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43章 戈把式的如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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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大障碍,自然是张建华了,若论外乡妖人的喜欢程度,似乎戈兰兰要占六七分,女巨人张建华只占三四分。
而且,张建华那么一个女巨人,外乡妖人却只有一米七八,太不相配了,然而,戈把式觉得,张建华这个人却不可忽视。
戈把式觉得,张建华的优势在她的性格上。
戈把式深懂男人之心,更深懂女人之心。
自古以来,有哪个男人不喜欢娶个性格温柔的女人做老婆!
而张建华,别看人高马大,恰恰是个温柔似水的女孩子。
而戈兰兰,性格恰恰相反。
戈兰兰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子,一身泼辣一身火辣,这样的女孩子,给男人调剂下生活倒是可以,要是放在身边做老婆,那就不理想了。
不过,执著的人要是认准了追求某个目的,是不管障碍有多少的。
戈把式从年轻时就是个执著好强的人,和张建华家、王芳芳家竞争了大半辈子,虽然有胜有负,可要是算总帐,戈把式要占上风。
戈把式一辈子没生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被他老爸挖苦得老脸如猴,铁了心要弥补自己无后这个大缺陷。
而外乡妖人这个最好的择婿目标,岂能放过!
再说金童,即便是五级仙人,然而,根本就从未想过在此地娶老婆成家,怎能知道戈把式这种纯粹农民式的小九九!
戈把式已经打定了主意,要使尽浑身解数,让戈兰兰成为金童的房中之人。
虽然王秀枝现在几乎天天和金童一起生活,可真要是到了谈婚论嫁时,戈兰兰战胜秀王枝也不是不可能的,年龄占优势啊。
再说了,戈兰兰家族背景好,本人长得又像个小仙女似的,这种条件。明明摆在那里。
纵然由于秀枝等人的缘故,达不到戈把式私下里设定的这个目标,戈把式也有个底线,他的底线是,无论如何,也要阻止张建华那个女巨人,成为金童的意中人。
因为张建华家和王芳芳家。和戈家是死对头,宁让外乡妖人娶了村医王秀枝。也不能让外乡妖人娶了张建华或者王芳芳!
戈把式自认为计策好了,就算外乡妖人将来娶了秀枝做老婆,也要设法让戈兰兰和外乡妖人生一个孩子。
在新时代的农村里,这话听起来有点不对路子,因为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总不能让戈兰兰给外乡妖人做二房吧,更不能当个第三者吧。
然而,戈把式自有他的一套主意。
这个主意,他深深地埋在心里。对谁也不说,哪怕对他的父亲老寿星,他也只字不提,他只是茶壶里煮饺子,肚子里有数而已……
这会儿,戈兰兰听说爷爷说要胜过张建华家,张家请金童吃饭喝酒。戈家也要请金童来家好好过上一天,而且要在吃饭喝酒上胜过张家,戈兰兰便心中一乐。
戈兰兰立刻对爷爷笑道:“嗯,谁不知道我爷爷当年是个一人打赢张建华家和王芳芳家两个家族的大英雄!有谁敢和我爷爷斗呀,那不是找死吗!”
戈兰兰放下手中的水桶和铁勺,来到爷爷身边。拿起爷爷的长杆烟锅,伸到装烟末的小布袋子里,塞了满满一锅烟,把铜烟嘴塞到爷爷的嘴上。
然后,戈兰兰操起一块火石,把一小块火绒放到火石上,左手握着这块火石。拇指按住一小团火绒,右手操起火镰,咔咔地往火石上磕去,只几下,就把火绒引燃了。
灵巧的小手,把火绒按到爷爷双手把牢的烟袋锅子上,戈把式的嘴里,用力一吸,烟袋锅子里的烟丝,便燃着了。
戈把式美美地吸了几大口烟,然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一张老脸上,便浮现出无比的惬意和幸福来。
这个年代,早已有了火柴,村里也有简易的打火机,可是,像戈把式这个年纪的人,还是一直坚持用火镰点燃烟丝。
这一代人,他们就是愿意享受这种活了几十年的感觉。
特别是此时,戈把式手中的这袋烟,可是小外孙女的一双小手给装好并且点燃的。
要知道,孙女辈,竟然学会了使用火鎌,当爷爷的,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望着小外孙女胖都都红润润的极其漂亮小脸蛋,那双黑黑亮亮的眼睛,戈把式的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
戈把式便伸出一双老手,捏捏小孙女的胳膊,自从戈兰兰变异之后,浑身肌肉白白的,润润的,皮肤细细的,真像是仙女下凡一般!
戈把式手里捏着兰兰的胳膊,感觉孙女胳膊上的肌肉柔软之中,又有着格外的硬实,光滑之中,又有着格外的弹性。
这样好的小身体,在戴家庄的女人里,戈把式从来没有见到过。
嗯,一定要让那个万能的外乡妖人,永远做我家戈兰兰的师父,还要做我戈家延续香火的一个非常理想的人脉!
张家,王家,休想打外乡妖人这个主意!
戈把式暗自想道。
戈把式这个人,向来以眼光高远在村里著称,他比这个村里的任何人想得都远,他盘算着,第一步,先让兰兰给外乡妖人做徒弟,等过几年,那时兰兰长大了,跟在金童的身边好上几年,那时两人早已有了深厚感情,就可以走第二步棋了。
戈把式心里早已计算了多少回了,兰兰和外乡妖人只相差一岁,年龄正合适。
而王秀枝和外乡妖人,却有着不可逾越的年龄鸿沟。
当然,戈把式也知道,能不能实现这个远大的目标,这要看戈家的造化和天意了。
这时候,戈把式又想到一个问题,就是村里的王村长和郭老头,似乎对同为妖人的外乡人,阳奉阴违。
作为村中几十年的掌村家族,戈家自然不怕王村长和郭老头,然而,权力这东西,有着一定法力,戈家也不能一点也不忌讳。
想到这一层,戈把式的心里,平添一个心思了。
“爷爷,你打算给外乡妖人做什么好吃的啊?”戈兰兰腆着个小圆脸,忽闪着一双大眼睛,问道。
“兰兰你说呢?”戈把式故意考考外孙女。
“要我说,咱们一定不能再请他吃饺子,不能和张建华家吃的一个样子!”
“兰兰你简直成了爷爷我肚子里的蛔虫了,呵呵,我也是这么想的,那你说说看,咱们请他吃什么呢?”戈把式见兰兰说到他心里,更加高兴了。
“爷爷不是常念叨说,外乡妖人最爱吃的是饺子和肉丝面,更爱吃的是烙饼炒鸡蛋吗,听说他是北方人,咱家的鸡下了不少蛋,正新鲜呢,咱就请他吃烙饼炒鸡蛋怎么样?”
“烙饼炒鸡蛋……我看行,兰兰,就依你的,不过,这大饼,要把咱戈家的百年绝活万层大饼,再次拿出来!”
上一次,戈家的大饼绝活,已经在联盟指挥部露了一次,博了个满堂彩了。
………………………………
这天下午,金童让秀枝和几个少年骨干们组织活动,内容是收他们种的那两棵南瓜秧上结的南瓜。
这次收瓜,不是收那两棵南瓜秧上结的两个超级大南瓜,每个几吨重的那么大的南瓜,一帮孩子怎么收得了。
金童是见两棵南瓜秧上,除了两个超级大南瓜外,结的小南瓜不计其数,每棵秧上至少有1000多个南瓜,两棵南瓜秧上共有2000多个,金童盘算着,少年们为开荒种地作出了贡献,除了那两个超级大南瓜留作他用之外,另外这2000多个相对小些的南瓜,那些成熟了的,先摘下来一些,分给参加劳动的少年们。
这2000多个南瓜,虽然比那两个超大南瓜要小得多,怕是连超级大南瓜的百分之一都不到,然而和普通南瓜比起来,它们的个头也是不算小的。
圆形的南瓜有大磨盘那么大,长形的南瓜有山羊那么大。
金童让秀枝告孩子们,按照当初说的,凡是参加劳动的少年,人人都有份。
当时张建华负责给大家记了工分,现在就按张建华给大家记的工分数目来分南瓜,论功行赏。
秀枝提议,这2000多个南瓜中比较大的几个南瓜,分给张建华姐弟俩和戈兰兰,因为他们三人的贡献最大。
参加劳动的少年共有62个成员,对秀枝宣布的分配方案基本一致同意。
只是王凌在一边不吭气。
原因只有一个,他挣的工分最少。
起先,金童本来想把那两个超大南瓜,也给村民们瓜分了,又一想,这么大的两个南瓜,说不定内藏着不起的奇迹,还是先不要动它为好。
反正,南瓜这东西,是非常好保存的。
他现在脑子里有一个蒙蒙胧胧地想法,这两个超级大南瓜,可能有更大的用处。
但它的用处是什么,怎么利用它,金童现在还没想得很透彻。
金童认为,反正其他那些小点的南瓜也熟了,把那些都分给村民们,足够村民们吃的了。
收获的快乐,是无可比拟的,一听说摘南瓜,少年们欢呼跳跃,大呼小叫,惊动了整个大湾坑。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而且,张建华那么一个女巨人,外乡妖人却只有一米七八,太不相配了,然而,戈把式觉得,张建华这个人却不可忽视。
戈把式觉得,张建华的优势在她的性格上。
戈把式深懂男人之心,更深懂女人之心。
自古以来,有哪个男人不喜欢娶个性格温柔的女人做老婆!
而张建华,别看人高马大,恰恰是个温柔似水的女孩子。
而戈兰兰,性格恰恰相反。
戈兰兰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孩子,一身泼辣一身火辣,这样的女孩子,给男人调剂下生活倒是可以,要是放在身边做老婆,那就不理想了。
不过,执著的人要是认准了追求某个目的,是不管障碍有多少的。
戈把式从年轻时就是个执著好强的人,和张建华家、王芳芳家竞争了大半辈子,虽然有胜有负,可要是算总帐,戈把式要占上风。
戈把式一辈子没生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被他老爸挖苦得老脸如猴,铁了心要弥补自己无后这个大缺陷。
而外乡妖人这个最好的择婿目标,岂能放过!
再说金童,即便是五级仙人,然而,根本就从未想过在此地娶老婆成家,怎能知道戈把式这种纯粹农民式的小九九!
戈把式已经打定了主意,要使尽浑身解数,让戈兰兰成为金童的房中之人。
虽然王秀枝现在几乎天天和金童一起生活,可真要是到了谈婚论嫁时,戈兰兰战胜秀王枝也不是不可能的,年龄占优势啊。
再说了,戈兰兰家族背景好,本人长得又像个小仙女似的,这种条件。明明摆在那里。
纵然由于秀枝等人的缘故,达不到戈把式私下里设定的这个目标,戈把式也有个底线,他的底线是,无论如何,也要阻止张建华那个女巨人,成为金童的意中人。
因为张建华家和王芳芳家。和戈家是死对头,宁让外乡妖人娶了村医王秀枝。也不能让外乡妖人娶了张建华或者王芳芳!
戈把式自认为计策好了,就算外乡妖人将来娶了秀枝做老婆,也要设法让戈兰兰和外乡妖人生一个孩子。
在新时代的农村里,这话听起来有点不对路子,因为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总不能让戈兰兰给外乡妖人做二房吧,更不能当个第三者吧。
然而,戈把式自有他的一套主意。
这个主意,他深深地埋在心里。对谁也不说,哪怕对他的父亲老寿星,他也只字不提,他只是茶壶里煮饺子,肚子里有数而已……
这会儿,戈兰兰听说爷爷说要胜过张建华家,张家请金童吃饭喝酒。戈家也要请金童来家好好过上一天,而且要在吃饭喝酒上胜过张家,戈兰兰便心中一乐。
戈兰兰立刻对爷爷笑道:“嗯,谁不知道我爷爷当年是个一人打赢张建华家和王芳芳家两个家族的大英雄!有谁敢和我爷爷斗呀,那不是找死吗!”
戈兰兰放下手中的水桶和铁勺,来到爷爷身边。拿起爷爷的长杆烟锅,伸到装烟末的小布袋子里,塞了满满一锅烟,把铜烟嘴塞到爷爷的嘴上。
然后,戈兰兰操起一块火石,把一小块火绒放到火石上,左手握着这块火石。拇指按住一小团火绒,右手操起火镰,咔咔地往火石上磕去,只几下,就把火绒引燃了。
灵巧的小手,把火绒按到爷爷双手把牢的烟袋锅子上,戈把式的嘴里,用力一吸,烟袋锅子里的烟丝,便燃着了。
戈把式美美地吸了几大口烟,然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一张老脸上,便浮现出无比的惬意和幸福来。
这个年代,早已有了火柴,村里也有简易的打火机,可是,像戈把式这个年纪的人,还是一直坚持用火镰点燃烟丝。
这一代人,他们就是愿意享受这种活了几十年的感觉。
特别是此时,戈把式手中的这袋烟,可是小外孙女的一双小手给装好并且点燃的。
要知道,孙女辈,竟然学会了使用火鎌,当爷爷的,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望着小外孙女胖都都红润润的极其漂亮小脸蛋,那双黑黑亮亮的眼睛,戈把式的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了。
戈把式便伸出一双老手,捏捏小孙女的胳膊,自从戈兰兰变异之后,浑身肌肉白白的,润润的,皮肤细细的,真像是仙女下凡一般!
戈把式手里捏着兰兰的胳膊,感觉孙女胳膊上的肌肉柔软之中,又有着格外的硬实,光滑之中,又有着格外的弹性。
这样好的小身体,在戴家庄的女人里,戈把式从来没有见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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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王家,休想打外乡妖人这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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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把式这个人,向来以眼光高远在村里著称,他比这个村里的任何人想得都远,他盘算着,第一步,先让兰兰给外乡妖人做徒弟,等过几年,那时兰兰长大了,跟在金童的身边好上几年,那时两人早已有了深厚感情,就可以走第二步棋了。
戈把式心里早已计算了多少回了,兰兰和外乡妖人只相差一岁,年龄正合适。
而王秀枝和外乡妖人,却有着不可逾越的年龄鸿沟。
当然,戈把式也知道,能不能实现这个远大的目标,这要看戈家的造化和天意了。
这时候,戈把式又想到一个问题,就是村里的王村长和郭老头,似乎对同为妖人的外乡人,阳奉阴违。
作为村中几十年的掌村家族,戈家自然不怕王村长和郭老头,然而,权力这东西,有着一定法力,戈家也不能一点也不忌讳。
想到这一层,戈把式的心里,平添一个心思了。
“爷爷,你打算给外乡妖人做什么好吃的啊?”戈兰兰腆着个小圆脸,忽闪着一双大眼睛,问道。
“兰兰你说呢?”戈把式故意考考外孙女。
“要我说,咱们一定不能再请他吃饺子,不能和张建华家吃的一个样子!”
“兰兰你简直成了爷爷我肚子里的蛔虫了,呵呵,我也是这么想的,那你说说看,咱们请他吃什么呢?”戈把式见兰兰说到他心里,更加高兴了。
“爷爷不是常念叨说,外乡妖人最爱吃的是饺子和肉丝面,更爱吃的是烙饼炒鸡蛋吗,听说他是北方人,咱家的鸡下了不少蛋,正新鲜呢,咱就请他吃烙饼炒鸡蛋怎么样?”
“烙饼炒鸡蛋……我看行,兰兰,就依你的,不过,这大饼,要把咱戈家的百年绝活万层大饼,再次拿出来!”
上一次,戈家的大饼绝活,已经在联盟指挥部露了一次,博了个满堂彩了。
………………………………
这天下午,金童让秀枝和几个少年骨干们组织活动,内容是收他们种的那两棵南瓜秧上结的南瓜。
这次收瓜,不是收那两棵南瓜秧上结的两个超级大南瓜,每个几吨重的那么大的南瓜,一帮孩子怎么收得了。
金童是见两棵南瓜秧上,除了两个超级大南瓜外,结的小南瓜不计其数,每棵秧上至少有1000多个南瓜,两棵南瓜秧上共有2000多个,金童盘算着,少年们为开荒种地作出了贡献,除了那两个超级大南瓜留作他用之外,另外这2000多个相对小些的南瓜,那些成熟了的,先摘下来一些,分给参加劳动的少年们。
这2000多个南瓜,虽然比那两个超大南瓜要小得多,怕是连超级大南瓜的百分之一都不到,然而和普通南瓜比起来,它们的个头也是不算小的。
圆形的南瓜有大磨盘那么大,长形的南瓜有山羊那么大。
金童让秀枝告孩子们,按照当初说的,凡是参加劳动的少年,人人都有份。
当时张建华负责给大家记了工分,现在就按张建华给大家记的工分数目来分南瓜,论功行赏。
秀枝提议,这2000多个南瓜中比较大的几个南瓜,分给张建华姐弟俩和戈兰兰,因为他们三人的贡献最大。
参加劳动的少年共有62个成员,对秀枝宣布的分配方案基本一致同意。
只是王凌在一边不吭气。
原因只有一个,他挣的工分最少。
起先,金童本来想把那两个超大南瓜,也给村民们瓜分了,又一想,这么大的两个南瓜,说不定内藏着不起的奇迹,还是先不要动它为好。
反正,南瓜这东西,是非常好保存的。
他现在脑子里有一个蒙蒙胧胧地想法,这两个超级大南瓜,可能有更大的用处。
但它的用处是什么,怎么利用它,金童现在还没想得很透彻。
金童认为,反正其他那些小点的南瓜也熟了,把那些都分给村民们,足够村民们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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