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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味记 作者:熙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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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味记 作者:熙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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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她们厉害一点,她们真能蹬鼻子上脸!我也不想瞒着你,往后你在这家里住着,外头人的闲话怕是不会少,无论你听到什么,千万别往心里去,回来告诉我,我自然会收拾他们,记住没有?”
花小麦默默点了点头,伸手挠挠自己的太阳穴:“可是二姐,我是真的挺喜欢做饭的,今天那个姓孟的大哥说的事儿,其实,我有一点动心……”
“你脑子有毛病啊?”花二娘毫不客气地在她脑袋上凿了个爆栗,“做饭有什么好,累死累活不说,还沾一身油烟味儿,日子长了,洗都洗不掉!往后等你嫁了人,全家的饭菜都得你照应,趁现在还当着姑娘家,能偷懒的,当然应该尽量偷懒了!你记住,有我花二荞一口吃的,就怎么也不会短了你!”
“你不明白。”
花小麦实在不知该怎么跟她解释。亲手做出一道好菜,心中产生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是根本用语言无法形容的。
“我当然不明白!”花二娘瞪她一眼,“我说你是不是被花大山那个狗……”
她本来想说“狗东西”来着,话到了嘴边,才发现好像把自己也骂了进去,连忙改口道,“我说你是不是被花大山给使唤出毛病来了?哪有像你这样上赶着找罪受的人哪!”
“哎呀二姐!”花小麦干脆抱住她的胳膊,拖长了声音耍赖,“今天那孟家大哥说的事,你不答应,那也就算了,可至少,往后你把家里做饭的活儿都交给我,行不行?我是真的很愿意做饭,心里很喜欢,你和姐夫每天那么忙,别的事我也帮不上,最起码,这一天两顿饭,我肯定能给你们安排得妥妥当当,让你们吃得好,还不用多花钱,好不好?”
“你怎么……”花二娘开始有点不耐烦,啧了一声。
花小麦连忙打断她的话:“你别急呀!你也说了,村里人舌头长,最爱传闲话,你在人前对我呼呼喝喝,凶神恶煞的,就是不愿在他们那儿落下把柄。我这个当小姨子的,若整天赖在家里不干正事,还不知他们会怎样编排我!我把每天的饭菜做得又好吃,又实惠,得空的时候,再给隔壁潘太公送去一点……你知道的,潘太公最喜欢跟人掰扯那些家长里短,有他给我这么一宣传,外头的人就算想点什么,也不知从何下嘴呀!”
“怕他们做什么?”花二娘嘟囔了一句,面色却已有所松动。
花小麦趁热打铁,扭住她的胳膊晃了两晃,装可怜撇了撇嘴:“二姐,求求你了,你就让我试试吧……”
“哎哟好了好了!”花二娘被她磋磨得衣裳皱成一团,老实不客气地推她一把,“你实在想做,就试两天好了,若是觉得累,趁早告诉我,知道吗?你这小胳膊小细腿儿的,一不留神,非弄折了不可!”
呼!目的达到,花小麦这才算是吐出一口长气,忙不迭地点头,乐乐呵呵答应下来。
自这天之后,景家小院厨房中的一应事体,就都落在了花小麦的身上。
景泰和是个凡事随遇而安的人,对于饮食方面,原本毫不在意,花二娘做的吃食再恐怖,他也能眉头都不皱一下地咽进肚子里。没成想,花小麦接管了厨房不过两三天,倒把他的嘴给养刁了,每日里变着法儿地点菜,看见桌上合心意的菜色,更是喜笑颜开,连饭量也明显大了。花二娘虽不愿自家小妹太过辛苦,但眼瞧着夫君脸色一天天红润起来,心中也不由得高兴,也便随花小麦去了。
连着几日,景泰和都在铁匠铺里替村里一户人家打造农具,预备开春儿之后使用。这天早晨临出门之前,他便跟花小麦商量,说想吃馄饨。
花小麦在心里琢磨了一阵儿,大肉馄饨虽然好吃油水足,但以家里的现状,决计是吃不起的,可若是一点肉星儿都没有呢,又未免太过寡淡了些。思前想后,决定去山里挖些荠菜,剁碎了和肥肉一起做成馅,能增加些鲜香,还能省点肉钱。
冬天里,大多数野菜都觅不到踪影,唯有那荠菜,仍然茂盛疯长着,花小麦根本用不着进林子,在田坎边就挖了一大把,抬头看看天色还早,便打算往山里再走走,看可会找到什么美味的野菌子。
昨晚刚刚落了一场雨,林间的泥地有些湿滑,每走一步都像是在溜冰。花小麦尽量踩着干枯的落叶,一点点朝前挪动,蓦地听见前方传来一阵脚步声,抬起头,只见孟郁槐拎着两只野兔,正大踏步地朝她走过来。
第七话 触手可及
山间有风,将树梢脆弱枯黄的叶子卷起,在半空中旋了两旋,忽忽悠悠落到地上。
孟郁槐穿着一件石青色的单袍,照旧将袖口卷到肘弯,衣摆被风吹得上下翻飞,拍打在他身上,发出扑啦啦的声响。
冬日里这侵入骨髓的寒冷,似乎对他起不到任何作用,他简直全身上下都在冒着蒸腾的热气,有一滴汗,顺着他的鼻尖快速滑落,途经棱角分明的下巴,“啪”地跌进衣领中,在他泛着淡淡古铜色的肌肤上划出一道水光。
花小麦迅速垂下眼皮,也不跟他打招呼,只朝旁边挪了一步,给他让出一条道来。
在经历了几天之前那场不欢而散之后,再见到孟郁槐,她无可避免地感觉有些尴尬。虽然严格说起来,她其实根本不认识眼前这个大个头的家伙,除了第一次见面时臭骂了他两句之外,两人之间也可说再无任何交流,但至少有一件事她心里十分清楚——对于自己这个所谓的“外姓人”,孟郁槐并不欢迎。
想必他多半是将自己当成米虫一只,百般替景泰和打抱不平吧?
花小麦自嘲地勾了一下唇角,从她身边经过的孟郁槐脚下就顿了一顿,仿佛偏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林间静谧,呼吸声清晰可闻。花小麦连忙飞快闪到一边,朝前疾走两步。
孟郁槐在她身后,张了张嘴似乎想说点什么,却终究是一个字也没吐出来,脚步却是停下了,没有继续往山下走。
花小麦铁了心地不搭理他,眼睛胡乱四处张望,蓦地在一棵山毛榉下看见一丛橙黄色的“小伞”,颜色鲜艳夺目,表面光滑微亮。
那是……橙盖鹅膏!她心中登时就是一喜,恨不得立刻飞扑过去。
从前在厨师学校念书时,老师曾详细介绍过各种野生菌类,眼前的橙盖鹅膏正是其中一种,味道极美,用来做汤,即使什么都不加,也自有一股清甜之味,而倘若拿它烧肉,则更是令人垂涎欲滴,那股浓烈的鲜香能在口中盘桓两三日,犹自不绝。
说起来,这种橙黄色的野蘑菇其实并不十分少见,却因为颜色太过艳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当成了毒菌,没人敢轻易食用。据说橙盖鹅膏在秋天里发长得最茂盛,没想到这样寒冷的冬日,竟也能给她偶然遇上一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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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味记 作者:熙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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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麦默默点了点头,伸手挠挠自己的太阳穴:“可是二姐,我是真的挺喜欢做饭的,今天那个姓孟的大哥说的事儿,其实,我有一点动心……”
“你脑子有毛病啊?”花二娘毫不客气地在她脑袋上凿了个爆栗,“做饭有什么好,累死累活不说,还沾一身油烟味儿,日子长了,洗都洗不掉!往后等你嫁了人,全家的饭菜都得你照应,趁现在还当着姑娘家,能偷懒的,当然应该尽量偷懒了!你记住,有我花二荞一口吃的,就怎么也不会短了你!”
“你不明白。”
花小麦实在不知该怎么跟她解释。亲手做出一道好菜,心中产生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是根本用语言无法形容的。
“我当然不明白!”花二娘瞪她一眼,“我说你是不是被花大山那个狗……”
她本来想说“狗东西”来着,话到了嘴边,才发现好像把自己也骂了进去,连忙改口道,“我说你是不是被花大山给使唤出毛病来了?哪有像你这样上赶着找罪受的人哪!”
“哎呀二姐!”花小麦干脆抱住她的胳膊,拖长了声音耍赖,“今天那孟家大哥说的事,你不答应,那也就算了,可至少,往后你把家里做饭的活儿都交给我,行不行?我是真的很愿意做饭,心里很喜欢,你和姐夫每天那么忙,别的事我也帮不上,最起码,这一天两顿饭,我肯定能给你们安排得妥妥当当,让你们吃得好,还不用多花钱,好不好?”
“你怎么……”花二娘开始有点不耐烦,啧了一声。
花小麦连忙打断她的话:“你别急呀!你也说了,村里人舌头长,最爱传闲话,你在人前对我呼呼喝喝,凶神恶煞的,就是不愿在他们那儿落下把柄。我这个当小姨子的,若整天赖在家里不干正事,还不知他们会怎样编排我!我把每天的饭菜做得又好吃,又实惠,得空的时候,再给隔壁潘太公送去一点……你知道的,潘太公最喜欢跟人掰扯那些家长里短,有他给我这么一宣传,外头的人就算想点什么,也不知从何下嘴呀!”
“怕他们做什么?”花二娘嘟囔了一句,面色却已有所松动。
花小麦趁热打铁,扭住她的胳膊晃了两晃,装可怜撇了撇嘴:“二姐,求求你了,你就让我试试吧……”
“哎哟好了好了!”花二娘被她磋磨得衣裳皱成一团,老实不客气地推她一把,“你实在想做,就试两天好了,若是觉得累,趁早告诉我,知道吗?你这小胳膊小细腿儿的,一不留神,非弄折了不可!”
呼!目的达到,花小麦这才算是吐出一口长气,忙不迭地点头,乐乐呵呵答应下来。
自这天之后,景家小院厨房中的一应事体,就都落在了花小麦的身上。
景泰和是个凡事随遇而安的人,对于饮食方面,原本毫不在意,花二娘做的吃食再恐怖,他也能眉头都不皱一下地咽进肚子里。没成想,花小麦接管了厨房不过两三天,倒把他的嘴给养刁了,每日里变着法儿地点菜,看见桌上合心意的菜色,更是喜笑颜开,连饭量也明显大了。花二娘虽不愿自家小妹太过辛苦,但眼瞧着夫君脸色一天天红润起来,心中也不由得高兴,也便随花小麦去了。
连着几日,景泰和都在铁匠铺里替村里一户人家打造农具,预备开春儿之后使用。这天早晨临出门之前,他便跟花小麦商量,说想吃馄饨。
花小麦在心里琢磨了一阵儿,大肉馄饨虽然好吃油水足,但以家里的现状,决计是吃不起的,可若是一点肉星儿都没有呢,又未免太过寡淡了些。思前想后,决定去山里挖些荠菜,剁碎了和肥肉一起做成馅,能增加些鲜香,还能省点肉钱。
冬天里,大多数野菜都觅不到踪影,唯有那荠菜,仍然茂盛疯长着,花小麦根本用不着进林子,在田坎边就挖了一大把,抬头看看天色还早,便打算往山里再走走,看可会找到什么美味的野菌子。
昨晚刚刚落了一场雨,林间的泥地有些湿滑,每走一步都像是在溜冰。花小麦尽量踩着干枯的落叶,一点点朝前挪动,蓦地听见前方传来一阵脚步声,抬起头,只见孟郁槐拎着两只野兔,正大踏步地朝她走过来。
第七话 触手可及
山间有风,将树梢脆弱枯黄的叶子卷起,在半空中旋了两旋,忽忽悠悠落到地上。
孟郁槐穿着一件石青色的单袍,照旧将袖口卷到肘弯,衣摆被风吹得上下翻飞,拍打在他身上,发出扑啦啦的声响。
冬日里这侵入骨髓的寒冷,似乎对他起不到任何作用,他简直全身上下都在冒着蒸腾的热气,有一滴汗,顺着他的鼻尖快速滑落,途经棱角分明的下巴,“啪”地跌进衣领中,在他泛着淡淡古铜色的肌肤上划出一道水光。
花小麦迅速垂下眼皮,也不跟他打招呼,只朝旁边挪了一步,给他让出一条道来。
在经历了几天之前那场不欢而散之后,再见到孟郁槐,她无可避免地感觉有些尴尬。虽然严格说起来,她其实根本不认识眼前这个大个头的家伙,除了第一次见面时臭骂了他两句之外,两人之间也可说再无任何交流,但至少有一件事她心里十分清楚——对于自己这个所谓的“外姓人”,孟郁槐并不欢迎。
想必他多半是将自己当成米虫一只,百般替景泰和打抱不平吧?
花小麦自嘲地勾了一下唇角,从她身边经过的孟郁槐脚下就顿了一顿,仿佛偏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林间静谧,呼吸声清晰可闻。花小麦连忙飞快闪到一边,朝前疾走两步。
孟郁槐在她身后,张了张嘴似乎想说点什么,却终究是一个字也没吐出来,脚步却是停下了,没有继续往山下走。
花小麦铁了心地不搭理他,眼睛胡乱四处张望,蓦地在一棵山毛榉下看见一丛橙黄色的“小伞”,颜色鲜艳夺目,表面光滑微亮。
那是……橙盖鹅膏!她心中登时就是一喜,恨不得立刻飞扑过去。
从前在厨师学校念书时,老师曾详细介绍过各种野生菌类,眼前的橙盖鹅膏正是其中一种,味道极美,用来做汤,即使什么都不加,也自有一股清甜之味,而倘若拿它烧肉,则更是令人垂涎欲滴,那股浓烈的鲜香能在口中盘桓两三日,犹自不绝。
说起来,这种橙黄色的野蘑菇其实并不十分少见,却因为颜色太过艳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当成了毒菌,没人敢轻易食用。据说橙盖鹅膏在秋天里发长得最茂盛,没想到这样寒冷的冬日,竟也能给她偶然遇上一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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