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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个鸡蛋,他拿了三个出来,又把篮子放了回去。他将鸡蛋打到大碗里,放了少许盐巴调好,趁着油热倒进锅里,翻炒几下,在蛋完全凝结之前,到了半瓢水下去。
“哥,葱洗好了。”
“放菜板上吧,帮我看着点儿火,别烧太大了。”
“好。”别看林书现在才十岁,拜王艳艳那个不称职的母亲所赐,生火洗碗都不在话下,偶尔,还能蒸个饭什么的。
林墨把葱花切好,锅里的水已经开了,他往里撒了些盐和胡椒面,都不用试味道,就将一小把干面条下了下去,中途水开了他往里面加了一次冷水,等面汤重新烧开后又多煮了会儿,他将面条捞起来分别盛进俩碗里,用铲子把锅里黄橙橙的鸡蛋和面汤分别舀进碗里,再往碗里撒上翠绿的小葱花,喷香的味儿一下就出来。
可惜这面条不好,也没有什么高汤,只能让小书吃碗普普通通的鸡蛋连锅面了。
“哥,真好吃!”林书砸吧着嘴巴,满足的不行。
林墨洗了锅,就着锅里的余火,将几块儿切片的老姜扔进去煮上。
“好吃你就多吃点儿,不够从我碗里拨点过去。”
林书嘴里喊着面条,含糊不清的说:“不……谷了……”
林墨从厨房里走出去来,坐到他旁边,把碗里的蛋花拨了大半到林书碗里:“吃吧。”
林小胖馋猫兮兮的咂巴着小嘴,大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哥,你对我真好。”
林墨笑道:“那是,谁让我是你亲哥呢?快吃吧。”
林书是真饿坏了,一会儿功夫就干掉了一大碗面条,碗底连滴汤都没剩,坐在旁边直打饱嗝。
过了小会儿,他不知想到了什么,仿佛花了莫大的勇气鼓着小胖脸,怯生生的问林墨:“哥,妈妈,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们了?”
林墨骤然一惊,诧异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话一出口,林墨就有些后悔了,潜意识里,他把林书当成了十多年后学业有成留学博士。不过,转念一想,林书早晚会知道这事儿,从自己这里知道总好过从外人嘴里听到那些伤人的闲言碎语。
林书瞬间红了眼睛,眼泪珠子啪嗒啪嗒的就掉了下来。
看着小胖娃哭,林墨心里也挺难受的,可是一想到未来带着无框眼镜个头比他还高一脸斯文败类样儿弟弟哭得惨兮兮的,他心里就禁不住涌出一股异样的喜感。
好吧,他承认他这做哥哥是有点儿不大厚道。可是弟弟这种生物,不就是偶尔拿来欺负的吗?别说,林书小时候这胖乎乎白嫩嫩的小模样还挺招人稀罕的,用后世的话来说是啥来着,萌,没错就是挺萌的。
“那天我看到妈妈跟陈叔叔一起走了,她说他们要去姥姥家借钱给爸爸看病,我想跟他们一起去,他们不让。妈妈,呜呜,妈妈还打我。陈叔叔还问妈妈真不带我走吗?妈妈说不带……哥,你和爸爸别不要我好吗?我以后一定会乖乖听话的,呜呜……”王艳艳还说了许多刺耳伤人的话,林书都记得但是却本能的不愿意在哥哥面前说。
林书的话,让林墨心里像被针扎了似的,他没想到王艳艳为了她那段可笑的婚外情竟可以对亲生儿子都如此狠心,简直枉为人母!
“小书乖,别哭,哥哥和爸爸不会不要你的。”林墨把林书搂紧怀里,柔声安慰道。
少年温柔嘶哑的声音仿佛戳破了小胖娃伪装的坚强,小孩儿哇得一声敞开嗓子大哭起来,好似要把这两天来承受的种种委屈害怕恐慌全都哭出来似的。
林墨轻轻叹息一声,等林书哭够了,才拍着林书的肩膀,看着他布满泪痕的小胖脸说:“王艳艳把家里的钱全拿走了,爸爸还在医院里急着要钱看病,一会儿,我得去找三爷爷借钱,你跟我一块儿去……”
林墨还没说完话,林小胖刚止住的眼泪又流了出来,哽咽道:“哥,哥,不要卖掉我,我会听话的,我真的会听话的,呜呜……”
林墨听得满头黑线:“我的亲弟弟诶,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卖掉你了?”
林小胖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哥:“……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第六章 借钱
林墨感慨着电视剧‘毁人不倦’,喝了一大碗姜汤,骑着他那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破自行车,搭着弟弟一块儿出了门。
陡然从四轮时代回到两轮时代,林墨还真有点儿不习惯,好几次差点儿把林书带到沟里去,愣是把偶尔还开跑车跟陈俊曦出去飙个车的某人给生生吓出了一身汗。
林墨再一次稳住车子,摇头默想,还是古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不过,上天肯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别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比现在还难一千倍一万倍他也甘之如饴。
青桐村地处西南小县城,距离省城天府之国不算特别远,气候宜人,冬天最冷也不过零下一两度,鲜少下雪。这会儿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油菜田,平添了几分碧翠生机,清冷的寒风轻轻吹过,林墨心头的沉重轻了不少。
村长家就修在大路旁边,普普通通的小平房,正屋还给弄成了小杂货店,擦得透亮的橱窗里摆放着许多杂牌子甚至没牌子的日用品,还有干面盐巴味精花椒,一毛钱两颗的花生糖,五毛钱能买三袋的小零食,五毛钱一袋的干脆面和猫咪虾条就是这儿最贵的零食了。
村子里只有村长家一家开了杂货店,生意还算不错,长年累月的经营下来,能当一个人长期在外面打工。
青桐村一没特产,二没工厂,村民们大多都是靠务农和在外打工维持生活,林常青作为一村之长实在没啥油水可捞,最多也不过是几个承包村里鱼塘的村民逢年过节给他送点儿鸡、鱼什么的,还得偷偷摸摸来。
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利益牵扯,大家又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村子里,少不得沾亲带故的,林常青处事还是挺公平公正的,村里人都很服他。最重要的还有一点,林常青的儿子特别能干,书没读多少但是脑瓜子好使,愣是从一个小泥瓦匠混成了大包工头,借着家里七弯八拐的关系还能网罗上几个小政府工程,稍微包装一下,到外面谁不叫一声林老板?
儿子混成老板了,林常青手里自然就不缺钱花了,村里要是有哪户人家遇上点儿什么事情,他还总能帮衬帮衬,这样的干部真是打着灯笼找不着。
“小墨,小书,你们俩怎么上三爷爷这儿来了?”林常青说着从糖罐子里抓了一把花生糖出来,塞到林书手里,捏捏他红扑扑的小胖脸稀罕的不行。林常青觉得自己这辈子啥都好,比同辈人不知幸运了多少,可唯一的遗憾就是儿媳妇没能给生个孙子,小丫头还被他那城里儿媳妇惯得娇娇气气的,哪有小书
“哥,葱洗好了。”
“放菜板上吧,帮我看着点儿火,别烧太大了。”
“好。”别看林书现在才十岁,拜王艳艳那个不称职的母亲所赐,生火洗碗都不在话下,偶尔,还能蒸个饭什么的。
林墨把葱花切好,锅里的水已经开了,他往里撒了些盐和胡椒面,都不用试味道,就将一小把干面条下了下去,中途水开了他往里面加了一次冷水,等面汤重新烧开后又多煮了会儿,他将面条捞起来分别盛进俩碗里,用铲子把锅里黄橙橙的鸡蛋和面汤分别舀进碗里,再往碗里撒上翠绿的小葱花,喷香的味儿一下就出来。
可惜这面条不好,也没有什么高汤,只能让小书吃碗普普通通的鸡蛋连锅面了。
“哥,真好吃!”林书砸吧着嘴巴,满足的不行。
林墨洗了锅,就着锅里的余火,将几块儿切片的老姜扔进去煮上。
“好吃你就多吃点儿,不够从我碗里拨点过去。”
林书嘴里喊着面条,含糊不清的说:“不……谷了……”
林墨从厨房里走出去来,坐到他旁边,把碗里的蛋花拨了大半到林书碗里:“吃吧。”
林小胖馋猫兮兮的咂巴着小嘴,大眼睛都笑得眯了起来:“哥,你对我真好。”
林墨笑道:“那是,谁让我是你亲哥呢?快吃吧。”
林书是真饿坏了,一会儿功夫就干掉了一大碗面条,碗底连滴汤都没剩,坐在旁边直打饱嗝。
过了小会儿,他不知想到了什么,仿佛花了莫大的勇气鼓着小胖脸,怯生生的问林墨:“哥,妈妈,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们了?”
林墨骤然一惊,诧异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话一出口,林墨就有些后悔了,潜意识里,他把林书当成了十多年后学业有成留学博士。不过,转念一想,林书早晚会知道这事儿,从自己这里知道总好过从外人嘴里听到那些伤人的闲言碎语。
林书瞬间红了眼睛,眼泪珠子啪嗒啪嗒的就掉了下来。
看着小胖娃哭,林墨心里也挺难受的,可是一想到未来带着无框眼镜个头比他还高一脸斯文败类样儿弟弟哭得惨兮兮的,他心里就禁不住涌出一股异样的喜感。
好吧,他承认他这做哥哥是有点儿不大厚道。可是弟弟这种生物,不就是偶尔拿来欺负的吗?别说,林书小时候这胖乎乎白嫩嫩的小模样还挺招人稀罕的,用后世的话来说是啥来着,萌,没错就是挺萌的。
“那天我看到妈妈跟陈叔叔一起走了,她说他们要去姥姥家借钱给爸爸看病,我想跟他们一起去,他们不让。妈妈,呜呜,妈妈还打我。陈叔叔还问妈妈真不带我走吗?妈妈说不带……哥,你和爸爸别不要我好吗?我以后一定会乖乖听话的,呜呜……”王艳艳还说了许多刺耳伤人的话,林书都记得但是却本能的不愿意在哥哥面前说。
林书的话,让林墨心里像被针扎了似的,他没想到王艳艳为了她那段可笑的婚外情竟可以对亲生儿子都如此狠心,简直枉为人母!
“小书乖,别哭,哥哥和爸爸不会不要你的。”林墨把林书搂紧怀里,柔声安慰道。
少年温柔嘶哑的声音仿佛戳破了小胖娃伪装的坚强,小孩儿哇得一声敞开嗓子大哭起来,好似要把这两天来承受的种种委屈害怕恐慌全都哭出来似的。
林墨轻轻叹息一声,等林书哭够了,才拍着林书的肩膀,看着他布满泪痕的小胖脸说:“王艳艳把家里的钱全拿走了,爸爸还在医院里急着要钱看病,一会儿,我得去找三爷爷借钱,你跟我一块儿去……”
林墨还没说完话,林小胖刚止住的眼泪又流了出来,哽咽道:“哥,哥,不要卖掉我,我会听话的,我真的会听话的,呜呜……”
林墨听得满头黑线:“我的亲弟弟诶,我什么时候说过我要卖掉你了?”
林小胖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哥:“……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
☆、第六章 借钱
林墨感慨着电视剧‘毁人不倦’,喝了一大碗姜汤,骑着他那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破自行车,搭着弟弟一块儿出了门。
陡然从四轮时代回到两轮时代,林墨还真有点儿不习惯,好几次差点儿把林书带到沟里去,愣是把偶尔还开跑车跟陈俊曦出去飙个车的某人给生生吓出了一身汗。
林墨再一次稳住车子,摇头默想,还是古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不过,上天肯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别说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比现在还难一千倍一万倍他也甘之如饴。
青桐村地处西南小县城,距离省城天府之国不算特别远,气候宜人,冬天最冷也不过零下一两度,鲜少下雪。这会儿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绿油油的油菜田,平添了几分碧翠生机,清冷的寒风轻轻吹过,林墨心头的沉重轻了不少。
村长家就修在大路旁边,普普通通的小平房,正屋还给弄成了小杂货店,擦得透亮的橱窗里摆放着许多杂牌子甚至没牌子的日用品,还有干面盐巴味精花椒,一毛钱两颗的花生糖,五毛钱能买三袋的小零食,五毛钱一袋的干脆面和猫咪虾条就是这儿最贵的零食了。
村子里只有村长家一家开了杂货店,生意还算不错,长年累月的经营下来,能当一个人长期在外面打工。
青桐村一没特产,二没工厂,村民们大多都是靠务农和在外打工维持生活,林常青作为一村之长实在没啥油水可捞,最多也不过是几个承包村里鱼塘的村民逢年过节给他送点儿鸡、鱼什么的,还得偷偷摸摸来。
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利益牵扯,大家又祖祖辈辈生活在一个村子里,少不得沾亲带故的,林常青处事还是挺公平公正的,村里人都很服他。最重要的还有一点,林常青的儿子特别能干,书没读多少但是脑瓜子好使,愣是从一个小泥瓦匠混成了大包工头,借着家里七弯八拐的关系还能网罗上几个小政府工程,稍微包装一下,到外面谁不叫一声林老板?
儿子混成老板了,林常青手里自然就不缺钱花了,村里要是有哪户人家遇上点儿什么事情,他还总能帮衬帮衬,这样的干部真是打着灯笼找不着。
“小墨,小书,你们俩怎么上三爷爷这儿来了?”林常青说着从糖罐子里抓了一把花生糖出来,塞到林书手里,捏捏他红扑扑的小胖脸稀罕的不行。林常青觉得自己这辈子啥都好,比同辈人不知幸运了多少,可唯一的遗憾就是儿媳妇没能给生个孙子,小丫头还被他那城里儿媳妇惯得娇娇气气的,哪有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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