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白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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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钦的动作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就打开七八辆车的门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谁和谁一辆车,两个人一起不安全,五个人又太挤了。最好的形况是3~4个人一台车,但总有些人不受欢迎,或是不懂得看眼色。

    云诺一点也没有兴趣帮忙他们分组,也不接受任何人进入自己的车。面对张静楚楚可怜的模样,云诺连眼皮都没动一下,冷冷地说:「这位同学,我们不熟,你一个姑娘家还是别跟我们两个大男人一起好,对你的名声不好。」

    这是拐弯抹角的指责张静一个女孩子随便跟两个男人搭讪不好,麻烦她收敛点,东大的女学生可没有一个像她这样不矜持的。

    张静却好似没听懂一样,说:「云同学我们怎么会不熟呢,我们以前是同桌阿!」

    同桌就很熟吗?同学我还真不记得你造吗?

    云诺瞅了在一边看戏的林子钦一眼,开口说:「我弟弟怕生,你还是找其他人吧。」

    安安静静在看哥哥如何处理烂桃花的林子钦瞬间愣住了,他怎么不知道自己怕生了?哥哥乱说话!

    云诺拍拍林子钦的小脑袋瓜,说:「乖,别怕。」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

    林子岩跟黑小四都快笑到内伤了,眼泪都飙到眼眶,差点没掉出来。

    什么时候小钦∕小少爷怕生了?你不要胡言乱语还有模有样好吗?

    可怜的是林子钦,他听到云诺的话后,脸上的表情瞬间扭曲了一秒,眼中带着无限的哀怨,然后嘤嘤的哭泣,「嘤,哥哥我怕怕,人好多。」

    完全配合云诺拙劣的谎言,旁边有在观看他们的人都在心中咆啸:你在装阿!能不能装的像一点!!

    就连云诺也没想到林子钦会说出这种话,忍俊不禁的笑出声,「钦钦真可爱。」

    『尼妹的可爱,小爷是帅是帅知道嘛!』林子钦在内心怒吼,不过还是躲在云诺的背后,瑟瑟发抖地说:「哥哥,人好多,钦钦怕。」

    黑小四在一边笑得发抖,小少爷这模样应该拍下来,太好笑了,妥妥的黑历史阿!

    她身边的李谕不解的看着一脸严肃浑身发抖的黑小四,暗暗思考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四姐儿会发抖?难道有什么危险吗?

    林子岩直接趴在东方的身上,眼泪都喷出来了。

    哇哈哈这绝对是黑历史阿,一定要跟林子秦说,噗哈哈哈哈———

    不管云诺是怎么跟张静说的,林子钦这次真的是被云诺给坑了,谁会相信一个15岁的大男孩会怕人阿,他只是身体虚了点,可不是那种软绵绵的小女生,谁怕生啊混账哥哥!

    东大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在地人,云诺秉着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的心态,打算把那些在地学生们送回家,左右他也不差这点时间。

    远离第一波的外星病毒和陨石坠落带来的危害,钦钦也不再是脆弱的纯种人类,他没有像末世开始前那样分秒必争的赶路。只要钦钦不作死,在末世生活十多年的他有把握能照顾好钦钦,并且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

    陨石降落初期死伤众多,尤其东城就是一颗陨石直接坠落的地点。东城的死伤比预估的还要多,但在国家死伤跟损失的面前,是如此的渺小。东城虽然是个文化古都,然而更多的是人文素养的养成,真正能发展的经济圈跟工商业并不是东城的主力。因此在华夏中,东城的人口是几个重点城市中最少的。

    虽说如此,那怕是华夏重点城市中人口最少的,那个数字仍旧是非常的可观。可惜,在士农工商之中,有时士是被舍弃最快的一个。与其他方面相比,政府更优先营救物理、化学、农业、生物等等方面的菁英,而非拥有底蕴的文学家。

    早在陨石有可能坠落前,华夏的官方就已经派人去把各地的菁英陆续接到京城,无论在什么时候,京城永远是华夏的重心。

    京城一直以来都是正式、经济、军方的重地,京城的周围存在许多军方的基地,无论是地底下还是地面上的,大大小小的基地林立在京城四周,隐隐将京城给包围住。

    就连云诺的姊姊—云沐,一个任职中的少将,都曾经疑惑为何基地会将京城包围住,而且还是层层包围,就像是壁垒一样,一层层的环绕京城。

    大学生大部分都会开车,不会开车的不是年龄不够,就是没时间学。林子钦找的车都是小轿车,最多只能挤五个人,还会很不舒服的那种,比起云诺那台露营车简直是天壤之别。

    妙的是,除了云诺四人外,那台露营车在他人眼中,只是一台普普通通的轿车,顶多是牌子好了些,又不至于让人太眼红。

    东城的气候在整个华夏地区都是温暖宜人的,是个适合人居住的环境,相对的他的文化价值也非常高,也造就了百年来国家都以保存文物为优先,进而使它失去了开发的价值。

    东城的就业机会不多,但是他的物价比起其他几个重点城市过犹不及,能和沿海地区的海市相比。这也造成了东城人口大量的外移,而那些从京城退下的老人们却陆陆续续的退到东城赡养晚年。

    云诺在小学毕业那年选择来到东城,有两个原因。其一是东城离京城远,没那么多的斗争,其二是东城的环境最适合学习,这里出去的学生不管在哪里都很吃香。

    当年小小的云诺没有那么多心思,只是纯粹不喜欢待在家里,那时候父母已经一年多了。父亲工作忙,很少回家,或着当他回家的时候他已经睡了。而那年云沐也离开家里,去军校念书,家中只剩他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房子,他觉得很冷。他找了个时间和父亲商量,转去东城念书,只是原本的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多了一个林子钦陪他。

    距离东大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就是一片林立的老房子,那是个老小区,是祖祖辈辈都在东城生活的人的圈子,一个外人无法踏入的地方。

    之前说过,东大的学生都拥有一流的文学底子,家世背景清白,或清贵或显赫、尊荣。几乎每个学生抓出来,往上数都能数出好几个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要知道能在历史上留名的人都非同小可,一个人的一生在后世能留下只字词组就很厉害了,大多数的人都是被历史遗忘,除了儿孙外根本没人会记得,当儿孙也离世后,这个人就只剩下墓碑上的短短几个字而已。

    就连李谕这个**出身的俊秀青年,往上一查,都可以找出几个权倾一时的先辈。

    老小区的建筑一点也不破旧,很明显近几年都有陆续翻修过,其中有几个学生们一看到老小区,就激动的赶回各自的家,而云诺坐在自家的驾驶座上,嘴边挂着冷笑。

    林子钦不明所以的看着他,问:「哥哥?」

    云诺轻笑,说:「钦钦,你说有多少人能幸免呢?」

    少年张了张嘴巴,突然想起,他们一路上清理最多的丧尸,不是老人就是小孩,而青壮年的丧尸少之又少,相比老人与孩童,几乎等同没有。

    末世前的云诺或许还是一个三好青年,但是末世之后的一系列巨变与打击,让他的三观扭曲不少,也让原本心善的他,变得冷漠许多,彷佛世间万物除了林子钦与少数几人外,无法再入他的眼里。

    就如同云诺说的一样,那些回到家的学生们,面对的不是一片狼籍的家,就是破门而出的丧尸。

    那些丧尸,是他们的父母,是他们的祖父母,是他们的长辈。

    下不了手的学生,难免再闪躲的过程中被丧尸给弄伤,兴许只是一道连指甲大都不到的伤口,但是哪怕只是一丁点小伤口,对纯种人类而言都是致命的。

    幸运的话能觉醒异能,晋升到异能者的行列,不幸的话就只有死亡这一条道路可走--变成丧尸,死在同类或者人类的手中。

    老小区的环境很好,云诺也不想让林子钦一直闷在车上,哪怕他们的车是露营车,空间足够大,可以让人又蹦又跳,但总归是一个小空间,还是多接触大自然好。

    云诺跟林子岩、黑小四打了声招呼,就带着林子钦去边上转转,看看有没有野味能打打牙祭,最近都是吃一些能快速解决的食物,好想吃肉啊!

    身为食肉主义者的云诺非常喜欢吃肉,并且讨厌蔬菜,如果不是为了给林子钦一个榜样,他的三餐绝对是肉肉肉肉肉!!!!没有半点青菜!!!

    老小区周围是有森林,却没有大型野兽,大多都是小松鼠、兔子、鸟等等小型动物,连吃个味道都让人嫌弃,根本吃不饱。

    但是变异后的小动物可不是小动物了,至少云诺眼前这体型比普通山猪还大,疑似兔子的白色圆球,不能称作小作物。

    白色圆球有一双通红的眼,比狼还要长的利牙。云诺知道这只变异兔子,在未来被称作“白团子”。白团子的攻击力不值一提,但是牠的肉非常鲜美,毛皮柔顺温暖,在后期被很多女性追捧,如果不是动作敏捷,恐怕很早就被猎杀一空了。

    白团子的动作很迅速,不过在云诺面前完全不够看,云诺只靠着操控水,就把白团子给杀了。

    云诺有一招很实用的招数,但是对操控非常要求。他直接控制血液中的水分子,把血液引出白团子的身体。不多时,白团子的体内连一丝血液都没剩下,活生生地变成一只干尸。

    之前提过白团子的毛皮非常柔顺温暖,云诺一点也不浪费,抽出绑在小腿上的匕首,沿着白团子的腿开始剥离毛皮。毫无杂色的白色毛皮,无论何时总是让人喜欢,云诺打算把这皮毛加工一下,等严冬来到时给林子钦披上,肯定很适合他。

    让人讶异的是,一旁的林子钦竟然没有半点惊讶或恐惧,他静静的看着云诺把白团子的血液抽干,看他把白团子的毛皮剥离。脸上没有半分动容,平静的看着云诺的动作,非常的平静,就像是看到一道普通的风景一样,唯有不同的只有他的眼睛。那双墨色的眼睛带着几分的宠溺,就像父亲看着儿子、祖父看着孙子的那种溺爱。

    白团子是群居动物,云诺杀死的这只白团子还是个幼儿,牠的父母肯定离得不远,还有牠的兄弟姊妹,想到白团子的鲜美,云诺不禁咽了咽口水。白团子是末世后最美味的食物没有之一,因为白团子本身的能量非常温和,几乎不存在副作用,而且肉质鲜嫩,老的有嚼劲,幼仔的软绵q嫩,比那些高阶变异兽的肉吃起来好吃多了,唯一的缺陷就是能量含量不高,除了美味外没有多大的用途。

    但是鲜少有人知道,这不起眼的白团子除了好吃外,牠温顺的能量能帮助异能者调理杂乱的异能,而且长期食用白团子的异能者在晋阶时能更容易的跨越那道门坎。

    也还好没有人发现白团子的这项能力,不然白团子肯定早就灭绝了。

    云诺倒是不晓得白团子的肉有这个能力,但是不妨碍喜欢吃肉的他常吃白团子,这种灵活却不少见的白团子,在云诺眼中是一道道会移动的美食,烹饪手艺不差的云诺,可是总结出了白团子的各种吃法,无论是清蒸红烧盐烤薄片川烫......。云诺表示白团子是他最喜欢的食物之一,而且肉质温和,哪怕是纯种人类吃了也不会有问题。

    前世的林子钦没有觉醒异能,在他失踪前,云诺最常给他弄的食物就是白团子,因为只有白团子的肉,林子钦吃了之后不会肚子疼。

    白团子的前身是兔子,而白团子的习性的确跟兔子一样,是住在洞穴中,云诺带着林子钦找到好几个白团子的窝,可惜没有再找到白团子。

    俗谚中有一句狡兔三窟,云诺确实找到三个窝,但是前两个都没有白团子,只有白团子的粪便。

    当云诺找到最后一个窝时,天都快黑了,林子钦都忍不住开口,「哥,天黑了危险。」

    云诺不死心的说:「就这个,这个如果没有我们就直接回去。」

    林子钦只能担忧的点点头,虽然他知道如果他坚持哥哥会听他的话,但是哥哥难得这么执着一件事,他不想扫了哥哥的兴,而且......哥哥认真的样子好帅喔!

    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这一次的寻找白团子之旅,会对他们的命运造成多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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