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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的小富婆[重生] 作者:慕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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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的小富婆[重生] 作者:慕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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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她化着浓妆,整个儿风尘气息很重。不过这不是她关心的。她只关心能不能做好生意,别人的闲事不管。
“好的,十四块钱。”童妍扬起温和的笑容。
少女付出一张十元和四张一元的钞票。她接过姚金梅装好的衣服便迈着步子风风火火地跑走了。
姚金梅看着童妍手里的钞票,眼里满是激动。
“妍儿,你办到了。”
“是啊!妈。”童妍眼神复杂地看着手里的钞票。“我办到了。”
“接下来我们去做什么?”本来以为今天卖不出去,没想到才一个多小时就卖光了。现在手里有了二十一块钱,整个人有了底气。不过姚金梅知道这笔钱是‘厂里’的,与他们家没有关系。“要不,你把钱给厂里送过去?顺便再拿点新布料回家?”
“不用了。下次送过去也是一样的。至于布料,厂里最近没有进货,让我在外面自己买。我们去挑点好看的布料吧!”童妍挽着姚金梅的手臂。“对了,弟弟的文具盒旧了,铅笔也只剩下手指那么长了。我们去给他添点文具。”
姚金梅和童大华都是节省的人。不过再节省也不会亏了自己女儿和儿子。童妍每个月交上来三十五块,姚金梅会给她留五块零用。平时要是看见不错的衣服,她也会给童妍买上。可以说童妍虽然不是富贵的千金小姐,也是爸妈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娇女。要不是后来发生那样的事情,童妍的命运不会变成那样。
“妈,我现在整天在家里做衣服,都没有多少时间活动身子骨。干脆以后我去接送弟弟上学好了。”这样才能避免人贩子。
“他这么大了,还需要你接送吗?你要是实在想活动,就在院子里自己活动一下,犯不着接送他,免得把他养娇惯了。”姚金梅道。
“不是,妈。我这样做也是有原因的。”童妍知道童大华和姚金梅对童小松的教育态度是严格的,从来就不会娇惯他。如果她不说清楚,姚金梅不会答应她这样的提议。于是她干脆半真半假给姚金梅透露一些东西,让她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前几天我去厂里的时候和厂里的姐妹们聊了几句,他们说最近来了许多奇怪的外地人,那些外地人经过的地方就有孩子消失。我怀疑那些人是人贩子。你看我们家小弟长得挺可爱的,老师也说他脑瓜子好。这样又好看又聪明的孩子最容易被人惦记了。”
前世在后面的几年里,发了疯的姚金梅像个复读机似的说着同样一句话:他还那么小,我怎么这么狠心?我应该接送他上学放学的。
如今一切重头开始,她不能再让悲剧发生。
先是小弟被拐,接着是爸爸出事,这些事情都要避开。老天爷让她重新回到今年,就是为了让她弥补所有的缺憾。
“啊?还有这种事情?那……那还是让你爸爸去接送他吧!”姚金梅果然变得紧张起来。“你一个小姑娘就算遇见人贩子能打得过吗?说不定他们看你是小姑娘,连着把你也一起拐卖了。还是让你爸爸去好些。”
童妍想了想,如果童大华天天接送童小松,有可能就能避开他的劫难。
“好。”
买完布料和文具,童妍又给姚金梅买了一朵头花。姚金梅是个漂亮的妇人,要不然也不会生出童妍这朵‘厂花’。只是这些年辛苦操持家里的大小事情,原本清秀的女子已经有皱纹了。不过经过打扮,她还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妇人。
“金梅,真的是你啊!”一个与姚金梅年纪差不多的中年妇人突然叫住了姚金梅。
姚金梅见到这人,微微抬起脖子,笑眯眯地说道:“陈兰啊,真巧,在这里碰见你了。”
那中年妇人打量着姚金梅,眼里闪过惊讶:“是啊!真巧。你的气色不错。上次见你还没有这么好的气色。”
童妍安静地站在姚金梅的旁边,听着姚金梅与那个妇人寒暄。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他们是同村的。不过两人应该从小就不合,要不然说的话不会里里外外含枪带棍,说的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客气话。
第10章 贫穷
童妍看着旁边的姚金梅。从刚才见到那个妇人开始她便不再说话,整个人闷闷不乐。
“妈,那位阿姨是谁啊?”
姚金梅淡淡地说道:“以前一个村的。那时候她什么都不如我,现在她老公开了个小店,在城里买了房子,瞧她刚才的样子,话里话外都是我多么的不如她,她现在过得有多好。哼……小人得志。”
童妍哭笑不得。记忆中的妈妈时而泼辣,时而温柔,倒是很少见到她这样孩子气的样子。
“妈。”童妍抱住姚金梅的手臂,柔柔地说道:“你放心好啦!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我们也买房子,比她家的大,比她多。再请几个人伺候我妈,让我妈好好地放松一下。”
姚金梅倒不是真的多稀罕那个女人的生活。她只是气不过。无论男女,大多数人都不会喜欢这种被人挑畔的滋味。
“知道你乖。”姚金梅看着面前这个如花儿般漂亮的女儿,眼里满是自豪。
那女人再能干又有什么用?儿子就是个混混,长得又丑,到现在还没有对象呢!她家宝贝女儿就不同了。瞧这长相,还有这做衣服的手艺,不知道多少人排着队想要娶她。
童妍见姚金梅的心情好了些,带着姚金梅吃了一碗面条。本来童妍想点一块钱一碗的鸡蛋面,但是姚金梅舍不得钱,只点了五毛钱一碗的素面。而她给女儿就非常舍得。她让童妍吃肉片面。童妍当然做不出这种事情。
“妈,等会儿我们去杂货铺买点调料,我晚上给你做面条吃。我们厂里有个姐姐的手艺特别好,我跟着她学了一手呢!”
这句话当然是假的。前世姚金梅疯后,童妍为了哄她多吃几口,简直想尽了办法。以前她也是被娇养着长大的。后来嫁给唐伟,各种磨难便开始了。她不仅学会了做饭洗衣打扫房间,还学会了认字看账本。这样唐伟把厂里的事情带回家里做的时候,她可以在旁边帮忙。
当然,学厨艺是为了姚金梅。发疯后的姚金梅特别难缠,时而暴躁时而像个孩子。她有时候把饭菜做好吃点,姚金梅还能多吃半碗饭。
“那妈妈要尝尝妍儿的手艺了。”姚金梅没有放在心上,为了哄童妍高兴随口说了句。
她自己的女儿还是了解的。虽说他们家的条件也不好,但是童妍作为他们的长女,几乎没有让她碰过厨房里的事情。她能把盐和糖分清楚就不错了。
与姚金梅买了些生活用品后,坐着车回到村子里,童妍又开始忙碌。就在童大华和童小松回来后,一直在房间里的童妍走出房间,来到厨房里。
姚金梅正在烧火,见到童妍时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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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的小富婆[重生] 作者:慕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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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她化着浓妆,整个儿风尘气息很重。不过这不是她关心的。她只关心能不能做好生意,别人的闲事不管。
“好的,十四块钱。”童妍扬起温和的笑容。
少女付出一张十元和四张一元的钞票。她接过姚金梅装好的衣服便迈着步子风风火火地跑走了。
姚金梅看着童妍手里的钞票,眼里满是激动。
“妍儿,你办到了。”
“是啊!妈。”童妍眼神复杂地看着手里的钞票。“我办到了。”
“接下来我们去做什么?”本来以为今天卖不出去,没想到才一个多小时就卖光了。现在手里有了二十一块钱,整个人有了底气。不过姚金梅知道这笔钱是‘厂里’的,与他们家没有关系。“要不,你把钱给厂里送过去?顺便再拿点新布料回家?”
“不用了。下次送过去也是一样的。至于布料,厂里最近没有进货,让我在外面自己买。我们去挑点好看的布料吧!”童妍挽着姚金梅的手臂。“对了,弟弟的文具盒旧了,铅笔也只剩下手指那么长了。我们去给他添点文具。”
姚金梅和童大华都是节省的人。不过再节省也不会亏了自己女儿和儿子。童妍每个月交上来三十五块,姚金梅会给她留五块零用。平时要是看见不错的衣服,她也会给童妍买上。可以说童妍虽然不是富贵的千金小姐,也是爸妈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娇女。要不是后来发生那样的事情,童妍的命运不会变成那样。
“妈,我现在整天在家里做衣服,都没有多少时间活动身子骨。干脆以后我去接送弟弟上学好了。”这样才能避免人贩子。
“他这么大了,还需要你接送吗?你要是实在想活动,就在院子里自己活动一下,犯不着接送他,免得把他养娇惯了。”姚金梅道。
“不是,妈。我这样做也是有原因的。”童妍知道童大华和姚金梅对童小松的教育态度是严格的,从来就不会娇惯他。如果她不说清楚,姚金梅不会答应她这样的提议。于是她干脆半真半假给姚金梅透露一些东西,让她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前几天我去厂里的时候和厂里的姐妹们聊了几句,他们说最近来了许多奇怪的外地人,那些外地人经过的地方就有孩子消失。我怀疑那些人是人贩子。你看我们家小弟长得挺可爱的,老师也说他脑瓜子好。这样又好看又聪明的孩子最容易被人惦记了。”
前世在后面的几年里,发了疯的姚金梅像个复读机似的说着同样一句话:他还那么小,我怎么这么狠心?我应该接送他上学放学的。
如今一切重头开始,她不能再让悲剧发生。
先是小弟被拐,接着是爸爸出事,这些事情都要避开。老天爷让她重新回到今年,就是为了让她弥补所有的缺憾。
“啊?还有这种事情?那……那还是让你爸爸去接送他吧!”姚金梅果然变得紧张起来。“你一个小姑娘就算遇见人贩子能打得过吗?说不定他们看你是小姑娘,连着把你也一起拐卖了。还是让你爸爸去好些。”
童妍想了想,如果童大华天天接送童小松,有可能就能避开他的劫难。
“好。”
买完布料和文具,童妍又给姚金梅买了一朵头花。姚金梅是个漂亮的妇人,要不然也不会生出童妍这朵‘厂花’。只是这些年辛苦操持家里的大小事情,原本清秀的女子已经有皱纹了。不过经过打扮,她还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妇人。
“金梅,真的是你啊!”一个与姚金梅年纪差不多的中年妇人突然叫住了姚金梅。
姚金梅见到这人,微微抬起脖子,笑眯眯地说道:“陈兰啊,真巧,在这里碰见你了。”
那中年妇人打量着姚金梅,眼里闪过惊讶:“是啊!真巧。你的气色不错。上次见你还没有这么好的气色。”
童妍安静地站在姚金梅的旁边,听着姚金梅与那个妇人寒暄。从他们的谈话中得知他们是同村的。不过两人应该从小就不合,要不然说的话不会里里外外含枪带棍,说的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客气话。
第10章 贫穷
童妍看着旁边的姚金梅。从刚才见到那个妇人开始她便不再说话,整个人闷闷不乐。
“妈,那位阿姨是谁啊?”
姚金梅淡淡地说道:“以前一个村的。那时候她什么都不如我,现在她老公开了个小店,在城里买了房子,瞧她刚才的样子,话里话外都是我多么的不如她,她现在过得有多好。哼……小人得志。”
童妍哭笑不得。记忆中的妈妈时而泼辣,时而温柔,倒是很少见到她这样孩子气的样子。
“妈。”童妍抱住姚金梅的手臂,柔柔地说道:“你放心好啦!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我们也买房子,比她家的大,比她多。再请几个人伺候我妈,让我妈好好地放松一下。”
姚金梅倒不是真的多稀罕那个女人的生活。她只是气不过。无论男女,大多数人都不会喜欢这种被人挑畔的滋味。
“知道你乖。”姚金梅看着面前这个如花儿般漂亮的女儿,眼里满是自豪。
那女人再能干又有什么用?儿子就是个混混,长得又丑,到现在还没有对象呢!她家宝贝女儿就不同了。瞧这长相,还有这做衣服的手艺,不知道多少人排着队想要娶她。
童妍见姚金梅的心情好了些,带着姚金梅吃了一碗面条。本来童妍想点一块钱一碗的鸡蛋面,但是姚金梅舍不得钱,只点了五毛钱一碗的素面。而她给女儿就非常舍得。她让童妍吃肉片面。童妍当然做不出这种事情。
“妈,等会儿我们去杂货铺买点调料,我晚上给你做面条吃。我们厂里有个姐姐的手艺特别好,我跟着她学了一手呢!”
这句话当然是假的。前世姚金梅疯后,童妍为了哄她多吃几口,简直想尽了办法。以前她也是被娇养着长大的。后来嫁给唐伟,各种磨难便开始了。她不仅学会了做饭洗衣打扫房间,还学会了认字看账本。这样唐伟把厂里的事情带回家里做的时候,她可以在旁边帮忙。
当然,学厨艺是为了姚金梅。发疯后的姚金梅特别难缠,时而暴躁时而像个孩子。她有时候把饭菜做好吃点,姚金梅还能多吃半碗饭。
“那妈妈要尝尝妍儿的手艺了。”姚金梅没有放在心上,为了哄童妍高兴随口说了句。
她自己的女儿还是了解的。虽说他们家的条件也不好,但是童妍作为他们的长女,几乎没有让她碰过厨房里的事情。她能把盐和糖分清楚就不错了。
与姚金梅买了些生活用品后,坐着车回到村子里,童妍又开始忙碌。就在童大华和童小松回来后,一直在房间里的童妍走出房间,来到厨房里。
姚金梅正在烧火,见到童妍时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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