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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 作者:林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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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 作者:林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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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人生,但到底,她也不再是那个单纯快活的小鹿了。
我们这顿烤肉从不到八点吃到九点半,小鹿拿起手机,二十多个未接来电。
她让大志来接她,却忘了自己的手机在静音状态。
他们这样是在交往吗?确实,只能说算是吧。
大志心焦焦地等了我们半个多小时,我们施施然出现,他也没有半点不高兴,还给我们买了大麦茶。
小鹿上了车拉着我坐在后座。
大志很热情地想要打开话题聊聊天,小鹿兴致缺缺,我勉强跟着搭话,免得一路沉默尴尬。
他是个不错的男人,不错的男朋友,可惜他没有遇到最好的小鹿。
我本来以为这段关系会很快无疾而终,但是没想到他们竟然一直没分手。
有一天,我们在小鹿家聚餐,吃完饭,他开车送我回去。
我们本来在聊最近新上的电影的,他忽然说:“你也见过小鹿的前男友吗?”
这个话题感觉不太妙,我回答他:“没有。听说过他。”
他笑了笑,说:“我也听说过他,他们都说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小鹿很喜欢他。可惜了,老天爷真不太公平。”
我“嗯”了一声,心里打鼓,不知道他是说对谁不公平。
所幸,他也没有再说别的。
早几年,有句特别矫情的话怎么说的来着?大约是“心里有座坟,葬着未亡人”,小鹿心里也有一座坟,埋葬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前男友的尸体。从此漫漫人生路,她都要拖着具尸体前行。
我问小鹿,大志人挺好的,你对他到底怎么想?
“我想和他分手。”那天小鹿只喝了一点啤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醉得特别快。
我叫大志来接她。
她摇头晃脑地坐着,低声说。
“我要和他分手。”
大志扶着她上车,她还在说。
“我们还是分手吧。你也不想有一个永远喜欢前男友的女朋友吧?”
大志一句话都没有回答,他看着歪倒在后座的小鹿,靠着车门,点了一支烟。
小鹿的前男友不抽烟,所以大志也戒了烟,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抽烟。
一支烟抽完,要多久?
大志考虑了一支烟的时间,说。
“我们结婚吧。你不就是心里有个死人吗,人都死了,我怕什么。谁叫我喜欢你呢。”
小鹿眨了眨眼睛,慢慢地流眼泪。
然后点头。
念书的时候,爱三毛。
三毛跟荷西说:我心已经碎了。
荷西就把三毛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说:这边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一下吧!
每个人一开始,都是一个婴孩。有一颗水晶玻璃心,一点小事就满足,一点欢乐就开怀,闯了小祸也只谗着脸笑一笑,丢掉的小玩具转头就忘掉,但是随着慢慢长大,水晶玻璃心就变成一颗石头或者一地碎片。
你以为你要这样冷冰冰地过一生,可是忽然有一天,有一个长得像是胖版林志颖或者满脸大胡子的男人会说:我还有一颗心,是黄金做的,我们换一下吧,谁叫我喜欢你呢。
女侦探毁了爱情
每个班里都有一个胖子,一个大头,一个男人婆,一个娘娘腔,一个老师的马屁精,一个全班的八卦王。燕子就是我们初中班里八卦王。
燕子是个大眼睛的黑皮肤姑娘,坐在我前排。她和我最早的语言交流都是从“嘿嘿,你听说了吗?你知道吗?”开始的。
我初中的时候脾气很臭,被形容为好似每个人都骗了我钱。她不怕我的债主嘴脸,常常和我说新鲜事。亏得她给我搬运八卦,我认识了全班的人,并且脑海里形成了详细的人物关系图。
做为班内八卦的第一发掘人,燕子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一套观察法。
她能从一块香味橡皮推测出两个同学的秘密恋爱关系。又能从穿着同款牛仔裤的两个好朋友身上闻到针锋相对的火药味。有时候她就像个神棍一样在我面前举着一根手指说:我有一种感觉,某某某和某某某一定发生balabalabala的事情。
她最大的战绩是揭穿了一个花心大萝卜如何脚踏两只船,并且让他在整个学校臭名昭著。我高中毕业的时候,那个男生的外号还叫作花心大萝卜。
如果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有一个职业叫作狗仔记者的话,我一定会让燕子深入研究这项技能,术业有专攻,她会成为一代狗仔之王。
不过,燕子的理想却是作一个女侦探,她梦想要嫁福尔摩斯,做一个女华生。她也确实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勇气,像一个只追求真相的女侦探,勇往直前,悍不畏死。
十多年后,刘玉玲成了女华生,而燕子没有成为女侦探,也没有成为狗仔之王。她兢兢业业奔走在相亲路上,力求找一个好男人,做个乖乖妇人。
她有时会跟我打电话,并不太开心地说:“我现在希望智商可以降到九十以下。”
聪明女孩的恋爱总是很艰难,因为她不像单纯的笨女孩可以少一根筋,她总是想得太多,知道太多。
燕子第一次恋爱是和高中时候的物理课代表。她物理特别差,于是考试屡屡拿到第一名的课代表就是她的心目中最聪明最神秘的男生。她不断去找他请教物理题,为那些引力阻力摩擦力之间的奇妙关系而着迷。
那时候我们已经不在同一个学校。
她潦潦草草地给我写信,难掩心中激动,开头的第一句话总是“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
“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教我们物理的老师整天阴着脸像个老巫婆,一看到他就变成笑眯眯的卖糖果的大妈。”
“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全校月考物理平均分只有五十四分,他拿到了八十七。”
“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他能自己手工做永动机,连续不断运转一整天,就像变魔术。”
恋爱的初期都是这样,觉得他强大神秘,不可捉摸。
我跟燕子虽是同市,但是一封信经过邮筒、邮递员、传达室、班主任,到我手上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我们的卷毛班主任极其害怕我们偷偷传递不良信息,每一封信都经过他严密审查,所以通常我们收到的信封都已经磨出毛边了,也不知道他深思熟虑反复阅读了多少次。
又过了两个月,我收到了燕子新的来信。卷毛班主任把信给我,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猜他一定很想说不要和早恋的学生混在一起做朋友,但是他又不好意思坦然直言拆了学生的信件。
燕子的信,确实是她的恋爱新进展。
一封接一封。
所有的喜怒哀愁都系于一人之身,可是那个人却并没有要把自己的时间分一点给她。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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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 作者:林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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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人生,但到底,她也不再是那个单纯快活的小鹿了。
我们这顿烤肉从不到八点吃到九点半,小鹿拿起手机,二十多个未接来电。
她让大志来接她,却忘了自己的手机在静音状态。
他们这样是在交往吗?确实,只能说算是吧。
大志心焦焦地等了我们半个多小时,我们施施然出现,他也没有半点不高兴,还给我们买了大麦茶。
小鹿上了车拉着我坐在后座。
大志很热情地想要打开话题聊聊天,小鹿兴致缺缺,我勉强跟着搭话,免得一路沉默尴尬。
他是个不错的男人,不错的男朋友,可惜他没有遇到最好的小鹿。
我本来以为这段关系会很快无疾而终,但是没想到他们竟然一直没分手。
有一天,我们在小鹿家聚餐,吃完饭,他开车送我回去。
我们本来在聊最近新上的电影的,他忽然说:“你也见过小鹿的前男友吗?”
这个话题感觉不太妙,我回答他:“没有。听说过他。”
他笑了笑,说:“我也听说过他,他们都说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小鹿很喜欢他。可惜了,老天爷真不太公平。”
我“嗯”了一声,心里打鼓,不知道他是说对谁不公平。
所幸,他也没有再说别的。
早几年,有句特别矫情的话怎么说的来着?大约是“心里有座坟,葬着未亡人”,小鹿心里也有一座坟,埋葬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前男友的尸体。从此漫漫人生路,她都要拖着具尸体前行。
我问小鹿,大志人挺好的,你对他到底怎么想?
“我想和他分手。”那天小鹿只喝了一点啤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醉得特别快。
我叫大志来接她。
她摇头晃脑地坐着,低声说。
“我要和他分手。”
大志扶着她上车,她还在说。
“我们还是分手吧。你也不想有一个永远喜欢前男友的女朋友吧?”
大志一句话都没有回答,他看着歪倒在后座的小鹿,靠着车门,点了一支烟。
小鹿的前男友不抽烟,所以大志也戒了烟,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抽烟。
一支烟抽完,要多久?
大志考虑了一支烟的时间,说。
“我们结婚吧。你不就是心里有个死人吗,人都死了,我怕什么。谁叫我喜欢你呢。”
小鹿眨了眨眼睛,慢慢地流眼泪。
然后点头。
念书的时候,爱三毛。
三毛跟荷西说:我心已经碎了。
荷西就把三毛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说:这边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一下吧!
每个人一开始,都是一个婴孩。有一颗水晶玻璃心,一点小事就满足,一点欢乐就开怀,闯了小祸也只谗着脸笑一笑,丢掉的小玩具转头就忘掉,但是随着慢慢长大,水晶玻璃心就变成一颗石头或者一地碎片。
你以为你要这样冷冰冰地过一生,可是忽然有一天,有一个长得像是胖版林志颖或者满脸大胡子的男人会说:我还有一颗心,是黄金做的,我们换一下吧,谁叫我喜欢你呢。
女侦探毁了爱情
每个班里都有一个胖子,一个大头,一个男人婆,一个娘娘腔,一个老师的马屁精,一个全班的八卦王。燕子就是我们初中班里八卦王。
燕子是个大眼睛的黑皮肤姑娘,坐在我前排。她和我最早的语言交流都是从“嘿嘿,你听说了吗?你知道吗?”开始的。
我初中的时候脾气很臭,被形容为好似每个人都骗了我钱。她不怕我的债主嘴脸,常常和我说新鲜事。亏得她给我搬运八卦,我认识了全班的人,并且脑海里形成了详细的人物关系图。
做为班内八卦的第一发掘人,燕子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一套观察法。
她能从一块香味橡皮推测出两个同学的秘密恋爱关系。又能从穿着同款牛仔裤的两个好朋友身上闻到针锋相对的火药味。有时候她就像个神棍一样在我面前举着一根手指说:我有一种感觉,某某某和某某某一定发生balabalabala的事情。
她最大的战绩是揭穿了一个花心大萝卜如何脚踏两只船,并且让他在整个学校臭名昭著。我高中毕业的时候,那个男生的外号还叫作花心大萝卜。
如果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有一个职业叫作狗仔记者的话,我一定会让燕子深入研究这项技能,术业有专攻,她会成为一代狗仔之王。
不过,燕子的理想却是作一个女侦探,她梦想要嫁福尔摩斯,做一个女华生。她也确实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勇气,像一个只追求真相的女侦探,勇往直前,悍不畏死。
十多年后,刘玉玲成了女华生,而燕子没有成为女侦探,也没有成为狗仔之王。她兢兢业业奔走在相亲路上,力求找一个好男人,做个乖乖妇人。
她有时会跟我打电话,并不太开心地说:“我现在希望智商可以降到九十以下。”
聪明女孩的恋爱总是很艰难,因为她不像单纯的笨女孩可以少一根筋,她总是想得太多,知道太多。
燕子第一次恋爱是和高中时候的物理课代表。她物理特别差,于是考试屡屡拿到第一名的课代表就是她的心目中最聪明最神秘的男生。她不断去找他请教物理题,为那些引力阻力摩擦力之间的奇妙关系而着迷。
那时候我们已经不在同一个学校。
她潦潦草草地给我写信,难掩心中激动,开头的第一句话总是“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
“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教我们物理的老师整天阴着脸像个老巫婆,一看到他就变成笑眯眯的卖糖果的大妈。”
“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全校月考物理平均分只有五十四分,他拿到了八十七。”
“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他能自己手工做永动机,连续不断运转一整天,就像变魔术。”
恋爱的初期都是这样,觉得他强大神秘,不可捉摸。
我跟燕子虽是同市,但是一封信经过邮筒、邮递员、传达室、班主任,到我手上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我们的卷毛班主任极其害怕我们偷偷传递不良信息,每一封信都经过他严密审查,所以通常我们收到的信封都已经磨出毛边了,也不知道他深思熟虑反复阅读了多少次。
又过了两个月,我收到了燕子新的来信。卷毛班主任把信给我,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猜他一定很想说不要和早恋的学生混在一起做朋友,但是他又不好意思坦然直言拆了学生的信件。
燕子的信,确实是她的恋爱新进展。
一封接一封。
所有的喜怒哀愁都系于一人之身,可是那个人却并没有要把自己的时间分一点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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