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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有雨 作者:景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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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了一瞬,而严钧看到他立刻走了过来。
秦明从屋里探出头,目送着两个人自然地互动后都上了车,在街口拐过弯,很快驶离。
他摸了摸鼻子,咕哝了一句:“还说我猜得不对,明明就是。”
*
中午,严钧接人一起去吃了午饭,常家昱下午没有课,想要去他的住处看看,严钧欣然答应。
他租住的是一间八十平米的房间,三室一厅,装潢走的是简约风。
常家昱在沙发上没坐片刻,身后传来了叮铃铃的铃铛声,他转过头,看到那只阿拉斯加从里间跑了出来。
它看到常家昱很兴奋,但是短暂的兴奋过后又想起了之前遇到时对方刻意的视而不见,又收敛起一开始的激动,摇着尾巴试探性地绕着人转了两圈。
当常家昱俯下身,用手摸了摸它头顶的一撮毛时,它立刻抖擞精神,后肢用力,奋身跃进了常家昱的怀里,将尾巴摇得飞起,温热的舌头快速地□□着他的下巴和脸颊。
“好了好了,”差点招架不住这样的热情,常家昱架着狗稍稍离远了些,抻着脖子失笑道,“乖,别舔我了。”
和狗玩了一阵,他才想起一件事,转过头问:“它叫什么名字?”
“叫嘟嘟,”严钧说,“你不喜欢的话可以换个名字。”
没什么必要,常家昱说:“就叫这个。”
叫嘟嘟,长得也肉嘟嘟的,很贴合实际的名字。他这么想着就笑了一瞬,用手揉了揉嘟嘟的头。
严钧在一旁怔怔地看着他嘴角的那一抹笑意,觉得把狗托运到这边是个相当正确的选择,有机会还要再请费东吃顿饭。
“搬到我这里来吧,这样也更方便。”等狗跑去上厕所,严钧走到常家昱的身边坐下说道。
“我这个月的房租才交了,在公寓也住得很好,没必要搬过来。”
被拒绝了,严钧有点失望,但没有再劝说,只是抓着他的手亲了亲。
晚饭还是在外面吃的,挑的是附近的一家中餐店。
国外的中餐不算多地道,但价格却卖得很贵,常家昱吃得不多,这次尝了这家餐馆的面食,还是觉得一般。
没想到的是在快吃完的时候碰上了熟人。
fred看见常家昱的时候很高兴,笑容灿烂地给了他一个拥抱。前段时间他必须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和导师一起完成的课题项目中去,每天要被繁琐的物理公式推导搞得焦头烂额,也只能暂时将感情上的事情放到一边。
此时刚刚解脱不久,又见到了喜欢的人,心情一下子大好。
他和常家昱聊了好几句才注意到一旁站着的严钧,意识到两个人是一起吃饭的,fred眨了眨眼,察觉到了什么:“这位是你的新朋友吗john?”
常家昱还在犹豫该怎么解释两个人的关系,严钧大方地伸出手,沉声道:“你好,我是家昱的男朋友,严钧。”
fred张了张嘴,半天也没说出话来,回神之后好似从天堂坠落到了地狱。
john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他怎么不知道?!
哦对了,他用一个月的时间去做物理课题了……该死的实验报告,fred欲哭无泪地握住了严钧的手。
被一句“男朋友”堵了满腔情意,fred很快离开,常家昱坐下的时候看了严钧一眼:“你笑什么?”
严钧坦然道:“心里高兴。”
“高兴?”他没明白值得高兴的点在哪里。
“他喜欢你,在追求你,这件事一直让我很忐忑,而现在不用害怕了。”
“……”常家昱低下头咬了口蒸饺。
晚上,严钧将人送到了门口。
夜凉如水,他心中不舍,四周也无人,便倾过身揽住常家昱的腰把他往自己怀里带了带,贴着他的耳廓和侧脸细细密密地吻,最后在耳边喟叹:“宝宝,我一分一秒也不想和你分开。”
常家昱脸上一烧,有些别扭地说:“你别这么叫我。”
“那叫什么?家昱吗?好像和其他人也没什么区别。”再次确定关系,严钧想要用更亲密的称呼,更亲密的言语和举动来确定小孩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而足够亲昵的特殊称谓也代表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别人不同。
另一方面,当他凌晨四点下意识地打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就觉得爱意在胸中澎湃,使他想要更温柔地对待对方,也更能让人明白自己的心意。
常家昱最后没有继续纠正,默认他可以这么叫自己。
分别时,严钧柔情无限地吻了他的嘴唇:“晚安,明天见。”
临睡前,常家昱收到了fred的短信,后者伤心地问他为什么会选择另外一个人?不是无理取闹的口吻,只是想要一个答案。
但却让常家昱有些怔愣,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为什么会喜欢严钧呢?
在遇到对方之前,他没有经历过所谓心动的滋味,不知道爱一个人,想要拥抱亲吻,想和对方更加亲密的感觉有多么强烈,这些都是在他喜欢上严钧之后才理解到的。
他没有立刻回复fred的短信,而是盘腿坐在了窗边,看着夜空中星星点点的亮光,和街区随机分布着的灯火,静静地坐了一阵。
他想起了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于众人之中,他几乎是一眼就挑中了对方,那时候觉得是眼缘,现在却又模模糊糊地想,或许在酒吧中那个迷乱的晚上,名为喜欢的蒲公英种子就已经在他的心里生根了。如果没有后来的相遇,可能种子会腐烂,化成灰消失,可事实上没有。
因缘巧合,他们注定再次相遇,那颗小小的种子得到机会,慢慢发芽,拔高,直至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那棵树根茎遒劲有力,深深扎进了他的血肉之中,所以即便经历了不止一次的暴雨摧残,仍然能够在新的春天里吐绿,焕发新的生机。
快到零点的时候,fred听到手机的振动声,他拿起来一看。
「我也不知道,大约是从我遇到他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无处可逃。」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来首都大学交换学习的时间总共是一年半,一段时间之后,常家昱越发迫切地觉得严钧没有必要天天在这里陪着自己。
“公司的事情不会少,你在这里就只是陪我上学,应该会耽误不少事,我不想这样,反正再剩三个月,也不差这点时间。”这天在严钧的住处午睡起来,两个人在沙发上看电影,间隙常家昱提了一句。
“不愿意我在这里陪你?”
常家昱喝了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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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了一瞬,而严钧看到他立刻走了过来。
秦明从屋里探出头,目送着两个人自然地互动后都上了车,在街口拐过弯,很快驶离。
他摸了摸鼻子,咕哝了一句:“还说我猜得不对,明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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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严钧接人一起去吃了午饭,常家昱下午没有课,想要去他的住处看看,严钧欣然答应。
他租住的是一间八十平米的房间,三室一厅,装潢走的是简约风。
常家昱在沙发上没坐片刻,身后传来了叮铃铃的铃铛声,他转过头,看到那只阿拉斯加从里间跑了出来。
它看到常家昱很兴奋,但是短暂的兴奋过后又想起了之前遇到时对方刻意的视而不见,又收敛起一开始的激动,摇着尾巴试探性地绕着人转了两圈。
当常家昱俯下身,用手摸了摸它头顶的一撮毛时,它立刻抖擞精神,后肢用力,奋身跃进了常家昱的怀里,将尾巴摇得飞起,温热的舌头快速地□□着他的下巴和脸颊。
“好了好了,”差点招架不住这样的热情,常家昱架着狗稍稍离远了些,抻着脖子失笑道,“乖,别舔我了。”
和狗玩了一阵,他才想起一件事,转过头问:“它叫什么名字?”
“叫嘟嘟,”严钧说,“你不喜欢的话可以换个名字。”
没什么必要,常家昱说:“就叫这个。”
叫嘟嘟,长得也肉嘟嘟的,很贴合实际的名字。他这么想着就笑了一瞬,用手揉了揉嘟嘟的头。
严钧在一旁怔怔地看着他嘴角的那一抹笑意,觉得把狗托运到这边是个相当正确的选择,有机会还要再请费东吃顿饭。
“搬到我这里来吧,这样也更方便。”等狗跑去上厕所,严钧走到常家昱的身边坐下说道。
“我这个月的房租才交了,在公寓也住得很好,没必要搬过来。”
被拒绝了,严钧有点失望,但没有再劝说,只是抓着他的手亲了亲。
晚饭还是在外面吃的,挑的是附近的一家中餐店。
国外的中餐不算多地道,但价格却卖得很贵,常家昱吃得不多,这次尝了这家餐馆的面食,还是觉得一般。
没想到的是在快吃完的时候碰上了熟人。
fred看见常家昱的时候很高兴,笑容灿烂地给了他一个拥抱。前段时间他必须全神贯注地投入到和导师一起完成的课题项目中去,每天要被繁琐的物理公式推导搞得焦头烂额,也只能暂时将感情上的事情放到一边。
此时刚刚解脱不久,又见到了喜欢的人,心情一下子大好。
他和常家昱聊了好几句才注意到一旁站着的严钧,意识到两个人是一起吃饭的,fred眨了眨眼,察觉到了什么:“这位是你的新朋友吗john?”
常家昱还在犹豫该怎么解释两个人的关系,严钧大方地伸出手,沉声道:“你好,我是家昱的男朋友,严钧。”
fred张了张嘴,半天也没说出话来,回神之后好似从天堂坠落到了地狱。
john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他怎么不知道?!
哦对了,他用一个月的时间去做物理课题了……该死的实验报告,fred欲哭无泪地握住了严钧的手。
被一句“男朋友”堵了满腔情意,fred很快离开,常家昱坐下的时候看了严钧一眼:“你笑什么?”
严钧坦然道:“心里高兴。”
“高兴?”他没明白值得高兴的点在哪里。
“他喜欢你,在追求你,这件事一直让我很忐忑,而现在不用害怕了。”
“……”常家昱低下头咬了口蒸饺。
晚上,严钧将人送到了门口。
夜凉如水,他心中不舍,四周也无人,便倾过身揽住常家昱的腰把他往自己怀里带了带,贴着他的耳廓和侧脸细细密密地吻,最后在耳边喟叹:“宝宝,我一分一秒也不想和你分开。”
常家昱脸上一烧,有些别扭地说:“你别这么叫我。”
“那叫什么?家昱吗?好像和其他人也没什么区别。”再次确定关系,严钧想要用更亲密的称呼,更亲密的言语和举动来确定小孩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而足够亲昵的特殊称谓也代表他们之间的关系与别人不同。
另一方面,当他凌晨四点下意识地打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就觉得爱意在胸中澎湃,使他想要更温柔地对待对方,也更能让人明白自己的心意。
常家昱最后没有继续纠正,默认他可以这么叫自己。
分别时,严钧柔情无限地吻了他的嘴唇:“晚安,明天见。”
临睡前,常家昱收到了fred的短信,后者伤心地问他为什么会选择另外一个人?不是无理取闹的口吻,只是想要一个答案。
但却让常家昱有些怔愣,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为什么会喜欢严钧呢?
在遇到对方之前,他没有经历过所谓心动的滋味,不知道爱一个人,想要拥抱亲吻,想和对方更加亲密的感觉有多么强烈,这些都是在他喜欢上严钧之后才理解到的。
他没有立刻回复fred的短信,而是盘腿坐在了窗边,看着夜空中星星点点的亮光,和街区随机分布着的灯火,静静地坐了一阵。
他想起了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于众人之中,他几乎是一眼就挑中了对方,那时候觉得是眼缘,现在却又模模糊糊地想,或许在酒吧中那个迷乱的晚上,名为喜欢的蒲公英种子就已经在他的心里生根了。如果没有后来的相遇,可能种子会腐烂,化成灰消失,可事实上没有。
因缘巧合,他们注定再次相遇,那颗小小的种子得到机会,慢慢发芽,拔高,直至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那棵树根茎遒劲有力,深深扎进了他的血肉之中,所以即便经历了不止一次的暴雨摧残,仍然能够在新的春天里吐绿,焕发新的生机。
快到零点的时候,fred听到手机的振动声,他拿起来一看。
「我也不知道,大约是从我遇到他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无处可逃。」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来首都大学交换学习的时间总共是一年半,一段时间之后,常家昱越发迫切地觉得严钧没有必要天天在这里陪着自己。
“公司的事情不会少,你在这里就只是陪我上学,应该会耽误不少事,我不想这样,反正再剩三个月,也不差这点时间。”这天在严钧的住处午睡起来,两个人在沙发上看电影,间隙常家昱提了一句。
“不愿意我在这里陪你?”
常家昱喝了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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