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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喵侍卫 作者:霁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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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出来散心了。
一出寝居,就看到庄逍蹲在池塘边,不声不响地点着水,口里还喃喃着什么,风见月好奇地凑过去,也不吓他,只是在他身旁蹲下,小声询问:“师兄怎么大半夜出来数鱼?”
点着水的手指一顿,庄逍有些失措地坐直,看了她一眼,清了清嗓子:“呃……今晚天气很闷,我睡不踏实,干脆出来散散心。”
风见月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师兄居然还有睡不踏实的时候?一定是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了,可介意说给我听?说不定我可以为师兄排忧解难!”
“不行不行!这事你不行!”庄逍却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下意识连连摆手,脱口就道。
看风见月面露诧异之色,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放好手,将目光移向池塘,咬了咬牙,下定决心道:“算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哥还是招了吧。”
风见月嗯了一声,静静等着他将事道出。
庄逍又咳嗽一声:“我……嗯,师妹觉得,万一除妖师心里有喜欢的人,该怎么对那个人表明心意呢?”
风见月托着下巴,思索片刻后,认真答他:“因人而异。”
“嗯?”
“比如师兄你吧,要是心里有喜欢的人,起先肯定不会说出口。”风见月却不知自己的话一针见血,“会想方设法为那个人做些什么,却又苦恼自己要怎么做。不过,要是那个人也心悦师兄,我想师兄表明心意的方式,应当是等她一辈子吧。”
风见月走了,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后来七家邀请三帮派共赴锁鹤阁时,他自知危险重重,却还是去了。
他虽畏惧感情,却也知道眼下绝对不能干等,是个男人就要去主动找她,多少要做些能帮得到她的事。
除此之外,想去的原因还有一个:无论生死,他都想见见她。要是她还活着,他就接她回来,告诉她自己的心意;要是她不幸身死,他就为她守一辈子的衣冠冢。
大概是他命好,竟从妖族的爪牙下死里逃生,虽然被救回祁环居时,已是伤痕累累,还断了一条腿,但终是活了下来。
他在寝居养伤时,得知风见月没有事,还被妥善安置在了晨愈谷的消息后,欣喜万分。但又听闻七浮要依着居中长老们的请求,选择攻入妖界后,他又转喜为忧。
他就是因为知道妖皇的计划,才遭到了追杀。妖皇的目的,不在于别的,唯有一个:指使他人杀死风见月。风见月的母亲是最初的妖皇,而教唆易翊放出“血白璧之选择”的谣言,也是为了除掉这个后患。为了保住自己妖皇的地位,那位名为云夜朝的妖女,便想出了这样一个掩人耳目的计策。
好在,最后七浮总算平了风波,一切恢复如初。
妖界入口缓缓合拢的时候,庄逍不知为何朝彼岸望了一眼。那时他隐约看见赤色的雾气里,伫立着一人,正默默地注视着人间的一切。
后来他才知道,那人正是风见月。妖族退兵、人与妖和平往来的命令,正是由她颁布。
也是从那以后,庄逍才恍然大悟。如果不出意外,身为妖界之主的她,再也不会踏入人间了。
坐上祁环居主人之位的第七年,庄逍带着几位长老,穿过连接两界的新通道,亲手捧着聘、礼二书,前去妖界提亲。
阔别三十三年,再见到她时,是在妖界最好的酒楼中。风见月仍是原来的小师妹,妖化的身体让她没有容颜老去,性子率真直爽,只是因为穿了一件深紫的华服,看起来比三十三年前稍微成熟了些。
屏退旁人后,风见月端坐在他对面,边给他斟茶,边笑道:“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师兄也还是老样子。我还以为会来一个老头子呢!”
庄逍握着茶杯,闻言大大方方笑出声来:“那是!哥这些年的灵力,只往纯熟里修炼!”
“我看到辰夜前辈呈上来的那两封书信了。”菜过五味,风见月忽神神秘秘道,“师兄,你该不会当真等了我一辈子吧?”
筷子上夹着的一块糖醋排骨落入杯中,庄逍习惯性咳嗽了一声,故作镇定地反问:“不然呢?”
“那……要是我说,我不喜欢师兄呢?”
突如其来的话,令庄逍当场愣在原地。他张了张口,却不知该说什么,只见华服的女子微笑着起身,缓缓走到自己面前,俯下身来,捧起自己的脸,盯着自己看了片刻,噗嗤一笑。
“过了这么多年,你还是和剑师兄当初说的一样,‘忒不禁吓’!”她轻轻笑着,眼里泛起柔光,“我当然也最喜欢师兄你了。”
三日后,妖界传出喜讯:妖皇将于五日后,与祁环居主人永结同好。
第74章 番外:与君白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活得最正常的一对,结局我很喜欢,不知诸位看官会怎样理解呢……
三十年前, 北方莲州。
长昕低头往手心呵着热气,正想搓手,背上忽罩来一片温暖。剑谙为她披上一袭狐裘, 顺势将她的手握在掌心。
“可还习惯?我的故乡向来这般冷。”
长昕点了点头, 望着窗外的飞雪,脸上不知不觉绽开了笑容:“剑大哥, 莲州的雪景真美!”回想一路上如明镜一般的冰棱,与天造地成的雪谷奇象, 她欣然靠在剑谙怀中, 由衷赞道, “原来剑大哥的故乡,是在这样一个仙境里啊!”
剑谙嘴角微勾。他让长昕稍等片刻,而后转出房间, 不多时便捧来一锅热气腾腾的莲藕排骨汤,另一只手中则端着碗筷与木勺。
他小心将排骨汤放好,边摆放碗筷木勺,边道:“趁热喝了, 暖身子。”
长昕悄悄摸了摸锅壁,一瞬间的高温烫得她赶紧缩回手。想起剑谙是用一只手捧着这么滚烫的锅从厨房走来,她不由得关切道:“剑大哥, 你的手……不疼么?”
剑谙在她身旁坐下,替她舀了碗汤:“从前在祁环居时,被你兄长和庄逍逼习惯了,端东西总会调动灵力先护好手。”
排骨炖得香酥, 莲藕浸着肉汤,变得更为爽口。长昕想起这是北方,通常来说,很难在这天寒地冻的地方见着莲藕的踪迹。她很好奇剑谙是从哪里弄来的莲藕,但见他正享受地喝汤吃肉,长昕想了想,还是没有多问。
告别兄长一行人,离开祁环居后,她便与剑谙周游四州,踏遍各方山水。自小,作为七家的大小姐,长昕便一直乖乖待在家中,或习武,或练习女红,不曾也不敢离家太远。那回随芝谣去了一趟妖界,回来后,她便不太想继续被拘束在这片又小又令她寒心的地方了。
在晨愈谷安静等兄长归来的日子里,她与剑谙聊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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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寝居,就看到庄逍蹲在池塘边,不声不响地点着水,口里还喃喃着什么,风见月好奇地凑过去,也不吓他,只是在他身旁蹲下,小声询问:“师兄怎么大半夜出来数鱼?”
点着水的手指一顿,庄逍有些失措地坐直,看了她一眼,清了清嗓子:“呃……今晚天气很闷,我睡不踏实,干脆出来散散心。”
风见月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师兄居然还有睡不踏实的时候?一定是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了,可介意说给我听?说不定我可以为师兄排忧解难!”
“不行不行!这事你不行!”庄逍却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下意识连连摆手,脱口就道。
看风见月面露诧异之色,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放好手,将目光移向池塘,咬了咬牙,下定决心道:“算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面,哥还是招了吧。”
风见月嗯了一声,静静等着他将事道出。
庄逍又咳嗽一声:“我……嗯,师妹觉得,万一除妖师心里有喜欢的人,该怎么对那个人表明心意呢?”
风见月托着下巴,思索片刻后,认真答他:“因人而异。”
“嗯?”
“比如师兄你吧,要是心里有喜欢的人,起先肯定不会说出口。”风见月却不知自己的话一针见血,“会想方设法为那个人做些什么,却又苦恼自己要怎么做。不过,要是那个人也心悦师兄,我想师兄表明心意的方式,应当是等她一辈子吧。”
风见月走了,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后来七家邀请三帮派共赴锁鹤阁时,他自知危险重重,却还是去了。
他虽畏惧感情,却也知道眼下绝对不能干等,是个男人就要去主动找她,多少要做些能帮得到她的事。
除此之外,想去的原因还有一个:无论生死,他都想见见她。要是她还活着,他就接她回来,告诉她自己的心意;要是她不幸身死,他就为她守一辈子的衣冠冢。
大概是他命好,竟从妖族的爪牙下死里逃生,虽然被救回祁环居时,已是伤痕累累,还断了一条腿,但终是活了下来。
他在寝居养伤时,得知风见月没有事,还被妥善安置在了晨愈谷的消息后,欣喜万分。但又听闻七浮要依着居中长老们的请求,选择攻入妖界后,他又转喜为忧。
他就是因为知道妖皇的计划,才遭到了追杀。妖皇的目的,不在于别的,唯有一个:指使他人杀死风见月。风见月的母亲是最初的妖皇,而教唆易翊放出“血白璧之选择”的谣言,也是为了除掉这个后患。为了保住自己妖皇的地位,那位名为云夜朝的妖女,便想出了这样一个掩人耳目的计策。
好在,最后七浮总算平了风波,一切恢复如初。
妖界入口缓缓合拢的时候,庄逍不知为何朝彼岸望了一眼。那时他隐约看见赤色的雾气里,伫立着一人,正默默地注视着人间的一切。
后来他才知道,那人正是风见月。妖族退兵、人与妖和平往来的命令,正是由她颁布。
也是从那以后,庄逍才恍然大悟。如果不出意外,身为妖界之主的她,再也不会踏入人间了。
坐上祁环居主人之位的第七年,庄逍带着几位长老,穿过连接两界的新通道,亲手捧着聘、礼二书,前去妖界提亲。
阔别三十三年,再见到她时,是在妖界最好的酒楼中。风见月仍是原来的小师妹,妖化的身体让她没有容颜老去,性子率真直爽,只是因为穿了一件深紫的华服,看起来比三十三年前稍微成熟了些。
屏退旁人后,风见月端坐在他对面,边给他斟茶,边笑道:“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师兄也还是老样子。我还以为会来一个老头子呢!”
庄逍握着茶杯,闻言大大方方笑出声来:“那是!哥这些年的灵力,只往纯熟里修炼!”
“我看到辰夜前辈呈上来的那两封书信了。”菜过五味,风见月忽神神秘秘道,“师兄,你该不会当真等了我一辈子吧?”
筷子上夹着的一块糖醋排骨落入杯中,庄逍习惯性咳嗽了一声,故作镇定地反问:“不然呢?”
“那……要是我说,我不喜欢师兄呢?”
突如其来的话,令庄逍当场愣在原地。他张了张口,却不知该说什么,只见华服的女子微笑着起身,缓缓走到自己面前,俯下身来,捧起自己的脸,盯着自己看了片刻,噗嗤一笑。
“过了这么多年,你还是和剑师兄当初说的一样,‘忒不禁吓’!”她轻轻笑着,眼里泛起柔光,“我当然也最喜欢师兄你了。”
三日后,妖界传出喜讯:妖皇将于五日后,与祁环居主人永结同好。
第74章 番外:与君白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活得最正常的一对,结局我很喜欢,不知诸位看官会怎样理解呢……
三十年前, 北方莲州。
长昕低头往手心呵着热气,正想搓手,背上忽罩来一片温暖。剑谙为她披上一袭狐裘, 顺势将她的手握在掌心。
“可还习惯?我的故乡向来这般冷。”
长昕点了点头, 望着窗外的飞雪,脸上不知不觉绽开了笑容:“剑大哥, 莲州的雪景真美!”回想一路上如明镜一般的冰棱,与天造地成的雪谷奇象, 她欣然靠在剑谙怀中, 由衷赞道, “原来剑大哥的故乡,是在这样一个仙境里啊!”
剑谙嘴角微勾。他让长昕稍等片刻,而后转出房间, 不多时便捧来一锅热气腾腾的莲藕排骨汤,另一只手中则端着碗筷与木勺。
他小心将排骨汤放好,边摆放碗筷木勺,边道:“趁热喝了, 暖身子。”
长昕悄悄摸了摸锅壁,一瞬间的高温烫得她赶紧缩回手。想起剑谙是用一只手捧着这么滚烫的锅从厨房走来,她不由得关切道:“剑大哥, 你的手……不疼么?”
剑谙在她身旁坐下,替她舀了碗汤:“从前在祁环居时,被你兄长和庄逍逼习惯了,端东西总会调动灵力先护好手。”
排骨炖得香酥, 莲藕浸着肉汤,变得更为爽口。长昕想起这是北方,通常来说,很难在这天寒地冻的地方见着莲藕的踪迹。她很好奇剑谙是从哪里弄来的莲藕,但见他正享受地喝汤吃肉,长昕想了想,还是没有多问。
告别兄长一行人,离开祁环居后,她便与剑谙周游四州,踏遍各方山水。自小,作为七家的大小姐,长昕便一直乖乖待在家中,或习武,或练习女红,不曾也不敢离家太远。那回随芝谣去了一趟妖界,回来后,她便不太想继续被拘束在这片又小又令她寒心的地方了。
在晨愈谷安静等兄长归来的日子里,她与剑谙聊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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