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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饼子,又急忙出去。
“我得去帮忙,你先吃。”
我拉住他,问:
“有小孩不?”
“没有,据说孩子太小,抵不住这病,都死了,真是可怜。”
“我也去帮忙,整队人就我最闲。”
“呵,好!”
走到军队的最前面,果然看到一片灰头土脸的人,样子虽然狼狈,衣服却很好,有补丁,却没有破洞。
旁边有些士兵分好粮水,正准备拿给他们。
我走过去,在每碗水里撒了迷药。
看到在前面那个忙得欢快的身影,我摇了摇头,真打起来,第一个死的肯定是他。
等他过来拿粮水的时候,我把他拉到一边,问:
“想不想立功?”
“什么?”
“想不想在孟将军面前表现表现?”
“想啊。”
“那我告诉你,那些人根本不是山里的难民,具体是什么身份我不知道,一会他们晕了,你就把其中一个人的衣服划开,里面肯定有火药,然后你再告诉孟将军,是你发现的,要快,别让别人抢功了,知道吗?”
林文扬听完有点懵,回头看了看那些难民,其中一人对他笑了一下,他也回笑过去。
我一掌拍上他脑袋,径直回我的马车去。
朽木不可雕也!
过了一会,前面又是一阵喧闹,我懒得理会,继续看手里的历代兵法。
☆、兴城趣
军队再次前行时,马车外传来士兵的声音。
“齐副将好厉害啊,居然能识破那些人!”
“是啊,搜身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谁知道他们会把火药缝在衣服里!”
“孟将军很欣赏他呢!”
。。。
是夜,军队在野地扎营,五万人的军帐绵延数里。
众人皆为左副将齐勇轩喝彩。
我不喜热闹,坐在车里闭目养神。
外面渐渐安静下来,许是休息了,明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个人跳入马车,不说话,拿着水猛灌。
“水非酒,再喝也不会醉。”
那人停下动作,狠狠地喷着鼻息。
“哎你说他多无耻啊,明明是你下的药,他全揽自己身上了。”
“那又如何?”
“我替你不值啊。”
我嗤笑,很想问他知不知道什么是掩耳盗铃,真是死要面子。拍拍他算是安慰。
钻出马车,月色正好,我远远走开去散步,林文扬哎了两声就自己睡去了。
突然发现草丛里有些响动,我弯腰拾起一块小石子,闭上眼,倏地射出去。
走近一看,我高兴地想跳舞,一只兔子,一只挺肥的白兔子。
马上就地生火,烤了起来。
飘香四溢,即使没任何辅料,这一嘴下去,真真也是美味。
吃完抹净,我踩息炭火,躺下休息。
很久也未睡去,实在是很想仰天狂笑,不仅是因为林文扬的小别扭,还是因为我有点佩服那个从我下马车就一直跟随的家伙,直到我吃完也未露面,看来对方不吃食诱这一套。行军数日,皆是粗食淡水,这种自制力,我自愧不如。
也多亏对方这一点,我多少能猜到那人是谁。
我们一路南行,走了两月左右,终于到达兴城。士兵们得以稍微整顿休息,然后便由安排好的士兵带到驻地。
各级军官则是由一邦之主德王爷接待,共同议事。
我将林文扬真正的随从打扮成那位忠国老兵后,与他同行。
为免吓到一众人等,也因时间紧迫,我便匆匆用药膏混合鸡蛋涂于脸上,待风干的差不多,再一点点搓裂,抹上淡红。
众军官及其随从见我时,皆一愣,林文扬问:
“胭脂。。。你的脸?”
答曰:
“天干气燥,有些皲裂。”
德王爷久处边境,性子养的颇为爽快,大声说笑着引我等入内。
落坐后,便自豪地将郡主介绍予众人,那女人确是面容姣丽,沉鱼落雁,竟比之玉芙而无不及,实为天骄。
孟将军对其是欣慰的赞赏,齐副将则是礼貌性地浅笑,而林文扬一干人等皆是丢人现眼的惊艳之色。
一些不轻不重的寒喧后,原驻地大将飞将军也终于赶到,不容多说,德王引着众人往里走出,进了一间防守十分坚固的屋子。
随从俱在外等候。
主子们一走,随从里也开始了奴颜媚色。齐将军的随从恭维孟将军的,其它小军官的随从又恭维二人的。
我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他们脸上的风云变化。
突然,一个参将的随从看我呆在一旁,似乎颇为不爽,趾高气扬地冲我吼道:
“懂不懂规矩,还不快去给刘大人问好?”
刘大人?我用眼扫过那些人,原来是指孟将军的随从。
我不动,也没说话,嘴角噙笑看着他。
他要是敢冲我打过来,便废了他的手,我心里一边想着,一边从袖子里滑出一根毒针。
对方没有得到回应,脸色尴尬,焦虑间,他的右手动了。我嘴角咧开了些,几乎预想到对方的惨叫。
可是那手却突然停住,这突然的一滞让我有些不爽,目光散发开,原来是那刘大人拦住了他。
我收回针,呼出一口气,稳住兴奋的暴戾之血,转身离开。
不知道林文扬他们还要呆多久,再不找点乐子,我怕自己会疯掉。
这般偏远的南边小邦国,必定有一番不同于京城的异域风情。
我闲逛进布庄,尽是百紫千红,已有做好的成衣悬挂在墙上,我一眼就看中那套玫红的广袖曲裾,搭配的是褐红连帽披,边缘是狐毛围缀。
好一套俗气至极的衣服,甚得我心。
我爽快地买下来换上,质感很粗糙,没有京城来得细腻,却又别具一格,十分轻便。
老板接过银子时的表情很别扭,还好意提醒我这是女子的着装。
待我看过那些非青即白,毫无新意的男服后,我向老板借了一盆清水,拿出药膏洗去一脸的蛋清,再将头发披散,仅发尾系上一个结。
从老板手里接过剩余的银子,他一脸呆滞,估计一时半会是弄不清我到底是男是女了。
人生四大,衣食住行,一路颠簸,现在该是去寻个名楼,叫一桌佳肴,热一壶香酒。
我不紧不慢地晃荡着,左观右赏,竟让我发现不少有趣的小东西。
比如说骨簪,是用动物的骨头穿雕而成。香玉,有着淡香的玉石,温度不同,散发的香味也不同。最有意思的要属一种特制的酒壶,倒进去的是酒,流出来的却又变成了水。
我正玩的不亦乐乎,街上的人突然躁动起来,好像发生什么大事,所有人都朝前面一涌而去。
“我得去帮忙,你先吃。”
我拉住他,问:
“有小孩不?”
“没有,据说孩子太小,抵不住这病,都死了,真是可怜。”
“我也去帮忙,整队人就我最闲。”
“呵,好!”
走到军队的最前面,果然看到一片灰头土脸的人,样子虽然狼狈,衣服却很好,有补丁,却没有破洞。
旁边有些士兵分好粮水,正准备拿给他们。
我走过去,在每碗水里撒了迷药。
看到在前面那个忙得欢快的身影,我摇了摇头,真打起来,第一个死的肯定是他。
等他过来拿粮水的时候,我把他拉到一边,问:
“想不想立功?”
“什么?”
“想不想在孟将军面前表现表现?”
“想啊。”
“那我告诉你,那些人根本不是山里的难民,具体是什么身份我不知道,一会他们晕了,你就把其中一个人的衣服划开,里面肯定有火药,然后你再告诉孟将军,是你发现的,要快,别让别人抢功了,知道吗?”
林文扬听完有点懵,回头看了看那些难民,其中一人对他笑了一下,他也回笑过去。
我一掌拍上他脑袋,径直回我的马车去。
朽木不可雕也!
过了一会,前面又是一阵喧闹,我懒得理会,继续看手里的历代兵法。
☆、兴城趣
军队再次前行时,马车外传来士兵的声音。
“齐副将好厉害啊,居然能识破那些人!”
“是啊,搜身的时候什么也没有,谁知道他们会把火药缝在衣服里!”
“孟将军很欣赏他呢!”
。。。
是夜,军队在野地扎营,五万人的军帐绵延数里。
众人皆为左副将齐勇轩喝彩。
我不喜热闹,坐在车里闭目养神。
外面渐渐安静下来,许是休息了,明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个人跳入马车,不说话,拿着水猛灌。
“水非酒,再喝也不会醉。”
那人停下动作,狠狠地喷着鼻息。
“哎你说他多无耻啊,明明是你下的药,他全揽自己身上了。”
“那又如何?”
“我替你不值啊。”
我嗤笑,很想问他知不知道什么是掩耳盗铃,真是死要面子。拍拍他算是安慰。
钻出马车,月色正好,我远远走开去散步,林文扬哎了两声就自己睡去了。
突然发现草丛里有些响动,我弯腰拾起一块小石子,闭上眼,倏地射出去。
走近一看,我高兴地想跳舞,一只兔子,一只挺肥的白兔子。
马上就地生火,烤了起来。
飘香四溢,即使没任何辅料,这一嘴下去,真真也是美味。
吃完抹净,我踩息炭火,躺下休息。
很久也未睡去,实在是很想仰天狂笑,不仅是因为林文扬的小别扭,还是因为我有点佩服那个从我下马车就一直跟随的家伙,直到我吃完也未露面,看来对方不吃食诱这一套。行军数日,皆是粗食淡水,这种自制力,我自愧不如。
也多亏对方这一点,我多少能猜到那人是谁。
我们一路南行,走了两月左右,终于到达兴城。士兵们得以稍微整顿休息,然后便由安排好的士兵带到驻地。
各级军官则是由一邦之主德王爷接待,共同议事。
我将林文扬真正的随从打扮成那位忠国老兵后,与他同行。
为免吓到一众人等,也因时间紧迫,我便匆匆用药膏混合鸡蛋涂于脸上,待风干的差不多,再一点点搓裂,抹上淡红。
众军官及其随从见我时,皆一愣,林文扬问:
“胭脂。。。你的脸?”
答曰:
“天干气燥,有些皲裂。”
德王爷久处边境,性子养的颇为爽快,大声说笑着引我等入内。
落坐后,便自豪地将郡主介绍予众人,那女人确是面容姣丽,沉鱼落雁,竟比之玉芙而无不及,实为天骄。
孟将军对其是欣慰的赞赏,齐副将则是礼貌性地浅笑,而林文扬一干人等皆是丢人现眼的惊艳之色。
一些不轻不重的寒喧后,原驻地大将飞将军也终于赶到,不容多说,德王引着众人往里走出,进了一间防守十分坚固的屋子。
随从俱在外等候。
主子们一走,随从里也开始了奴颜媚色。齐将军的随从恭维孟将军的,其它小军官的随从又恭维二人的。
我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他们脸上的风云变化。
突然,一个参将的随从看我呆在一旁,似乎颇为不爽,趾高气扬地冲我吼道:
“懂不懂规矩,还不快去给刘大人问好?”
刘大人?我用眼扫过那些人,原来是指孟将军的随从。
我不动,也没说话,嘴角噙笑看着他。
他要是敢冲我打过来,便废了他的手,我心里一边想着,一边从袖子里滑出一根毒针。
对方没有得到回应,脸色尴尬,焦虑间,他的右手动了。我嘴角咧开了些,几乎预想到对方的惨叫。
可是那手却突然停住,这突然的一滞让我有些不爽,目光散发开,原来是那刘大人拦住了他。
我收回针,呼出一口气,稳住兴奋的暴戾之血,转身离开。
不知道林文扬他们还要呆多久,再不找点乐子,我怕自己会疯掉。
这般偏远的南边小邦国,必定有一番不同于京城的异域风情。
我闲逛进布庄,尽是百紫千红,已有做好的成衣悬挂在墙上,我一眼就看中那套玫红的广袖曲裾,搭配的是褐红连帽披,边缘是狐毛围缀。
好一套俗气至极的衣服,甚得我心。
我爽快地买下来换上,质感很粗糙,没有京城来得细腻,却又别具一格,十分轻便。
老板接过银子时的表情很别扭,还好意提醒我这是女子的着装。
待我看过那些非青即白,毫无新意的男服后,我向老板借了一盆清水,拿出药膏洗去一脸的蛋清,再将头发披散,仅发尾系上一个结。
从老板手里接过剩余的银子,他一脸呆滞,估计一时半会是弄不清我到底是男是女了。
人生四大,衣食住行,一路颠簸,现在该是去寻个名楼,叫一桌佳肴,热一壶香酒。
我不紧不慢地晃荡着,左观右赏,竟让我发现不少有趣的小东西。
比如说骨簪,是用动物的骨头穿雕而成。香玉,有着淡香的玉石,温度不同,散发的香味也不同。最有意思的要属一种特制的酒壶,倒进去的是酒,流出来的却又变成了水。
我正玩的不亦乐乎,街上的人突然躁动起来,好像发生什么大事,所有人都朝前面一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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