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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乐得如此。比起以前一回家要就是无休止的争吵僵硬的气氛,现在这样自在又清静。
只是,比起回到那个空荡荡的清静至极的房子里,我更喜欢泡在图书馆。
虽然有时候也会感觉到孤独,有时候也会想,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会不会有一天我就忘记了要如何说话,但比起和人交流,我宁愿选择独自一人过着这种单调却充实的生活。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有一个一年级新生一直偷偷注意我的时候,似乎已经快期中考了吧。我往图书馆跑的频率比平时更加频繁,就连午休的那一点时间,都会跑过去,或是看书,或是做完老师发的试卷。
我觉得,总有一个人的实现牢牢的黏在我身上。
刚开始,我并不确定。我不觉得自己有魅力到会有人跟踪我的地步。
直到我有那么几次,回过头重新借之前看过的书,发现那后面总是有同一个人的名字,我又随手拿了几本曾经借过的书翻看,每一本后面都有你的名字。这时候我才确定,真的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夏墨,一年级三班新生,我的小跟踪狂。
你肯定不知道,在你冒冒失失的对我表白之前,我早就知道你的存在了吧。
我开始暗自观察起你来。
人多的时候,你会坐在一个偏远但是面对着我的角落,看书或者写作业,人少的时候,你会在那一排排的暑假中穿梭。偶尔我抬起头来,看向你的方向,你就会缩回书架之中躲藏起来。甚至,出早操的时候,光顾着回头看我,而撞上了树干。
呵呵,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虽然,我的身边多出了一个影子。但是这并未影响我的生活。
我依旧习惯独来独往,在班级里少言寡语,放学后在读书馆坐到关门赶人。
我没想过,会和这个奇怪的家伙有什么交集。
直到那天,我被大雨困在了学校里。
我正想着,雨什么时候能停。你却突然出现了,手里拿着两把伞,身上也没有背着书包,却对我说你多带了一把伞。
我忽然就对你产生了好奇心。
你不会知道,我一早就发现了你的存在。甚至连你的姓名班级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而你却冒着有可能让我认为你是个奇怪跟踪狂的风险为我送伞。
我不能理解你的行为,在我的认识里,人们做什么事,必然是有什么企图的。他们对你好,就一定是想要从你身上得到什么。
可是,我实在是看不出这个家伙的行为除了暴露自己是个跟踪狂的事实以外,还可以为自己谋得什么利益。
于是我没有揭穿你,并且邀请你去了自己家里。
一个人,实在是太无聊了。有个人送上门来消遣,为什么要拒绝?
何况,我实在想看看,你到底是什么居心。
可是,我发现自己似乎想的太多了。仅仅是一晚的相处,我就发现这家伙单纯的不可思议。喜怒哀乐紧张羞涩,生动的表情全都在那张稚嫩的脸上一览无余。
这张脸,有着单纯眼神的大眼睛,温暖的纯粹的笑容,就是有本事让人不知不觉的放下戒心。
我和你聊了很多,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完全熟络了起来。原来,我们还有那么多共同话题,我们都爱看书,我们有同样喜欢的作家。
意料之外的,是这家伙突如其来的表白。
说实话,你处处留意我,暗中跟踪我,甚至是将我借过的书统统再借一遍,这些异常的行为多少让我有几分猜测,但真正听到你直愣愣的表白的时候,我还是吓了一跳。
我本以为你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但意外的是,我却没有一丝厌恶。
那张白皙的脸上,一双水灵的大眼睛瞪得浑圆,脸颊的红晕快烧到了耳根。你自己也明显被那一声朗读课文般中气十足发音标准的“我喜欢你!”给震惊到了,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怎么圆场。
在那一刻,我的内心涌起了一种莫名的悸动。
如果你是白色,那么我就是黑色的。如果是你的话,我相信黑加白,可以等于白。
你的光芒太亮,你的笑容太暖,不知不觉的,就将我一点点拉出了阴暗的角落。你让人不自觉的想要靠近。
那一次在摩天轮上,你送我的那个挂件的时候,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单纯直白的有点傻气的人了。
那是一个小茶杯的挂件,是你扭蛋扭到的。
虽然我并不确定你是否知道杯子的涵义,但在当时的情形下,我许诺你的爱,却是一辈子的。
我们是在你高三的时候正式住在一起的。
那时我已经大一,而你正处于最艰苦的高三生涯。已经是大学生的我平日里课程并不繁忙,为了照顾你顺便还可以帮你解决学习上的问题,我让你住到了我家。当然,我不否认我的私心。
我空闲的时候就会把饭菜都准备好,等你放学回来一起吃了饭,然后我看我的书,你做你的功课。
你昨晚所有作业后会把不会的问题统统拿给我,让我教你。虽然,也有教着教着就教到床上去的时候,但那种情况真的很少,不会超过一个手。
如果我要出去打工,就会留了饭菜在冰箱要你自己热了吃。
我们每天在一起,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你如愿考上了和我同一所大学之后,日子过得更加惬意。你很宅,没课的时候基本都是我在家里的。导致我已经完全习惯了一推开门就有人等待的生活。
打工结束后,会想着赶紧回家;加班晚了,会想着先给你打个电话;回家的路上,会想着给你带一份你爱吃的零食。
一间空荡荡的房子不叫家。
而我终于有一个家了。这个家,是你给我的。
你一定不知道,这对于我来说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七年后第一次见到你,其实并不是在英国。
我回国为在s是设立亚太地区总部的事做前期考察,却不曾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再次看见你。
原来,你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明星。
到处都有你的海报,到处都是你的照片,到处都是你演出的宣传。
我不假思索的买了正好在第二天的你的一个小型歌迷见面会的门票,可你却不知道,我入场的时候花了多大的勇气。
你说,7年后再见,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了新的生活,我不知道你是否还喜欢我,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
这其实,也是我想要对你说的话。
当我鼓起勇气,走进内场,去面对自己青春时期的爱情时,我真的觉得,也许我并不该进来!
我隐藏在黑压压的人群之中,和你们一样抬头仰望舞台上光芒四射的你。我以为,我和你的距离从此就被那三米搞得舞台隔开,却不曾想过会与你四目相接!
我仓皇的离开了那里,甚至连你的脸都来不及看清。
依稀记得的,只有你眉宇间淡淡的忧郁和一闪而过的震惊。
难道这七年,你也过得不开心吗?
难道,你还记得我?
我满腹疑问,却不敢去证
只是,比起回到那个空荡荡的清静至极的房子里,我更喜欢泡在图书馆。
虽然有时候也会感觉到孤独,有时候也会想,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会不会有一天我就忘记了要如何说话,但比起和人交流,我宁愿选择独自一人过着这种单调却充实的生活。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有一个一年级新生一直偷偷注意我的时候,似乎已经快期中考了吧。我往图书馆跑的频率比平时更加频繁,就连午休的那一点时间,都会跑过去,或是看书,或是做完老师发的试卷。
我觉得,总有一个人的实现牢牢的黏在我身上。
刚开始,我并不确定。我不觉得自己有魅力到会有人跟踪我的地步。
直到我有那么几次,回过头重新借之前看过的书,发现那后面总是有同一个人的名字,我又随手拿了几本曾经借过的书翻看,每一本后面都有你的名字。这时候我才确定,真的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
夏墨,一年级三班新生,我的小跟踪狂。
你肯定不知道,在你冒冒失失的对我表白之前,我早就知道你的存在了吧。
我开始暗自观察起你来。
人多的时候,你会坐在一个偏远但是面对着我的角落,看书或者写作业,人少的时候,你会在那一排排的暑假中穿梭。偶尔我抬起头来,看向你的方向,你就会缩回书架之中躲藏起来。甚至,出早操的时候,光顾着回头看我,而撞上了树干。
呵呵,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虽然,我的身边多出了一个影子。但是这并未影响我的生活。
我依旧习惯独来独往,在班级里少言寡语,放学后在读书馆坐到关门赶人。
我没想过,会和这个奇怪的家伙有什么交集。
直到那天,我被大雨困在了学校里。
我正想着,雨什么时候能停。你却突然出现了,手里拿着两把伞,身上也没有背着书包,却对我说你多带了一把伞。
我忽然就对你产生了好奇心。
你不会知道,我一早就发现了你的存在。甚至连你的姓名班级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而你却冒着有可能让我认为你是个奇怪跟踪狂的风险为我送伞。
我不能理解你的行为,在我的认识里,人们做什么事,必然是有什么企图的。他们对你好,就一定是想要从你身上得到什么。
可是,我实在是看不出这个家伙的行为除了暴露自己是个跟踪狂的事实以外,还可以为自己谋得什么利益。
于是我没有揭穿你,并且邀请你去了自己家里。
一个人,实在是太无聊了。有个人送上门来消遣,为什么要拒绝?
何况,我实在想看看,你到底是什么居心。
可是,我发现自己似乎想的太多了。仅仅是一晚的相处,我就发现这家伙单纯的不可思议。喜怒哀乐紧张羞涩,生动的表情全都在那张稚嫩的脸上一览无余。
这张脸,有着单纯眼神的大眼睛,温暖的纯粹的笑容,就是有本事让人不知不觉的放下戒心。
我和你聊了很多,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完全熟络了起来。原来,我们还有那么多共同话题,我们都爱看书,我们有同样喜欢的作家。
意料之外的,是这家伙突如其来的表白。
说实话,你处处留意我,暗中跟踪我,甚至是将我借过的书统统再借一遍,这些异常的行为多少让我有几分猜测,但真正听到你直愣愣的表白的时候,我还是吓了一跳。
我本以为你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但意外的是,我却没有一丝厌恶。
那张白皙的脸上,一双水灵的大眼睛瞪得浑圆,脸颊的红晕快烧到了耳根。你自己也明显被那一声朗读课文般中气十足发音标准的“我喜欢你!”给震惊到了,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怎么圆场。
在那一刻,我的内心涌起了一种莫名的悸动。
如果你是白色,那么我就是黑色的。如果是你的话,我相信黑加白,可以等于白。
你的光芒太亮,你的笑容太暖,不知不觉的,就将我一点点拉出了阴暗的角落。你让人不自觉的想要靠近。
那一次在摩天轮上,你送我的那个挂件的时候,我想我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单纯直白的有点傻气的人了。
那是一个小茶杯的挂件,是你扭蛋扭到的。
虽然我并不确定你是否知道杯子的涵义,但在当时的情形下,我许诺你的爱,却是一辈子的。
我们是在你高三的时候正式住在一起的。
那时我已经大一,而你正处于最艰苦的高三生涯。已经是大学生的我平日里课程并不繁忙,为了照顾你顺便还可以帮你解决学习上的问题,我让你住到了我家。当然,我不否认我的私心。
我空闲的时候就会把饭菜都准备好,等你放学回来一起吃了饭,然后我看我的书,你做你的功课。
你昨晚所有作业后会把不会的问题统统拿给我,让我教你。虽然,也有教着教着就教到床上去的时候,但那种情况真的很少,不会超过一个手。
如果我要出去打工,就会留了饭菜在冰箱要你自己热了吃。
我们每天在一起,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你如愿考上了和我同一所大学之后,日子过得更加惬意。你很宅,没课的时候基本都是我在家里的。导致我已经完全习惯了一推开门就有人等待的生活。
打工结束后,会想着赶紧回家;加班晚了,会想着先给你打个电话;回家的路上,会想着给你带一份你爱吃的零食。
一间空荡荡的房子不叫家。
而我终于有一个家了。这个家,是你给我的。
你一定不知道,这对于我来说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七年后第一次见到你,其实并不是在英国。
我回国为在s是设立亚太地区总部的事做前期考察,却不曾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再次看见你。
原来,你已经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明星。
到处都有你的海报,到处都是你的照片,到处都是你演出的宣传。
我不假思索的买了正好在第二天的你的一个小型歌迷见面会的门票,可你却不知道,我入场的时候花了多大的勇气。
你说,7年后再见,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了新的生活,我不知道你是否还喜欢我,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
这其实,也是我想要对你说的话。
当我鼓起勇气,走进内场,去面对自己青春时期的爱情时,我真的觉得,也许我并不该进来!
我隐藏在黑压压的人群之中,和你们一样抬头仰望舞台上光芒四射的你。我以为,我和你的距离从此就被那三米搞得舞台隔开,却不曾想过会与你四目相接!
我仓皇的离开了那里,甚至连你的脸都来不及看清。
依稀记得的,只有你眉宇间淡淡的忧郁和一闪而过的震惊。
难道这七年,你也过得不开心吗?
难道,你还记得我?
我满腹疑问,却不敢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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