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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则鸣 作者:宋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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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则鸣 作者:宋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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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便是。娘子想要甚么花样?是要绣鸳鸯还是牡丹?”
这小郎君心知肚明,知道徐三最爱的绣样乃是荷莲,但他偏偏不在此时提起这莲花绣样。他不想看徐三复又忆起晁四郎,为了徐三,也为了他自己。
徐三却是心绪如麻,合了合眼儿,又对唐玉藻低低问道:“你可还记得,那帕子都绣了甚么?”
唐玉藻不知她怎么突然提起这个,满心疑虑,只得缓缓应道:“依着娘子的意思,绣了个花儿,绣了两株草,因奴不识字,又请咱在寿春时的邻人娘子,绣了娘子名讳中的一个字。”
花是碗莲花,草是通泉草,而这个字,即是一个挽字。似这般绣样,只要旁人见了,就晓得这帕子乃是徐三所有。
徐三眼睑低垂,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半晌过后,她唤唐玉藻去摆洗漱之物上来,那唐小郎见她如此萎靡,心里头也是猜度不定,只得在伺候她洗漱之时,轻声细气,讲了些玩笑话儿,也好逗她高兴。只是他讲得自己都乐了,那徐三娘却仍是淡淡的,心不在焉,不知在思虑何事。
夜里头徐三躺在榻上,虽勉强入梦,但却睡得极不踏实。黑暗之中,恍惚之间,她复又梦见了前生的自己,也梦见了……那一段悲剧的婚姻。
那时候,她的名字还叫江笛。这名字是她自己改的,父母给她起的原名是江娣,打从上小学起,她就闹着要改名,直到母亲生了弟弟,才算准了她改。
其实江笛长得很不错,比徐三如今这张脸,还要好看上不少。但是江笛的个子太高了些,又散发着女强人的气息,实在不讨男人的喜欢。她妈妈逼着她,来回相亲了几十次,但因为她太高,且还穿高跟鞋,因为她性子太冷,不会撒娇服软,因为她工作太忙,不是出差,就是加班到深夜……微信里所有的相亲对象,不是被删除或拉黑,就是永远都不会再联络。
三十岁那一年,江笛迎来了她人生中的最后一次相亲。她原本不想去的,但介绍人是她的重要客户。客户赏识她,又跟她拍胸脯保证,说这一次的男方,绝对是他认识的单身王老五里,性价比最高、和她最般配的那一个,又说他早就想介绍两个人认识。那个男人叫袁震,后来成了她的老公。
其实那个客户说的没错,按照世俗的观点来看,两个人确实非常般配。
从相貌上来看,他们都算是普通人里比较好看的;从身高上说,江笛可以随意穿高跟鞋,不用为了迁就,不得不穿平底鞋;从职业和学历上来说,江笛是律所合伙人,政法大学的硕士,而袁震,投行男,虽然说是本科学历,但却是top2的数学专业高材生,两个人,可以说是势均力敌。
江笛后来回想,觉得两个人之所以能走到一起,还是因为两个人的原生家庭,各有各的难处。
江笛出身于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家里条件一般,收入来源主要是她的爸爸。江笛背负着的,是一个巨大的、吸血的无底洞,她父母就好似蚂蟥一样,要求她无条件地、无限期地,回馈给她的弟弟。
而袁震,虽然外表看起来相当光鲜,但却是农村出身,父母务农,穷亲戚一堆,麻烦事没完,完全是个教科书一般的凤凰男。但他比其他凤凰男要好上不少,因为从某种角度而言,他是真正的凤凰。即使对他满心厌恶,江笛也从未质疑过他的能力。
她和袁震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的硬性条件真的非常般配,对于结婚来说,实在是再合适不过。袁震长相英俊,热爱健身,知识渊博,出手大方,也非常浪漫知情趣,更还对她反复说,选择她是因为深爱着她,绝不是为了找个人结婚。
爱?
这个字如针刺一般,将徐三从梦中扎醒。她浑身虚汗,怔怔然从榻上坐起,摸着黑起了身,持起砂瓶,给自己倒了碗茶汤。待到茶汤入口,徐三又被那冰凉一激,立时清醒了过来。
徐三叹了口气,揉着眉心,正估摸着眼下是甚么时辰,忽地听得窗下有些响动。她蹙起眉来,披上外衫,支起窗子一看,却见风雪之中,蒲察正哈着气,搓着手,见她露出头来,先是一怔,随即咧嘴笑道:“布耶楚克,卯时了,我来叫你了。”
眼见得蒲察如先前所约,叫她起身习武,徐三勾唇轻笑,压低声音道:“我还想你要怎么过来呢,没想到你这家伙,竟然翻墙过来,真是胆子不小。以后就别这样了,还是光明正大,从前门过来罢。”
蒲察却抿了抿唇,笑着摇了摇头。他捂着手,哈了两下气,低声道:“我想了想,你以后要当官,要是别人知道,你跟辽金的人走得近,对你不好。”说到这里,他咧嘴笑了,又道:“所以咱们,要偷着来,不能让别人知道。”
他这番话,可以说是半真半假。昨日金元祯那所谓的玩笑话,实在让蒲察惊疑不定,思来想去,打定了主意,日后再不跟金元祯提起徐三娘,去见那十四王时,也绝不再带上三娘一起。
他原本还想过,要不要让徐三搬出金元祯这宅子,只是若是让她搬出,金元祯那里只怕又不好交代。反正三娘只住一年,一年转眼即逝,有他看着、护着,约莫也出不了甚么岔子。
而徐三听得他这番话,却是微微一怔。崔钿也跟她说过类似之语,但她却从未跟蒲察提过,不曾想他自己倒先想到了这一层,且还来提醒她了。
徐三一笑,也不再多言,只自屋中拿出了个小袖炉,叫他揣在袖中,于檐下稍候片刻。蒲察捧着那小炉,只觉得心上暖融融的,接着抬起头来,露着一口大白牙,对徐三咧嘴一笑。徐三看在眼中,也不由弯起唇角来,只放下窗子,匆匆换起衣裳来。
没过多久,她便收拾妥当,自后门出去,进了蒲察府内。蒲察这院子大,只住了他一个,外加几个小厮,大部分地方都处于闲置,用来舒活筋骨,习武练身,真是再合适不过。
二人入得一间很是开阔的空室之内,徐三才一抬眼,蒲察便递了根长棍给她。徐三蹙起眉来,细细端详着手中长棍,接着便听得蒲察神色认真,很有师父的架势,皱眉说道:“布耶楚,我替你想过了。你的底子,虽说在女人里,算是不错,但你之前,没练过功夫,就算你是……是奇才,现在捡起来,也晚了。”
他稍稍一顿,再也装不了严肃深沉,到底还是忍不住笑了,手握长棍,对徐三说道:“我还学过一句汉人的俗话,叫做‘拳怕少壮,棍怕老狼’。那些什么拳什么腿的,比的都是力气,你不行。但是棍,不拼力气,适合你。而且用棍,可以一个打十个。”
蒲察所言,确实在理。徐三先前也有些了解,所谓棍法,比的是巧劲儿,讲究的是刚柔并济,如果眼睛看的准,脑子转得快,手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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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则鸣 作者:宋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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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郎君心知肚明,知道徐三最爱的绣样乃是荷莲,但他偏偏不在此时提起这莲花绣样。他不想看徐三复又忆起晁四郎,为了徐三,也为了他自己。
徐三却是心绪如麻,合了合眼儿,又对唐玉藻低低问道:“你可还记得,那帕子都绣了甚么?”
唐玉藻不知她怎么突然提起这个,满心疑虑,只得缓缓应道:“依着娘子的意思,绣了个花儿,绣了两株草,因奴不识字,又请咱在寿春时的邻人娘子,绣了娘子名讳中的一个字。”
花是碗莲花,草是通泉草,而这个字,即是一个挽字。似这般绣样,只要旁人见了,就晓得这帕子乃是徐三所有。
徐三眼睑低垂,抿了抿唇,没有说话。半晌过后,她唤唐玉藻去摆洗漱之物上来,那唐小郎见她如此萎靡,心里头也是猜度不定,只得在伺候她洗漱之时,轻声细气,讲了些玩笑话儿,也好逗她高兴。只是他讲得自己都乐了,那徐三娘却仍是淡淡的,心不在焉,不知在思虑何事。
夜里头徐三躺在榻上,虽勉强入梦,但却睡得极不踏实。黑暗之中,恍惚之间,她复又梦见了前生的自己,也梦见了……那一段悲剧的婚姻。
那时候,她的名字还叫江笛。这名字是她自己改的,父母给她起的原名是江娣,打从上小学起,她就闹着要改名,直到母亲生了弟弟,才算准了她改。
其实江笛长得很不错,比徐三如今这张脸,还要好看上不少。但是江笛的个子太高了些,又散发着女强人的气息,实在不讨男人的喜欢。她妈妈逼着她,来回相亲了几十次,但因为她太高,且还穿高跟鞋,因为她性子太冷,不会撒娇服软,因为她工作太忙,不是出差,就是加班到深夜……微信里所有的相亲对象,不是被删除或拉黑,就是永远都不会再联络。
三十岁那一年,江笛迎来了她人生中的最后一次相亲。她原本不想去的,但介绍人是她的重要客户。客户赏识她,又跟她拍胸脯保证,说这一次的男方,绝对是他认识的单身王老五里,性价比最高、和她最般配的那一个,又说他早就想介绍两个人认识。那个男人叫袁震,后来成了她的老公。
其实那个客户说的没错,按照世俗的观点来看,两个人确实非常般配。
从相貌上来看,他们都算是普通人里比较好看的;从身高上说,江笛可以随意穿高跟鞋,不用为了迁就,不得不穿平底鞋;从职业和学历上来说,江笛是律所合伙人,政法大学的硕士,而袁震,投行男,虽然说是本科学历,但却是top2的数学专业高材生,两个人,可以说是势均力敌。
江笛后来回想,觉得两个人之所以能走到一起,还是因为两个人的原生家庭,各有各的难处。
江笛出身于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家里条件一般,收入来源主要是她的爸爸。江笛背负着的,是一个巨大的、吸血的无底洞,她父母就好似蚂蟥一样,要求她无条件地、无限期地,回馈给她的弟弟。
而袁震,虽然外表看起来相当光鲜,但却是农村出身,父母务农,穷亲戚一堆,麻烦事没完,完全是个教科书一般的凤凰男。但他比其他凤凰男要好上不少,因为从某种角度而言,他是真正的凤凰。即使对他满心厌恶,江笛也从未质疑过他的能力。
她和袁震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的硬性条件真的非常般配,对于结婚来说,实在是再合适不过。袁震长相英俊,热爱健身,知识渊博,出手大方,也非常浪漫知情趣,更还对她反复说,选择她是因为深爱着她,绝不是为了找个人结婚。
爱?
这个字如针刺一般,将徐三从梦中扎醒。她浑身虚汗,怔怔然从榻上坐起,摸着黑起了身,持起砂瓶,给自己倒了碗茶汤。待到茶汤入口,徐三又被那冰凉一激,立时清醒了过来。
徐三叹了口气,揉着眉心,正估摸着眼下是甚么时辰,忽地听得窗下有些响动。她蹙起眉来,披上外衫,支起窗子一看,却见风雪之中,蒲察正哈着气,搓着手,见她露出头来,先是一怔,随即咧嘴笑道:“布耶楚克,卯时了,我来叫你了。”
眼见得蒲察如先前所约,叫她起身习武,徐三勾唇轻笑,压低声音道:“我还想你要怎么过来呢,没想到你这家伙,竟然翻墙过来,真是胆子不小。以后就别这样了,还是光明正大,从前门过来罢。”
蒲察却抿了抿唇,笑着摇了摇头。他捂着手,哈了两下气,低声道:“我想了想,你以后要当官,要是别人知道,你跟辽金的人走得近,对你不好。”说到这里,他咧嘴笑了,又道:“所以咱们,要偷着来,不能让别人知道。”
他这番话,可以说是半真半假。昨日金元祯那所谓的玩笑话,实在让蒲察惊疑不定,思来想去,打定了主意,日后再不跟金元祯提起徐三娘,去见那十四王时,也绝不再带上三娘一起。
他原本还想过,要不要让徐三搬出金元祯这宅子,只是若是让她搬出,金元祯那里只怕又不好交代。反正三娘只住一年,一年转眼即逝,有他看着、护着,约莫也出不了甚么岔子。
而徐三听得他这番话,却是微微一怔。崔钿也跟她说过类似之语,但她却从未跟蒲察提过,不曾想他自己倒先想到了这一层,且还来提醒她了。
徐三一笑,也不再多言,只自屋中拿出了个小袖炉,叫他揣在袖中,于檐下稍候片刻。蒲察捧着那小炉,只觉得心上暖融融的,接着抬起头来,露着一口大白牙,对徐三咧嘴一笑。徐三看在眼中,也不由弯起唇角来,只放下窗子,匆匆换起衣裳来。
没过多久,她便收拾妥当,自后门出去,进了蒲察府内。蒲察这院子大,只住了他一个,外加几个小厮,大部分地方都处于闲置,用来舒活筋骨,习武练身,真是再合适不过。
二人入得一间很是开阔的空室之内,徐三才一抬眼,蒲察便递了根长棍给她。徐三蹙起眉来,细细端详着手中长棍,接着便听得蒲察神色认真,很有师父的架势,皱眉说道:“布耶楚,我替你想过了。你的底子,虽说在女人里,算是不错,但你之前,没练过功夫,就算你是……是奇才,现在捡起来,也晚了。”
他稍稍一顿,再也装不了严肃深沉,到底还是忍不住笑了,手握长棍,对徐三说道:“我还学过一句汉人的俗话,叫做‘拳怕少壮,棍怕老狼’。那些什么拳什么腿的,比的都是力气,你不行。但是棍,不拼力气,适合你。而且用棍,可以一个打十个。”
蒲察所言,确实在理。徐三先前也有些了解,所谓棍法,比的是巧劲儿,讲究的是刚柔并济,如果眼睛看的准,脑子转得快,手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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