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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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箱里忽然传来一声巨响,于是我自然被惊醒了。醒来时我发现,自己依然保持着双臂交叉环绕前的姿势。电脑上还在播放着无聊的电影。想来自己真是无聊,才会看这种电影。也许真是百无聊赖就不挑不捡了。画面里,一个白瓷杯子的碎片黯然在地。我想我是明白了吵醒我的罪魁祸首。
抬起头,看看墙上正中处的挂钟,已经凌晨两点了。我关掉了电影。打开常听的音乐。从椅子上起来,找了半天才找到一袋速溶咖啡,把它冲好又回来坐下。再点起一支烟,才发现烟灰缸已经堆出一个小山来。又去倒掉。
再次坐下的时候,看到乐乐正趴在小窝里睁大眼睛看着我。想必也是被吵醒了。我走过去轻轻抚它的脑袋,它顺从的摇着尾巴,还不时的露出小红舌头舔我。主机箱运行的声音清晰可见,我又打开已经因定时而关闭了的空调。乐乐扭了扭身体,又闭上眼睛睡去。
我环顾四周,饶有兴致的观察了下这我住的小房子。这间只不过十几个平方的小屋,被我弄得满满的全是东西。既然一个人住,何不随心所欲些呢?我看到放床的那面墙壁上贴着的很多海报。全是我喜欢的明星。还记得邵翼璘——那个我纠结了很久的男人——来这时笑问我,怎么全是男的呢?我笑着回答他,马上就要买女的了。然而到今天,也没有付诸行动。
很快的。我听到了乐乐均匀而轻微的鼾声。乐乐是我养的狗。然后我自然而然的又想起第一次见到它的情形了。
刚刚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我怕自己会太寂寞,决定要买一条狗。我悠闲地走向宠物市场。在一家又一家的摊位游荡。很快的,这么个人头攒动的市场,此起彼伏的叫卖的声音使我头痛,因为太过嘈杂。我正想转身离开然后忽然又驻足。我看见了乐乐。想来就像命运的牵引。毫无预兆,却无法逃离。
它是一只棕与白混杂颜色的小狗。我发现它一直在看着我。它的眼神,极其的忧郁。于是。我没有片刻的犹豫,买下了它。因为冥冥中就有那么一个声音告诉我,就是它。抱起它往家走的时候,我就发现,它的身体一直微微的颤抖,眼神像水一样闪动。它似乎受到过什么伤害,它眼里全是恐惧。
我一向喜欢眼神忧郁的人。因为会有很多故事。也一直相信如此就一定是和我相似的人。但是我想,看见乐乐时,我是惊诧的。因为它的眼神,比我见到过的任何生物的眼神,都更加显得忧郁。所以动人。所以我本不在乎,它长得真的不好看。
我的电脑一丝不苟的单曲重放着神秘园的轻音乐,它很听话的被我掌控,而且似乎是心甘情愿的。这让我很安慰。the promise,我喜欢这旋律,会有很多触动,像是什么东西轻轻地抚我的心脏,很舒服的触感。我熄了烟,拿起看过很多遍的《狼图腾》继续翻着。我喜欢狼的气质。对我有种莫名的吸引力。团结,智慧,坚强,忍耐,毅力……很多很多让我叹服的气质。尤其是狼里,面对危难自杀式地拼搏。当一个战士负伤,狼王实在救不了它,就会结束它的生命,给予它尊严和烈士的悲壮。这样神圣的生灵,不需要苟延残喘和行尸走。这些,都很触动我的心。也许是因为,这是我一向寻求,却始终没有做到的东西。
我始终觉得这是中国当代小说难得的佳作。看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起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我还记得刚看的时候,心里莫名的有种悸动,很想亲自去见识一下那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和那彪悍的斗士——内蒙古草原狼。可看到小说的末端,又有种‘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沧海桑田的落寞。想必现在的草原早已经今非昔比了吧。
咖啡的热气上升,上升,然后慢慢消失不见。我喜欢氤氲的水气。很满足的喝了一口。我不知道是不是体下咽的声音又触动了乐乐敏锐的神经,它很迅速的从窝里跳出来,跑到我身边,一边眼巴巴的看着我手里的杯子,一边大摇大摆它的小尾巴。我拿了些狗粮随手放在地上,它很满意似的尾巴摆动的更厉害了。“你真是个贪吃鬼”我笑着对它说“跟我学点好不行吗?”看着它吃东西的样子,我想,也许跟着我它是快乐的。我希望它快乐。这是我给它起乐乐这个名字的其中一个原因。
每次走在大街上,看到样貌凄惨的流浪狗我都会觉得很可怜。它们无依无靠,在风雨中游荡,甚至都不知道下一顿饭要在哪里找到。然后我就自以为是的觉得乐乐应该是快乐的。它至少跟着我会衣食无忧。然而其实我忽视了一点,这是我后来才想到的,流浪这个辞藻或者可以等同于一个我梦寐以求的东西,叫做自由。
有人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乐乐需要的,是什么呢?我确信我深爱乐乐。而我的爱,是不是它所需要的呢?我真的不得而知。
夜越来越深了,我上下眼皮都在打架了。我左手托腮,想要再看一会书。只觉得白色节能灯惨白的光线越来越让我不舒服。我大模大样的打了个哈欠,脑袋昏昏沉沉的,眼瞅就要睡着了。可是我真不想睡觉。这是我在这个地方住的最后一天了。明天我就会搬走我的东西,把房子卖掉了。因为我要结婚了。和我深爱的男人。所以我刻意的自己一个人来在回味一下这里的感觉。关于记忆和成长。
的确是一时兴起。我想出去走走。乐乐有心跟我一起。这让我很舒服。我知道它其实害怕自己呆着,很多时候我也是这样。我不知道它天如此还是受了我潜移默化的影响。总之我经常有一种感觉。它和我很像。也许前世我们本是同兄弟,只不过这辈子它投错了胎。不过既然注定了相遇,我相信也感激这场缘分。
房门一开,乐乐就窜了出去,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楼宇间的小路,在深夜显得尤其静谧。路旁昏暗的路灯光,我总觉得是最有情调的。比起绚烂的五色霓虹,它们更单纯,有一种纯粹的味道。这会让我觉得心里很踏实。因为远离纷争和浮华。
在屋子里呆的久了,大概是把乐乐憋坏了。一出门它就异常的活泼。在我的前后左右来回的跑。有时候还会有意的来踩我的脚,然后再淘气的跑开。这总会吓我一跳。因为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总会思绪纷杂,本顾不上它是不是要对我突然袭击。其实它很乖,从来不会让我远离它的视线之外。于是我可以很放心的来思考我想想清楚的事情。
我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脑袋里不停地想着我所经历过的一切。我的身世,我的朋友,我的爱情和即将到来的婚姻。也许我太容易心疼自己了。想起过去的事情,我总会觉得自己这一路走来太不容易了。说真的,我觉得鼻子有点酸,眼睛也有点湿润。于是我抬起头来,一方面听说眼泪因为这个角度就不会掉下来,我实在不喜欢自己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另一方面,我喜欢月光。皎洁如水的月光。而如今,我也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我发现,马上就要是满月了。也许结婚的那天,就是了。然后我笑了。
此刻的月亮,在我眼里像一块淡黄色的幕布。我看见我的过去,在那里上演……然后我忽然的有一种感觉,莫名其妙的,我想把我的故事,告诉更多的人。关于家人,朋友和恋人。因为爱。因为我相信这些爱不仅给过我不计其数的生命体验,也会给迷途中的孩子一些温情和安慰。生活中会有很多过程的痛苦。可是我们不会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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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起头,看看墙上正中处的挂钟,已经凌晨两点了。我关掉了电影。打开常听的音乐。从椅子上起来,找了半天才找到一袋速溶咖啡,把它冲好又回来坐下。再点起一支烟,才发现烟灰缸已经堆出一个小山来。又去倒掉。
再次坐下的时候,看到乐乐正趴在小窝里睁大眼睛看着我。想必也是被吵醒了。我走过去轻轻抚它的脑袋,它顺从的摇着尾巴,还不时的露出小红舌头舔我。主机箱运行的声音清晰可见,我又打开已经因定时而关闭了的空调。乐乐扭了扭身体,又闭上眼睛睡去。
我环顾四周,饶有兴致的观察了下这我住的小房子。这间只不过十几个平方的小屋,被我弄得满满的全是东西。既然一个人住,何不随心所欲些呢?我看到放床的那面墙壁上贴着的很多海报。全是我喜欢的明星。还记得邵翼璘——那个我纠结了很久的男人——来这时笑问我,怎么全是男的呢?我笑着回答他,马上就要买女的了。然而到今天,也没有付诸行动。
很快的。我听到了乐乐均匀而轻微的鼾声。乐乐是我养的狗。然后我自然而然的又想起第一次见到它的情形了。
刚刚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我怕自己会太寂寞,决定要买一条狗。我悠闲地走向宠物市场。在一家又一家的摊位游荡。很快的,这么个人头攒动的市场,此起彼伏的叫卖的声音使我头痛,因为太过嘈杂。我正想转身离开然后忽然又驻足。我看见了乐乐。想来就像命运的牵引。毫无预兆,却无法逃离。
它是一只棕与白混杂颜色的小狗。我发现它一直在看着我。它的眼神,极其的忧郁。于是。我没有片刻的犹豫,买下了它。因为冥冥中就有那么一个声音告诉我,就是它。抱起它往家走的时候,我就发现,它的身体一直微微的颤抖,眼神像水一样闪动。它似乎受到过什么伤害,它眼里全是恐惧。
我一向喜欢眼神忧郁的人。因为会有很多故事。也一直相信如此就一定是和我相似的人。但是我想,看见乐乐时,我是惊诧的。因为它的眼神,比我见到过的任何生物的眼神,都更加显得忧郁。所以动人。所以我本不在乎,它长得真的不好看。
我的电脑一丝不苟的单曲重放着神秘园的轻音乐,它很听话的被我掌控,而且似乎是心甘情愿的。这让我很安慰。the promise,我喜欢这旋律,会有很多触动,像是什么东西轻轻地抚我的心脏,很舒服的触感。我熄了烟,拿起看过很多遍的《狼图腾》继续翻着。我喜欢狼的气质。对我有种莫名的吸引力。团结,智慧,坚强,忍耐,毅力……很多很多让我叹服的气质。尤其是狼里,面对危难自杀式地拼搏。当一个战士负伤,狼王实在救不了它,就会结束它的生命,给予它尊严和烈士的悲壮。这样神圣的生灵,不需要苟延残喘和行尸走。这些,都很触动我的心。也许是因为,这是我一向寻求,却始终没有做到的东西。
我始终觉得这是中国当代小说难得的佳作。看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起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我还记得刚看的时候,心里莫名的有种悸动,很想亲自去见识一下那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和那彪悍的斗士——内蒙古草原狼。可看到小说的末端,又有种‘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沧海桑田的落寞。想必现在的草原早已经今非昔比了吧。
咖啡的热气上升,上升,然后慢慢消失不见。我喜欢氤氲的水气。很满足的喝了一口。我不知道是不是体下咽的声音又触动了乐乐敏锐的神经,它很迅速的从窝里跳出来,跑到我身边,一边眼巴巴的看着我手里的杯子,一边大摇大摆它的小尾巴。我拿了些狗粮随手放在地上,它很满意似的尾巴摆动的更厉害了。“你真是个贪吃鬼”我笑着对它说“跟我学点好不行吗?”看着它吃东西的样子,我想,也许跟着我它是快乐的。我希望它快乐。这是我给它起乐乐这个名字的其中一个原因。
每次走在大街上,看到样貌凄惨的流浪狗我都会觉得很可怜。它们无依无靠,在风雨中游荡,甚至都不知道下一顿饭要在哪里找到。然后我就自以为是的觉得乐乐应该是快乐的。它至少跟着我会衣食无忧。然而其实我忽视了一点,这是我后来才想到的,流浪这个辞藻或者可以等同于一个我梦寐以求的东西,叫做自由。
有人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乐乐需要的,是什么呢?我确信我深爱乐乐。而我的爱,是不是它所需要的呢?我真的不得而知。
夜越来越深了,我上下眼皮都在打架了。我左手托腮,想要再看一会书。只觉得白色节能灯惨白的光线越来越让我不舒服。我大模大样的打了个哈欠,脑袋昏昏沉沉的,眼瞅就要睡着了。可是我真不想睡觉。这是我在这个地方住的最后一天了。明天我就会搬走我的东西,把房子卖掉了。因为我要结婚了。和我深爱的男人。所以我刻意的自己一个人来在回味一下这里的感觉。关于记忆和成长。
的确是一时兴起。我想出去走走。乐乐有心跟我一起。这让我很舒服。我知道它其实害怕自己呆着,很多时候我也是这样。我不知道它天如此还是受了我潜移默化的影响。总之我经常有一种感觉。它和我很像。也许前世我们本是同兄弟,只不过这辈子它投错了胎。不过既然注定了相遇,我相信也感激这场缘分。
房门一开,乐乐就窜了出去,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楼宇间的小路,在深夜显得尤其静谧。路旁昏暗的路灯光,我总觉得是最有情调的。比起绚烂的五色霓虹,它们更单纯,有一种纯粹的味道。这会让我觉得心里很踏实。因为远离纷争和浮华。
在屋子里呆的久了,大概是把乐乐憋坏了。一出门它就异常的活泼。在我的前后左右来回的跑。有时候还会有意的来踩我的脚,然后再淘气的跑开。这总会吓我一跳。因为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总会思绪纷杂,本顾不上它是不是要对我突然袭击。其实它很乖,从来不会让我远离它的视线之外。于是我可以很放心的来思考我想想清楚的事情。
我不知道走了多长时间。脑袋里不停地想着我所经历过的一切。我的身世,我的朋友,我的爱情和即将到来的婚姻。也许我太容易心疼自己了。想起过去的事情,我总会觉得自己这一路走来太不容易了。说真的,我觉得鼻子有点酸,眼睛也有点湿润。于是我抬起头来,一方面听说眼泪因为这个角度就不会掉下来,我实在不喜欢自己一个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另一方面,我喜欢月光。皎洁如水的月光。而如今,我也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我发现,马上就要是满月了。也许结婚的那天,就是了。然后我笑了。
此刻的月亮,在我眼里像一块淡黄色的幕布。我看见我的过去,在那里上演……然后我忽然的有一种感觉,莫名其妙的,我想把我的故事,告诉更多的人。关于家人,朋友和恋人。因为爱。因为我相信这些爱不仅给过我不计其数的生命体验,也会给迷途中的孩子一些温情和安慰。生活中会有很多过程的痛苦。可是我们不会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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