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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 作者:小二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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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 作者:小二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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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嘴里。
小丫头连忙使劲地撮了起来,可她吸了两口,就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喝到,张口无声地抽了抽。
那可怜见儿的!
摸着这孩子的情况实在不好,顾妩赶紧调动灵泉水,让它顺着自己的小指头慢慢地往下流。
小丫头察觉到有什么顺着自己的喉咙里流下去了,也顾不上干嚎了。
一个还没牙的小婴儿,硬喝出了狼吞虎咽的感觉。
顾妩笑着摸了摸她脑袋顶的小绒毛,心想:这时候你努力活着的样子可真可爱啊!
但愿你长大了,也能永远这么生机勃勃的。
小丫头喝饱了水,吧唧吧唧小嘴,心满意足地睡了。
顾妩见状,悄悄也往自己嘴里喂了两口灵泉水。
这头水刚咽进嘴里,李秀秀立马就顾不上装睡了,摆出一副好奇的模样:“嫂子你在吃什么啊?”
顾妩没理她。
李秀秀咽了口唾沫,又再接再厉:“嫂子我好饿啊!”
她这话一出口,其他两个孩子也装不住了,一骨碌地爬了起来,眼巴巴地盯着顾妩瞧,生怕她真的背着他们偷吃什么好东西。
顾妩坐起身,摸了摸还在发烧昏迷的李肇东,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和着灵泉水给他喂下去了。
才转头问那三头白眼狼:“我的血,喝吗?”
说完她也不等三人回复,就低拉着眉眼自顾自地道:“你们也是大孩子了,装病硬喝侄女儿的奶水,我就不说什么了。
但血这个东西,我自己也没多少,还得留着救你们二哥的命,要是实在想喝……”
顾妩看着三人咽口水的样子,冷冷地笑了笑:“那就喝自己的吧!”
看着样子,他们已经完全懂得卖/身对于原主来说有多难受了,可他们就这么逼着眼睛装蒜。
看来这三个孩子,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三个人被她这笑吓得往后一缩,张口想解释,但看她清透的眼神,悻悻地转身捉蚂蚱去了。
可他们也不敢走远,只在顾妩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见她们走了,顾妩旁边的小媳妇儿才慢悠悠地挪了过来,拿手指虚点了顾妩的眉心几下,小声道:“你啊你,那丫头昨天捉到的蚂蚱,都自己一个人偷偷吃了,给你留一根腿没?你可好……可当心养出一群白眼狼来。”
顾妩被她逗笑了:“我要一根蚂蚱腿干啥?还不够塞牙缝的。”
蚂蚱(蝗虫)这玩意儿蛋白质含量很高,但能留在这里的,总共也就成人的指肚子大小。
一根腿儿是真不够塞牙缝。
再说这玩意儿身上带着数不清的寄生虫,这要是烤了、炒了吃,当然没问题,但生嚼……
以这年代医院里对于寄生虫的防治……算了,还是让李秀秀吃独食吧!
……
说起来,这小媳妇就是李秀秀嘴里的王家娘娘了。
她家里是自家男人带着两个亲兄弟,小两口膝下还有两个男孩儿。
一大家子人,除了她,都个顶个的能吃。
本来他们是打算上上海投奔亲戚的,但出来才半个月,口粮就吃得精光了。
这旮沓离上海还有十万八千里呢,可这一路上,吃得要被蝗虫们祸祸光了。
这剩下的东西,也禁不住一帮子灾民们挖天翻地地乱吃。
这可不,没几天她男人就饿倒了。
说实话,这逃荒的路上,见得多了的都知道。
这有存粮的家庭还好,没存粮的话。饿倒的人绝对先是家里的小丫头片子们,接着就轮到了底下的媳妇儿,然后是老人,再然后是男孩儿。
最后,才能轮的上当家的男人们。
不管这顺序究竟是怎么排的,但大家都默认当家的男人是一定不能倒下的。
要不然就算有了粮食,剩下的一众老弱病残,也绝对活不下来。
这王家,上没老下没闺女的,按理说先饿倒的,绝对就是这小媳妇了。
等她真饿死了,家里人还能借着她再熬一段时间呢。
可现在她家的男人却先倒了,这是为啥呢?
还不是因为这男的实在太稀罕自己媳妇儿了,宁肯自己饿死了,也不让她先饿死。
这男人情深义重,这小媳妇也不愿意他就这么死了,当天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出去了,回来时还带了大半袋子的生米。
这男人明明都饿得不成了,可水米一到嘴里就吐,边吐还边哭,一个大男人,哭得还怪让人心慌的。
小媳妇儿也跟着他哭,可她一边哭,还一边用嘴给男人喂饭。
就这么折腾了两三天,男人终于挨不住了,张口咽了三天以来的第一口吃食。
等他能起身以后,也不说话,只是钻天入地地找吃喝,一回来就抱着媳妇儿不说话。
只是自此以后,他再也不敢装着不吃了,就怕自己再倒了,他的小丫头再出去谋食。
那……
一想到这个,男人的拳头就握得崩崩响。
但眼下这光景,他再坚持得狠,该找不到吃的,照样找不到。
所以他家就维持了眼下这种状态——能爬起来的时候,男人就拼了命的找吃的,实在找不到,人就饿倒了,到时候小媳妇就得再出去找救命粮。
然后以一种极为惨烈地方式进食。
原主就见过那男人吃救命粮的样子——他一边往下咽,一边满脸的青筋暴起。
那样子看起来,跟咽刀片儿也没什么两样儿。
就这么循环往复,一直维持到他们找到了活路。
顾妩穿越前是个学生崽,每天最操心的东西,也就是背书背不进去了。
长期和平的生存状态,让她对各种天灾兵祸都没什么深刻地印象。
所以宁肯打仗,也不愿意背书这样的傻话也说过。
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被系统绑定。
可真到这个时候了,她才意识到“宁做盛世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的意思。
这时候的人,真的是从头浸到脚的苦啊!
更可怕的是,在这个时代里,更苦的人还比比皆是。
……
那小媳妇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我在意的是一根蚂蚱腿儿吗,不,那是心意,她要是有心,再小的腿儿……”说到这里,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才接着说:“问一声总能行吧,她就不,你还是自己留个心眼。”
这傻姑娘居然想卖自己养活一大帮子人,是不是缺心眼儿。
自己赚得吃食,她男人和孩子还能吃一大半儿呢,分到兄弟们手上的,也就是勉强/饿不死的量。
就这样,他们都心满意足了。
哪像这傻丫头,亲生闺女的口粮都被骗了个精光,还不听劝,现在好了吧,孩子都饿成这色(sei)儿了。
哎!
这小丫头的脸色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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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嘴里。
小丫头连忙使劲地撮了起来,可她吸了两口,就发现自己什么也没喝到,张口无声地抽了抽。
那可怜见儿的!
摸着这孩子的情况实在不好,顾妩赶紧调动灵泉水,让它顺着自己的小指头慢慢地往下流。
小丫头察觉到有什么顺着自己的喉咙里流下去了,也顾不上干嚎了。
一个还没牙的小婴儿,硬喝出了狼吞虎咽的感觉。
顾妩笑着摸了摸她脑袋顶的小绒毛,心想:这时候你努力活着的样子可真可爱啊!
但愿你长大了,也能永远这么生机勃勃的。
小丫头喝饱了水,吧唧吧唧小嘴,心满意足地睡了。
顾妩见状,悄悄也往自己嘴里喂了两口灵泉水。
这头水刚咽进嘴里,李秀秀立马就顾不上装睡了,摆出一副好奇的模样:“嫂子你在吃什么啊?”
顾妩没理她。
李秀秀咽了口唾沫,又再接再厉:“嫂子我好饿啊!”
她这话一出口,其他两个孩子也装不住了,一骨碌地爬了起来,眼巴巴地盯着顾妩瞧,生怕她真的背着他们偷吃什么好东西。
顾妩坐起身,摸了摸还在发烧昏迷的李肇东,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和着灵泉水给他喂下去了。
才转头问那三头白眼狼:“我的血,喝吗?”
说完她也不等三人回复,就低拉着眉眼自顾自地道:“你们也是大孩子了,装病硬喝侄女儿的奶水,我就不说什么了。
但血这个东西,我自己也没多少,还得留着救你们二哥的命,要是实在想喝……”
顾妩看着三人咽口水的样子,冷冷地笑了笑:“那就喝自己的吧!”
看着样子,他们已经完全懂得卖/身对于原主来说有多难受了,可他们就这么逼着眼睛装蒜。
看来这三个孩子,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三个人被她这笑吓得往后一缩,张口想解释,但看她清透的眼神,悻悻地转身捉蚂蚱去了。
可他们也不敢走远,只在顾妩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见她们走了,顾妩旁边的小媳妇儿才慢悠悠地挪了过来,拿手指虚点了顾妩的眉心几下,小声道:“你啊你,那丫头昨天捉到的蚂蚱,都自己一个人偷偷吃了,给你留一根腿没?你可好……可当心养出一群白眼狼来。”
顾妩被她逗笑了:“我要一根蚂蚱腿干啥?还不够塞牙缝的。”
蚂蚱(蝗虫)这玩意儿蛋白质含量很高,但能留在这里的,总共也就成人的指肚子大小。
一根腿儿是真不够塞牙缝。
再说这玩意儿身上带着数不清的寄生虫,这要是烤了、炒了吃,当然没问题,但生嚼……
以这年代医院里对于寄生虫的防治……算了,还是让李秀秀吃独食吧!
……
说起来,这小媳妇就是李秀秀嘴里的王家娘娘了。
她家里是自家男人带着两个亲兄弟,小两口膝下还有两个男孩儿。
一大家子人,除了她,都个顶个的能吃。
本来他们是打算上上海投奔亲戚的,但出来才半个月,口粮就吃得精光了。
这旮沓离上海还有十万八千里呢,可这一路上,吃得要被蝗虫们祸祸光了。
这剩下的东西,也禁不住一帮子灾民们挖天翻地地乱吃。
这可不,没几天她男人就饿倒了。
说实话,这逃荒的路上,见得多了的都知道。
这有存粮的家庭还好,没存粮的话。饿倒的人绝对先是家里的小丫头片子们,接着就轮到了底下的媳妇儿,然后是老人,再然后是男孩儿。
最后,才能轮的上当家的男人们。
不管这顺序究竟是怎么排的,但大家都默认当家的男人是一定不能倒下的。
要不然就算有了粮食,剩下的一众老弱病残,也绝对活不下来。
这王家,上没老下没闺女的,按理说先饿倒的,绝对就是这小媳妇了。
等她真饿死了,家里人还能借着她再熬一段时间呢。
可现在她家的男人却先倒了,这是为啥呢?
还不是因为这男的实在太稀罕自己媳妇儿了,宁肯自己饿死了,也不让她先饿死。
这男人情深义重,这小媳妇也不愿意他就这么死了,当天就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出去了,回来时还带了大半袋子的生米。
这男人明明都饿得不成了,可水米一到嘴里就吐,边吐还边哭,一个大男人,哭得还怪让人心慌的。
小媳妇儿也跟着他哭,可她一边哭,还一边用嘴给男人喂饭。
就这么折腾了两三天,男人终于挨不住了,张口咽了三天以来的第一口吃食。
等他能起身以后,也不说话,只是钻天入地地找吃喝,一回来就抱着媳妇儿不说话。
只是自此以后,他再也不敢装着不吃了,就怕自己再倒了,他的小丫头再出去谋食。
那……
一想到这个,男人的拳头就握得崩崩响。
但眼下这光景,他再坚持得狠,该找不到吃的,照样找不到。
所以他家就维持了眼下这种状态——能爬起来的时候,男人就拼了命的找吃的,实在找不到,人就饿倒了,到时候小媳妇就得再出去找救命粮。
然后以一种极为惨烈地方式进食。
原主就见过那男人吃救命粮的样子——他一边往下咽,一边满脸的青筋暴起。
那样子看起来,跟咽刀片儿也没什么两样儿。
就这么循环往复,一直维持到他们找到了活路。
顾妩穿越前是个学生崽,每天最操心的东西,也就是背书背不进去了。
长期和平的生存状态,让她对各种天灾兵祸都没什么深刻地印象。
所以宁肯打仗,也不愿意背书这样的傻话也说过。
要不是这样,她也不会被系统绑定。
可真到这个时候了,她才意识到“宁做盛世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的意思。
这时候的人,真的是从头浸到脚的苦啊!
更可怕的是,在这个时代里,更苦的人还比比皆是。
……
那小媳妇一脸的恨铁不成钢:“我在意的是一根蚂蚱腿儿吗,不,那是心意,她要是有心,再小的腿儿……”说到这里,她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
才接着说:“问一声总能行吧,她就不,你还是自己留个心眼。”
这傻姑娘居然想卖自己养活一大帮子人,是不是缺心眼儿。
自己赚得吃食,她男人和孩子还能吃一大半儿呢,分到兄弟们手上的,也就是勉强/饿不死的量。
就这样,他们都心满意足了。
哪像这傻丫头,亲生闺女的口粮都被骗了个精光,还不听劝,现在好了吧,孩子都饿成这色(sei)儿了。
哎!
这小丫头的脸色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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