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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称 作者:甜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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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称 作者:甜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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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不想再听了。
“你是不是我儿子啊!大半年都不回来,回来跟我说说话都不行?!”
陆文宇关上房门,世界终于安静了。
他洗了澡,床上都是冷冰冰的。
陆文宇忽然感到一阵迷茫,往日里,他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弹吉他,可是现在吉他也送给王亦鸣了,他不知道还能怎么熬过去。过了一会儿,陆文宇又重新打开台灯,掏出手机来刷王亦鸣的豆瓣。
他最近在看的一本书是冬子的《借山而居》。
陆文宇来了点精神,心想,王亦鸣终于能看点中国人写的书了,之前什么弗吉尼亚·伍尔芙,什么威廉·福克纳,陆文宇真的是一个字都看不下去,看一眼就想撕书。
他想了想,睡觉前在当当网上下了单,好像跟王亦鸣读同样的书,就能离他稍微近一点。
第62章
“帅哥,怎么剪?”
陆文宇看了看镜子,说:“板寸吧。”
“板寸多浪费啊?给你烫一下吧。”理发店小哥苦口婆心。
陆文宇说:“我口袋里就三十块钱。”
得,一句话把天聊死。小哥反应非常快,道:“那就板寸,我板寸最拿手。”
陆文宇是真的没心情,剪成什么样都好,只是为了让他妈不要再唠叨。然而就算陆文宇剃个板寸,他也很帅,只不过看上去有些颓废罢了。
小哥给他把脖子和衣服上的碎头发掸掉,绕着他看了几圈,掏出手机来,说:“拍个照吧,给我们当个广告。”
陆文宇:“……”
陆文宇:“给你们打广告可以打折吗?”
小哥:“哎呀哎呀,收你二十五可以吗?”
陆文宇:“二十。”
“成交。”
陆文宇看着镜头,不笑,但是小哥拍了照片之后却很满意。
陆文宇从理发店出来,没回家。他在这里长大,有很多高中时候的朋友都没有像他这样出去读书,大多数人还是在家乡生活,陆文宇从前会觉得他们的生活单调,但是在看过了外面的世界之后,他会偶尔有一点羡慕他们。
没什么不好的,选择一个相对轻松的生活方式也没有错。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变得非常优秀,大多数人都是非常平凡的人。
每年寒假回来,陆文宇都要会和这些朋友聚一聚,今天也不例外。
他去了之后才知道,有个朋友的孩子都出生了,是个女儿。朋友一脸炫耀地在餐桌上给大家看照片,这年头大家都想要个小公主,陆文宇也觉得孩子很可爱。
但他除了称赞以外,好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的世界已经和这些朋友的人生截然相反了,他的世界像不断漂流的星球,离开是必然的结局。
“陆文宇,我们什么时候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啊。”
“我……”灯光下,陆文宇觉得似乎每个人都戴着面具,“我有个很喜欢的人,但是……”
“还没追到?”朋友问。
陆文宇沉默了一会儿,说:“嗯。”
“那你要加油!”
陆文宇笑了笑,将杯子里的酒喝光了。
不是的,他说谎了,他不是没有追到,是他把他的王亦鸣弄丢了。
回家后,蒋女士不在,陆文宇照例是洗澡,换衣服。桌上有个快递盒,是他那天晚上买的书。
陆文宇拆了快递盒,看了那本《借山而居》。陆文宇不知道为什么王亦鸣喜欢看这本书,但是他自己在看的过程中,心却慢慢地静了下来。冬子是一个隐居在山上的画家,他说在山上待久了,只觉得人间燥热。
陆文宇想起王亦鸣带着自己去实现了他的梦想。
游戏世界里的小岛,草原,星夜,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王亦鸣就是这样,他永远都是热诚,善良,专注。即使是陆文宇说过的小事情,他都能记得。陆文宇和他在一起,就是他的太阳,就是他的银河,就是他的宇宙。
那种感觉,陆文宇从没在任何人身上体会过。
是王亦鸣的爱把他的脾气宠坏了,他发明了一种新的公式,陆文宇被转变了却不自知。
陆文宇花了一整晚的时间看这本书。
他读到为之颤抖的一段话在第二百零六页,冬子写道:“人的求生本能是不会让自己陷入绝望的。于是我就知道,爱情要是想幸福,唯一的办法就是专注,而专注是责任,责任是自律,自律是抑制丑恶的滋生,抑制丑恶的滋生就是让美好喷薄,喷薄而出的美好,便是幸福。”
陆文宇数不清自己到底读了多少遍,他心中震撼,好像明白了什么,又看不真切这段话的答案。
后来他想明白了,他从最开始就错了,他没有专注。
没有专注,就什么都没有了。
陆文宇在家待了一段时间,每天做的事情多半就是看书,听歌,偷窥王亦鸣的日常动态。
有一天蒋女士对他说:“好不容易回来,找个机会去看看你爷爷。”
“嗯,我知道了。”
很奇怪,他妈虽然和他爸的关系极度恶劣,但是说到爷爷,却大致还是温和尊重的。也许是因为在陆文宇的成长过程中,爷爷帮了很大的忙。蒋女士不喜欢带孩子,陆文宇小时候就一直跟着爷爷生活,直到爷爷去世了,他才迫不得已回到他妈身边来。
刚开始的几年最难,谁也不待见谁,母子二人都很生疏。蒋女士从不是一个好妈妈,陆文宇也不是一个好儿子。他们在一起,只是因为无可奈何而已。
陆文宇选了一个晴朗的日子去看爷爷,公墓有点远,他清晨一大早就起床,坐上了首班车。
陆文宇不烧纸钱,便买了一小束鲜花。
冬日的墓园,几乎没有人,陆文宇走进去,只看见了一对年轻母女。
他抬头看看天空,又继续走在墓园里,找到爷爷的墓碑,陆文宇弯下腰,把花束放在上面,对着爷爷的黑白照片说:“爷爷,好久不见了,去年夏天来看过你,时间过得真快。”
爷爷只是微笑,不管陆文宇说什么,他都只是看着他。
陆文宇干脆盘腿坐了下来,反正也没有人。
他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爷爷,我给你讲讲王亦鸣的事情吧。”
“去年春天认识他的,好像快一年了。他……他特别好,怎么说呢,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但是我不自信,我很害怕,以前也跟你说过周凌的事情,当时异地特别痛苦,所以我很抗拒异地恋。”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可能这不是最重要的。真实情况是,我不愿意完全地相信他,我虽然喜欢他,但是我不专注,想逃避责任。所以我就开始给自己编理由,编借口。爷爷,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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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称 作者:甜梅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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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不想再听了。
“你是不是我儿子啊!大半年都不回来,回来跟我说说话都不行?!”
陆文宇关上房门,世界终于安静了。
他洗了澡,床上都是冷冰冰的。
陆文宇忽然感到一阵迷茫,往日里,他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弹吉他,可是现在吉他也送给王亦鸣了,他不知道还能怎么熬过去。过了一会儿,陆文宇又重新打开台灯,掏出手机来刷王亦鸣的豆瓣。
他最近在看的一本书是冬子的《借山而居》。
陆文宇来了点精神,心想,王亦鸣终于能看点中国人写的书了,之前什么弗吉尼亚·伍尔芙,什么威廉·福克纳,陆文宇真的是一个字都看不下去,看一眼就想撕书。
他想了想,睡觉前在当当网上下了单,好像跟王亦鸣读同样的书,就能离他稍微近一点。
第62章
“帅哥,怎么剪?”
陆文宇看了看镜子,说:“板寸吧。”
“板寸多浪费啊?给你烫一下吧。”理发店小哥苦口婆心。
陆文宇说:“我口袋里就三十块钱。”
得,一句话把天聊死。小哥反应非常快,道:“那就板寸,我板寸最拿手。”
陆文宇是真的没心情,剪成什么样都好,只是为了让他妈不要再唠叨。然而就算陆文宇剃个板寸,他也很帅,只不过看上去有些颓废罢了。
小哥给他把脖子和衣服上的碎头发掸掉,绕着他看了几圈,掏出手机来,说:“拍个照吧,给我们当个广告。”
陆文宇:“……”
陆文宇:“给你们打广告可以打折吗?”
小哥:“哎呀哎呀,收你二十五可以吗?”
陆文宇:“二十。”
“成交。”
陆文宇看着镜头,不笑,但是小哥拍了照片之后却很满意。
陆文宇从理发店出来,没回家。他在这里长大,有很多高中时候的朋友都没有像他这样出去读书,大多数人还是在家乡生活,陆文宇从前会觉得他们的生活单调,但是在看过了外面的世界之后,他会偶尔有一点羡慕他们。
没什么不好的,选择一个相对轻松的生活方式也没有错。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变得非常优秀,大多数人都是非常平凡的人。
每年寒假回来,陆文宇都要会和这些朋友聚一聚,今天也不例外。
他去了之后才知道,有个朋友的孩子都出生了,是个女儿。朋友一脸炫耀地在餐桌上给大家看照片,这年头大家都想要个小公主,陆文宇也觉得孩子很可爱。
但他除了称赞以外,好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的世界已经和这些朋友的人生截然相反了,他的世界像不断漂流的星球,离开是必然的结局。
“陆文宇,我们什么时候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啊。”
“我……”灯光下,陆文宇觉得似乎每个人都戴着面具,“我有个很喜欢的人,但是……”
“还没追到?”朋友问。
陆文宇沉默了一会儿,说:“嗯。”
“那你要加油!”
陆文宇笑了笑,将杯子里的酒喝光了。
不是的,他说谎了,他不是没有追到,是他把他的王亦鸣弄丢了。
回家后,蒋女士不在,陆文宇照例是洗澡,换衣服。桌上有个快递盒,是他那天晚上买的书。
陆文宇拆了快递盒,看了那本《借山而居》。陆文宇不知道为什么王亦鸣喜欢看这本书,但是他自己在看的过程中,心却慢慢地静了下来。冬子是一个隐居在山上的画家,他说在山上待久了,只觉得人间燥热。
陆文宇想起王亦鸣带着自己去实现了他的梦想。
游戏世界里的小岛,草原,星夜,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王亦鸣就是这样,他永远都是热诚,善良,专注。即使是陆文宇说过的小事情,他都能记得。陆文宇和他在一起,就是他的太阳,就是他的银河,就是他的宇宙。
那种感觉,陆文宇从没在任何人身上体会过。
是王亦鸣的爱把他的脾气宠坏了,他发明了一种新的公式,陆文宇被转变了却不自知。
陆文宇花了一整晚的时间看这本书。
他读到为之颤抖的一段话在第二百零六页,冬子写道:“人的求生本能是不会让自己陷入绝望的。于是我就知道,爱情要是想幸福,唯一的办法就是专注,而专注是责任,责任是自律,自律是抑制丑恶的滋生,抑制丑恶的滋生就是让美好喷薄,喷薄而出的美好,便是幸福。”
陆文宇数不清自己到底读了多少遍,他心中震撼,好像明白了什么,又看不真切这段话的答案。
后来他想明白了,他从最开始就错了,他没有专注。
没有专注,就什么都没有了。
陆文宇在家待了一段时间,每天做的事情多半就是看书,听歌,偷窥王亦鸣的日常动态。
有一天蒋女士对他说:“好不容易回来,找个机会去看看你爷爷。”
“嗯,我知道了。”
很奇怪,他妈虽然和他爸的关系极度恶劣,但是说到爷爷,却大致还是温和尊重的。也许是因为在陆文宇的成长过程中,爷爷帮了很大的忙。蒋女士不喜欢带孩子,陆文宇小时候就一直跟着爷爷生活,直到爷爷去世了,他才迫不得已回到他妈身边来。
刚开始的几年最难,谁也不待见谁,母子二人都很生疏。蒋女士从不是一个好妈妈,陆文宇也不是一个好儿子。他们在一起,只是因为无可奈何而已。
陆文宇选了一个晴朗的日子去看爷爷,公墓有点远,他清晨一大早就起床,坐上了首班车。
陆文宇不烧纸钱,便买了一小束鲜花。
冬日的墓园,几乎没有人,陆文宇走进去,只看见了一对年轻母女。
他抬头看看天空,又继续走在墓园里,找到爷爷的墓碑,陆文宇弯下腰,把花束放在上面,对着爷爷的黑白照片说:“爷爷,好久不见了,去年夏天来看过你,时间过得真快。”
爷爷只是微笑,不管陆文宇说什么,他都只是看着他。
陆文宇干脆盘腿坐了下来,反正也没有人。
他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爷爷,我给你讲讲王亦鸣的事情吧。”
“去年春天认识他的,好像快一年了。他……他特别好,怎么说呢,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但是我不自信,我很害怕,以前也跟你说过周凌的事情,当时异地特别痛苦,所以我很抗拒异地恋。”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可能这不是最重要的。真实情况是,我不愿意完全地相信他,我虽然喜欢他,但是我不专注,想逃避责任。所以我就开始给自己编理由,编借口。爷爷,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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