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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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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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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の莲花—出轨纪事!》
第一章 我和余悦的遭遇 我和余悦的遭遇 1
作者/马已
我有一个哥们,眼珠子很大,真的很大,大到公牛看了蛋疼。54kk
不但很大,而且很鼓,真的很鼓,鼓到金鱼看了头疼。
不但很鼓,而且白眼很多,真的很多,多到鸡蛋看了憋屈。
都说这种男人爱好女色,他真的爱好女色,何止是爱好女色,简直就是爱好女色。
爱好女色岂止他一个人,这事儿,具有着相当广泛的男群众基础。
犯不着谁鄙视谁。
男人爱好女色是这个地球必须的需要。
女人也没必要呕吐男人的爱好女色。
如果不是这样,就浪费了女人的风情万种。
女人当然不愿意眼看自己青春的颜色,白白做了滚滚长江东逝水。
如果不是这样,装修地花枝招展,难道像花儿一样,只是给太阳看的?
其实,女人对于男人,就像花儿渴望太阳!
所以,男人好色并不是错。
但是,爱好别人家的女色,就很不对,何止就很不对,简直就很缺德!
我的这个哥们,就很缺德!
我前妻,在和我离婚之前,做过总结性的发言说:你知道自己为什么倒霉吗?之所以倒霉,就是因为认识了他;我们之所以离婚,也是因为这个王八蛋;这个垃圾,简直就td的是万恶之源。要不是他,你怎么会认识那个余悦,如果你不认识那个婊子,我们怎么会有这样惨不忍睹的下场,我们风雨十年,就td这样分了,情何以堪!
在我前妻的总结里面说的那个余悦,开始,是我那个哥们的女朋友,后来成了我的情人。
就在此时此刻,我在忏悔。我突然觉得,我就是缺德,人品竟然还赶不上那个上海的周大波。
该从何说起呢?
其实我最初的情人并不是余悦,而是余悦最好的闺蜜,她叫白雯妍。
说起白雯妍,我就更觉得自己很罪恶,更觉得自己很无耻,甚至觉得自己人品还赶不上那个上海的梅诗雨。
我认识白雯妍,也是因为我那个倒霉催的朋友。
说到这里,我也忍不住认为我前妻似乎说得对,我那倒霉催的朋友好像真是万恶之源!
白雯妍,其实是好姑娘,虽然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别人的三儿,虽然三儿有错,但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当三儿的人。
白雯妍最早是我那倒霉催的朋友的客户,而我那朋友当时是我的下属,我算是他的半拉老板。暂且给他个名字吧,他长得黑胖,而且能泡,还他妈能吃,十足的一头猪,就叫他八戒。
我当时在广电局里面混。在局里混,并不代表就是事业单位里面正式编制的高薪一族。其实我是冒牌的。广电局有个每周发行一次的广电报,主要功能就是预报一下每周电视节目;刊登一下每周的花边新闻;帮性病医院做点广告;给缺德药厂卖点假药等等。
那年,我另外的一个厚道朋友承包了这个报纸某些版面的广告。经营一段时间之后,才发觉自己不善于忽悠,不是一棵做广告的好苗子;嘴笨心实,不能胜任一个好老板。于是,就找到了我,许诺给我30的干股,让我走马上任当二老板。虽然号称老板,但我们是皮包公司、草台班子。厚道朋友和报社主编的关系不错,为了便于骗取客户信任,就把广电局里,广电报的几个办公室给无偿我们使用。
八戒比我到得早,在厚道朋友手下任职广告客户部副经理,广告客户部那时候就俩人儿,一个是经理,另一个是他。那个愚蠢地正职经理,傻得呼呼冒傻气,明知道我是二老板,总是以为我是跑去抢他地盘的。于是就开始心里没数的算计我,阳奉阴违,处处挖我墙角,时时和我作对。我也没和这种人客气的习惯,找了个茬儿让他走人。出乎意料的是,正职要走时,八戒雄起了,说是跟我这种不大度没道德的人,在一起共事,深感不耻。想要揭竿而起,愤而辞职。我没和他废话,
对他说:“要是想滚就趁早!别看我人少,也不差你一个特别能吃的草包胖子!”
他却说:“你怎么能侮辱人呢?我是能吃,我是很胖,但我心系事业,我不是草包!好吧,我承认,我喜欢你的个性,你是我哥,你是我大爷,行不行,我要向你好好学习,我愿和你天天向上。”
于是不走了,我也看得出,他不过是想哗众取宠,让我感觉这胖子重义气,简直和芙蓉姐姐的作秀如出一辙,不过走的革命路线不同,区别在于芙蓉革命成功,摘取胜利果实,八戒演戏失败,当了我的走狗。
白雯妍是八戒的第一个大客户,给了他一个不算小的单。
有了这个单我才知道,原来泡女人,不但可以身心愉悦,还可以工作顺利,可谓种瓜得豆,鱼和熊掌都拿。
八戒认识白雯妍,是因为他女朋友余悦。
余悦是这个故事的主角,我一定要多说。
余悦能成为八戒的女朋友,是因为余悦的前男友。
他的名字暂定倭瓜。
之所以叫他倭瓜,是因为这个人不但老实而且窝囊,不但窝囊,而且无聊,不但无聊而且猥琐。
按照余悦说:他是余悦历任男友之中,对她最好的男人。余悦叫他向东绝对一路向东,一马当先,一骑绝尘,肯定不会跑偏。
倭瓜和余悦一起的日子,一共有将近两年。每天起早贪黑,给余悦做饭,给余悦洗脚,即便和余悦上床,也必须要等到余悦心情好时恩准,每次爱情运动都必须是:“赐” !爱余悦就像爱大米,听上去像是一个好男人。
倭瓜在他的男友任期内,还没等届满,余悦就被当时公司的一个老混蛋找了个机会,给惯例了,惯例了不说,余悦竟被惯例上瘾了。一时想不开,要把倭瓜给甩了。倭瓜知道真相之后,还没等到要发作一把男人的威,余悦却先说要把他解职,立刻惊得跪地求饶,怎耐那时,余悦的心硬的何止是铁,简直就是瓦房店的金刚石,不管怎样求,最终还是散了伙。按照惯例,散伙之后,就做了余悦的那种传说中不是亲哥哥胜似亲哥哥的哥哥。
第一章 我和余悦的遭遇 我和余悦的遭遇 2
惯例余悦的那个老混蛋,必须是已婚。54kk不管老婆是不是悍妇,他在男女关系上却很务实,只把余悦当做彩旗,家里红旗绝对不倒。余悦稀里糊涂的被做了第三者,也能看出自己的前路见窄,可惜那时能力不济,没有和那老混蛋血拼的战略战术,只好在和老混蛋露水鸳鸯的同时又和公司的一个帅哥眉来眼去,很快就如胶似漆,好的跟麦芽糖似的,黏黏糊糊,很难分开。
倭瓜败在了余悦的战场上,但并没有气馁,发誓要雄起,要学吴三桂!
一定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也不怕苦的精神,鼓足一把劲,苦干他两年,重新夺回属于自己的心爱的悦悦。
鼓足干劲是好样的,值得表扬。但是方法用得不对,必须值得唾弃。
他一直惦记余悦,不但没放弃和余悦的爱情,而且也没放弃余悦qq密码。不知道出于宇宙中哪个星球的生物心理,只要是得空,就用余悦的qq满地球的帮余悦找男人,替她聊天。现在想来,或许是想给余悦征婚,借此报复他的一切情敌。
而在此时,我的操蛋下属,垃圾之王——八戒同志。正在没日没夜,不辞劳苦地奋战在qq聊天室的第一线上,满世界的找女人。他已经结了婚,不但结了婚,而且是结过五次婚,这次婚姻的老婆,是他任期将满的第五任妻子,不但有现任妻子,同时还勾搭着两个小女朋友。即使这样,仍然不能满足他泡妞的进取心,本着活到老泡到死的刻苦精神,锲而不舍的追求新高度,创造新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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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他们两个男人,不,一个算是虚拟人妖,卑鄙的在网路相逢,瞬间相互擦出龌龊的火花。
倭瓜装美女装得很投入,甚至比上海的梅诗雨更胜一筹。
他在聊天室,以着余悦的名义,主动加了八戒,还主动搭讪(要是偶就不会相信,真有这样的女人,这样和我搭讪,不是想看看我的钱,就是想看看我的肾能不能卖钱)。
他不但以余悦的名义主动搭讪,甚至还以余悦的名义给八戒发了照片。当然余悦算是美女,不但算是美女,而且在清纯中透着入骨的风骚。清纯和风骚并不一定矛盾,很多清纯的美女,在某些特定时间和地点真的真的很风骚。只不过是,有的人骚在浪尖上,有的人骚在内心里,憋着劲儿的骚。
八戒本身就是骨灰级的色狼,客观的说,对于女人的鉴定能力是非常的强,不由得不佩服。
看到愉悦的照片,本来就很大的眼珠,立刻变得让这个虚伪的星球上所有的牛都蛋疼,本来就外凸的眼球,立刻就差一点点,当场血爆显示器,本来很白的白眼,立刻勃然颜色,变得比绿油油的绿灯还绿。
就这样,余悦又稀里糊涂的被做了欲女。
从此以后,八戒就开足了马力,使出吃奶力气,奋起直追。
在不久后的一天,余悦的真身上网了。
在这之前,她比较很忙。已经结束了和老混蛋的露水姻缘,不是她想结束,而是老混蛋占尽了她的便宜之后,调去了北京,关系慢慢地就变得冷淡。他那个新男友,以后还要出场,也给他个名字,就叫鲶鱼吧,为什么叫鲶鱼,他家住在大连湾,那个地方盛产鲶鱼,而且鲶鱼天生的就很滑,所以这个人虽然在科学上可以称之为人,但就是不干人类的事儿。
老混蛋走后,余悦在那家公司没了靠山,而鲶鱼也通过种种内部渠道,知道了她和老混蛋的相对隐私。知道之后,虽然貌似痛苦的质问了余悦,但没和余悦分手,而是由原来的恋爱关系直接转化为娱乐关系。其实,人生就是娱乐的,不是娱乐别人,就是被人娱乐,或者自己娱乐自己!直接把余悦的女朋友身份降成了旧社会的填房丫头,在明媒正娶之前,可以当做一个给力的玩偶。余悦也能看出,就打道回了沈阳老家,在一家外资企业干区域销售经理。每天忙得昏天黑地。但和鲶鱼藕断丝连,经常来大连探亲!她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上,其实也需要一个寄托,这也是女人的愚蠢之处。
干了没多久,能力不太够,她被辞了职。
变得很郁闷,女人一郁闷,就想去上网。
结果上了网,遇到了八戒。
不遇到也不行,倭瓜早已和八戒聊的难舍难离,又不得不佩服他们两个无聊的东西:一个猥琐的男人,把另外一个龌龊的男人,想象成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富有帅哥,这个想象里的帅哥,又把这个猥琐男人想象成婀娜多姿的美女,简直就是神一样扯淡嘛。
撞车之后,真相不可避免的揭开。
但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两人一来二去,竟然真的勾搭上了。
有句话叫 “好女就怕烂男缠”,余悦虽不是好女,但八戒是不能再烂的烂男,烂到连上海的梅诗雨也自愧不如。这个人嘴里说的鬼话简直比梅诗雨的散文水平还高。(对不住了梅诗雨先生,写着东西的时候,我比较郁闷,越写越郁闷,也没你文采好,也没你能装逼,也没你能编,只能娱乐你,发泄发泄,看在秃头的释迦牟尼的份上原谅我吧)。
八戒对余悦说:我是未婚富二代,虽然没电影明星晓明那块木头那么帅,但是我会很温柔。虽然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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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的莲花 作者: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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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和余悦的遭遇 我和余悦的遭遇 1
作者/马已
我有一个哥们,眼珠子很大,真的很大,大到公牛看了蛋疼。54kk
不但很大,而且很鼓,真的很鼓,鼓到金鱼看了头疼。
不但很鼓,而且白眼很多,真的很多,多到鸡蛋看了憋屈。
都说这种男人爱好女色,他真的爱好女色,何止是爱好女色,简直就是爱好女色。
爱好女色岂止他一个人,这事儿,具有着相当广泛的男群众基础。
犯不着谁鄙视谁。
男人爱好女色是这个地球必须的需要。
女人也没必要呕吐男人的爱好女色。
如果不是这样,就浪费了女人的风情万种。
女人当然不愿意眼看自己青春的颜色,白白做了滚滚长江东逝水。
如果不是这样,装修地花枝招展,难道像花儿一样,只是给太阳看的?
其实,女人对于男人,就像花儿渴望太阳!
所以,男人好色并不是错。
但是,爱好别人家的女色,就很不对,何止就很不对,简直就很缺德!
我的这个哥们,就很缺德!
我前妻,在和我离婚之前,做过总结性的发言说:你知道自己为什么倒霉吗?之所以倒霉,就是因为认识了他;我们之所以离婚,也是因为这个王八蛋;这个垃圾,简直就td的是万恶之源。要不是他,你怎么会认识那个余悦,如果你不认识那个婊子,我们怎么会有这样惨不忍睹的下场,我们风雨十年,就td这样分了,情何以堪!
在我前妻的总结里面说的那个余悦,开始,是我那个哥们的女朋友,后来成了我的情人。
就在此时此刻,我在忏悔。我突然觉得,我就是缺德,人品竟然还赶不上那个上海的周大波。
该从何说起呢?
其实我最初的情人并不是余悦,而是余悦最好的闺蜜,她叫白雯妍。
说起白雯妍,我就更觉得自己很罪恶,更觉得自己很无耻,甚至觉得自己人品还赶不上那个上海的梅诗雨。
我认识白雯妍,也是因为我那个倒霉催的朋友。
说到这里,我也忍不住认为我前妻似乎说得对,我那倒霉催的朋友好像真是万恶之源!
白雯妍,其实是好姑娘,虽然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别人的三儿,虽然三儿有错,但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当三儿的人。
白雯妍最早是我那倒霉催的朋友的客户,而我那朋友当时是我的下属,我算是他的半拉老板。暂且给他个名字吧,他长得黑胖,而且能泡,还他妈能吃,十足的一头猪,就叫他八戒。
我当时在广电局里面混。在局里混,并不代表就是事业单位里面正式编制的高薪一族。其实我是冒牌的。广电局有个每周发行一次的广电报,主要功能就是预报一下每周电视节目;刊登一下每周的花边新闻;帮性病医院做点广告;给缺德药厂卖点假药等等。
那年,我另外的一个厚道朋友承包了这个报纸某些版面的广告。经营一段时间之后,才发觉自己不善于忽悠,不是一棵做广告的好苗子;嘴笨心实,不能胜任一个好老板。于是,就找到了我,许诺给我30的干股,让我走马上任当二老板。虽然号称老板,但我们是皮包公司、草台班子。厚道朋友和报社主编的关系不错,为了便于骗取客户信任,就把广电局里,广电报的几个办公室给无偿我们使用。
八戒比我到得早,在厚道朋友手下任职广告客户部副经理,广告客户部那时候就俩人儿,一个是经理,另一个是他。那个愚蠢地正职经理,傻得呼呼冒傻气,明知道我是二老板,总是以为我是跑去抢他地盘的。于是就开始心里没数的算计我,阳奉阴违,处处挖我墙角,时时和我作对。我也没和这种人客气的习惯,找了个茬儿让他走人。出乎意料的是,正职要走时,八戒雄起了,说是跟我这种不大度没道德的人,在一起共事,深感不耻。想要揭竿而起,愤而辞职。我没和他废话,
对他说:“要是想滚就趁早!别看我人少,也不差你一个特别能吃的草包胖子!”
他却说:“你怎么能侮辱人呢?我是能吃,我是很胖,但我心系事业,我不是草包!好吧,我承认,我喜欢你的个性,你是我哥,你是我大爷,行不行,我要向你好好学习,我愿和你天天向上。”
于是不走了,我也看得出,他不过是想哗众取宠,让我感觉这胖子重义气,简直和芙蓉姐姐的作秀如出一辙,不过走的革命路线不同,区别在于芙蓉革命成功,摘取胜利果实,八戒演戏失败,当了我的走狗。
白雯妍是八戒的第一个大客户,给了他一个不算小的单。
有了这个单我才知道,原来泡女人,不但可以身心愉悦,还可以工作顺利,可谓种瓜得豆,鱼和熊掌都拿。
八戒认识白雯妍,是因为他女朋友余悦。
余悦是这个故事的主角,我一定要多说。
余悦能成为八戒的女朋友,是因为余悦的前男友。
他的名字暂定倭瓜。
之所以叫他倭瓜,是因为这个人不但老实而且窝囊,不但窝囊,而且无聊,不但无聊而且猥琐。
按照余悦说:他是余悦历任男友之中,对她最好的男人。余悦叫他向东绝对一路向东,一马当先,一骑绝尘,肯定不会跑偏。
倭瓜和余悦一起的日子,一共有将近两年。每天起早贪黑,给余悦做饭,给余悦洗脚,即便和余悦上床,也必须要等到余悦心情好时恩准,每次爱情运动都必须是:“赐” !爱余悦就像爱大米,听上去像是一个好男人。
倭瓜在他的男友任期内,还没等届满,余悦就被当时公司的一个老混蛋找了个机会,给惯例了,惯例了不说,余悦竟被惯例上瘾了。一时想不开,要把倭瓜给甩了。倭瓜知道真相之后,还没等到要发作一把男人的威,余悦却先说要把他解职,立刻惊得跪地求饶,怎耐那时,余悦的心硬的何止是铁,简直就是瓦房店的金刚石,不管怎样求,最终还是散了伙。按照惯例,散伙之后,就做了余悦的那种传说中不是亲哥哥胜似亲哥哥的哥哥。
第一章 我和余悦的遭遇 我和余悦的遭遇 2
惯例余悦的那个老混蛋,必须是已婚。54kk不管老婆是不是悍妇,他在男女关系上却很务实,只把余悦当做彩旗,家里红旗绝对不倒。余悦稀里糊涂的被做了第三者,也能看出自己的前路见窄,可惜那时能力不济,没有和那老混蛋血拼的战略战术,只好在和老混蛋露水鸳鸯的同时又和公司的一个帅哥眉来眼去,很快就如胶似漆,好的跟麦芽糖似的,黏黏糊糊,很难分开。
倭瓜败在了余悦的战场上,但并没有气馁,发誓要雄起,要学吴三桂!
一定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也不怕苦的精神,鼓足一把劲,苦干他两年,重新夺回属于自己的心爱的悦悦。
鼓足干劲是好样的,值得表扬。但是方法用得不对,必须值得唾弃。
他一直惦记余悦,不但没放弃和余悦的爱情,而且也没放弃余悦qq密码。不知道出于宇宙中哪个星球的生物心理,只要是得空,就用余悦的qq满地球的帮余悦找男人,替她聊天。现在想来,或许是想给余悦征婚,借此报复他的一切情敌。
而在此时,我的操蛋下属,垃圾之王——八戒同志。正在没日没夜,不辞劳苦地奋战在qq聊天室的第一线上,满世界的找女人。他已经结了婚,不但结了婚,而且是结过五次婚,这次婚姻的老婆,是他任期将满的第五任妻子,不但有现任妻子,同时还勾搭着两个小女朋友。即使这样,仍然不能满足他泡妞的进取心,本着活到老泡到死的刻苦精神,锲而不舍的追求新高度,创造新纪录!
—————————————————————————————
终于他们两个男人,不,一个算是虚拟人妖,卑鄙的在网路相逢,瞬间相互擦出龌龊的火花。
倭瓜装美女装得很投入,甚至比上海的梅诗雨更胜一筹。
他在聊天室,以着余悦的名义,主动加了八戒,还主动搭讪(要是偶就不会相信,真有这样的女人,这样和我搭讪,不是想看看我的钱,就是想看看我的肾能不能卖钱)。
他不但以余悦的名义主动搭讪,甚至还以余悦的名义给八戒发了照片。当然余悦算是美女,不但算是美女,而且在清纯中透着入骨的风骚。清纯和风骚并不一定矛盾,很多清纯的美女,在某些特定时间和地点真的真的很风骚。只不过是,有的人骚在浪尖上,有的人骚在内心里,憋着劲儿的骚。
八戒本身就是骨灰级的色狼,客观的说,对于女人的鉴定能力是非常的强,不由得不佩服。
看到愉悦的照片,本来就很大的眼珠,立刻变得让这个虚伪的星球上所有的牛都蛋疼,本来就外凸的眼球,立刻就差一点点,当场血爆显示器,本来很白的白眼,立刻勃然颜色,变得比绿油油的绿灯还绿。
就这样,余悦又稀里糊涂的被做了欲女。
从此以后,八戒就开足了马力,使出吃奶力气,奋起直追。
在不久后的一天,余悦的真身上网了。
在这之前,她比较很忙。已经结束了和老混蛋的露水姻缘,不是她想结束,而是老混蛋占尽了她的便宜之后,调去了北京,关系慢慢地就变得冷淡。他那个新男友,以后还要出场,也给他个名字,就叫鲶鱼吧,为什么叫鲶鱼,他家住在大连湾,那个地方盛产鲶鱼,而且鲶鱼天生的就很滑,所以这个人虽然在科学上可以称之为人,但就是不干人类的事儿。
老混蛋走后,余悦在那家公司没了靠山,而鲶鱼也通过种种内部渠道,知道了她和老混蛋的相对隐私。知道之后,虽然貌似痛苦的质问了余悦,但没和余悦分手,而是由原来的恋爱关系直接转化为娱乐关系。其实,人生就是娱乐的,不是娱乐别人,就是被人娱乐,或者自己娱乐自己!直接把余悦的女朋友身份降成了旧社会的填房丫头,在明媒正娶之前,可以当做一个给力的玩偶。余悦也能看出,就打道回了沈阳老家,在一家外资企业干区域销售经理。每天忙得昏天黑地。但和鲶鱼藕断丝连,经常来大连探亲!她不管是生理还是心理上,其实也需要一个寄托,这也是女人的愚蠢之处。
干了没多久,能力不太够,她被辞了职。
变得很郁闷,女人一郁闷,就想去上网。
结果上了网,遇到了八戒。
不遇到也不行,倭瓜早已和八戒聊的难舍难离,又不得不佩服他们两个无聊的东西:一个猥琐的男人,把另外一个龌龊的男人,想象成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富有帅哥,这个想象里的帅哥,又把这个猥琐男人想象成婀娜多姿的美女,简直就是神一样扯淡嘛。
撞车之后,真相不可避免的揭开。
但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两人一来二去,竟然真的勾搭上了。
有句话叫 “好女就怕烂男缠”,余悦虽不是好女,但八戒是不能再烂的烂男,烂到连上海的梅诗雨也自愧不如。这个人嘴里说的鬼话简直比梅诗雨的散文水平还高。(对不住了梅诗雨先生,写着东西的时候,我比较郁闷,越写越郁闷,也没你文采好,也没你能装逼,也没你能编,只能娱乐你,发泄发泄,看在秃头的释迦牟尼的份上原谅我吧)。
八戒对余悦说:我是未婚富二代,虽然没电影明星晓明那块木头那么帅,但是我会很温柔。虽然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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