我们拥抱和轻吻脸颊这种表示谢意的方法,所以就以你们中国人的礼节来问候吧。”看来他还是比较了解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和习惯。
然后我们五个人坐着车扬长而去。
第八十章 弗林斯的请求三
回来的路上驾驶位换了主人,这次的司机是邓肯。
我一阵暴汗经过短短的相处,我已经知道他是那种听到别人说话,便会不由自主插嘴的人,让他开车我真担心我的生命安全啊。早知道这样我应该跑步回来。
但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开车后的邓肯出奇地安静,并没有什么越轨的行为。看来外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已经深埋在心底了。
现在我们空闲着的几个人能聊得话题比来的时候多了不少。外国人始终都比中国人要开朗些,他们似乎比我更喜欢面对镜头的感觉,不停地问我在拍电影时有什么感受,这么年轻当了万众瞩目的明星生活上有什么变化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而我则象一本教课书式的,公式化地回答着他们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他们对于娱乐圈根本就是一无所知,所以即使我回答得再刻板,他们依然会觉得新奇。
就这么不知不觉地回到了公寓楼的楼下,他们挥手向我道别。
简单地向我说了声“改天见”他们便离开了。也许老外不喜欢说“再见”这句话,可能他们觉得这是向死者告别时所说的吧。
现在手里又有事情可做了,而且我做的还是一件成丨人之美的好事,如果成功了那又将是一段美丽的童话,一段异国情缘。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把歌交给他们过后,他们唱出来的效果是不是我所期望的,要知道我才对男孩组合情有独钟,如果这次尝试成功的话,那就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还好我现在正有恋爱的感觉,应该可以写得出情意绵绵的情歌出来。只是我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词曲,不知道这次的效果会如何呢此次正好试验一下自己这方面的才能。
在房里拿出了几张英文cd,放入音响后静静地欣赏起来。渐渐地整个人都投入了进去,开始逐渐了解老外们是如何写情歌的了。
不得不佩服我的才华,别人创作的时候都需要一个宁静的空间,这才能安心地创作。我则是一边听着别的音乐,一边进行着自己的创作,也许这样更加能够带给我灵感吧。
两小时后,我完成了整首歌的词曲创作。曲并没有用五线谱标明,都是我哼出来并用录音带记录的。连我都有点佩服起自己来,我的效率还不是一般的高啊,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创作出一首全新的词曲来。不过看看时间,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不看还不觉得,这一发现疲惫顿时如潮水般袭来,躺在床上,不知不觉中便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刚醒来,就听见电话铃声一直在不停地吵闹着。熟悉的号码显现在眼前,天啦他们四个还真的是猴急啊。中国有话老话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们这么急干吗我说了拿给你们就一定会兑现自己的诺言的,这么着急,难道担心我跑路吗再说了,即使歌曲拿给你们,你们还是要排练一下才行,又不是马上能排上用场的,这么着急干什么
还好现在我有的是假期,在练歌的时候可以顺便指导指导他们。起来后匆匆忙忙整理了下屋里,洗漱完毕后略微吃了点东西,便前往电话中约定的地点。
会面地点与昨天相比作了大幅度的调整,我并不喜欢在偏僻的地方与人会面,给人的感觉就仿佛是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但过于热闹也不太好,会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的。天啊,作名人还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啊。
最终他们约我在地铁里碰面。而且到了那里后,他们会给我打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后自动挂断,表示一切平安无恙。
我听了后眼冒金星,他们以为这是在玩特工交接的游戏吗不过听他们吹嘘说他们对待跟踪还是有一手的,于是我勉强相信了他们。最近那些狗仔队实在是弄得我好心烦,无时无刻的马蚤扰让我到了恐惧的程度。不过还好我一直没有绯闻缠身,而且工作的时间也比较多,加上这次出国巡回宣传,才能避免他们一天二十四小时无微不至的“关怀”。
其实我的心里还是有计较的,在地铁里见面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地铁里的人们都急于上班或者是有急事在身,慌慌张张地根本不会理会身边的事和物。
想到这里心中一阵烦恼,现在不能和以前一样自由自在地行走在大街上了。其实名人和普通人都是一样的,他们有的普通人都有,只是不同的是相互之间位置的差异。
这也许就是距离产生美吧,在自己身边的事物,永远都觉得是那么地普通和平凡,你根本不会特意去留意和注意它。反而是那些在生活中够不着触摸不到的东西,才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心和注意力,但一旦真正接触了了解,却又索然无味了。
一路想着无聊的东西,匆匆赶到了地铁站。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我仔细一听,刚好是响了三声后便挂断了。难道这就是表示一切都平安无恙了看看四周,确实没什么碍眼的东西,心里似乎也安定了不少。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投入到他们这种无聊的游戏中来,这也许便是中西方文化最大的差异吧。虽然生活要求一切都面对现实,但他们还是能把小时候的快乐带到成年人的生活中来,而对我来说,这一切也算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了。
他们四个人的装束让我差点没把肚子给笑疼,一个个衣冠楚楚得像要进入结婚礼堂般隆重,在休闲装盛行的地铁里无异于一道诡异的风景,这哪儿叫什么不引人注目啊。
而且四个穿着古怪的老外和一个中国人有说有笑地站在一块,这对平常生活无聊的人来说,也算是具有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了,我明确地知道我被他们给晃点了。
好在现在是上班时间,大部分人都十分地忙碌,根本没空理会身边发生的无关紧要的闲事。当然也有一部分无聊人士专门瞅着这边看,自然这四个老外奇异的装束吸引了他们大部分的眼球,也无从发现我就是时下风头正劲的电影明星了。
我们四个人走出地铁车站,简单地行走了一段路程后,便来到了他们在香港的暂住地。和我所想像的一样,男人的房间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一团糟”。
脏乱的衣物,地上四处散落的垃圾,让你根本无法想像这里居然是人居住的地方。和他们干净整洁的衣装比起来,这里显得比狗窝还脏还乱,说不好听点和乞丐的住所都有得一拼了。
当然其中还是有一间房间整理得干净整齐,我猜那一定是德国人弗林斯睡的地方吧。毕竟德国人严谨刻板的生活作风,不是一会半会儿就能改得掉的。
邓肯看着我耸了耸肩,尴尬地笑着解释道,“单身男人们住的房间通常都是这样的,所以我们才会努力帮助“梅塞德斯”追求那个贤淑的女孩子,让这里有人帮助收拾收拾。”
不会吧,追求女孩子的目的居然是这个看着弗林斯涨红着的脸,邓肯伸了伸舌头。我则无奈地看着这一切,抱以淡淡的苦笑。
第八十一章 如梦如幻一
晚上十点整,在浅水湾海滩道海风大厦楼下,汤姆几人正在楼前的空地上忙得不可开交。这次的消费可是大大出乎他们的意外,不过谁叫他们几个是“死党”呢,在“有难同当”的大旗下,每个人均大大地出了笔血。
本来他们打算为了节约成本,仅仅想用玫瑰花瓣做成一个心形的,可是由于夜晚的能视度太低,还有那该死的海风一直吹着,似乎一点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因此不得已买了大量的玫瑰。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实在是比较夸张,再说他们口袋里也没有那么多钱用来消耗,但两三百朵的数目是有的。中间夹杂着玫瑰花瓣,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但要命的是,一向呆头呆脑的弗林斯竟然要在一百个蜡烛这是我的意思,一百个蜡烛代表着白头到老上分别刻上英文和中文的两种字体“我爱你”,这耗费了大家大部分的精力。他本来是还想把德文也刻上去的,无奈众人用血红的眼睛看着他,他这才惺惺地作罢。
除了这些外,他们还要随时注意周围的环境,担心别人打电话报警说他们想烧房子而招来警察的干扰。
我躲在路口的车子上,用手机和他们一直联系着,统筹指挥着整个行动。当然一旦有警察来这里也方便用电话通知他们,让他们好提早闪人。不过如果连警察都惊动了,当然就顾不上那个痴情种子弗林斯了。看来爱情的魔力还真不小啊,连弗林斯这样一个榆木脑袋居然都为此深深入迷。
本来我大可没有必要为他们的事操这么大的心,原因只因为一个:由于找不到好的练歌的地方,我只好安排他们在他们那肮脏的住所内独自练习了一下。我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他们的“老师”,陪着他们一起练习。结果让我很吃惊,他们的四个人的声音结合起来,简直完美得让人不敢置信,太奇妙了他们之间的默契,就像是磨练了许久的组合一样,仅仅是一两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之间的意思。更让我开心的是,他们四个加上我刚好是五个人,凑合起来就是一个理想中的组合的人数。
想一想情况是多么地美妙,我开始幻想以后组合成立以后的情形:我当然是雷打不动的主唱,邓肯不用说,是和声及负责说唱部分的最佳人选,爆发的部分留给汤姆,让人感到好笑的是弗林斯和托马森这两个典型的“猛男”型角色,他们的声线竟然十分轻柔。我们五个人如果成立一个男孩组合的话,那什么bsbnsyncws都得靠边站,一边凉快去吧。
为了成功的目标,我当然要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们。这个时候一点点的努力,加上自己的诚意,一定会感动他们的,我想他们也不愿意浪费他们的才华吧。
就在我陷入自己的设想中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喂,发生了什么事”别真的有人打电话告他们马蚤扰啊。
“张,你能来一下吗,我们这里出了紧急情况。”电话那边是弗林斯,他的声音显得很焦急。
“出了什么事了难道是警察来了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去了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而且搞不好狗仔队还会闻风而至。什么事他们都会捕风促影的,如果这样的话,那第二天的娱乐版头条可就有得看了。
“张,我们几个把歌词忘了。你能过来带我们唱吗”耳边传来弗林斯扭捏的声音。
我差点从驾驶座上摔到车外面去。不会吧,你们几个是怎么搞的刚来的时候不是什么都准备就绪了吗就连歌词你们都说倒背如流了,可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你们竟然说忘记了歌词。
哎,多半是太紧张的缘故吧。还以为你们勇气有多大呢,看来最后还得需要我出马才能搞定啊,不过我可不会献声唱的,只能略微指点你们一下。还好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只希望他们不要唱兴奋了,如果扰民那可就不太好了。
我下车向他们那里走了过去,因为车子停在路口,所以我步行需要花掉五六分钟。这时我听到背后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转过头一看,原来是两个女孩子。
就在这时,其中一个长发女孩和我四目对望,我的心“砰”的一声发出巨响,多美丽的一双眼睛啊,灵活,明亮,光彩夺目,象两颗星星一样闪耀动人。而这一切不是全部,要命的是一种强烈的熟悉感从我心头升起,整个人被一种突如其来的震撼惊呆了,神识中甚至夹杂着一丝淡淡地忧伤,我整个人一下子愣在那里,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
我无法诉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好像是一个久未逢面的朋友,又好像是一位血脉相同的亲人,甚至她就像是我身体的某一部分,那种难言的感觉,让我心里涌起无穷的感触。一种亲切甚至还有些甜蜜的感觉交杂在一起,让人有种想哭出来的感觉。这种强烈的感觉不停地在心海中掀起波浪,而且脑海里似乎有一块块零落的片段迅速的闪过,仿佛是想起了什么,却又那么地模糊不清。
我的思绪如潮,在原地发呆了大约有五分钟我才回过神来。我摸了摸眼角,已经被泪水给打湿了。我使劲敲击了下脑袋,问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心灵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呢捧住脸庞,深深抚摸了一下脸部,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心中潮涌的纷乱感觉才好了一些。我努力压制住心中种种即陌生又熟悉的念头,举步唯艰地向目的地走去。但我这时仍然心潮澎湃,内心的感动无法控制,
天啊,请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了
这一切真的是让我无法解释,我连她的样子甚至都没有看清楚,为什么就会有这么大的反映呢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象她这样一个女孩子,甚至连碰见的比较熟悉的fans我也从脑海里过滤了一 遍,就是没有这个人的印象。可就是要命的是,为什么一见面就会对她产生如此强烈的感觉呢这种撞击人内心深处的感觉,就连梦瑶和嘉颖都不曾带给我过,难道世界上真的会有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存在吗我心中暗暗责备自己,我现在拥有的不够多吗会什么会有如此荒谬的念头滋生
我内心深处发出了一声叹息,似乎要主动告诉我什么,可是却有被我压制了回去。因为这个时候我的理智已经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的理智告诉我,如果我主动去寻找这个女孩的话,那事情就的发展便会失去控制,也许又是一段无法割舍的感情债会随之而来。我努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冲动,我告诉自己,这只是自己一时的错觉,对方仅仅只是个不认识的陌生女子,不要为了这些产生任何幻觉和冲动。宿世因缘这种神话只有小说和电影中才存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这种事的。短暂地碰面和分离,也许才是处理这件事最正确的方法。
但事实真的会如张祈恩所想的吗难道上天注定的事情真的可以更改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第八十一章 如梦如幻二
这边,我稍微稳定了下自己的情绪后,长长地吸了口气,然后继续向前面走去。此刻的我已经成功战胜了自我,那个女孩的形象似乎也从脑海里被屏弃了。
现在把目光放在张祈恩呆立在路旁的五分钟前。
那两个女孩略微看了看路旁浑暗的灯光下,傻瓜般站着的一个年轻人后,便不再理会径直向前面跑去。
这时其中一个女孩,就是那位长发女孩,用比较生硬的粤语说道她就是让我产生强烈感觉的女孩,至于身份究竟是什么,大家猜猜。:“阿汶,这么急着回去干什么呢跑得我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下午出去逛街的时候,我的手机忘记拿了,真不知道出来这么久,会有什么事情等着我,万一阿楠有什么事情打电话找我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了。”那位叫汶的女孩回答道。也许阿楠是她什么重要的人才会让她显得如此着急,急于回去看看有什么信息留下吧。
当她们跑到大厦前面的空地的时候,尴尬的事情发生了。几双眼睛对望着,空气中一片沉默。
那个叫汶的女孩正是弗林斯日思夜想的女孩,而此时的弗林斯耐心的等着我过来,却没想到迎来的居然是他中意和追求的女孩子。一时间弗林斯站在那里发呆,半晌说不出话来,同样地那个叫汶的女孩子看着周围的环境和弗林斯几个人滑稽的正式穿着也愣住了。
“你来这里做什么”汶看看现场的氛围,再看看弗林斯和他身边几位好友的打扮,没好气地说怒问道。由于情绪激动的原因,这时的她并没有用英文。不过幸好弗林斯和他的伙伴曾经向面前的女孩学习过一段时间粤语,勉强可以听懂一些广东话。
“我来这里是”弗林斯用发音不准而且速度极慢的广东话吞吞吐吐地回答着,除了紧张外,还有些话他根本说不出来。他想用英文表达自己的意思,但又害怕这样做显得很不礼貌,所以一直想说却又说不出口,一时间言词在喉咙里打转,就是说不出声音来。
汶看着地上散落有序的玫瑰被拼成两朵重叠的心型,很多蜡烛被摆放为穿过双心的箭的形状,心里对弗林斯的布置也略微有一丝感动,她知道这个外国人喜欢自己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起初他接近自己,只是为了学习广东话。可能是自己对他的关心让他误会了,就这么陷了进来,直到今天发生这尴尬的一幕。
汶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她不是那种在结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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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传奇第28部分阅读
“你放心,我会为自己所做的负责的,不管你怎么想,我都会做到我应该做的。”汗自己怎么会这么说而且是不自觉地就说了出来。不过现在的情况,除了说这些,想来他也找不出还能说什么。看来男人天生都是说谎话的高手,要不然怎么都会说男人天生就会用甜言蜜语来哄女孩子开心呢
不过可惜的是现在他们是艺人,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对于大众而言是不需要隐私的,他们的fans们,也不喜欢他们这么早便有恋情发生,即使是有,也要做到犹抱琵琶半遮面,或者即使是有,都要极力否认。在这方面,艺人真的是没有什么权力可言的,可偏偏大众就喜欢看谁和谁好了,又有哪个和哪个分开了,哪些人又重修重好的花边新闻但一旦牵扯到自己的偶像的时候,又希望一切都是假的。
张祈恩自感对阿sa做出了承诺,那自己就要努力做到。梦瑶和嘉颖那边,自己会妥善处理的。而且即使有这种“传闻”,想来阿sa和自己也会失口否认的,如果要暴光,也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唉,又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在了自己身上,真是笔糊涂帐,风流债啊还好祈恩是那种“咱宁受千夫所指和爱人的痛恨,也要负责到底的人”,没办法,谁叫他是男人呢,男人如果说话不算话那他就不算是男人。这里没有攻击女同胞的意思,没办法,谁叫现在还是男权社会呢,而且他也不会是那种一直遮着掩着,最后被人捅出来的时候,仅仅向大众媒体说我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就算了的人。
什么是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是人都会骂,留情不留种,做了就要承担责任。张祈恩现在知道阿sa心里已经认定他了,虽然现在的身分的关系,让她暂时无法向大众说出口,但她望着自己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还好在一起工作的时间不多,要不然这一切藏不了多久,现在得找机会向梦瑶和嘉颖她们说,结果都不用去想了,瞒着和欺骗,更是不忠。
而且他也不愿意阿sa独自承受寂寞和压力,不过当务之急是怎么出去。他回来的时候保安人员是知道的。想必阿sa回来的时候也知道吧。只希望他们不要朝不好的地方想。
第八十章 弗林斯的请求一
安抚好阿sa后,为了侦察目前到底是什么状况,我信步在大厦里逛了逛。物管和保全人员看见我后都友善地打着招呼,并没有谁出现异样的神色。走到大厦外,情形还不错,没有狗仔队蹲点守候,也没见有人在围观,这样即使阿sa离开,也不虞被人发现了。
回到屋里后,阿sa已经化好了妆。我深情地吻了她一下,然后说明了外面的状况。阿sa深情款款地看了我一眼,向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小手微摆,便转身走出了房门。
从家里的窗户里可以看见阿sa走出大厦后,安静地坐上了一辆出租车渐渐远去,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悬着的一颗心才渐渐放下。
静站在窗户前,我双手环抱在胸前,默默地思考着。真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梦瑶和嘉颖,她们都是好女孩,我不想伤害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但今天却出了这种事情,想不伤害到她们都很困难。可是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糟糕的是,即使是阿sa作了详细的说明,对这一切自己仍然是毫无印象。只是觉得模模糊糊中自己好像曾经做了个紫色的绯梦。
想到紫色,我心里一紧,该不会是我的身体出了什么毛病吧。醒来后似乎曾经闻到过淡淡的清香,曾经一度目眩神迷,初时还以为是阿sa身上的体香,现在看来这其中另有蹊跷。
于是赶紧到床上盘膝坐好,默默地调息起来。我打开心眼,观察身体发生的一切状况。现在情况终于明了了,当“九凤朝龙心法”运行的时候,身体散发出一种肉眼看不见的紫色的雾体。这种雾体凝而不散,开始在屋内蔓延,其间蕴涵着淡淡地香味。自己一闻都觉得有些冲动的感觉,何况是阿sa这样没有任何异能的小女孩呢虽然身上的亢阳之火经过阿sa的中和,已经好了很多,但威力仍然不可小视。
我收了功后,坐在床上一阵苦笑。还真是不好解释啊,这种雾体普通的肉眼居然无法观察到,只是闻得到一阵淡淡地清香,如果向别人诉说,恐怕会被认为神经不正常吧不过既然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了,想来向梦瑶和嘉颖解释起来要容易得多吧。大不了那个时候施展一些,嘿嘿,正好大被同眠。
男人还真是奇怪的动物,在拥有美丽的东西的同时,往往希望可以再得到更好的或者更多同样美丽的东西在自己身边,我自认定力过人,居然也无法免俗。现在内心深处仍然处于极度矛盾的状况之中,既高兴于又拥有了这样一个美丽女孩的身体和芳心,但又担心这样下去,自己只会变成一无是处的花花公子。
梦遥我爱她,嘉颖我也同样爱她。而现在的阿sa除了对她感觉不错外,现在她已经是我的人了,我也一定会用心爱她地,我不是没有最爱的女人,而事实上她们都是我的最爱。也许我拥有“博爱”的精神吧,这个称号既是高尚的,同样也可以是低俗的。
坐在床上思忖良久,想到了种种应付的良方,又都觉得对梦瑶和嘉颖不够尊重。虽然心里有九成九的把握梦瑶会原谅自己,但就害怕那唯一的失败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不对,做这事并不是我主动的啊,都怪自己的身体不好,越想越头疼,于是干脆决定放弃再胡思乱想,车到山前必有路,等时机到了再想办法详细解释吧。
正当我整理好自己的心绪,决定该做些什么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的时候,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看着显示的电话号码,怎么又是陌生号码啊想想狗仔队的可怕和fans的疯狂,本想不接的,但好奇心还是最终战胜了理智,于是接起了电话。
“喂,请问你是张吗”对方用的是英语,原来是街上碰到的飙舞小子们啊。
“是我啊,请问有什么事情吗”希望他们是邀请我去飙舞。如果是那样就好了,至少可以发泄一下心中不安的情绪。
“哈哈,你好,张。我们知道你是谁了,我们都看过无间道的电影了,你表演得很出色。”说到这里,话锋一变,“我们有个小小的请求,希望你能帮帮我们行吗”对方的语气很诚恳,而我则是一个不善于拒绝别人请求的人。男人做事就是要爽快,能够帮助别人是我很乐意做的事情,因此我毫不迟疑地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不过我还是提出了几个条件,首先我出来的时间不能太长,而且不会让他们到我家里来,然后帮忙的地点最好不是公众场所。我倒不怕他们绑票,他们四个对我来说,无意于小菜一碟如果他们的要求是签名和照的话我也不会去。
在对方一再向上帝祷告和发誓后,我们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见时间还早,我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卧室,然后将印有阿sa初夜血痕的床单叠好放入我的衣柜底部,这才取出干净的床单重新铺上了床。
简单地看了看屋里,没什么其他的破绽了,这才安心地躺在床上休息了下。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这才走出房门。
没想到他们几个早就在楼下停着车等着我了,他们还真是急性子啊。
简单地点头致意以后,我跟着他们上了车。车子启动起来,向约定的地点开去。
老外似乎都很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开车时司机不得与人闲聊的规定,所以实际能聊天的只有空闲着的四个人。但现在大家都很拘束,放不开,所以车里暂时还是一片沉默。
这时的我才奇怪起来,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轻易地便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呢如果他们真的想绑我票的话,那我岂不是自动送上门的傻瓜。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凭借我的实力,天下大可去得,别看这四个人牛高马大的,对付他们我想不用动用我的左手,单手就可以把他们给搞定。
正闷得无聊时,坐在我右手旁的那个黑人终于忍受不了无声的寂寞开始说起话来。
“张,你好。我叫邓肯,以前我介绍过自己的。现在我介绍一下其他人:前面开车的是汤姆,我们俩是美国人;坐在汤姆旁边的是托马森,他是丹麦人;坐在你左边的是弗林斯,他可是德国人。”看来黑人真的是快嘴啊。也许是因为他们都喜欢饶舌的原因吧,所以给人的感觉是都像大嘴巴,一说上话便怎么也停不下来,而且还听不太清楚的样子。
我只是简单的回应了几句,完全不知道该找些什么话题说才好,一时间,车里的气氛很沉闷。还好有那个快嘴邓肯在,要不然的话这趟车程不把我闷死才怪。
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我不由得佩服他们找的地方还真是隐蔽啊,相信大家看过andy的烈火战车吧,他们选择的地点就是飙车的那个地方。如果不知情的人看到了还以为要发生什么大事件呢。
第八十章 弗林斯的请求二
把车停靠在路边,我们纷纷走下了车。
“你们不怕被交警发现你们非法停车吗”看着车辆醒目的位置,我诧异地问道。
“就说我们在换轮胎啊。”汤姆终于说了句话,这小子鬼点子真多,不愧为美国人啊。
“那好吧。你们找我出来是什么事啊我能帮你们做些什么,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虽然我此行的目的就是消磨时间疏解胸中的郁闷之情,但我也不能白白浪费啊。至少我得知道我是在干什么吧。
“是这样的,弗林斯想找你帮忙,但他又不好意思开口说出来。”说话的是托马森。
看着他刻意装出来的笑脸,我不禁摇头笑了起来。
这么半天了我还没有仔细观察过他们四个人,看气氛开始融洽起来,我开始认真打量起他们来。
首先是那个快嘴邓肯,他不是纯种的黑人,应该是混血儿。他的发型很花哨,一头靓丽的麻花辫。黑人的头发都是这样的,如果不是光头的话那就是这种极富人种特色的麻花辫。邓肯是四人当中最高的,估计有一百九十公分的样子,黑色的肌肤色让他的牙齿显得格外纯白,好像闪闪发光似的,他应该是这四人组里的开心果。
然后是那个开车的“汤姆”大叔,一副酷酷的帅哥样,眼眶很深,这是白人的特征之一。看样子就知道他是那种做起事来认真,开起玩笑没有分寸的典型的美国佬。
然后是个子和快嘴邓肯不相上下的德国人弗林斯,他脸上的表情很坚毅,沉默寡言像一个“铁人”一样。看情形,这个人有着德国人刻板的天性,给人感觉什么事都装在心里不肯说出来的样子。他和邓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不过这样一静一动互补,才显得分外有趣。
最后是托马森,身体强壮和弗林斯不相上下,典型的北欧人。轮廓分明没有丹麦童话里那白马王子的感觉,如果当警察的话,应该对犯罪分子有很好的威慑力。
正当我还在分析他们四人的时候,快嘴邓肯像机关枪一样“劈里啪啦”地开始说起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几个是通过“环游世界”网站互相结识的,彼此情投意合,便组成了一个旅游团队。刚好我们四个都对神秘美丽而古老的中国充满了兴趣。为了进一步了解中国,我们决定自费来中国旅游一次,首先我们便选择了中西方文化结合得最好的城市香港,来到这里一看,我们就被这里的风土人情给迷住了,因此临时找了个住所,滞留了一段时间。”没想到香港的地位在这群老外心目中如此之高,我不禁异常高兴。没办法啊,从来都是中国人说外国是怎么怎么地好,如今听到外国人在你面前夸奖自己的城市,是谁听到都有种飘飘然的感觉的。
“但是没想到这次的漫游我们遇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在一次不经意的闲游中,梅塞得斯他们为弗林斯取的外号被一位美丽的女孩所迷住了,他陷入了爱河无法自拔。他想追求这个女孩,但却无从下手。”看来邓肯不去当脱口秀的主持人,还真是一种浪费。
弗林斯则一脸尴尬地看着我们,做了个耸肩的动作。我暗暗笑了起来,这个弗林斯啊,外国人都应该是比较开朗开放的,怎么他是个例外呢可能这和德国人那种刻板严肃的作风有关吧。
“那你们找我干什么呢”我不解地问道。喜欢和追求一个女孩是弗林斯自己的问题,为什么会惊动我呢如果当事人自己不去把握去争取的话,简单地靠朋友帮助,那只能起到一时的作用,久了就会失去效用的。成功的关键还是要靠自己,要靠自己的真心和诚意去打动对方,让对方接受自己。
“是这样的,我们经过周密的调查,发现那个女孩是你的fans,所以我们想请你”邓肯的快嘴被我打断了,“这样是不行的,如果弗林斯真的喜欢那个女孩的话,他应该凭借自己的力量去努力争取。即使我帮助你感动了那个女孩,可是你并没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她,结果也是一样糟。而且你是个外国人,更加深了追求的难度。虽然香港在思想上比较开放,可是骨子里仍然是保守的中国人。保守并不是不好,只是你们俩的情况并不现实,即使她同意了,她的家人会同意吗”我并不是想打击弗林斯的信心,不过任何事都不能只靠一时意气冲动行事。
“我会的,我会用我的行动来证明我有多么爱她,谢谢你张。是你提醒了我。”虽然德国人很刻板,但还是非常有礼貌的。
看他诚恳的样子我心一软,算了,还是帮帮他吧。
“你们几个会不会说粤语”我随口问道。
他们看着我齐刷刷地摇了摇头。我倒外国人来中国,为什么总是要中国人被迫地去接受和使用外语,而不是他们在入境前就首先学习我们的汉语以便交流呢
“那你们几个都会英语吧”我又问道,如果他们再摇头我可真的要动手打人了。
“会。”这次四个人倒是回答得很整齐,看来他们还真的是很有默契啊。
“中国有句老话叫送佛送到西,帮忙帮到底,既然我答应了你们,那我就要做到。我想想该怎么忙你们的忙呢”我仔细思索了会,觉得心里有了一点头绪。
“这样吧,女孩子除了喜欢有人送花外,还喜欢浪漫的事,我们就在这方面考虑考虑。对了,你们几个会唱歌吗”我问道。
“会啊,我们都还唱得不错呢本来我们还想组个团体来玩玩的。”汤姆接口说道。他们四人之间配合得还真是天衣无缝,一个人说一句。
“这样吧,明天晚上在那个女孩的家门前用玫瑰拼成一个心的形状,再用点燃的蜡烛以箭的形象穿过,相信到时候气氛一定会很浪漫。今夜我再连夜帮你们赶一首情歌出来,明天晚上你们几个帮帮弗林斯的忙,配合他把情歌演绎出来。当然最主要的是要把主唱的位置让给他,以增加女方的好感。”
“好啊,这个提议可真不错,如果我是女孩子都会被感动的。真有你的张,看来你是个追女孩子的高手吧”邓肯听到后脸都笑烂了,看见事情有了指望,他可比弗林斯还高兴,看来他们之间的友情还真是深厚啊。
“好了,我现在就赶回去写歌,明天上午给你们送来排演排演,后面的事就看你们的表演和发挥了。”
“实在是太感谢你了。”弗林斯说着向我伸出了右手,做出握手的姿式,我笑着迎了上去。
有力的握了一下手后,他接着道:“我知道你们中国人还不是太习惯我们拥抱和轻吻脸颊这种表示谢意的方法,所以就以你们中国人的礼节来问候吧。”看来他还是比较了解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和习惯。
然后我们五个人坐着车扬长而去。
第八十章 弗林斯的请求三
回来的路上驾驶位换了主人,这次的司机是邓肯。
我一阵暴汗经过短短的相处,我已经知道他是那种听到别人说话,便会不由自主插嘴的人,让他开车我真担心我的生命安全啊。早知道这样我应该跑步回来。
但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开车后的邓肯出奇地安静,并没有什么越轨的行为。看来外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已经深埋在心底了。
现在我们空闲着的几个人能聊得话题比来的时候多了不少。外国人始终都比中国人要开朗些,他们似乎比我更喜欢面对镜头的感觉,不停地问我在拍电影时有什么感受,这么年轻当了万众瞩目的明星生活上有什么变化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而我则象一本教课书式的,公式化地回答着他们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他们对于娱乐圈根本就是一无所知,所以即使我回答得再刻板,他们依然会觉得新奇。
就这么不知不觉地回到了公寓楼的楼下,他们挥手向我道别。
简单地向我说了声“改天见”他们便离开了。也许老外不喜欢说“再见”这句话,可能他们觉得这是向死者告别时所说的吧。
现在手里又有事情可做了,而且我做的还是一件成丨人之美的好事,如果成功了那又将是一段美丽的童话,一段异国情缘。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把歌交给他们过后,他们唱出来的效果是不是我所期望的,要知道我才对男孩组合情有独钟,如果这次尝试成功的话,那就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还好我现在正有恋爱的感觉,应该可以写得出情意绵绵的情歌出来。只是我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词曲,不知道这次的效果会如何呢此次正好试验一下自己这方面的才能。
在房里拿出了几张英文cd,放入音响后静静地欣赏起来。渐渐地整个人都投入了进去,开始逐渐了解老外们是如何写情歌的了。
不得不佩服我的才华,别人创作的时候都需要一个宁静的空间,这才能安心地创作。我则是一边听着别的音乐,一边进行着自己的创作,也许这样更加能够带给我灵感吧。
两小时后,我完成了整首歌的词曲创作。曲并没有用五线谱标明,都是我哼出来并用录音带记录的。连我都有点佩服起自己来,我的效率还不是一般的高啊,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创作出一首全新的词曲来。不过看看时间,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不看还不觉得,这一发现疲惫顿时如潮水般袭来,躺在床上,不知不觉中便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刚醒来,就听见电话铃声一直在不停地吵闹着。熟悉的号码显现在眼前,天啦他们四个还真的是猴急啊。中国有话老话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们这么急干吗我说了拿给你们就一定会兑现自己的诺言的,这么着急,难道担心我跑路吗再说了,即使歌曲拿给你们,你们还是要排练一下才行,又不是马上能排上用场的,这么着急干什么
还好现在我有的是假期,在练歌的时候可以顺便指导指导他们。起来后匆匆忙忙整理了下屋里,洗漱完毕后略微吃了点东西,便前往电话中约定的地点。
会面地点与昨天相比作了大幅度的调整,我并不喜欢在偏僻的地方与人会面,给人的感觉就仿佛是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但过于热闹也不太好,会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的。天啊,作名人还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啊。
最终他们约我在地铁里碰面。而且到了那里后,他们会给我打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后自动挂断,表示一切平安无恙。
我听了后眼冒金星,他们以为这是在玩特工交接的游戏吗不过听他们吹嘘说他们对待跟踪还是有一手的,于是我勉强相信了他们。最近那些狗仔队实在是弄得我好心烦,无时无刻的马蚤扰让我到了恐惧的程度。不过还好我一直没有绯闻缠身,而且工作的时间也比较多,加上这次出国巡回宣传,才能避免他们一天二十四小时无微不至的“关怀”。
其实我的心里还是有计较的,在地铁里见面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地铁里的人们都急于上班或者是有急事在身,慌慌张张地根本不会理会身边的事和物。
想到这里心中一阵烦恼,现在不能和以前一样自由自在地行走在大街上了。其实名人和普通人都是一样的,他们有的普通人都有,只是不同的是相互之间位置的差异。
这也许就是距离产生美吧,在自己身边的事物,永远都觉得是那么地普通和平凡,你根本不会特意去留意和注意它。反而是那些在生活中够不着触摸不到的东西,才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心和注意力,但一旦真正接触了了解,却又索然无味了。
一路想着无聊的东西,匆匆赶到了地铁站。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我仔细一听,刚好是响了三声后便挂断了。难道这就是表示一切都平安无恙了看看四周,确实没什么碍眼的东西,心里似乎也安定了不少。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投入到他们这种无聊的游戏中来,这也许便是中西方文化最大的差异吧。虽然生活要求一切都面对现实,但他们还是能把小时候的快乐带到成年人的生活中来,而对我来说,这一切也算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了。
他们四个人的装束让我差点没把肚子给笑疼,一个个衣冠楚楚得像要进入结婚礼堂般隆重,在休闲装盛行的地铁里无异于一道诡异的风景,这哪儿叫什么不引人注目啊。
而且四个穿着古怪的老外和一个中国人有说有笑地站在一块,这对平常生活无聊的人来说,也算是具有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了,我明确地知道我被他们给晃点了。
好在现在是上班时间,大部分人都十分地忙碌,根本没空理会身边发生的无关紧要的闲事。当然也有一部分无聊人士专门瞅着这边看,自然这四个老外奇异的装束吸引了他们大部分的眼球,也无从发现我就是时下风头正劲的电影明星了。
我们四个人走出地铁车站,简单地行走了一段路程后,便来到了他们在香港的暂住地。和我所想像的一样,男人的房间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一团糟”。
脏乱的衣物,地上四处散落的垃圾,让你根本无法想像这里居然是人居住的地方。和他们干净整洁的衣装比起来,这里显得比狗窝还脏还乱,说不好听点和乞丐的住所都有得一拼了。
当然其中还是有一间房间整理得干净整齐,我猜那一定是德国人弗林斯睡的地方吧。毕竟德国人严谨刻板的生活作风,不是一会半会儿就能改得掉的。
邓肯看着我耸了耸肩,尴尬地笑着解释道,“单身男人们住的房间通常都是这样的,所以我们才会努力帮助“梅塞德斯”追求那个贤淑的女孩子,让这里有人帮助收拾收拾。”
不会吧,追求女孩子的目的居然是这个看着弗林斯涨红着的脸,邓肯伸了伸舌头。我则无奈地看着这一切,抱以淡淡的苦笑。
第八十一章 如梦如幻一
晚上十点整,在浅水湾海滩道海风大厦楼下,汤姆几人正在楼前的空地上忙得不可开交。这次的消费可是大大出乎他们的意外,不过谁叫他们几个是“死党”呢,在“有难同当”的大旗下,每个人均大大地出了笔血。
本来他们打算为了节约成本,仅仅想用玫瑰花瓣做成一个心形的,可是由于夜晚的能视度太低,还有那该死的海风一直吹着,似乎一点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因此不得已买了大量的玫瑰。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实在是比较夸张,再说他们口袋里也没有那么多钱用来消耗,但两三百朵的数目是有的。中间夹杂着玫瑰花瓣,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但要命的是,一向呆头呆脑的弗林斯竟然要在一百个蜡烛这是我的意思,一百个蜡烛代表着白头到老上分别刻上英文和中文的两种字体“我爱你”,这耗费了大家大部分的精力。他本来是还想把德文也刻上去的,无奈众人用血红的眼睛看着他,他这才惺惺地作罢。
除了这些外,他们还要随时注意周围的环境,担心别人打电话报警说他们想烧房子而招来警察的干扰。
我躲在路口的车子上,用手机和他们一直联系着,统筹指挥着整个行动。当然一旦有警察来这里也方便用电话通知他们,让他们好提早闪人。不过如果连警察都惊动了,当然就顾不上那个痴情种子弗林斯了。看来爱情的魔力还真不小啊,连弗林斯这样一个榆木脑袋居然都为此深深入迷。
本来我大可没有必要为他们的事操这么大的心,原因只因为一个:由于找不到好的练歌的地方,我只好安排他们在他们那肮脏的住所内独自练习了一下。我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他们的“老师”,陪着他们一起练习。结果让我很吃惊,他们的四个人的声音结合起来,简直完美得让人不敢置信,太奇妙了他们之间的默契,就像是磨练了许久的组合一样,仅仅是一两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之间的意思。更让我开心的是,他们四个加上我刚好是五个人,凑合起来就是一个理想中的组合的人数。
想一想情况是多么地美妙,我开始幻想以后组合成立以后的情形:我当然是雷打不动的主唱,邓肯不用说,是和声及负责说唱部分的最佳人选,爆发的部分留给汤姆,让人感到好笑的是弗林斯和托马森这两个典型的“猛男”型角色,他们的声线竟然十分轻柔。我们五个人如果成立一个男孩组合的话,那什么bsbnsyncws都得靠边站,一边凉快去吧。
为了成功的目标,我当然要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们。这个时候一点点的努力,加上自己的诚意,一定会感动他们的,我想他们也不愿意浪费他们的才华吧。
就在我陷入自己的设想中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喂,发生了什么事”别真的有人打电话告他们马蚤扰啊。
“张,你能来一下吗,我们这里出了紧急情况。”电话那边是弗林斯,他的声音显得很焦急。
“出了什么事了难道是警察来了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去了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而且搞不好狗仔队还会闻风而至。什么事他们都会捕风促影的,如果这样的话,那第二天的娱乐版头条可就有得看了。
“张,我们几个把歌词忘了。你能过来带我们唱吗”耳边传来弗林斯扭捏的声音。
我差点从驾驶座上摔到车外面去。不会吧,你们几个是怎么搞的刚来的时候不是什么都准备就绪了吗就连歌词你们都说倒背如流了,可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你们竟然说忘记了歌词。
哎,多半是太紧张的缘故吧。还以为你们勇气有多大呢,看来最后还得需要我出马才能搞定啊,不过我可不会献声唱的,只能略微指点你们一下。还好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只希望他们不要唱兴奋了,如果扰民那可就不太好了。
我下车向他们那里走了过去,因为车子停在路口,所以我步行需要花掉五六分钟。这时我听到背后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转过头一看,原来是两个女孩子。
就在这时,其中一个长发女孩和我四目对望,我的心“砰”的一声发出巨响,多美丽的一双眼睛啊,灵活,明亮,光彩夺目,象两颗星星一样闪耀动人。而这一切不是全部,要命的是一种强烈的熟悉感从我心头升起,整个人被一种突如其来的震撼惊呆了,神识中甚至夹杂着一丝淡淡地忧伤,我整个人一下子愣在那里,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
我无法诉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好像是一个久未逢面的朋友,又好像是一位血脉相同的亲人,甚至她就像是我身体的某一部分,那种难言的感觉,让我心里涌起无穷的感触。一种亲切甚至还有些甜蜜的感觉交杂在一起,让人有种想哭出来的感觉。这种强烈的感觉不停地在心海中掀起波浪,而且脑海里似乎有一块块零落的片段迅速的闪过,仿佛是想起了什么,却又那么地模糊不清。
我的思绪如潮,在原地发呆了大约有五分钟我才回过神来。我摸了摸眼角,已经被泪水给打湿了。我使劲敲击了下脑袋,问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心灵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呢捧住脸庞,深深抚摸了一下脸部,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心中潮涌的纷乱感觉才好了一些。我努力压制住心中种种即陌生又熟悉的念头,举步唯艰地向目的地走去。但我这时仍然心潮澎湃,内心的感动无法控制,
天啊,请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了
这一切真的是让我无法解释,我连她的样子甚至都没有看清楚,为什么就会有这么大的反映呢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象她这样一个女孩子,甚至连碰见的比较熟悉的fans我也从脑海里过滤了一 遍,就是没有这个人的印象。可就是要命的是,为什么一见面就会对她产生如此强烈的感觉呢这种撞击人内心深处的感觉,就连梦瑶和嘉颖都不曾带给我过,难道世界上真的会有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存在吗我心中暗暗责备自己,我现在拥有的不够多吗会什么会有如此荒谬的念头滋生
我内心深处发出了一声叹息,似乎要主动告诉我什么,可是却有被我压制了回去。因为这个时候我的理智已经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的理智告诉我,如果我主动去寻找这个女孩的话,那事情就的发展便会失去控制,也许又是一段无法割舍的感情债会随之而来。我努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冲动,我告诉自己,这只是自己一时的错觉,对方仅仅只是个不认识的陌生女子,不要为了这些产生任何幻觉和冲动。宿世因缘这种神话只有小说和电影中才存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这种事的。短暂地碰面和分离,也许才是处理这件事最正确的方法。
但事实真的会如张祈恩所想的吗难道上天注定的事情真的可以更改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第八十一章 如梦如幻二
这边,我稍微稳定了下自己的情绪后,长长地吸了口气,然后继续向前面走去。此刻的我已经成功战胜了自我,那个女孩的形象似乎也从脑海里被屏弃了。
现在把目光放在张祈恩呆立在路旁的五分钟前。
那两个女孩略微看了看路旁浑暗的灯光下,傻瓜般站着的一个年轻人后,便不再理会径直向前面跑去。
这时其中一个女孩,就是那位长发女孩,用比较生硬的粤语说道她就是让我产生强烈感觉的女孩,至于身份究竟是什么,大家猜猜。:“阿汶,这么急着回去干什么呢跑得我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下午出去逛街的时候,我的手机忘记拿了,真不知道出来这么久,会有什么事情等着我,万一阿楠有什么事情打电话找我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了。”那位叫汶的女孩回答道。也许阿楠是她什么重要的人才会让她显得如此着急,急于回去看看有什么信息留下吧。
当她们跑到大厦前面的空地的时候,尴尬的事情发生了。几双眼睛对望着,空气中一片沉默。
那个叫汶的女孩正是弗林斯日思夜想的女孩,而此时的弗林斯耐心的等着我过来,却没想到迎来的居然是他中意和追求的女孩子。一时间弗林斯站在那里发呆,半晌说不出话来,同样地那个叫汶的女孩子看着周围的环境和弗林斯几个人滑稽的正式穿着也愣住了。
“你来这里做什么”汶看看现场的氛围,再看看弗林斯和他身边几位好友的打扮,没好气地说怒问道。由于情绪激动的原因,这时的她并没有用英文。不过幸好弗林斯和他的伙伴曾经向面前的女孩学习过一段时间粤语,勉强可以听懂一些广东话。
“我来这里是”弗林斯用发音不准而且速度极慢的广东话吞吞吐吐地回答着,除了紧张外,还有些话他根本说不出来。他想用英文表达自己的意思,但又害怕这样做显得很不礼貌,所以一直想说却又说不出口,一时间言词在喉咙里打转,就是说不出声音来。
汶看着地上散落有序的玫瑰被拼成两朵重叠的心型,很多蜡烛被摆放为穿过双心的箭的形状,心里对弗林斯的布置也略微有一丝感动,她知道这个外国人喜欢自己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起初他接近自己,只是为了学习广东话。可能是自己对他的关心让他误会了,就这么陷了进来,直到今天发生这尴尬的一幕。
汶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她不是那种在结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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