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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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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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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一生一世
作者:墨宝非宝
【文案】
墨西哥6大黑帮家族,共同控制着与美国接壤的3200公里边境线。
而中国,陆地边界线总长2.2万公里,海岸线总长1.8万多公里,与15个国家接壤。
这样的总长,我们本该相安无事,对吗?
程牧阳。
这个名字对俄罗斯黑帮来说,等同于“cha”。
对在莫斯科的死亡边境辛苦赚钱的中国人来说,却是“救世主”。
而在那些共同掌控着中国绵长边境线的家族眼里,这个人,则是东南亚最大的“军火商人”。
惟独对她来说,
他只是那个笑起来像波斯猫,或是狐狸的,漂亮的混血男孩子。
关键词:黑帮/家族
这素个三观不正的文(可是我抓心挠肺的想写)。。。。请带着小孩的母亲,记得随时过滤t t。
内容标签: 黑帮情仇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南北,程牧阳 ┃ 配角: ┃ 其它:
、楔子
二月十日。
比利时的e40公路,积雪厚重,汽车行驶极为缓慢。
她翻着网页,已经有新闻估算出这此雪灾的后果,长达900多公里的汽车长龙,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900多公里?如果现在有个航拍什么的,估计是很震撼的历史资料。
她把手按在车窗上,水雾上多了个不大不小的印记。
车子不大,单单后排就挤了四个人。
都不是非常熟的同学,尤其是身边这个男孩子更只见过三四次的样子。他穿着黑白相见的登山服,脸孔很白,眼睛是淡淡的褐色,多少有些阴柔。
她只记得这个人和自己不是一个系,如果不是室友盛情邀约,她怎么都不会和他挤在这里,共享一个座椅。隔着他的那两个,倒是同系的学生。
因为长久的缓慢行驶和拥堵,两个人早就抱着蜷成团,低低用西班牙语交谈着,慢慢地亲吻着,声音低靡。
她迷糊睡了会儿,再醒来,发现车已经彻底不动了。
身边这个男孩子正在用很别扭的姿势,避开另外那个座位上的情侣,单手放在南北的座椅上,另外那只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因为腿长,不得已要侧过来紧贴着她。
这样的姿势,自然视线是落在她身上。
她很同情地对他笑笑,小声问他:“会说中文吗?”
“想要说什么。”他笑一笑,清水似的声音。
“随便说什么,”她困顿看着他,“反正我们这么说话,他们也听不懂。你叫什么?我是说中文名字。”
“程牧。”
“南北,”她往后缩了缩,给他让些空间,“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
“南北?”
“嗯。”
“南北。”
“啊?”
“没什么,我问过你所有同学,没人知道你的中文名字,没想到这么简单。”
“很好记吧?”她低声笑起来。
“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的确听一次就会记住。”
两个人说了会儿话,她却是越来越冷,因为不知道车要堵到什么时候,空调是早早就关掉的,这样的冰天雪地,连前座负责驾驶的情侣都开始以调情取暖。
身侧是,身前是。
身前的男孩子也在看着她,她也在端详着他,如此的空间里,真的很容易诱人犯罪。
她轻声说:“900多公里,听着真挺绝望的。”
程牧从身上摸出个银色的小酒瓶,轻轻敲敲她的手背:“这条公路总长超过8000多公里,你这么想着,是不是觉得900变得不值一提了?”
她把小巧的酒瓶拿过来,拧开闻闻:“很烈?”
“非常。”
她低下头,抿了小半口,辣的吐舌头:“你直接喝酒精吗?”
“既然喝了,就多喝两口。”他声音也很轻。
“如果醉了呢?”
“我会把你送回家。”
他们离的很近,她甚至觉得,如果再多说一个字,两个人的嘴唇就会碰上。她忍俊不禁地打开车门,两年的时间,没想到真的要离开回家的时候,却碰上了艳遇。那样双眼睛里竟有允诺,也有蛊惑。
刚才那样的对视,她差点就任其发展了。
车外的风雪当真是大,可也有很多人站在路上、车旁,焦躁地等着雪停。
南北的短发马上就被吹乱了,挡着眼睛,还没有摆脱刚才的情绪,忽然就有震天的枪声,身边有子弹穿过,她下意识抱头蹲下来。
怎么会这样?这里怎么会有枪战?
还在犹疑不定,右臂忽然就一痛,整个人都被扯到了车轮后:“不要动,任何动作都不要做。”四周的尖叫,包括车内歇斯底里的叫声,贯穿耳膜。
南北疼的眼睛发黑,心里却恨的想杀人。
过去的二十年,还真不知道中弹有这么疼……
再醒过来,也是因为疼,她以为自己是在医院,没想到竟然还倒霉的在车后座上,在这900多公里的堵车大军里。
幸好手臂上有被包扎过,应该有医生来过了。
可来过了?怎么不带我去医院?
程牧不知道怎么说服那四个人,就和她单独在车上:“你怎么样?”
她疼的用另外的手,攥住受伤的那个手臂:“还是社会主义好……这种有合法持枪执照的国家,光登记在册的枪就有七八万支,实际估计要超两百万了,堵车都能碰上好莱坞级别枪战……”
拼命说话也不管用,滚烫的眼泪,不断不断从眼睛流出来。
她真的是从没想到中弹是这么疼,不止是伤口,浑身上下都疼,像是肉从身上剥离开来。到最后也不知道是疼,还是累了,就蜷着身子,头发胡乱挡在脸上,眼神混乱,面孔已彻底没了颜色。
“你还好吗?”有声音模糊着,问她。
而她的意识,早已到了别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盘旋很久,终归是要写。欢迎摔入大坑~
、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1)
中国台州。
她从比利时中途退学回国后,已经四年没有离开云南。
如果不是自小看她长大的沈公回乡祭祖,她也不会来到台州,陪老人家重游故里。
这次因为沈公来到台州祭祖,从美欧、印尼、墨西哥和内地各省市赶来的沈氏后人足足有170人,却只有沈公和两个儿子,住在老宅里。南北也陪着住在这里,早到了一周,每日除了见各色长辈小辈,就是去老宅子附近的玉坊。
玉坊是私人所有,多被地方政府用来展览,招待贵宾,不会有太多的闲人。
这日午后,天气有些沉闷。
沈公在接受一家台湾媒体的深访,她左右无事,又从老宅子后门而出,沿着小路走到玉坊。
推门而入,浓郁的檀香气混着空调冷风,扑面而来。正对大门的琉璃屏风后,有台湾歌仔戏腔飘出来,拿腔挂味儿,一丝不苟的老派风格。
门外真是下火的热。
猛地享受空调的冷风,她不禁惬意眯起眼睛,长长地吐了口气。
刚想要张口要凉茶,却愣在了那里。
内堂有两三个客人,有个人非常醒目。
是程牧。
她还记得当初告别时,他的模样。那时的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高瘦,黑色的短发,只有眼睛是非常漂亮的褐色,像波斯猫。而眼前,这个活生生存在的人,已不再是男孩子,早已长成个确确实实的男人。
南北对内堂看见自己的女孩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从后堂走过去,远远地,仔细看他。
程牧穿着黑色的衬衫,除了手腕上的表,浑身上下再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只这么坐着,单手搭在桌子边沿,看着身边的女人挑镯子。两个人偶尔有交流,均是在用粤语对话,这种地方语言对于声线好的女孩,真是加分不少。
这里是私藏的玉器店,第一天来的时候,沈公给她说过,凡是能够来这里的人,都是和沈家有关系的人。难道,他也和沈家有关系?
南北有些不敢相信。
“这个好吗?”女人举着手臂,看他。
“还不错。”他倒是惜字如金。
程牧于她,是曾有过一段时间接触,就差点破关系的物理系高材生。而自己于他,只在大学念了半学期就被迫离开,没有点破那稍许暧昧关系的女孩子。所以,在这里,在台州,在沈家私人的玉坊里,再见面,该做些什么?
她没有走出大门,而是走进了内堂,地毯是很厚重的那种,走在上边有着软绵绵的触感。因为她的靠近,两个人都看过来。
南北笑著说:“这里最好的翡翠,应该还没有都拿出来。”
“真的吗?”那个女人眼睛里有着愉悦的情绪。
“如果有,可以都拿出来。”程牧看着她的脸,仔细端详久违的故人。
“稍等。”
她说话的声音低下来,偏过头去对身边早已熟识的店员说了几句话,很快,就有人端来了她所说的那些“很好”的镯子。
那个女人应该是很懂这些的人,眼睛里满满的欢喜,低头一个个细看过来。
她站在女人左侧,悄悄把视线越过去,无声问他:女朋友?
程牧手肘撑在红木桌边沿,只是瞧着她,眼睛里仿佛有着笑,可却没有露在脸上:“这些看起来都不错,有没有特别值得收藏的?”
对于她的问题,他万全漠视了。
“有,”她轻扬起嘴角,对店员要过来钥匙,走到巨大玻璃展柜前,打了锁。
如此大的展柜,却仅有两个玉镯,足可见其价值。
她却没有犹豫,将并排的两个玉镯都拿出来,挑了最小的那个,转身替女人试戴。她轻握住女人的手,将玉镯自并拢的四根手指穿过去,压到了拇指下的虎口处,尺寸竟然非常合适:“这个值得收藏,大小也很适合这位小姐。”
“怎么不直接戴上?”程牧饶有兴致,看了眼她手里的玉镯。
“尺寸合适的镯子,戴上就很难再摘下来,而且玉镯合适就等于选取了主人,硬要拿下来也不好,”南北说得有模有样,“这是用来镇店的宝贝,还是要先生和小姐考虑好,才方便试戴。”
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女店员,绷着不敢笑。
这话说的虽然唬人,可话语完全不专业,倒像是江湖骗子。要不是沈公预先留下话,这位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随她,她们还真不敢让南北这么直接拿出来。
不过道理倒是真的,虽然店里有专门用来取玉镯的手油,可这样合适的尺寸,戴上再要取下来,的确需要吃些苦头。
她本是想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程牧真的就拿过来,直接一套,给那个女人戴上了。
南北眼看着这么好的玉镯给了别人,轻吐口气,给女店员示意可以算账了,女店员抿嘴笑笑,没有往柜台走,反倒直接躬身,引着两个人走出了屏风。
“是熟客吗?”
“不是,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无论挑中什么,都算是送给晚辈的。”店员很是唏嘘,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没想到就被南北给败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
“没关系,都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喔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阳,他原来就是程牧阳。
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
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十数年难遇。
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的不行。
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情绪,的确震撼了她。
那时以为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
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
难怪,他才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
真是……过分。
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
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才问她被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
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
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材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
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
“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
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的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有次男追女了。。。。
、第二章 程氏程牧阳(2)
她并非是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朦朦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
“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
……
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
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
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
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
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
且大错特错。
“来,笑的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识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的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的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
南北唔了声,竖起中指,对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数三代是土匪。”沈家明绷不住,嗤地笑了声,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头发,帮着这位小公子演戏,“这样可以吗?上镜吗?你说那些记者怎么都跟到这里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揽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东南的方向。
有人走过来。
她神情意外地看着他。好像比前几天看到的时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样子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两个看过去的时候,程牧阳面上明显有微笑,难以捕捉。
她以为他会走过来,没想到程牧阳却从假山旁的小路穿过去,很快就走远了。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沈家明在回廊边的木质栏杆上坐下来,“云南?川贵?还是藏南?”
“比利时,我在比利时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沈家明算了算时间:“后来就没见过?”
她默认了。
“大概是两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长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帮,让程家的生意缩水不少。当时程家最出名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欢采用极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杀这个副市长。”
“别人暗杀,你也知道?”
“都是后来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边境这么多年,就是因为聪明、避世。不论近现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终游离在国家机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毁灭性的打压。程家毕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乱党,当然不会这么做。”
她听得有滋有味。
中俄边境的事情,总让人觉得是在看欧美的老旧电影。
那里和云南相比,虽都是黑色猖獗,却互不相干,如同两个世界。
在比利时,她的俄罗斯室友也曾抱怨过,自从苏联解体,俄罗斯早已是黑帮的天下。由黑帮控制的经济,已占去国家经济总值的20%,甚至是30%。
这样的土壤上,没有任何政府官员能彻底脱离关系,说起来,真是黑色大国。
“程家为了这件事,有了一次大动荡。后来,他就出现了。”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能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
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
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递给他个鄙夷眼神。
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的很明白,只说自己先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赛德斯s600 pull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的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的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太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的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几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突破。
她记得这款梅赛德斯s600pullan guard的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作者有话要说:通常开头几章,我都会改的比较厉害。。。。
、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刚才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
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于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
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的不行,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
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地。
“……”
“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听一次就会记住。”
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
她再次哑口无言。
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
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张望了程牧阳一眼,乐不可支。
依照程牧阳的安排,她和他会在这里住两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结束后,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走到楼下看到两个老阿姨坐在庭院里,低声闲聊着,她礼貌地隔着玻璃点头招呼,其中一个老阿姨打开玻璃门,把她带到庭院里。
另外那个端来了一碗饭。
看起来是青菜和腊肉炒出来的,闻起来味道很奇怪。她拿着筷子,琢磨着会是什么味道,迟迟没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来:“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时候很喜欢的,这叫‘菜饭’。”她点点头,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错。
青菜和腊肉的香气,混着饭的味道,很农家。
“不是什么好东西,旧时候都是乡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别爱吃这些最家常的,他喜欢的,总要都让你尝尝,”白旗袍的阿姨说话声音更细些,普通话也不是非常好,“这次时间很急,下次来我教你怎么做,以后程程去俄罗斯那种地方,就随时能吃到了。”
这话,倒真是把她当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释,可又想想,反正也没有什么机会见到,误会就误会了。
两个老阿姨边笑眯眯看着她吃,边用普通话夹杂着地方话,给她说起过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当时上海有名的银行家,取了个外国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么漂亮。他小时候啊,白瓷一样的皮肤,黑色的头发软软的卷在耳朵下边,可像个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南北忍不住笑起来。
“看,看,小姑娘还是笑起来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时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扬起来的,有些吓人。还是这样好,弯弯的,像个——”
“中国的布娃娃,对伐?”南北学着她们的话,开了个玩笑。
两个老人家同时颔首:“说起来,还真是像。”
她忍俊不禁。
中越边境的被外人传说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边境与俄罗斯黑帮抗衡的程家人,在两位老人的眼里,竟然都成了柜台里的精致洋娃娃。
她和两位老人家正说得开心,那个和程牧阳形影不离的男孩子就走进庭院,比了个手势。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著起身:“程程让人来接你了。”
南北站起来,男孩子又做了个手势,老阿姨马上心领神会,让南北去屋子里换身轻便的短衣短裤。南北依言去房间里换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边替她开了车门,她想要问他什么话,男孩子直接龇牙笑笑,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
她懂了他的意思。
这幢私有房产本就是临着湖,车开出去后就始终沿着湖边开,一路风情一路景。最后停靠的地方反倒没什么人,只有一艘快艇,几个人坐在上边笑著闲聊。
程牧阳就在其中坐着,戴着墨镜和黑色渔夫帽,右手捏着个非常眼熟的银质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几个人身上,更突显他的皮肤白,他听到车声的时候,摘下了墨镜,向这里看过来。
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来。
只有他仍旧坐在哪里,背靠着金属的栏杆,继续看她:“我记得你说过,你会潜水?”
“学过一段时间,”南北看了眼平静无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潜这里?”
会潜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岛之所以受欢迎,就是因为海水的光线折射极好,无论珊瑚或海鱼,都清晰可见,还能看到水中浮动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谁会潜到湖底?她看着远处的湖面,能见度很差。
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
别看现在烈日当头,下去说不定是刺骨冰寒。
“我带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没否认,“可能是你以前从没见过的。”
他说完,站起来,开始穿戴潜水服和专业器材。
所有人都笑著看南北。
她刚才说过自己会潜水,总不能把程牧阳的好心当面拒绝,只得走过去,在他的帮忙下穿上潜水服,边穿还不忘追问:“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压的潜水服?保温吗?”
问着问着,就觉得额头冰凉。
程牧阳用小酒瓶轻敲了敲她的额头:“问题宝宝,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勤学好问?”说完,扭开瓶盖,把瓶口递到了她嘴边:“你可以喝口酒,壮壮胆色。”
她太明白这酒瓶里的酒精含量,闻都不闻:“算了。”
、第四章 南氏的南北(1)
他们身旁,有个陌生人同时穿好了潜水服,看那人裸|露在外的皮肤,明显比四周人要黑和粗糙些,应该是程牧阳的向导。快艇迎风破浪,一路疾行了许久,终于在有黄色浮标的地方停下来,向导不说二话,翻身直接进了水里。
程牧阳示意她先入水。
她在船舷处坐下来,背对着水面,向后仰了过去。
瞬间的水压从四面而来,她下沉了两三米,终于开始舒展开身体和四肢。视线里,更深的水底那处,始终有灯光在等待着她和程牧阳。
水深超过八米后,能见度已经极差。
潜水镜虽然有夜视效果,可这样的湖底,除了不断穿梭往来的鱼群,再没有任何特别。
超过三十米之后,程牧阳明显表现出了惊人的水下平衡力,大多时候都在等待她调整自己的潜游状态。她回过头,看了看身后的程牧阳,想不通他所说的“以前从没见过的景色”会是什么。
三四分钟后,她终于看到了完美的答案。
沉寂在水底黑暗中的古旧老城。
在这样的水域里,竟能有如此诡异的存在。尤其在夜视镜的效果下,整个古城都以单调的颜色勾勒而成,宛如“海市蜃楼”。
当初学潜水的时候,教练曾经开玩笑地说,失重是最能让人兴奋和恐惧的感觉。
而真正能让你体会到的,除了太空行走,就只剩了潜水。那时她下到海底,触摸到各色生物都不觉得有教练形容的那样兴奋。
可只是这几秒内,
她安静地漂浮在深水中,从老城的“上空”扫视过街道、房屋,甚至还有真实残破的砖墙,由心底涌出了这种感觉。几十米以下的水底,存在着这样的老旧城池,砖瓦犹存,建筑未破。它活生生的存在,也在以同样的沉默,静静地审视着你。
这样的深水纵然吃力,她还是很卖力地游到四五层楼高的“孝节”牌坊上方。用手去触摸牌坊上的石狮雕饰,虽隔着厚厚的潜水手套,却能感觉到凹凸的精细棱角。
忽然就有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放在石雕上的手。
她知道是程牧阳,却不知道他又想做什么。后者用戴着黑色潜水手套的手,把她的手平铺开来,用手指很慢地在她手心拼写出:“like?”
她呼吸难定,简直爱死了这里的风景,很快就反握住他手,用同样的方式把他的手心铺平。伸出食指轻轻划了个“a”,随后又写下一个小写的“a”。
俄罗斯室友曾教过她一些简单的俄文,很多都忘得差不多了,惟独这个字太有趣,难以忘记。这是俄文里的“yes”,写出来的“дa”简直像极了“aa”。
程牧阳既然精通俄语,那么即使她写的不标准,他也必然猜的出。
为避免他看不懂,南北还刻意重复了两遍。
他们隔着潜水镜对视,她努力想要表现出自己真的很开心。可惜,这样的地方,真是什么也做不到。不过程牧阳似乎感觉到了。
很快就放开她的手,以右手手掌掌心抚在自己的左胸之前,非常绅士地,做了个抚胸礼。
因为水压,动作并不算标准,却仍旧让她笑起来。
两个人自街道、石牌穿过,跟着向导游遍了整个水下古城。出水时她累得整个手臂和大腿都开始酸软,下水前的一艘快艇变成了两艘。
来时的男孩子开着单独的快艇,载着他们两个离开了大部队。
因为长时间穿着保温的潜水服,出水又耽搁了十几分钟,程牧阳脱下潜水服时,脸颊上已经有了些汗。身边的男孩子替给他大桶的矿泉水,他直接就站在船舷上,一手拎着水桶,探出身子,直接用桶里的水冲洗着头发。
大片的水倒落在湖面上,水花四处飞溅。
“你怎么知道水下有古城?”她不停敲打着自己的大腿,以免明天有什么不适,“对我来说,这里就是‘农夫山泉有点儿甜’的发源地。”
“刚才你看到的是狮城,再远些,还有个贺城,”他把水桶放到负责驾驶快艇的男孩子身边,“小风,不好意思,把你喝的水用完了。”
男孩子挥挥拳头,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个按扁的塑料杯,用两指撑开杯子,把桶里剩余的水都舀出来,喝了个干净。
“解放前这里是千山乡,后来为了建水库,将所有居民都遣散去了内陆各省,放水淹没了这两座千年古城,”程牧阳看见南北被阳光晃的厉害,把自己的渔夫帽盖在她头上,“招待你的两位老阿姨,就是这里的人。”
“千年古城?”她算了算朝代,“岂不是遍地古董?”
“差不多。”
“可惜了,”她舒展开双腿,再也顾不上骄阳烈日,只觉得这么坐着就是天底下最享受的事,“要不然明天再下次水?我去搬几块宋代的地砖做纪念。”
他笑起来:“没有问题。你不怕碰到水鬼?”
“你如果不说,我也不会不怕,”她皱着鼻尖,有些遗憾,“如果这里是苏格兰,我倒宁愿碰上水鬼。你知道中国传说里的各种鬼,总是有各种丑陋形容,如果在苏格兰,水鬼可以是非常俊逸的马,也可以是特别英俊的少年,会让你爱上他,然后心甘情愿走进水墓。”
他的发梢上还有水,在日光下折射出细微光线。
她抬头看看他的样子,微微笑着说:“在传说的最后,告诉了每个女孩,如果想要辨别绅士和水鬼,就去看他的头发,通常呢,水鬼的头发都是湿的。”
程牧阳似乎并不介意她这个说法。
反倒是半蹲□子,对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那么,这位美丽的小姐,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走?嗯?”
“十分愿意,”她笑眯眯拍了下他的掌心,收回自己的手,“包吃包住就免了,有水喝就行,程牧阳,你别告诉我这快艇上没有一滴水了?”
那个叫小风的男孩子还咬着塑料杯,听到这句话,顿时乐了。
这里烟波浩淼,方圆近百平方公里,星罗密布了上千岛屿。可惜,身边就是没有饮用水。
程牧阳看看她,转身望向远处,让小风穿过两山之间,往最近的渔船处走。
快艇在水面上飞速行进,劈开的水浪飞溅三米多,人多的地方,湖水能见度也高了不少,起码能看到水下近七八米。
五六艘渔船,散漫地分布在湖面上。
她看到人间烟火的一瞬,忽然觉得玄妙,湖底有着半个世纪前的千年古城,那些世代的子孙早就散落各地,浮萍无根。而如今在这里围湖而居的,却并非这里的子民。
彼时的千山乡,已是如今的千岛湖。
快艇接近渔船时,小风猛地一个转弯,堪堪离渔船一米的距离停下来。
溅起的水浪足足有三四米,吓到了渔船上的两个收网的中年男女,两个脸晒的发红的男女,眼睁睁地看着程牧阳从快艇跳到了自己的木船上。
渔夫很快低吼了两句话,态度非常抗拒。
程牧阳背对着这里,竟也用这里的地方话回应着,很快就消除了刚才快艇惊人的不快。渔妇自船舱里端出碗水,递给程牧阳,温言软语地说了句话。
她自他手里接过水,就着碗边沿喝了一大口,很快,就享受地叹口气:“果然有点儿甜。”
因为日光暴晒,她鼻梁上都已经有了汗。
程牧阳看着她继续喝水,看来真是渴透了。耳边飘来渔妇对渔夫的低声笑语:果然是为了那个姑娘要水喝。
晚饭是在河边吃的水产。等回到住处冲凉时,南北发现后背已经被彻底晒伤。就是这么脆弱的皮肤,在读书时,常会被欧美的同学嫉妒。亚洲人的细腻肤质,在他们眼睛里,真的算吹弹可破。
可她也曾非常憎恨过这样的肤质,小女孩的时候,她只要在木屋睡上一个小时,就肯定会被毒虫盯上。不论哥哥采来多少的驱虫草,都无济于事。最坏的时候,哥哥就会用很小的刀子,在脓肿的地方划个十字,挖出所有腐烂的地方。
现在想起来,仍旧是从牙缝里透着疼。
起先她还哭,直到有次看到哥哥处理自己被蛇咬的伤口,为了抑制毒液蔓延,哥哥直接把刀烧的暗红,插到手臂的伤口上,烫掉了整块的皮肉,那时她真是吓得傻了。
自那之后,她就再没哭过。
好像也不对,在比利时中弹的时候,真的是哭得几乎要断了气。
两位老阿姨看到她晒伤的后背,大惊小怪地拿出据说是秘制的药膏,很仔细给她上药后,嘱咐她务必要用俯卧的睡姿。南北也不想吃苦头,也没理由忤逆,自然在十一点过后就乖乖跑到房间里,趴着睡觉。
程牧阳似乎格外喜欢竹器和藤器,所有家私都是这种质地。
壁灯的幽暗光线下,她能看到的一切,不是碧绿,就是黄绿色。
甚至在半梦半醒时都有种错觉,这里有深林的味道。
再醒来的时候,天仍旧是漆黑,晒伤药的药效似乎过了,后背痒的厉害。又因为她从不习惯开着空调睡觉,除了痒痛,身上早浮了一层的汗。
南北拽了件宽松的吊带衫穿上,光着脚走出屋子,门被推开的一瞬,空调的冷风混杂着硝烟的味道,扑面而来。
忽然,有一声轻响。弹壳落地的声音。
、第五章 南氏的南北(2)
她的动作,渐渐停滞。
可这一声轻响后,却是让人窒息的安静。
没有重物落地的声音,她的手摸着墙壁,用眼睛找寻这响声的来源。只住过短短的一日夜,她并不熟悉这房间里的所有东西,所以,任何一个地方,对她来说都是陌生而危险的。
手心的皮肤,紧贴着墙壁。
甚至能感觉到,表面那层凹凸有致的藤木纹路。
忽然,又是咔嗒一声。
是上膛的机械声?
她脑子里浮出这念头的刹那,手也被人按在了墙面上,同一时间就有个高大的身体贴上来,悄无声息压住她的身子。
“这里是射击死界,”是程牧阳在说话,耳边有温热的气息,低低地擦过去,“北北,不要乱动。”
就是想动,也没有什么机会。
两个人严丝合缝地贴着,手臂和双腿的所有关节都已被他制住。她甚至感觉到自己脉搏被金属压迫着,跳的急促,如此质感,应该是他手腕上的表。
她从来不知道,如果你想要不伤害而完全制住一个人……要用这样的方式。
经过消声器的过滤,仍能听到弹头在空气里超音速的飞行的尖啸。
然后又是手动退弹壳,再上膛。
应该只是狙击手在给大部队补漏,或者只是两三只野猫来袭?
她抬头不能,也低头不能。
鼻尖蹭着他的衬衫,就这么迁就着,夹在他和墙之间,动弹不得。
背脊上的伤,被藤木墙壁压迫着,反倒少了些让人烦躁的痒,虽有些疼,却意外地舒服了些。从小到大,真正在枪火下用身体给她挡过危险的,只有过两个人。
而今晚,程牧阳成了第三个人。
没有时间的衡量标准,她判断不出这场对峙维持了多久。
“好了,”最后,程牧阳终是放宽了和她之间的距离:“结束了。”
清凉缓和的声音,有着镇定人心的魔力。
她听到有物体碰撞玻璃的声音,余光看到小风单手拎着狙击枪,把三个金属弹壳规规矩矩地放到了玻璃台上。就像是小孩子玩够了玻璃球,交还给父母。
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瞥过来,很快又收回去,默默拿着枪,默默回到了露台。
合了窗子,倒在藤椅上,蜷着身子继续睡觉。
“出汗了?”程牧阳伸手,轻轻替她拨开额头的浏海,“睡房的空调坏了吗?”
他的手指有特殊的味道,她大概能辨别出这是什么。
刚才那个弹壳掉落的响声,应该是他在手动退弹壳,而不是小风。
“我受不了空调的冷风,”她说,“尤其是睡觉的时候。”
南北说着这句话,窗外忽然就有道刺目的光划过。
他转头看出去,一瞬间只有红色的光,勾出那侧脸的轮廓,幸好他的五官并不十分硬朗。如此模样,反倒让人觉得他只是休息的间隙,被人打断,去欣赏窗外的烟火。
她被光刺的眯起眼睛:“你这个小老板也做的不安稳,如果早估计到这种事,怎么还住在这里?”
“这里非常安全,整幢建筑都是最高防爆系数,”程牧阳说,“如果你不是忽然醒过来,或许可以一觉睡到天亮,什么也不知道。”
她仰起脸,和近在寸许的眼眸对视:“那你在做什么?打野猫?”
“我?适当的示弱,”他给她做着简单假设,“你看,程牧阳带了这么多人在身边,却仍要时刻防备,是不是身边人有问题?或许真有机会制于止死地?”
她嗤地笑了:“风雨飘摇,还自得其乐。”
两个人这才分开,他走到桌上,把小风留下来的子弹都扔进垃圾筒。
“你让我想起小时候抓猴子的事。知道豚尾猴吗?猕猴的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的趣事,“以前我在云南,是很小的时候,总想要抓住偷我东西的小豚尾猴,我用了很多方法,甚至学它们交流的方式,眯眼,噘嘴什么的,来逗它,都没成功。”
他听得有趣,打开墙柜,拿出冰镇的纸巾。
冰柜月白的光,成为房间里仅存的光源,把他的影子投在墙面上。程牧阳擦干净手,却不见她继续说:“然后呢?”
“然后,就是用示弱的方式,抓到的它,”她现在想起那只小猴子,仍旧觉得很怀念,“不过我抓它,是用来陪我玩,不像你,是为了赶尽杀绝。”
这双手,在她的记忆里是很干净的。指甲从来都修剪的一丝不苟,喜欢握着纯黑色笔管的水笔,写下来的公式让人如坠云雾,是个冷清幽默,偶尔有些难以琢磨的男孩子。
在她的生活里,儿时是潮湿而毒虫繁多的密林,后来是在无数枪械守护下的,平淡无波的山庄。只有那么几年,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而他也被当作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被封存在记忆深处。
如今这个男孩子忽然从过去走出来,以深不可测的名字出现,让这次偶然的台州之行,变得越发超出掌控……
回到房间,后背的皮肤奇痒难耐,她不知如何处理时,老阿姨竟就如神算般,拿着药膏出现。她趴在床上,任凭阿姨拿着细软的刷子,给自己上药,听到老阿姨说是程程下楼,拜托她们来看看,是不是药膏已经因为她不老实的睡姿,糟蹋了干净。
她脸埋在床褥中,笑而不语。
难怪小风要乖乖把弹壳收拾好,如此才能不惊动在熟睡的局外人。
“我们程程啊,疼人是真疼,就是不会说话。”老阿姨的手保养的很好,指腹竟然还很柔软,刷完药膏,慢慢用指腹替她又揉按了一次。手指永远是最好的药刷,只有人的皮肤温度,才能让药膏彻底软化,渗入受伤的地方。
老阿姨似乎问她了句话。
她强迫自己醒过来:“什么?”
“我是说,囡囡的家在哪里?”
“云南,”她的声音有些不清楚,真是困了,“瑞丽市畹町镇。”
老阿姨似乎很感兴趣:“也是旅游圣地吗?”
“游客并不多,”南北懒着声音,在半梦半醒中说,“瑞丽市三面都接壤缅甸,畹町算是西南的一道国门,往西北去就是中印边境。有山有水,有热带雨林,也有最小的国家级边防站,东南亚人很多,属于非常大的集散市场。”
“很多东南亚人?”
“非常多,有时候一个村子五六十户人家,有多半都是跨国联姻。”
“那么,我们的囡囡也个是混血儿?”
“应该没有吧。”这真是个好问题,其实她自己也不敢打保票,谁知道老祖宗有没有娶过几房东南亚美娇娘。
老阿姨听着越发有趣,追问了很多问题。
她最后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
只是有些话,总不能说。
比如,畹町连接着中国内陆,是中缅和中印的主要通道,那里最有名的并非是地上的什么集散市场,而是地下东南亚的最大黑市。
以军火、翡翠、红木、野生动物和毒|品为主。
所有人都以为南家是中越边境不可碰的姓氏,可当真正走进这个市场,会发现南家覆盖的边境不止是中越,还有缅甸和老挝,甚至是印度。
真正意义上,他们也是生意人。只不过政治色彩更浓烈些。
以红木为例,收藏界近十年最热的海南黄花梨、东南亚紫檀木,在流通的过程中,都要经过南家的手。海南黄花梨,在清末接近绝迹,世上存留的家私数量不会超过万件。
而如今那些正在生长期的黄花梨,还要等待数百年生长,才有可用的大料。
数百年?哪个收藏家能等待数百年?
比起那些被十几个国家联手炒高的血钻,这才是真正的“有价无货”。
敢于收藏这些的人,大多是为了填充自己的私人博物馆。限量的商品,绝非财力可达,而是身份。所以,与其说南家做的是生意,倒不如说他们做的是政治。
可即便如此,她也有过颠沛流离。
当一个家族动荡时,任何光鲜靓丽的姓氏都是无用的,想要真正得到安全,就需要出现个强大的人,站在这个家族的最高处,铁腕统治。
南淮做到了。否则她永远都要远离畹町,不能重返故土。
所以,她才能像个游客,孤身一人来到台州。单单这个姓氏,就足以保她平安无事。
今晚的事,让她想起了曾经的哥哥。
究竟是什么人,能有胆量挑衅程牧阳?
早晨醒来,是因为哥哥迟来的电话。
大意就是问她的行程,何时回到云南。她轻描淡写地说了沈公忽然改变行程,要从海上返台的意思,南淮意外沉默了几秒
第 1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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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一世 作者:未知
第 1 部分阅读
书名:一生一世
作者:墨宝非宝
【文案】
墨西哥6大黑帮家族,共同控制着与美国接壤的3200公里边境线。
而中国,陆地边界线总长2.2万公里,海岸线总长1.8万多公里,与15个国家接壤。
这样的总长,我们本该相安无事,对吗?
程牧阳。
这个名字对俄罗斯黑帮来说,等同于“cha”。
对在莫斯科的死亡边境辛苦赚钱的中国人来说,却是“救世主”。
而在那些共同掌控着中国绵长边境线的家族眼里,这个人,则是东南亚最大的“军火商人”。
惟独对她来说,
他只是那个笑起来像波斯猫,或是狐狸的,漂亮的混血男孩子。
关键词:黑帮/家族
这素个三观不正的文(可是我抓心挠肺的想写)。。。。请带着小孩的母亲,记得随时过滤t t。
内容标签: 黑帮情仇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南北,程牧阳 ┃ 配角: ┃ 其它:
、楔子
二月十日。
比利时的e40公路,积雪厚重,汽车行驶极为缓慢。
她翻着网页,已经有新闻估算出这此雪灾的后果,长达900多公里的汽车长龙,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900多公里?如果现在有个航拍什么的,估计是很震撼的历史资料。
她把手按在车窗上,水雾上多了个不大不小的印记。
车子不大,单单后排就挤了四个人。
都不是非常熟的同学,尤其是身边这个男孩子更只见过三四次的样子。他穿着黑白相见的登山服,脸孔很白,眼睛是淡淡的褐色,多少有些阴柔。
她只记得这个人和自己不是一个系,如果不是室友盛情邀约,她怎么都不会和他挤在这里,共享一个座椅。隔着他的那两个,倒是同系的学生。
因为长久的缓慢行驶和拥堵,两个人早就抱着蜷成团,低低用西班牙语交谈着,慢慢地亲吻着,声音低靡。
她迷糊睡了会儿,再醒来,发现车已经彻底不动了。
身边这个男孩子正在用很别扭的姿势,避开另外那个座位上的情侣,单手放在南北的座椅上,另外那只手搭在自己的膝盖上,因为腿长,不得已要侧过来紧贴着她。
这样的姿势,自然视线是落在她身上。
她很同情地对他笑笑,小声问他:“会说中文吗?”
“想要说什么。”他笑一笑,清水似的声音。
“随便说什么,”她困顿看着他,“反正我们这么说话,他们也听不懂。你叫什么?我是说中文名字。”
“程牧。”
“南北,”她往后缩了缩,给他让些空间,“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
“南北?”
“嗯。”
“南北。”
“啊?”
“没什么,我问过你所有同学,没人知道你的中文名字,没想到这么简单。”
“很好记吧?”她低声笑起来。
“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的确听一次就会记住。”
两个人说了会儿话,她却是越来越冷,因为不知道车要堵到什么时候,空调是早早就关掉的,这样的冰天雪地,连前座负责驾驶的情侣都开始以调情取暖。
身侧是,身前是。
身前的男孩子也在看着她,她也在端详着他,如此的空间里,真的很容易诱人犯罪。
她轻声说:“900多公里,听着真挺绝望的。”
程牧从身上摸出个银色的小酒瓶,轻轻敲敲她的手背:“这条公路总长超过8000多公里,你这么想着,是不是觉得900变得不值一提了?”
她把小巧的酒瓶拿过来,拧开闻闻:“很烈?”
“非常。”
她低下头,抿了小半口,辣的吐舌头:“你直接喝酒精吗?”
“既然喝了,就多喝两口。”他声音也很轻。
“如果醉了呢?”
“我会把你送回家。”
他们离的很近,她甚至觉得,如果再多说一个字,两个人的嘴唇就会碰上。她忍俊不禁地打开车门,两年的时间,没想到真的要离开回家的时候,却碰上了艳遇。那样双眼睛里竟有允诺,也有蛊惑。
刚才那样的对视,她差点就任其发展了。
车外的风雪当真是大,可也有很多人站在路上、车旁,焦躁地等着雪停。
南北的短发马上就被吹乱了,挡着眼睛,还没有摆脱刚才的情绪,忽然就有震天的枪声,身边有子弹穿过,她下意识抱头蹲下来。
怎么会这样?这里怎么会有枪战?
还在犹疑不定,右臂忽然就一痛,整个人都被扯到了车轮后:“不要动,任何动作都不要做。”四周的尖叫,包括车内歇斯底里的叫声,贯穿耳膜。
南北疼的眼睛发黑,心里却恨的想杀人。
过去的二十年,还真不知道中弹有这么疼……
再醒过来,也是因为疼,她以为自己是在医院,没想到竟然还倒霉的在车后座上,在这900多公里的堵车大军里。
幸好手臂上有被包扎过,应该有医生来过了。
可来过了?怎么不带我去医院?
程牧不知道怎么说服那四个人,就和她单独在车上:“你怎么样?”
她疼的用另外的手,攥住受伤的那个手臂:“还是社会主义好……这种有合法持枪执照的国家,光登记在册的枪就有七八万支,实际估计要超两百万了,堵车都能碰上好莱坞级别枪战……”
拼命说话也不管用,滚烫的眼泪,不断不断从眼睛流出来。
她真的是从没想到中弹是这么疼,不止是伤口,浑身上下都疼,像是肉从身上剥离开来。到最后也不知道是疼,还是累了,就蜷着身子,头发胡乱挡在脸上,眼神混乱,面孔已彻底没了颜色。
“你还好吗?”有声音模糊着,问她。
而她的意识,早已到了别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盘旋很久,终归是要写。欢迎摔入大坑~
、第一章 程氏程牧阳(1)
中国台州。
她从比利时中途退学回国后,已经四年没有离开云南。
如果不是自小看她长大的沈公回乡祭祖,她也不会来到台州,陪老人家重游故里。
这次因为沈公来到台州祭祖,从美欧、印尼、墨西哥和内地各省市赶来的沈氏后人足足有170人,却只有沈公和两个儿子,住在老宅里。南北也陪着住在这里,早到了一周,每日除了见各色长辈小辈,就是去老宅子附近的玉坊。
玉坊是私人所有,多被地方政府用来展览,招待贵宾,不会有太多的闲人。
这日午后,天气有些沉闷。
沈公在接受一家台湾媒体的深访,她左右无事,又从老宅子后门而出,沿着小路走到玉坊。
推门而入,浓郁的檀香气混着空调冷风,扑面而来。正对大门的琉璃屏风后,有台湾歌仔戏腔飘出来,拿腔挂味儿,一丝不苟的老派风格。
门外真是下火的热。
猛地享受空调的冷风,她不禁惬意眯起眼睛,长长地吐了口气。
刚想要张口要凉茶,却愣在了那里。
内堂有两三个客人,有个人非常醒目。
是程牧。
她还记得当初告别时,他的模样。那时的他是个年轻的男孩子,高瘦,黑色的短发,只有眼睛是非常漂亮的褐色,像波斯猫。而眼前,这个活生生存在的人,已不再是男孩子,早已长成个确确实实的男人。
南北对内堂看见自己的女孩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悄悄从后堂走过去,远远地,仔细看他。
程牧穿着黑色的衬衫,除了手腕上的表,浑身上下再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只这么坐着,单手搭在桌子边沿,看着身边的女人挑镯子。两个人偶尔有交流,均是在用粤语对话,这种地方语言对于声线好的女孩,真是加分不少。
这里是私藏的玉器店,第一天来的时候,沈公给她说过,凡是能够来这里的人,都是和沈家有关系的人。难道,他也和沈家有关系?
南北有些不敢相信。
“这个好吗?”女人举着手臂,看他。
“还不错。”他倒是惜字如金。
程牧于她,是曾有过一段时间接触,就差点破关系的物理系高材生。而自己于他,只在大学念了半学期就被迫离开,没有点破那稍许暧昧关系的女孩子。所以,在这里,在台州,在沈家私人的玉坊里,再见面,该做些什么?
她没有走出大门,而是走进了内堂,地毯是很厚重的那种,走在上边有着软绵绵的触感。因为她的靠近,两个人都看过来。
南北笑著说:“这里最好的翡翠,应该还没有都拿出来。”
“真的吗?”那个女人眼睛里有着愉悦的情绪。
“如果有,可以都拿出来。”程牧看着她的脸,仔细端详久违的故人。
“稍等。”
她说话的声音低下来,偏过头去对身边早已熟识的店员说了几句话,很快,就有人端来了她所说的那些“很好”的镯子。
那个女人应该是很懂这些的人,眼睛里满满的欢喜,低头一个个细看过来。
她站在女人左侧,悄悄把视线越过去,无声问他:女朋友?
程牧手肘撑在红木桌边沿,只是瞧着她,眼睛里仿佛有着笑,可却没有露在脸上:“这些看起来都不错,有没有特别值得收藏的?”
对于她的问题,他万全漠视了。
“有,”她轻扬起嘴角,对店员要过来钥匙,走到巨大玻璃展柜前,打了锁。
如此大的展柜,却仅有两个玉镯,足可见其价值。
她却没有犹豫,将并排的两个玉镯都拿出来,挑了最小的那个,转身替女人试戴。她轻握住女人的手,将玉镯自并拢的四根手指穿过去,压到了拇指下的虎口处,尺寸竟然非常合适:“这个值得收藏,大小也很适合这位小姐。”
“怎么不直接戴上?”程牧饶有兴致,看了眼她手里的玉镯。
“尺寸合适的镯子,戴上就很难再摘下来,而且玉镯合适就等于选取了主人,硬要拿下来也不好,”南北说得有模有样,“这是用来镇店的宝贝,还是要先生和小姐考虑好,才方便试戴。”
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女店员,绷着不敢笑。
这话说的虽然唬人,可话语完全不专业,倒像是江湖骗子。要不是沈公预先留下话,这位大小姐无论做什么都随她,她们还真不敢让南北这么直接拿出来。
不过道理倒是真的,虽然店里有专门用来取玉镯的手油,可这样合适的尺寸,戴上再要取下来,的确需要吃些苦头。
她本是想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程牧真的就拿过来,直接一套,给那个女人戴上了。
南北眼看着这么好的玉镯给了别人,轻吐口气,给女店员示意可以算账了,女店员抿嘴笑笑,没有往柜台走,反倒直接躬身,引着两个人走出了屏风。
“是熟客吗?”
“不是,沈公派人带他来的时候就说过,无论挑中什么,都算是送给晚辈的。”店员很是唏嘘,亏她们还为老板省钱,藏着这些最好的翡翠,没想到就被南北给败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南北乌龙间的一个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万的玉镯。这间玉坊本就是做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览用,算是沈家给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绩。所以少了什么,多了什么,倒不会有人真的去计较。
“没关系,都不过是李莲英那个老太监偷拿出宫,被卖到海外的,起码给了那位,还是长久在中国境内,算是保护国宝了,”只有和她一同长大的沈家明,说话颇为酸溜溜,“大不了记在你哥哥账上。不过北北,你怎么会对程牧阳这么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说程牧阳?”
“是啊,程老板的第四个侄子,程牧阳,”沈家明站起来,仔细端详窗口笼子里的鹦鹉,“程家从来都是选贤不选亲,自从程公迈入七十岁开始,这个程牧阳越来越频繁出现,俨然已经是程家的小老板。”
她喔了声:“我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却疏忽了金刚鹦鹉的厉害,险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鹦鹉疯狂撞笼子的时候,还不无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阳,他原来就是程牧阳。
手中的红茶,散发着袅袅的热气。
江浙刚好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像是多雨的云南,都是熟悉的气候,倒也不觉得离家很远。
现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终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时的那几年,也是多雨,可是气候却非常舒服,夏天最高超不过28度,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零度。
可虽是雨雪多,却大多是粘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场堵上900公里的大雪,十数年难遇。
那时候她被送到医院,医生用比利时味道的法语不停追问,到底是谁取出的子弹?程牧终于被迫承认是自己时,她还诧异于这个男孩子的胆大。只不过他手边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伤口真是难看的不行。
后来再如何补救,她右臂上侧都留下了明显的疤痕。
几个同学都被吓得不轻,倒是她这个中弹的,还有那个蹩脚的伤口处理员都很镇定。她小时候在云南曾经历过真正的枪战,所以除了疼,真就没什么负面情绪,可从警察做笔录,到最后住院,程牧也都没表现出特别情绪,的确震撼了她。
那时以为是学物理的,大脑构造不同。
可是到今时今日,她总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军火生意为主,他怕才怪。
难怪,他才从头至尾都只会问她:“你还好吗?”
真是……过分。
那时候因为天气潮湿,伤口并不是那么容易好。
回到学校后,很多同学都发现她身边多了个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当时南北和个俄罗斯女孩住在同一个房间,他个男孩子进出总是不方便,可没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愿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头做数分的课业,那个女孩子才问她被个男孩子暗恋这么久,有什么想法没有?她有些茫然,俄罗斯美女穿着小短裤,晃荡在她眼前说,那个叫程牧的男孩子自从她入校时,就开始关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不知道。可当时的她,却早有了感觉。
不过她太特殊的家庭,让她没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对他还差了那么一些些感觉。
况且如同程牧这样的物理系高材生,应该一路读书,最后顺利进实验室才对。
根本不该有任何牵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她试探过他。
“你对军火买卖之类的,有什么看法?你想要过那种日子吗?”她仰靠在椅子上,举着自己的书,眼睛却在悄悄瞄着他。
她真的很享受,这样一对一的中文对话。
他的语调非常标准,比起自己这个前后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规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笔尖轻敲点着桌面,有那么一瞬笑得像是个老谋深算的狐狸:“听上去,你很憧憬?”
“怎么可能。”她摇头晃脑,嗤之以鼻。
那个下午,外边是比利时常有的阴雨天,他坐的离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干过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说,之后她再没有过这么贴心的保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有次男追女了。。。。
、第二章 程氏程牧阳(2)
她并非是沈家子孙,到真正祭祖的日子,理所当然成了最闲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经传承到二十六世,数百年来屹立不倒,本就备受关注。沈公这次又是二十几年来初次返乡祭祖,自然有不少媒体紧随其后,把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朦朦亮的时候,祭祖已经开始。
南北混在记者人群里,远远跟着沈家一百多人。今天来的媒体,大多是地方政府为了政绩请来的,只不过这样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许媒体随行拍照,绝不会接受正式采访。
众人从祠堂观摩,一路到内堂奉香,最后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开始论资排辈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个人上前时,都会弯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两个记者,难以挤到最内侧,索性放下相机开始低声八卦。
“现在献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竞选财政部长,没想到他辈分这么低。”
“这种大家族就是这样,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着的位置比他辈分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
……
八卦这种事情,自然有虚有实。
她听得乐呵,也权当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饭的时间,祭祖终于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内外的媒体人用餐,地点就在老宅,由专门请来的师傅做斋膳。几个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负责媒体和那些地方领导的用餐。
而南北则始终跟在沈家明身侧,由于样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记在了相机里。小小的一张脸孔,眼角微扬,大多时候不喜欢笑。
可偶尔和沈家明说话的时候,总能被逗笑,不知道的还当真是一对璧人。
可若有人真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必然会发现自己错了。
且大错特错。
“来,笑的好看些,”沈家明侧头,笑得很规整,“明天《联合晚报》肯定会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图,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个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复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识揉着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刚鹦鹉啄的几乎掉了肉,现在想起来还是撕心裂肺的疼,“往前数过去三代,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人了,何来名媛?”
南北唔了声,竖起中指,对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数三代是土匪。”沈家明绷不住,嗤地笑了声,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头发,帮着这位小公子演戏,“这样可以吗?上镜吗?你说那些记者怎么都跟到这里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揽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东南的方向。
有人走过来。
她神情意外地看着他。好像比前几天看到的时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样子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两个看过去的时候,程牧阳面上明显有微笑,难以捕捉。
她以为他会走过来,没想到程牧阳却从假山旁的小路穿过去,很快就走远了。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他的,”沈家明在回廊边的木质栏杆上坐下来,“云南?川贵?还是藏南?”
“比利时,我在比利时读书的时候认识的。”
沈家明算了算时间:“后来就没见过?”
她默认了。
“大概是两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长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帮,让程家的生意缩水不少。当时程家最出名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欢采用极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杀这个副市长。”
“别人暗杀,你也知道?”
“都是后来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边境这么多年,就是因为聪明、避世。不论近现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终游离在国家机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毁灭性的打压。程家毕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乱党,当然不会这么做。”
她听得有滋有味。
中俄边境的事情,总让人觉得是在看欧美的老旧电影。
那里和云南相比,虽都是黑色猖獗,却互不相干,如同两个世界。
在比利时,她的俄罗斯室友也曾抱怨过,自从苏联解体,俄罗斯早已是黑帮的天下。由黑帮控制的经济,已占去国家经济总值的20%,甚至是30%。
这样的土壤上,没有任何政府官员能彻底脱离关系,说起来,真是黑色大国。
“程家为了这件事,有了一次大动荡。后来,他就出现了。”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能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
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
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递给他个鄙夷眼神。
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的很明白,只说自己先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赛德斯s600 pull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的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的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太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的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几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突破。
她记得这款梅赛德斯s600pullan guard的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作者有话要说:通常开头几章,我都会改的比较厉害。。。。
、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刚才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
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于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
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的不行,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
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地。
“……”
“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听一次就会记住。”
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
她再次哑口无言。
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
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张望了程牧阳一眼,乐不可支。
依照程牧阳的安排,她和他会在这里住两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结束后,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走到楼下看到两个老阿姨坐在庭院里,低声闲聊着,她礼貌地隔着玻璃点头招呼,其中一个老阿姨打开玻璃门,把她带到庭院里。
另外那个端来了一碗饭。
看起来是青菜和腊肉炒出来的,闻起来味道很奇怪。她拿着筷子,琢磨着会是什么味道,迟迟没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来:“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时候很喜欢的,这叫‘菜饭’。”她点点头,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错。
青菜和腊肉的香气,混着饭的味道,很农家。
“不是什么好东西,旧时候都是乡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别爱吃这些最家常的,他喜欢的,总要都让你尝尝,”白旗袍的阿姨说话声音更细些,普通话也不是非常好,“这次时间很急,下次来我教你怎么做,以后程程去俄罗斯那种地方,就随时能吃到了。”
这话,倒真是把她当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释,可又想想,反正也没有什么机会见到,误会就误会了。
两个老阿姨边笑眯眯看着她吃,边用普通话夹杂着地方话,给她说起过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当时上海有名的银行家,取了个外国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么漂亮。他小时候啊,白瓷一样的皮肤,黑色的头发软软的卷在耳朵下边,可像个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南北忍不住笑起来。
“看,看,小姑娘还是笑起来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时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扬起来的,有些吓人。还是这样好,弯弯的,像个——”
“中国的布娃娃,对伐?”南北学着她们的话,开了个玩笑。
两个老人家同时颔首:“说起来,还真是像。”
她忍俊不禁。
中越边境的被外人传说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边境与俄罗斯黑帮抗衡的程家人,在两位老人的眼里,竟然都成了柜台里的精致洋娃娃。
她和两位老人家正说得开心,那个和程牧阳形影不离的男孩子就走进庭院,比了个手势。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著起身:“程程让人来接你了。”
南北站起来,男孩子又做了个手势,老阿姨马上心领神会,让南北去屋子里换身轻便的短衣短裤。南北依言去房间里换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边替她开了车门,她想要问他什么话,男孩子直接龇牙笑笑,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
她懂了他的意思。
这幢私有房产本就是临着湖,车开出去后就始终沿着湖边开,一路风情一路景。最后停靠的地方反倒没什么人,只有一艘快艇,几个人坐在上边笑著闲聊。
程牧阳就在其中坐着,戴着墨镜和黑色渔夫帽,右手捏着个非常眼熟的银质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几个人身上,更突显他的皮肤白,他听到车声的时候,摘下了墨镜,向这里看过来。
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来。
只有他仍旧坐在哪里,背靠着金属的栏杆,继续看她:“我记得你说过,你会潜水?”
“学过一段时间,”南北看了眼平静无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潜这里?”
会潜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岛之所以受欢迎,就是因为海水的光线折射极好,无论珊瑚或海鱼,都清晰可见,还能看到水中浮动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谁会潜到湖底?她看着远处的湖面,能见度很差。
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
别看现在烈日当头,下去说不定是刺骨冰寒。
“我带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没否认,“可能是你以前从没见过的。”
他说完,站起来,开始穿戴潜水服和专业器材。
所有人都笑著看南北。
她刚才说过自己会潜水,总不能把程牧阳的好心当面拒绝,只得走过去,在他的帮忙下穿上潜水服,边穿还不忘追问:“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压的潜水服?保温吗?”
问着问着,就觉得额头冰凉。
程牧阳用小酒瓶轻敲了敲她的额头:“问题宝宝,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勤学好问?”说完,扭开瓶盖,把瓶口递到了她嘴边:“你可以喝口酒,壮壮胆色。”
她太明白这酒瓶里的酒精含量,闻都不闻:“算了。”
、第四章 南氏的南北(1)
他们身旁,有个陌生人同时穿好了潜水服,看那人裸|露在外的皮肤,明显比四周人要黑和粗糙些,应该是程牧阳的向导。快艇迎风破浪,一路疾行了许久,终于在有黄色浮标的地方停下来,向导不说二话,翻身直接进了水里。
程牧阳示意她先入水。
她在船舷处坐下来,背对着水面,向后仰了过去。
瞬间的水压从四面而来,她下沉了两三米,终于开始舒展开身体和四肢。视线里,更深的水底那处,始终有灯光在等待着她和程牧阳。
水深超过八米后,能见度已经极差。
潜水镜虽然有夜视效果,可这样的湖底,除了不断穿梭往来的鱼群,再没有任何特别。
超过三十米之后,程牧阳明显表现出了惊人的水下平衡力,大多时候都在等待她调整自己的潜游状态。她回过头,看了看身后的程牧阳,想不通他所说的“以前从没见过的景色”会是什么。
三四分钟后,她终于看到了完美的答案。
沉寂在水底黑暗中的古旧老城。
在这样的水域里,竟能有如此诡异的存在。尤其在夜视镜的效果下,整个古城都以单调的颜色勾勒而成,宛如“海市蜃楼”。
当初学潜水的时候,教练曾经开玩笑地说,失重是最能让人兴奋和恐惧的感觉。
而真正能让你体会到的,除了太空行走,就只剩了潜水。那时她下到海底,触摸到各色生物都不觉得有教练形容的那样兴奋。
可只是这几秒内,
她安静地漂浮在深水中,从老城的“上空”扫视过街道、房屋,甚至还有真实残破的砖墙,由心底涌出了这种感觉。几十米以下的水底,存在着这样的老旧城池,砖瓦犹存,建筑未破。它活生生的存在,也在以同样的沉默,静静地审视着你。
这样的深水纵然吃力,她还是很卖力地游到四五层楼高的“孝节”牌坊上方。用手去触摸牌坊上的石狮雕饰,虽隔着厚厚的潜水手套,却能感觉到凹凸的精细棱角。
忽然就有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放在石雕上的手。
她知道是程牧阳,却不知道他又想做什么。后者用戴着黑色潜水手套的手,把她的手平铺开来,用手指很慢地在她手心拼写出:“like?”
她呼吸难定,简直爱死了这里的风景,很快就反握住他手,用同样的方式把他的手心铺平。伸出食指轻轻划了个“a”,随后又写下一个小写的“a”。
俄罗斯室友曾教过她一些简单的俄文,很多都忘得差不多了,惟独这个字太有趣,难以忘记。这是俄文里的“yes”,写出来的“дa”简直像极了“aa”。
程牧阳既然精通俄语,那么即使她写的不标准,他也必然猜的出。
为避免他看不懂,南北还刻意重复了两遍。
他们隔着潜水镜对视,她努力想要表现出自己真的很开心。可惜,这样的地方,真是什么也做不到。不过程牧阳似乎感觉到了。
很快就放开她的手,以右手手掌掌心抚在自己的左胸之前,非常绅士地,做了个抚胸礼。
因为水压,动作并不算标准,却仍旧让她笑起来。
两个人自街道、石牌穿过,跟着向导游遍了整个水下古城。出水时她累得整个手臂和大腿都开始酸软,下水前的一艘快艇变成了两艘。
来时的男孩子开着单独的快艇,载着他们两个离开了大部队。
因为长时间穿着保温的潜水服,出水又耽搁了十几分钟,程牧阳脱下潜水服时,脸颊上已经有了些汗。身边的男孩子替给他大桶的矿泉水,他直接就站在船舷上,一手拎着水桶,探出身子,直接用桶里的水冲洗着头发。
大片的水倒落在湖面上,水花四处飞溅。
“你怎么知道水下有古城?”她不停敲打着自己的大腿,以免明天有什么不适,“对我来说,这里就是‘农夫山泉有点儿甜’的发源地。”
“刚才你看到的是狮城,再远些,还有个贺城,”他把水桶放到负责驾驶快艇的男孩子身边,“小风,不好意思,把你喝的水用完了。”
男孩子挥挥拳头,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个按扁的塑料杯,用两指撑开杯子,把桶里剩余的水都舀出来,喝了个干净。
“解放前这里是千山乡,后来为了建水库,将所有居民都遣散去了内陆各省,放水淹没了这两座千年古城,”程牧阳看见南北被阳光晃的厉害,把自己的渔夫帽盖在她头上,“招待你的两位老阿姨,就是这里的人。”
“千年古城?”她算了算朝代,“岂不是遍地古董?”
“差不多。”
“可惜了,”她舒展开双腿,再也顾不上骄阳烈日,只觉得这么坐着就是天底下最享受的事,“要不然明天再下次水?我去搬几块宋代的地砖做纪念。”
他笑起来:“没有问题。你不怕碰到水鬼?”
“你如果不说,我也不会不怕,”她皱着鼻尖,有些遗憾,“如果这里是苏格兰,我倒宁愿碰上水鬼。你知道中国传说里的各种鬼,总是有各种丑陋形容,如果在苏格兰,水鬼可以是非常俊逸的马,也可以是特别英俊的少年,会让你爱上他,然后心甘情愿走进水墓。”
他的发梢上还有水,在日光下折射出细微光线。
她抬头看看他的样子,微微笑着说:“在传说的最后,告诉了每个女孩,如果想要辨别绅士和水鬼,就去看他的头发,通常呢,水鬼的头发都是湿的。”
程牧阳似乎并不介意她这个说法。
反倒是半蹲□子,对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那么,这位美丽的小姐,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走?嗯?”
“十分愿意,”她笑眯眯拍了下他的掌心,收回自己的手,“包吃包住就免了,有水喝就行,程牧阳,你别告诉我这快艇上没有一滴水了?”
那个叫小风的男孩子还咬着塑料杯,听到这句话,顿时乐了。
这里烟波浩淼,方圆近百平方公里,星罗密布了上千岛屿。可惜,身边就是没有饮用水。
程牧阳看看她,转身望向远处,让小风穿过两山之间,往最近的渔船处走。
快艇在水面上飞速行进,劈开的水浪飞溅三米多,人多的地方,湖水能见度也高了不少,起码能看到水下近七八米。
五六艘渔船,散漫地分布在湖面上。
她看到人间烟火的一瞬,忽然觉得玄妙,湖底有着半个世纪前的千年古城,那些世代的子孙早就散落各地,浮萍无根。而如今在这里围湖而居的,却并非这里的子民。
彼时的千山乡,已是如今的千岛湖。
快艇接近渔船时,小风猛地一个转弯,堪堪离渔船一米的距离停下来。
溅起的水浪足足有三四米,吓到了渔船上的两个收网的中年男女,两个脸晒的发红的男女,眼睁睁地看着程牧阳从快艇跳到了自己的木船上。
渔夫很快低吼了两句话,态度非常抗拒。
程牧阳背对着这里,竟也用这里的地方话回应着,很快就消除了刚才快艇惊人的不快。渔妇自船舱里端出碗水,递给程牧阳,温言软语地说了句话。
她自他手里接过水,就着碗边沿喝了一大口,很快,就享受地叹口气:“果然有点儿甜。”
因为日光暴晒,她鼻梁上都已经有了汗。
程牧阳看着她继续喝水,看来真是渴透了。耳边飘来渔妇对渔夫的低声笑语:果然是为了那个姑娘要水喝。
晚饭是在河边吃的水产。等回到住处冲凉时,南北发现后背已经被彻底晒伤。就是这么脆弱的皮肤,在读书时,常会被欧美的同学嫉妒。亚洲人的细腻肤质,在他们眼睛里,真的算吹弹可破。
可她也曾非常憎恨过这样的肤质,小女孩的时候,她只要在木屋睡上一个小时,就肯定会被毒虫盯上。不论哥哥采来多少的驱虫草,都无济于事。最坏的时候,哥哥就会用很小的刀子,在脓肿的地方划个十字,挖出所有腐烂的地方。
现在想起来,仍旧是从牙缝里透着疼。
起先她还哭,直到有次看到哥哥处理自己被蛇咬的伤口,为了抑制毒液蔓延,哥哥直接把刀烧的暗红,插到手臂的伤口上,烫掉了整块的皮肉,那时她真是吓得傻了。
自那之后,她就再没哭过。
好像也不对,在比利时中弹的时候,真的是哭得几乎要断了气。
两位老阿姨看到她晒伤的后背,大惊小怪地拿出据说是秘制的药膏,很仔细给她上药后,嘱咐她务必要用俯卧的睡姿。南北也不想吃苦头,也没理由忤逆,自然在十一点过后就乖乖跑到房间里,趴着睡觉。
程牧阳似乎格外喜欢竹器和藤器,所有家私都是这种质地。
壁灯的幽暗光线下,她能看到的一切,不是碧绿,就是黄绿色。
甚至在半梦半醒时都有种错觉,这里有深林的味道。
再醒来的时候,天仍旧是漆黑,晒伤药的药效似乎过了,后背痒的厉害。又因为她从不习惯开着空调睡觉,除了痒痛,身上早浮了一层的汗。
南北拽了件宽松的吊带衫穿上,光着脚走出屋子,门被推开的一瞬,空调的冷风混杂着硝烟的味道,扑面而来。
忽然,有一声轻响。弹壳落地的声音。
、第五章 南氏的南北(2)
她的动作,渐渐停滞。
可这一声轻响后,却是让人窒息的安静。
没有重物落地的声音,她的手摸着墙壁,用眼睛找寻这响声的来源。只住过短短的一日夜,她并不熟悉这房间里的所有东西,所以,任何一个地方,对她来说都是陌生而危险的。
手心的皮肤,紧贴着墙壁。
甚至能感觉到,表面那层凹凸有致的藤木纹路。
忽然,又是咔嗒一声。
是上膛的机械声?
她脑子里浮出这念头的刹那,手也被人按在了墙面上,同一时间就有个高大的身体贴上来,悄无声息压住她的身子。
“这里是射击死界,”是程牧阳在说话,耳边有温热的气息,低低地擦过去,“北北,不要乱动。”
就是想动,也没有什么机会。
两个人严丝合缝地贴着,手臂和双腿的所有关节都已被他制住。她甚至感觉到自己脉搏被金属压迫着,跳的急促,如此质感,应该是他手腕上的表。
她从来不知道,如果你想要不伤害而完全制住一个人……要用这样的方式。
经过消声器的过滤,仍能听到弹头在空气里超音速的飞行的尖啸。
然后又是手动退弹壳,再上膛。
应该只是狙击手在给大部队补漏,或者只是两三只野猫来袭?
她抬头不能,也低头不能。
鼻尖蹭着他的衬衫,就这么迁就着,夹在他和墙之间,动弹不得。
背脊上的伤,被藤木墙壁压迫着,反倒少了些让人烦躁的痒,虽有些疼,却意外地舒服了些。从小到大,真正在枪火下用身体给她挡过危险的,只有过两个人。
而今晚,程牧阳成了第三个人。
没有时间的衡量标准,她判断不出这场对峙维持了多久。
“好了,”最后,程牧阳终是放宽了和她之间的距离:“结束了。”
清凉缓和的声音,有着镇定人心的魔力。
她听到有物体碰撞玻璃的声音,余光看到小风单手拎着狙击枪,把三个金属弹壳规规矩矩地放到了玻璃台上。就像是小孩子玩够了玻璃球,交还给父母。
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瞥过来,很快又收回去,默默拿着枪,默默回到了露台。
合了窗子,倒在藤椅上,蜷着身子继续睡觉。
“出汗了?”程牧阳伸手,轻轻替她拨开额头的浏海,“睡房的空调坏了吗?”
他的手指有特殊的味道,她大概能辨别出这是什么。
刚才那个弹壳掉落的响声,应该是他在手动退弹壳,而不是小风。
“我受不了空调的冷风,”她说,“尤其是睡觉的时候。”
南北说着这句话,窗外忽然就有道刺目的光划过。
他转头看出去,一瞬间只有红色的光,勾出那侧脸的轮廓,幸好他的五官并不十分硬朗。如此模样,反倒让人觉得他只是休息的间隙,被人打断,去欣赏窗外的烟火。
她被光刺的眯起眼睛:“你这个小老板也做的不安稳,如果早估计到这种事,怎么还住在这里?”
“这里非常安全,整幢建筑都是最高防爆系数,”程牧阳说,“如果你不是忽然醒过来,或许可以一觉睡到天亮,什么也不知道。”
她仰起脸,和近在寸许的眼眸对视:“那你在做什么?打野猫?”
“我?适当的示弱,”他给她做着简单假设,“你看,程牧阳带了这么多人在身边,却仍要时刻防备,是不是身边人有问题?或许真有机会制于止死地?”
她嗤地笑了:“风雨飘摇,还自得其乐。”
两个人这才分开,他走到桌上,把小风留下来的子弹都扔进垃圾筒。
“你让我想起小时候抓猴子的事。知道豚尾猴吗?猕猴的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的趣事,“以前我在云南,是很小的时候,总想要抓住偷我东西的小豚尾猴,我用了很多方法,甚至学它们交流的方式,眯眼,噘嘴什么的,来逗它,都没成功。”
他听得有趣,打开墙柜,拿出冰镇的纸巾。
冰柜月白的光,成为房间里仅存的光源,把他的影子投在墙面上。程牧阳擦干净手,却不见她继续说:“然后呢?”
“然后,就是用示弱的方式,抓到的它,”她现在想起那只小猴子,仍旧觉得很怀念,“不过我抓它,是用来陪我玩,不像你,是为了赶尽杀绝。”
这双手,在她的记忆里是很干净的。指甲从来都修剪的一丝不苟,喜欢握着纯黑色笔管的水笔,写下来的公式让人如坠云雾,是个冷清幽默,偶尔有些难以琢磨的男孩子。
在她的生活里,儿时是潮湿而毒虫繁多的密林,后来是在无数枪械守护下的,平淡无波的山庄。只有那么几年,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而他也被当作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被封存在记忆深处。
如今这个男孩子忽然从过去走出来,以深不可测的名字出现,让这次偶然的台州之行,变得越发超出掌控……
回到房间,后背的皮肤奇痒难耐,她不知如何处理时,老阿姨竟就如神算般,拿着药膏出现。她趴在床上,任凭阿姨拿着细软的刷子,给自己上药,听到老阿姨说是程程下楼,拜托她们来看看,是不是药膏已经因为她不老实的睡姿,糟蹋了干净。
她脸埋在床褥中,笑而不语。
难怪小风要乖乖把弹壳收拾好,如此才能不惊动在熟睡的局外人。
“我们程程啊,疼人是真疼,就是不会说话。”老阿姨的手保养的很好,指腹竟然还很柔软,刷完药膏,慢慢用指腹替她又揉按了一次。手指永远是最好的药刷,只有人的皮肤温度,才能让药膏彻底软化,渗入受伤的地方。
老阿姨似乎问她了句话。
她强迫自己醒过来:“什么?”
“我是说,囡囡的家在哪里?”
“云南,”她的声音有些不清楚,真是困了,“瑞丽市畹町镇。”
老阿姨似乎很感兴趣:“也是旅游圣地吗?”
“游客并不多,”南北懒着声音,在半梦半醒中说,“瑞丽市三面都接壤缅甸,畹町算是西南的一道国门,往西北去就是中印边境。有山有水,有热带雨林,也有最小的国家级边防站,东南亚人很多,属于非常大的集散市场。”
“很多东南亚人?”
“非常多,有时候一个村子五六十户人家,有多半都是跨国联姻。”
“那么,我们的囡囡也个是混血儿?”
“应该没有吧。”这真是个好问题,其实她自己也不敢打保票,谁知道老祖宗有没有娶过几房东南亚美娇娘。
老阿姨听着越发有趣,追问了很多问题。
她最后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
只是有些话,总不能说。
比如,畹町连接着中国内陆,是中缅和中印的主要通道,那里最有名的并非是地上的什么集散市场,而是地下东南亚的最大黑市。
以军火、翡翠、红木、野生动物和毒|品为主。
所有人都以为南家是中越边境不可碰的姓氏,可当真正走进这个市场,会发现南家覆盖的边境不止是中越,还有缅甸和老挝,甚至是印度。
真正意义上,他们也是生意人。只不过政治色彩更浓烈些。
以红木为例,收藏界近十年最热的海南黄花梨、东南亚紫檀木,在流通的过程中,都要经过南家的手。海南黄花梨,在清末接近绝迹,世上存留的家私数量不会超过万件。
而如今那些正在生长期的黄花梨,还要等待数百年生长,才有可用的大料。
数百年?哪个收藏家能等待数百年?
比起那些被十几个国家联手炒高的血钻,这才是真正的“有价无货”。
敢于收藏这些的人,大多是为了填充自己的私人博物馆。限量的商品,绝非财力可达,而是身份。所以,与其说南家做的是生意,倒不如说他们做的是政治。
可即便如此,她也有过颠沛流离。
当一个家族动荡时,任何光鲜靓丽的姓氏都是无用的,想要真正得到安全,就需要出现个强大的人,站在这个家族的最高处,铁腕统治。
南淮做到了。否则她永远都要远离畹町,不能重返故土。
所以,她才能像个游客,孤身一人来到台州。单单这个姓氏,就足以保她平安无事。
今晚的事,让她想起了曾经的哥哥。
究竟是什么人,能有胆量挑衅程牧阳?
早晨醒来,是因为哥哥迟来的电话。
大意就是问她的行程,何时回到云南。她轻描淡写地说了沈公忽然改变行程,要从海上返台的意思,南淮意外沉默了几秒
第 1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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