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想和你讲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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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没死?!”
望着重新走进来的方修,云焕仲一脸不可置信,也实在想不通为何。
哪怕是百炼玄甲都无法经受自己这一掌,可这方修明明只是普通的肉体凡躯,又是如何抵挡?虽然对方临进门时,特意拉平了胸口的衣衫,但依旧可以看出胸口明显凹下去的痕迹
“暂时还没死,不过也快了。”
方修望着眼前这曾无私帮助过自己,被自己尊称为“云叔”的中年将领,开口问道:“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是谁,可否让我死个明白?”
“云焕仲,夏朝八大神将之辟军。”云焕仲冷声道。
方修点了点头,露出了然之色:“怪不得如此厉害,原来是传言中的辟军神将。”
然后,他接着道:“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虽然你要杀我,但是我还是觉得你这个人是个不错的人,和我先前所见过的那些军官不一样。那些孤儿,对这件事完全不知情,也没有参与,万般罪孽,皆归于我。”
“我知道了。”
如果那些孤儿没有参与这件事,并且毫不知情,本不是嗜杀之人的云焕仲,自然不会迁怒于他们。
方修再次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多谢”之类的话语,因为这实在太过于矫情,而且他也实在说不出口,毕竟面前的云焕仲,是要夺走自己性命之仇敌。
就像先前曾经提到过的,一直以来,方修都是一个惜命如金,贪生怕死之人。
——惜命如金这个词,用的很好很贴切,直接点出了他两件毕生至爱之物。
“胸口有些闷,容我先吐口血。”
说完,他就真的弯下腰去,剧烈咳嗽起来,吐出一大滩鲜血。
地面鲜血中的碎物,比先前多了些,也大了些。
大厅内一片静谧,场中众人都安静望着这诡异万分的一幕,没有人插话,没有人打扰,目光不知是敬畏,还是怜悯。
这口压在心头的瘀血吐出,觉得身体舒服了些许。
方修掏出那方血帕,擦拭了下满是鲜血的唇角,尽力保持最完美的形象,来迎接那不知何时会突然来至的死亡。
“好了,言归正常。我这次回来,其实就是想临死之前聊聊人生感想,顺带和你们讲讲道理。”
环视了厅内众人一圈,他缓缓开口,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其实我这个人啊,一向都很不喜欢这些烦得要死的大道理,想来大概是因为,以前被一个满口大黄牙的无为君子,整天在我耳边念叨这些大道理念叨烦了。加上那家伙经常不刷牙,还超级喜欢吃大蒜之类的重口味食物,一张嘴那醉人的芬芳简直让人窒息。”
“我这人非常爱干净,也许这是打娘胎带出来的好习惯,在这里,我得好好感谢一下我爹娘,虽然我并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现在又在哪里。说起来也奇怪,在那些年和大黄牙生活时,我不仅没有嫌弃过不爱洗澡不爱刷牙,一天到晚把房间弄得像是猪窝,总是要我跟在后面不停收拾的他,反而觉得这样的生活挺有味道。不要误解,我说的这种味道,不是大蒜味道的味道,而是那种无色无味的味道。”
诉说起那些久远而温馨的往事,方修脸上的表情柔和下来,嘴角有着淡淡笑意。
“大黄牙说,他是在荒野雪原中捡到被遗弃的我,那时候的他风华正茂玉树临风,惹得无数少女竞折腰,当然这都是他自称而已,反正我是完全看不到任何根据,从不去相信的。若真是像他所说,哪里会到死都没娶到老婆,每次出门一见到姑娘就两眼发直,哈喇子乱流。而且我一直怀疑一件事,大黄牙至死都是一个可怜的处男!”
“六岁那一年,我便学会了杀人!”
方修的语气很是平静,就像是一池不起波澜的死水:“那是夏朝与姜国开战的第六年,秩序每况愈下,凉城很多原住民都死了,死在姜国军队的炮火中,死在夏朝兵卒的刀刃下,每天每夜都在死人,到处都在烧杀劫掠。
这种事,其实和我们无关的,毕竟我们穷得经常吃草根树皮了,根本没人会来劫掠我们,也根本不必上去瞎搀和。”
“或许是树皮草根啃太多了,满口大黄牙的大黄牙变成了老黄牙。但他人老心却不老,总是义正词严地念叨着什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然后揣了把连树皮都砍不动的破菜刀,风风火火出门,那副少年热血的模样,就像是要去拯救世界。我当时实在放心不下,便悄悄跟了出去,然后见到被一脚踹翻在地的老黄牙,于是我捡起地上那把破菜刀,就像是平日砍树皮一样,一刀砍在那名中年壮汉的脸上,搜刮光了他身上所有的钱。”
事实当然不会如讲述的这么简单,但当全场听到方修轻描淡写的描述时,很多人脑海中都浮现出了这样一幅场景,一名年龄六岁的男童,用瘦弱的手臂提起菜刀,一刀重重砍下,血肉横飞的场景。
“我方修是一名天才,世间第一的天才!”
就算都已经狼狈成这样,但是在夸赞自己的时候,方修却依旧毫不留余力,背脊挺直头颅高昂,带着睥睨天下豪杰的那种傲然:
“从小到大,不管是学什么,我方修都是信手拈来无师自通,这其中自然同样包括杀人这件事。自那天过后,我发现其实杀人也是一件极其简单易学的事物,人杀的多了,腰包内的钱自然也就多了,我们也再不用去啃那些难以下咽的树皮草根了。但老黄牙总是脑袋抽风,将赚来钱财的一大部分都分润给城中那些灾民,明明连自己都没有照顾好,就去悲天悯人地心怀天下苍生,你们说这种人是不是简直有病啊!”
“我当时想既然有了钱,老黄牙得赶紧找个小媳妇才行,不然等老了都没有人深夜帮忙撩被子的,那多凄凉,那些不知情的外人还以为我是虐待他呢。
可他却说,一个人独占一张床多舒服,干嘛非要两个人挤一起,然后转过身,又对着路边的小娘子犯花痴流哈喇子。我说那好,不娶媳妇,那你出门找风尘女子解决一下生理需求总行吧,别每天对着街上路过的姑娘犯花痴流哈喇子,就算真的要犯,也得找个过得去的,别只要是母的就一视同仁。他又不肯,说那种地方不是君子应该涉足的,更何况这是要花钱的,这些冤枉钱能免则免,不如把钱省下来,存在那里,留给我作老婆本,将来娶媳妇用!”
“你们说这种人蠢蛋不蠢蛋,智障不智障!我方修这么天才的人物,还害怕将来讨不到老婆?还省给我做老婆本,怎么不留给自己做棺材本呢!妈的把老子惹急了,大不了靠脸吃软饭当个小白脸去!”
很是难得的,方修直接情绪激动爆了粗口。
情绪激动的后果,就是他又弯腰吐了一大滩血。
“老黄牙总是说我这个人性格太暗,杀心太重,对待生命毫无敬畏之意。因此不仅每天长篇大论劝导我,还从破落的书院中找来各类书籍,说这样可以净化我心中的黑暗。还说等以后战争结束,我可以凭着这些年的所学出仕为官,走向辉煌而光明的人生。”
“……再然后,老黄牙死了。”
不知是身上的伤势太重,还是这份回忆太重,压得方修的声音有些沙哑低沉。
“那天他照常出门转悠,美名曰执行正义,其实又是蹲在路边看小娘子流哈喇子去了,可这一看,便再也没能回来。我焦急找寻了很久,终于在城外某处军营的栅栏上寻到他,毕竟他那满口大黄牙是如此熟悉而瞩目,在那成排被割下的头颅中格外醒目,像是风干的腊肠,显得可悲而可笑。后来我得知,原来那处军营的长官为了升迁,决意用平民的头颅冒充战功,老黄牙只是运气不好,被撞见了。”
“因为实在找不到身躯,我只好将就着把他的头颅下葬。又因为实在不知道下手的到底是谁,我只好不辞辛苦花了很长一段的时间,将那军营中的数十兵卒一刀一刀一个一个都杀了。”
“再后来,在那些没有老黄牙唠叨的日子里,我回忆起了很多遥远而熟悉的往事,也渐渐想通了很多事情很多道理。”
“杀人的确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我决定做一点有意思的事情,好好当一个好人,就像是老黄牙那样的好人。于是我开始像他一样,收养起那些在战争中失去父母亲人无依无靠的孤儿们,一如正值风华正茂年华的他当年收养我那般。
我不停从外面搬书回家看,准备一有机会便去参加夏朝的春试亦或是姜国的科举,随随便便金榜题名拿个第一,然后等老黄牙哪天闲得无聊回来托梦给我,或者我哪天见到他时,好好显摆显摆。”
“没死之前,老黄牙总是一天到晚对着我念叨,说要是能见到我讨个漂亮媳妇回来,他就是死也瞑目了。可那天,当我找到他的头颅时,发现他的眼睛是圆瞪着的,看来一定是对我还未娶到漂亮媳妇的事念念不忘,所以才无法瞑目。”
“不过我方修是什么人?可是世间最天才的天才!所以就算要娶媳妇,那也必须得是全世间最漂亮的,这样老黄牙不仅得给我瞑目,就连满口的大黄牙也都会笑得掉光。”
似乎想象出了那幅可笑至极的场景,方修咧嘴无声大笑了起来,露出被鲜血镀成血色的两排整齐牙齿,配合着唇角未干的殷红血迹,有些狰狞。
整座大厅,依旧无言沉默着,只剩下呼啸盘旋的朔风声。
望着重新走进来的方修,云焕仲一脸不可置信,也实在想不通为何。
哪怕是百炼玄甲都无法经受自己这一掌,可这方修明明只是普通的肉体凡躯,又是如何抵挡?虽然对方临进门时,特意拉平了胸口的衣衫,但依旧可以看出胸口明显凹下去的痕迹
“暂时还没死,不过也快了。”
方修望着眼前这曾无私帮助过自己,被自己尊称为“云叔”的中年将领,开口问道:“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你是谁,可否让我死个明白?”
“云焕仲,夏朝八大神将之辟军。”云焕仲冷声道。
方修点了点头,露出了然之色:“怪不得如此厉害,原来是传言中的辟军神将。”
然后,他接着道:“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虽然你要杀我,但是我还是觉得你这个人是个不错的人,和我先前所见过的那些军官不一样。那些孤儿,对这件事完全不知情,也没有参与,万般罪孽,皆归于我。”
“我知道了。”
如果那些孤儿没有参与这件事,并且毫不知情,本不是嗜杀之人的云焕仲,自然不会迁怒于他们。
方修再次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多谢”之类的话语,因为这实在太过于矫情,而且他也实在说不出口,毕竟面前的云焕仲,是要夺走自己性命之仇敌。
就像先前曾经提到过的,一直以来,方修都是一个惜命如金,贪生怕死之人。
——惜命如金这个词,用的很好很贴切,直接点出了他两件毕生至爱之物。
“胸口有些闷,容我先吐口血。”
说完,他就真的弯下腰去,剧烈咳嗽起来,吐出一大滩鲜血。
地面鲜血中的碎物,比先前多了些,也大了些。
大厅内一片静谧,场中众人都安静望着这诡异万分的一幕,没有人插话,没有人打扰,目光不知是敬畏,还是怜悯。
这口压在心头的瘀血吐出,觉得身体舒服了些许。
方修掏出那方血帕,擦拭了下满是鲜血的唇角,尽力保持最完美的形象,来迎接那不知何时会突然来至的死亡。
“好了,言归正常。我这次回来,其实就是想临死之前聊聊人生感想,顺带和你们讲讲道理。”
环视了厅内众人一圈,他缓缓开口,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其实我这个人啊,一向都很不喜欢这些烦得要死的大道理,想来大概是因为,以前被一个满口大黄牙的无为君子,整天在我耳边念叨这些大道理念叨烦了。加上那家伙经常不刷牙,还超级喜欢吃大蒜之类的重口味食物,一张嘴那醉人的芬芳简直让人窒息。”
“我这人非常爱干净,也许这是打娘胎带出来的好习惯,在这里,我得好好感谢一下我爹娘,虽然我并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现在又在哪里。说起来也奇怪,在那些年和大黄牙生活时,我不仅没有嫌弃过不爱洗澡不爱刷牙,一天到晚把房间弄得像是猪窝,总是要我跟在后面不停收拾的他,反而觉得这样的生活挺有味道。不要误解,我说的这种味道,不是大蒜味道的味道,而是那种无色无味的味道。”
诉说起那些久远而温馨的往事,方修脸上的表情柔和下来,嘴角有着淡淡笑意。
“大黄牙说,他是在荒野雪原中捡到被遗弃的我,那时候的他风华正茂玉树临风,惹得无数少女竞折腰,当然这都是他自称而已,反正我是完全看不到任何根据,从不去相信的。若真是像他所说,哪里会到死都没娶到老婆,每次出门一见到姑娘就两眼发直,哈喇子乱流。而且我一直怀疑一件事,大黄牙至死都是一个可怜的处男!”
“六岁那一年,我便学会了杀人!”
方修的语气很是平静,就像是一池不起波澜的死水:“那是夏朝与姜国开战的第六年,秩序每况愈下,凉城很多原住民都死了,死在姜国军队的炮火中,死在夏朝兵卒的刀刃下,每天每夜都在死人,到处都在烧杀劫掠。
这种事,其实和我们无关的,毕竟我们穷得经常吃草根树皮了,根本没人会来劫掠我们,也根本不必上去瞎搀和。”
“或许是树皮草根啃太多了,满口大黄牙的大黄牙变成了老黄牙。但他人老心却不老,总是义正词严地念叨着什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然后揣了把连树皮都砍不动的破菜刀,风风火火出门,那副少年热血的模样,就像是要去拯救世界。我当时实在放心不下,便悄悄跟了出去,然后见到被一脚踹翻在地的老黄牙,于是我捡起地上那把破菜刀,就像是平日砍树皮一样,一刀砍在那名中年壮汉的脸上,搜刮光了他身上所有的钱。”
事实当然不会如讲述的这么简单,但当全场听到方修轻描淡写的描述时,很多人脑海中都浮现出了这样一幅场景,一名年龄六岁的男童,用瘦弱的手臂提起菜刀,一刀重重砍下,血肉横飞的场景。
“我方修是一名天才,世间第一的天才!”
就算都已经狼狈成这样,但是在夸赞自己的时候,方修却依旧毫不留余力,背脊挺直头颅高昂,带着睥睨天下豪杰的那种傲然:
“从小到大,不管是学什么,我方修都是信手拈来无师自通,这其中自然同样包括杀人这件事。自那天过后,我发现其实杀人也是一件极其简单易学的事物,人杀的多了,腰包内的钱自然也就多了,我们也再不用去啃那些难以下咽的树皮草根了。但老黄牙总是脑袋抽风,将赚来钱财的一大部分都分润给城中那些灾民,明明连自己都没有照顾好,就去悲天悯人地心怀天下苍生,你们说这种人是不是简直有病啊!”
“我当时想既然有了钱,老黄牙得赶紧找个小媳妇才行,不然等老了都没有人深夜帮忙撩被子的,那多凄凉,那些不知情的外人还以为我是虐待他呢。
可他却说,一个人独占一张床多舒服,干嘛非要两个人挤一起,然后转过身,又对着路边的小娘子犯花痴流哈喇子。我说那好,不娶媳妇,那你出门找风尘女子解决一下生理需求总行吧,别每天对着街上路过的姑娘犯花痴流哈喇子,就算真的要犯,也得找个过得去的,别只要是母的就一视同仁。他又不肯,说那种地方不是君子应该涉足的,更何况这是要花钱的,这些冤枉钱能免则免,不如把钱省下来,存在那里,留给我作老婆本,将来娶媳妇用!”
“你们说这种人蠢蛋不蠢蛋,智障不智障!我方修这么天才的人物,还害怕将来讨不到老婆?还省给我做老婆本,怎么不留给自己做棺材本呢!妈的把老子惹急了,大不了靠脸吃软饭当个小白脸去!”
很是难得的,方修直接情绪激动爆了粗口。
情绪激动的后果,就是他又弯腰吐了一大滩血。
“老黄牙总是说我这个人性格太暗,杀心太重,对待生命毫无敬畏之意。因此不仅每天长篇大论劝导我,还从破落的书院中找来各类书籍,说这样可以净化我心中的黑暗。还说等以后战争结束,我可以凭着这些年的所学出仕为官,走向辉煌而光明的人生。”
“……再然后,老黄牙死了。”
不知是身上的伤势太重,还是这份回忆太重,压得方修的声音有些沙哑低沉。
“那天他照常出门转悠,美名曰执行正义,其实又是蹲在路边看小娘子流哈喇子去了,可这一看,便再也没能回来。我焦急找寻了很久,终于在城外某处军营的栅栏上寻到他,毕竟他那满口大黄牙是如此熟悉而瞩目,在那成排被割下的头颅中格外醒目,像是风干的腊肠,显得可悲而可笑。后来我得知,原来那处军营的长官为了升迁,决意用平民的头颅冒充战功,老黄牙只是运气不好,被撞见了。”
“因为实在找不到身躯,我只好将就着把他的头颅下葬。又因为实在不知道下手的到底是谁,我只好不辞辛苦花了很长一段的时间,将那军营中的数十兵卒一刀一刀一个一个都杀了。”
“再后来,在那些没有老黄牙唠叨的日子里,我回忆起了很多遥远而熟悉的往事,也渐渐想通了很多事情很多道理。”
“杀人的确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我决定做一点有意思的事情,好好当一个好人,就像是老黄牙那样的好人。于是我开始像他一样,收养起那些在战争中失去父母亲人无依无靠的孤儿们,一如正值风华正茂年华的他当年收养我那般。
我不停从外面搬书回家看,准备一有机会便去参加夏朝的春试亦或是姜国的科举,随随便便金榜题名拿个第一,然后等老黄牙哪天闲得无聊回来托梦给我,或者我哪天见到他时,好好显摆显摆。”
“没死之前,老黄牙总是一天到晚对着我念叨,说要是能见到我讨个漂亮媳妇回来,他就是死也瞑目了。可那天,当我找到他的头颅时,发现他的眼睛是圆瞪着的,看来一定是对我还未娶到漂亮媳妇的事念念不忘,所以才无法瞑目。”
“不过我方修是什么人?可是世间最天才的天才!所以就算要娶媳妇,那也必须得是全世间最漂亮的,这样老黄牙不仅得给我瞑目,就连满口的大黄牙也都会笑得掉光。”
似乎想象出了那幅可笑至极的场景,方修咧嘴无声大笑了起来,露出被鲜血镀成血色的两排整齐牙齿,配合着唇角未干的殷红血迹,有些狰狞。
整座大厅,依旧无言沉默着,只剩下呼啸盘旋的朔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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