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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虎三百式 作者:桃发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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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虎三百式 作者:桃发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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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吓傻了一样。
然则恍尔一瞬,温萦又觉得傻了也没什么不好。傻傻的,也就没有那么多忧心和烦恼……
没有封蔷在身边喋喋搭话,沙普尔也不理不睬,只好自顾自地胡思乱想。
越想却越难受,一脑袋丝丝缕缕都只是围着封蔷轮转,宁死不往别的地方偏。
边关之处,不似中原腹地那般一切规矩,也不同鱼米江南书香墨气。
四方城既受关外突厥彪悍之风同化,又有中原人一贯乐于享受快活的习性,再加上封氏这么一大家子武宗坐镇,自是民风独成一派。
男儿无不练武防身,不吝那些夜间闭户未敢人语的讲究。
正因如此,麟关夜市别具风格,竟不同于其他夜市单独划分一处——麟关的夜市,乃是整个四方城,每一条街道都明灯数十盏,千百盏灯光映着碧云,照彻未央之都。
明灯,火焰,时不时窜上天去的冲霄爆竹。
一旦入夜,白日里见不得光的一些东西也就顺理成章地拿到台面上来,看得人眼花缭乱,久久驻足。
若在以往,封蔷哪有不带温萦逛一逛夜市,看看喷火社戏的道理?
现如今,她已经想不起这茬来了。
三个人两匹马,各有各的独特之处,这往一处凑起来,仿若还成了夜市里一道奇景。
沙普尔一身破烂衣衫,却是浓眉阔眼,鼻子挺出了中原人所不能及的高度,清浅的眸色一看就是来自异邦。
身在麟关,无人没见过封蔷是何等英姿,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失为光风亮景,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比之他们,温萦虽然无甚特别之处,但因为身材颀长,个子高挑,脸上又带了块伤处,让人忽视不得。
不知是饿坏了还是不懂欣赏,夜市上的一切繁华景色,沙普尔都一副兴味缺缺的样子。
唯独路过包子摊的时候,望着那一屉一屉摞成小山的蒸笼,腾腾肉香之气直冲鼻孔。
灯笼下,几名汗衫劳力聚众吃包子。筷子一伸,薄皮立即破了,锁在其中的肉汤失去禁锢,泛着油光汩汩地流。
像沙普尔咽咽唾沫,不大走得动路了。
有人光顾,笼屉被一只大手掀了开,摸出四五个白白软软的胖包子来,任谁看了又能不馋?
“怎么,要买包子吃么?”温萦见状开口。
“要。”干干脆脆一声回答。
沙普尔终于肯理会温萦了,而且理得一点儿都不客气。
按道理说,奔波整整一天都水米未进,封蔷跟温萦二人的五脏庙闹得该更厉害才是正常。
却看封蔷这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纵是山珍海味摆在眼前,温萦也决计入不了口。
他取碎银给沙普尔买了两个包子。果然,一旦包子到手,这小家伙便又开始对温萦不理不睬。
三人一行穿过夜市,出了四方城,尽头便是封家大宅。
守门人一声“少主”,直叫得封蔷打了个哆嗦,也总算给方才亲丢的魂魄叫回三分来。
剩下七分,则是因为他们打算回去拴马时,看到早有三匹马儿高矮胖瘦不一地挤在厩中,面无表情地嚼着粮草。
其中一匹尤其高的,被毛乌漆油亮,黑鬃又厚又密。再往下看,更是养得膘肥体壮,不是一般的骏马可能比拟。
“黑骥?”
看到它的刹那一瞬,封蔷犹如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散去面上红云,十分地清醒过来。
与之同时,缕缕青黑之气也接二连三地爬上了她的眉头。
“哼,果然。”封蔷说着,狠狠瞪了黑骥一眼,道:“回来的倒真是快!”
不是封蔷小心眼儿到对一匹马都有意见,黑骥表示自己也很无辜。
性情驯良,体格健硕,集结了中原良驹和塞外宝马的一切优点,长得还怪好看的。
从小驮着封蔷长大,如今尚已年迈,却真老当益壮,为马更是忠心耿耿。
或许黑骥唯一的缺点,就是它的出现,代表着另一个人归来。
——封霸天。
“这是我爹的马,这么老了还跑这么快,回来得这样早!”
封蔷闷闷道。转头看了温萦一眼,又像遇到什么洪水猛兽似的匆匆躲开,她闷声:“我爹回来了,你可要跟我一同去见?”
“大少爷不是说了,不让我见你爹娘?”温萦想了想,还是这般问道。
封蔷一听封嗅,气就不打一处窜来,直接将这次封霸天提前回家的烦怒之气也撒在他头上。
挥了挥手,直把兄长在自己耳边鸣的警钟给打散开去,烦躁道:“他说的算什么要紧,我是听你的,又不听他的!”
“……”
话出了口,温萦一阵沉默。
呆滞片刻,封蔷真恨不得一掌拍在脑门子上,拍死自己算了!
——刚才说的那叫什么话?不叫人话!那是什么语气?不像样子!跟温哥哥说话能用这样的语气吗?当然不能!
想着,她立时软下声来,硬强着绵绵细细道:
“那个,我,不是,你……你要是不想见他,我们就先回去休息,日后再见也有的是时候呢!”
她白日晨起的时候元气最足,跟老爹斗起来也最硬气。
封霸天快马加鞭赶回家,所为之事不外乎封蔷的燕射之礼罢了。
封家向来不吝那些愚腐规矩,晨省昏定之类,对于封蔷就更是宽限放纵。这时候就算封蔷只管自行歇了不去见父亲,也是没人从她身上挑骨头的。
“我……不大想见。”
封霸天此行来得突然,尽管早预料到有这一劫,却还是杀了温萦一个措手不及。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根本没有勇气见到封霸天。
他很怕,怕很多,怕极了。
怕就这么被认出来,怕自己的出现会给封蔷和她的家带来困扰……最怕的,莫过于她会恨他。
——就像封嗅那样,因为恨他母亲,所以连他也一块儿恨。
温萦知道,有些时候自己容易患得患失。
他自卑,他顾虑繁多。封蔷则太过热情,没心没肺。
她喜欢他,为了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管不顾也可以。
可是封蔷的热情导致他更自卑,她的不顾一切,逼着他不得不顾虑重重。
不久的之前,温萦刚意识到——自卑没必要,顾虑没有用。
只要封蔷依然执着,只要情感未曾消亡,有一根缘分的红线就会一直缠绕在他们二人指尖,永远不断。
舍不得的是他,放不下的也是他。
或许连封蔷都不知道温萦有多喜欢她——正是因为喜欢,所以不敢靠太近,不敢叫她上床,不答应跟她回来,不肯吻她一下。
受够了,受不了这样煎熬着忍耐了。
既然是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封蔷都不嫌弃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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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虎三百式 作者:桃发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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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吓傻了一样。
然则恍尔一瞬,温萦又觉得傻了也没什么不好。傻傻的,也就没有那么多忧心和烦恼……
没有封蔷在身边喋喋搭话,沙普尔也不理不睬,只好自顾自地胡思乱想。
越想却越难受,一脑袋丝丝缕缕都只是围着封蔷轮转,宁死不往别的地方偏。
边关之处,不似中原腹地那般一切规矩,也不同鱼米江南书香墨气。
四方城既受关外突厥彪悍之风同化,又有中原人一贯乐于享受快活的习性,再加上封氏这么一大家子武宗坐镇,自是民风独成一派。
男儿无不练武防身,不吝那些夜间闭户未敢人语的讲究。
正因如此,麟关夜市别具风格,竟不同于其他夜市单独划分一处——麟关的夜市,乃是整个四方城,每一条街道都明灯数十盏,千百盏灯光映着碧云,照彻未央之都。
明灯,火焰,时不时窜上天去的冲霄爆竹。
一旦入夜,白日里见不得光的一些东西也就顺理成章地拿到台面上来,看得人眼花缭乱,久久驻足。
若在以往,封蔷哪有不带温萦逛一逛夜市,看看喷火社戏的道理?
现如今,她已经想不起这茬来了。
三个人两匹马,各有各的独特之处,这往一处凑起来,仿若还成了夜市里一道奇景。
沙普尔一身破烂衣衫,却是浓眉阔眼,鼻子挺出了中原人所不能及的高度,清浅的眸色一看就是来自异邦。
身在麟关,无人没见过封蔷是何等英姿,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失为光风亮景,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比之他们,温萦虽然无甚特别之处,但因为身材颀长,个子高挑,脸上又带了块伤处,让人忽视不得。
不知是饿坏了还是不懂欣赏,夜市上的一切繁华景色,沙普尔都一副兴味缺缺的样子。
唯独路过包子摊的时候,望着那一屉一屉摞成小山的蒸笼,腾腾肉香之气直冲鼻孔。
灯笼下,几名汗衫劳力聚众吃包子。筷子一伸,薄皮立即破了,锁在其中的肉汤失去禁锢,泛着油光汩汩地流。
像沙普尔咽咽唾沫,不大走得动路了。
有人光顾,笼屉被一只大手掀了开,摸出四五个白白软软的胖包子来,任谁看了又能不馋?
“怎么,要买包子吃么?”温萦见状开口。
“要。”干干脆脆一声回答。
沙普尔终于肯理会温萦了,而且理得一点儿都不客气。
按道理说,奔波整整一天都水米未进,封蔷跟温萦二人的五脏庙闹得该更厉害才是正常。
却看封蔷这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纵是山珍海味摆在眼前,温萦也决计入不了口。
他取碎银给沙普尔买了两个包子。果然,一旦包子到手,这小家伙便又开始对温萦不理不睬。
三人一行穿过夜市,出了四方城,尽头便是封家大宅。
守门人一声“少主”,直叫得封蔷打了个哆嗦,也总算给方才亲丢的魂魄叫回三分来。
剩下七分,则是因为他们打算回去拴马时,看到早有三匹马儿高矮胖瘦不一地挤在厩中,面无表情地嚼着粮草。
其中一匹尤其高的,被毛乌漆油亮,黑鬃又厚又密。再往下看,更是养得膘肥体壮,不是一般的骏马可能比拟。
“黑骥?”
看到它的刹那一瞬,封蔷犹如被一盆冷水当头浇下,散去面上红云,十分地清醒过来。
与之同时,缕缕青黑之气也接二连三地爬上了她的眉头。
“哼,果然。”封蔷说着,狠狠瞪了黑骥一眼,道:“回来的倒真是快!”
不是封蔷小心眼儿到对一匹马都有意见,黑骥表示自己也很无辜。
性情驯良,体格健硕,集结了中原良驹和塞外宝马的一切优点,长得还怪好看的。
从小驮着封蔷长大,如今尚已年迈,却真老当益壮,为马更是忠心耿耿。
或许黑骥唯一的缺点,就是它的出现,代表着另一个人归来。
——封霸天。
“这是我爹的马,这么老了还跑这么快,回来得这样早!”
封蔷闷闷道。转头看了温萦一眼,又像遇到什么洪水猛兽似的匆匆躲开,她闷声:“我爹回来了,你可要跟我一同去见?”
“大少爷不是说了,不让我见你爹娘?”温萦想了想,还是这般问道。
封蔷一听封嗅,气就不打一处窜来,直接将这次封霸天提前回家的烦怒之气也撒在他头上。
挥了挥手,直把兄长在自己耳边鸣的警钟给打散开去,烦躁道:“他说的算什么要紧,我是听你的,又不听他的!”
“……”
话出了口,温萦一阵沉默。
呆滞片刻,封蔷真恨不得一掌拍在脑门子上,拍死自己算了!
——刚才说的那叫什么话?不叫人话!那是什么语气?不像样子!跟温哥哥说话能用这样的语气吗?当然不能!
想着,她立时软下声来,硬强着绵绵细细道:
“那个,我,不是,你……你要是不想见他,我们就先回去休息,日后再见也有的是时候呢!”
她白日晨起的时候元气最足,跟老爹斗起来也最硬气。
封霸天快马加鞭赶回家,所为之事不外乎封蔷的燕射之礼罢了。
封家向来不吝那些愚腐规矩,晨省昏定之类,对于封蔷就更是宽限放纵。这时候就算封蔷只管自行歇了不去见父亲,也是没人从她身上挑骨头的。
“我……不大想见。”
封霸天此行来得突然,尽管早预料到有这一劫,却还是杀了温萦一个措手不及。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根本没有勇气见到封霸天。
他很怕,怕很多,怕极了。
怕就这么被认出来,怕自己的出现会给封蔷和她的家带来困扰……最怕的,莫过于她会恨他。
——就像封嗅那样,因为恨他母亲,所以连他也一块儿恨。
温萦知道,有些时候自己容易患得患失。
他自卑,他顾虑繁多。封蔷则太过热情,没心没肺。
她喜欢他,为了和他在一起,什么都不管不顾也可以。
可是封蔷的热情导致他更自卑,她的不顾一切,逼着他不得不顾虑重重。
不久的之前,温萦刚意识到——自卑没必要,顾虑没有用。
只要封蔷依然执着,只要情感未曾消亡,有一根缘分的红线就会一直缠绕在他们二人指尖,永远不断。
舍不得的是他,放不下的也是他。
或许连封蔷都不知道温萦有多喜欢她——正是因为喜欢,所以不敢靠太近,不敢叫她上床,不答应跟她回来,不肯吻她一下。
受够了,受不了这样煎熬着忍耐了。
既然是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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