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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他表现的那样,对见到久别重逢的朋友感觉喜悦,因为他的笑,只是努力的在扬起唇角,连酒窝都没露出来。
叫林子的年轻人唇畔挂着笑容,“听罗儿说你这几天有点忙,我想着从上大学之后,咱们就没怎么在一起聚过,正好我也想看看你的客栈,就过来了。”
罗永宁在旁边抢着开口,“我从机场接了林子,陪他回家放了行李,他就非要过来看你。哎,宁朗,林子刚说你们好几年都没聚过了,你们都在b市上大学,一直都没聚?”
宁朗的手不自觉地抓着自己的衣角,正要回答,林子抢先开了口,“我不是刚上大学就准备出国的事儿吗,后来就出国了,哪有时间跟宁朗聚啊,啊,这么说来,我这个朋友还真是……”
宁朗扯了扯嘴角:“说这些就没意思了。这几天旅游节,客栈离不开人,本来还打算等忙过这几天再去找你,既然你过来了,今天就在这,我做东,好好聚一下。”
林子向前走了几步,视线在那个小女生身上掠过,在凌盛身上停住,想要说话,凌盛先站了起来:“我正好要出去逛逛,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小老板。”
宁朗侧头看了他一眼,还未说话,凌盛已经出了院门,那小女生看了宁朗一眼,也缓缓地起身,“那我也不打扰你们了,我正好准备去吃饭。”说完便走了。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了宁朗跟罗永宁和林子,音响里,一个男声正缓缓地唱着:“the thing never now, were yone and i won't see you anymore……”
宁朗伸手指了指身边的石凳,“坐吧,站着说话多累。”
罗永宁大大咧咧地走了过来,拉着林子在石凳上坐了下来,“怎么样,林子,宁朗这个客栈怎么样?哎你还记得这儿吗?咱们当初老跟宁朗到他外公家玩,没想到会被这小子改成这样。”
林子四下里看了一圈,点头:“确实不错,宁朗还是很有想法的。”
罗永宁看了宁朗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有些不对,“哎,你发什么呆,我干儿子呢?”
宁朗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屋子,“今天客人多,我把它关屋里了。”
罗永宁起身走到屋门口,拉开屋门,熊蛋就从里面扑了出来,罗永宁高兴地把它抱在怀里,一人一狗就在院子的角落玩了起来。
林子将视线从罗永宁身上挪了回来,看向宁朗:“你这几年好吗?我在国外一直也没机会跟你联系。”
宁朗抬起头,看了林子一眼,“挺好的。”
宁朗有些冷淡的语气让林子一顿,半天才继续开口:“宁朗,当年的事儿,我想跟你道个歉,我当时年纪小,不懂事,说那些话也是无心,我只是……只是太吃惊了,这些年,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道歉,但是我怕你……”
“够了。”宁朗站起身,“当年的事儿,我都不记得了,我希望你也能忘了。你先在这坐会,趁着现在没人,我去前面馆子叫几个外卖过来。”
林子跟着起身,想要开口叫住宁朗,他却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第四章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
叫林子的年轻人唇畔挂着笑容,“听罗儿说你这几天有点忙,我想着从上大学之后,咱们就没怎么在一起聚过,正好我也想看看你的客栈,就过来了。”
罗永宁在旁边抢着开口,“我从机场接了林子,陪他回家放了行李,他就非要过来看你。哎,宁朗,林子刚说你们好几年都没聚过了,你们都在b市上大学,一直都没聚?”
宁朗的手不自觉地抓着自己的衣角,正要回答,林子抢先开了口,“我不是刚上大学就准备出国的事儿吗,后来就出国了,哪有时间跟宁朗聚啊,啊,这么说来,我这个朋友还真是……”
宁朗扯了扯嘴角:“说这些就没意思了。这几天旅游节,客栈离不开人,本来还打算等忙过这几天再去找你,既然你过来了,今天就在这,我做东,好好聚一下。”
林子向前走了几步,视线在那个小女生身上掠过,在凌盛身上停住,想要说话,凌盛先站了起来:“我正好要出去逛逛,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小老板。”
宁朗侧头看了他一眼,还未说话,凌盛已经出了院门,那小女生看了宁朗一眼,也缓缓地起身,“那我也不打扰你们了,我正好准备去吃饭。”说完便走了。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了宁朗跟罗永宁和林子,音响里,一个男声正缓缓地唱着:“the thing never now, were yone and i won't see you anymore……”
宁朗伸手指了指身边的石凳,“坐吧,站着说话多累。”
罗永宁大大咧咧地走了过来,拉着林子在石凳上坐了下来,“怎么样,林子,宁朗这个客栈怎么样?哎你还记得这儿吗?咱们当初老跟宁朗到他外公家玩,没想到会被这小子改成这样。”
林子四下里看了一圈,点头:“确实不错,宁朗还是很有想法的。”
罗永宁看了宁朗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有些不对,“哎,你发什么呆,我干儿子呢?”
宁朗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屋子,“今天客人多,我把它关屋里了。”
罗永宁起身走到屋门口,拉开屋门,熊蛋就从里面扑了出来,罗永宁高兴地把它抱在怀里,一人一狗就在院子的角落玩了起来。
林子将视线从罗永宁身上挪了回来,看向宁朗:“你这几年好吗?我在国外一直也没机会跟你联系。”
宁朗抬起头,看了林子一眼,“挺好的。”
宁朗有些冷淡的语气让林子一顿,半天才继续开口:“宁朗,当年的事儿,我想跟你道个歉,我当时年纪小,不懂事,说那些话也是无心,我只是……只是太吃惊了,这些年,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道歉,但是我怕你……”
“够了。”宁朗站起身,“当年的事儿,我都不记得了,我希望你也能忘了。你先在这坐会,趁着现在没人,我去前面馆子叫几个外卖过来。”
林子跟着起身,想要开口叫住宁朗,他却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第四章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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