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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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大红包 作者:天心火痕
第三百五十六章 天狗
人间历法,丁丑年,二月初四。
干冷的草原上,寒风如刀,能刮骨入髓。
“吸~”
“呼~~~”
“吸~”
“呼~~~”
只有一件单薄的破布麻衣裹在身上,加下的一双草鞋已经磨烂了,踩在如同刀片一样的坚草上,脚掌已经通红一片,几道划开的伤口正在渗血。
“来了,他们来了!”
“快,快啊~!我不能死在这儿,我的族人,还在等着我……”
油腻腻的头发满是污垢,被汗水黏在黝黑的脸上,看不清楚他长得是什么模样。
咬着牙奔命,早已经酸软的双腿已经麻木了,但他不敢停下来,一刻也不敢停下来。
天高气清,几朵厚厚的白色云朵吹开,天空湛蓝一片。
吼!!!
轰、轰、轰、轰……
这一声嘶吼,在大草原上传出,千里之外都能听得出来,那是一个强大的生灵。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一步步踩在地上,沉重的脚步声让他更加焦急。
跑!
疲惫不堪了,但还是要跑,脚下一麻,摔倒在地上,坚硬的草片将他的脸颊划出几道血痕。
可此时已经顾不上这些了,乏力的支起身体,却又倒了下去,连忙爬着往前逃窜。
突然。
他看到地上出现一个巨大的影子,遮住了天空中的太阳光,紧接着,身后传来巨大的震动声。
他—来—了!
“呼呼~不,怎么这么快!”
他一转头,果然,看到了一个高达三四十米的巨大生灵,狗头人身,但是一双脚掌却又是毛茸茸的蹄子。他惊悚的看着那个高大的身影,嘶叫着想要离开,但,他做不到了,他已经没有一点儿力气了。他已经五六天没有吃饭,加上这几天疯狂的逃窜,耗尽了他所有的潜能。
现在,他近乎油尽灯枯……
“不!!!”
那怪物的手掌抓向他,在这巨大的手掌面前,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喊了一声。
说真的,他不怕死!
但是他若是死了,他的族人,便彻底完了。
此刻。
在大草原的百里之外,唐逸扒开草丛,将其中的一颗小草连带着下面的土壤,全部挖了出来。
没想到从空中飞过这段草原的时候,他的破妄神瞳,竟然看到了一颗了不得的灵草,端得不凡,唐逸便下来将其挖了出来,以备将来使用。
“意外的惊喜,这个世界,竟然有这等灵草,不错不错。”
距离当初和擎苍一战,已经过去了小半年。
从那一天开始,四海八荒的形势,骤然变化。
万千种族都知道了,那个在夹缝中卑微生存的人族,出现了一个惊世强者,以一人之力,打的诸多强者束手,尤其是翼君擎苍更是凄惨,死了几十万精英手下,本人也被打掉了门牙,深受重伤,屈辱的唱了一首叫什么【凉凉】的歌曲,才被放走。
想想就好羞耻,堂堂翼君,竟然要唱一首小曲……
可形势逼人,不唱就死!
东皇钟都被强行镇压了,他还能怎么办,不死只有认怂。
令人惊奇的是,那个人族强者唐逸,竟真的就这么放过了擎苍!
而后一阵电光闪过,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的身影。
数月之间,唐逸之威名,传遍天下!
人族,也站在了所有强者的面前,好多强者,都在好奇,就这么一个孱弱的种族,是如何诞生那样惊世骇俗的强者的。
当唐逸挖完了灵草,忽然疑惑迎着太阳光,往东边看了看。
“呃,荒无人烟的,哪儿来的小毛驴?”
叮铃~叮铃~
唐逸话音没落,在地平线上,一只瘦小的毛驴往他这边走来,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小铃铛,叮叮当当的响着。
……
人族,神风部落。
此部落人族,生活在这里已经有六千多年了。
部落为位于草原和丛林的交界处,中间被一条巨大的贝尼河分开,贝尼河河水清澈见底,水产丰盛,且水势极为缓慢。也因此,此地物产极为丰富,使得神风部落富足的在此绵延六千年。
神风部落有族人千万,汇集在此,好似一个国度一般。但是此部落北侧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根本难以走到尽头,南侧则是丛林,越往深处,越是凶险,尤其是那毒瘴大山中,有大恐怖。
天罢是神风部落一个不起眼的平凡人,他长得普通,出生普通,资质也是普通,修炼到二十岁,也不过堪堪武道入门。
只有在没人的时候,他喜欢爬到高处,静看远处,暗自发誓:“我要成为强者,我要去草原尽头,丛林深处!我要让我的族人,走出这里,不再束缚在这一片区域之内!”
勤修苦练,打磨功底,去丛林厮杀……
直到两个月前,他带上干粮,骑着驴子,往草原深处进发,他看到了一群“巨大”的生灵,那是他从未见过了,是恐怖的!
更恐怖的是,他巧合的听到了他们的交谈。
这群可怕的生灵,想要去南方,去他的部落,抓捕人族。
惊骇之下,他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巴,他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失声,冷汗淋漓的他,拼命的想要自己冷静下来。
就这么悄悄地,悄悄地,一点点后退,等到远处了,可悲的是他的驴不见了……他顾不上寻找,他怕没找到驴,自己就会被发现,所以他不停的跑,他要离开这里,越远越好。
然而,这群生灵,还是发现了他的存在。
而且,五六天奔跑的距离,他们不到一个时辰,就追了上来。
巨大的生灵,蔑视地上的蝼蚁,无情的一抓,就要将之碾碎了。
他们此行就是要抓捕人族,但不是一个两个人族就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的,他们需要大量的人族。这个人族突然出现在这里,想必,人族的部落,应该也距此不远了。他们拥有先天的能力,只要闻着味道,就到能追寻道万里之外的目标。所以,他们并不需要这个活口,作为向导。
“一根草,可斩尽日月星辰!”
那巨大的手掌,停留在天罢身前五米处,不得寸进,对面那个巨大的身体,也突然僵硬在那里,一动不动。
叮铃~叮铃~
叮叮当当的铃声越来越近,那是从一个小毛驴子身上传出来的。
第三百五十六章 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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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天狗
人间历法,丁丑年,二月初四。
干冷的草原上,寒风如刀,能刮骨入髓。
“吸~”
“呼~~~”
“吸~”
“呼~~~”
只有一件单薄的破布麻衣裹在身上,加下的一双草鞋已经磨烂了,踩在如同刀片一样的坚草上,脚掌已经通红一片,几道划开的伤口正在渗血。
“来了,他们来了!”
“快,快啊~!我不能死在这儿,我的族人,还在等着我……”
油腻腻的头发满是污垢,被汗水黏在黝黑的脸上,看不清楚他长得是什么模样。
咬着牙奔命,早已经酸软的双腿已经麻木了,但他不敢停下来,一刻也不敢停下来。
天高气清,几朵厚厚的白色云朵吹开,天空湛蓝一片。
吼!!!
轰、轰、轰、轰……
这一声嘶吼,在大草原上传出,千里之外都能听得出来,那是一个强大的生灵。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一步步踩在地上,沉重的脚步声让他更加焦急。
跑!
疲惫不堪了,但还是要跑,脚下一麻,摔倒在地上,坚硬的草片将他的脸颊划出几道血痕。
可此时已经顾不上这些了,乏力的支起身体,却又倒了下去,连忙爬着往前逃窜。
突然。
他看到地上出现一个巨大的影子,遮住了天空中的太阳光,紧接着,身后传来巨大的震动声。
他—来—了!
“呼呼~不,怎么这么快!”
他一转头,果然,看到了一个高达三四十米的巨大生灵,狗头人身,但是一双脚掌却又是毛茸茸的蹄子。他惊悚的看着那个高大的身影,嘶叫着想要离开,但,他做不到了,他已经没有一点儿力气了。他已经五六天没有吃饭,加上这几天疯狂的逃窜,耗尽了他所有的潜能。
现在,他近乎油尽灯枯……
“不!!!”
那怪物的手掌抓向他,在这巨大的手掌面前,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喊了一声。
说真的,他不怕死!
但是他若是死了,他的族人,便彻底完了。
此刻。
在大草原的百里之外,唐逸扒开草丛,将其中的一颗小草连带着下面的土壤,全部挖了出来。
没想到从空中飞过这段草原的时候,他的破妄神瞳,竟然看到了一颗了不得的灵草,端得不凡,唐逸便下来将其挖了出来,以备将来使用。
“意外的惊喜,这个世界,竟然有这等灵草,不错不错。”
距离当初和擎苍一战,已经过去了小半年。
从那一天开始,四海八荒的形势,骤然变化。
万千种族都知道了,那个在夹缝中卑微生存的人族,出现了一个惊世强者,以一人之力,打的诸多强者束手,尤其是翼君擎苍更是凄惨,死了几十万精英手下,本人也被打掉了门牙,深受重伤,屈辱的唱了一首叫什么【凉凉】的歌曲,才被放走。
想想就好羞耻,堂堂翼君,竟然要唱一首小曲……
可形势逼人,不唱就死!
东皇钟都被强行镇压了,他还能怎么办,不死只有认怂。
令人惊奇的是,那个人族强者唐逸,竟真的就这么放过了擎苍!
而后一阵电光闪过,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的身影。
数月之间,唐逸之威名,传遍天下!
人族,也站在了所有强者的面前,好多强者,都在好奇,就这么一个孱弱的种族,是如何诞生那样惊世骇俗的强者的。
当唐逸挖完了灵草,忽然疑惑迎着太阳光,往东边看了看。
“呃,荒无人烟的,哪儿来的小毛驴?”
叮铃~叮铃~
唐逸话音没落,在地平线上,一只瘦小的毛驴往他这边走来,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小铃铛,叮叮当当的响着。
……
人族,神风部落。
此部落人族,生活在这里已经有六千多年了。
部落为位于草原和丛林的交界处,中间被一条巨大的贝尼河分开,贝尼河河水清澈见底,水产丰盛,且水势极为缓慢。也因此,此地物产极为丰富,使得神风部落富足的在此绵延六千年。
神风部落有族人千万,汇集在此,好似一个国度一般。但是此部落北侧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根本难以走到尽头,南侧则是丛林,越往深处,越是凶险,尤其是那毒瘴大山中,有大恐怖。
天罢是神风部落一个不起眼的平凡人,他长得普通,出生普通,资质也是普通,修炼到二十岁,也不过堪堪武道入门。
只有在没人的时候,他喜欢爬到高处,静看远处,暗自发誓:“我要成为强者,我要去草原尽头,丛林深处!我要让我的族人,走出这里,不再束缚在这一片区域之内!”
勤修苦练,打磨功底,去丛林厮杀……
直到两个月前,他带上干粮,骑着驴子,往草原深处进发,他看到了一群“巨大”的生灵,那是他从未见过了,是恐怖的!
更恐怖的是,他巧合的听到了他们的交谈。
这群可怕的生灵,想要去南方,去他的部落,抓捕人族。
惊骇之下,他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巴,他害怕自己会忍不住失声,冷汗淋漓的他,拼命的想要自己冷静下来。
就这么悄悄地,悄悄地,一点点后退,等到远处了,可悲的是他的驴不见了……他顾不上寻找,他怕没找到驴,自己就会被发现,所以他不停的跑,他要离开这里,越远越好。
然而,这群生灵,还是发现了他的存在。
而且,五六天奔跑的距离,他们不到一个时辰,就追了上来。
巨大的生灵,蔑视地上的蝼蚁,无情的一抓,就要将之碾碎了。
他们此行就是要抓捕人族,但不是一个两个人族就能满足他们的需要的,他们需要大量的人族。这个人族突然出现在这里,想必,人族的部落,应该也距此不远了。他们拥有先天的能力,只要闻着味道,就到能追寻道万里之外的目标。所以,他们并不需要这个活口,作为向导。
“一根草,可斩尽日月星辰!”
那巨大的手掌,停留在天罢身前五米处,不得寸进,对面那个巨大的身体,也突然僵硬在那里,一动不动。
叮铃~叮铃~
叮叮当当的铃声越来越近,那是从一个小毛驴子身上传出来的。
第三百五十六章 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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